张维琴,现年69岁,原家住抚远市鸭南乡富兴村,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一九年年底,抚远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柴金林指使鸭南乡村干部打电话骚扰张维琴。富兴村村长张跃先打电话让张维琴配合国保警察说不炼法轮功。张维琴没配合。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腊月十六这天,抚远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打电话骚扰张维琴的两个儿子,说是要去家里找张维琴女士。第二天,抚远市政法委610头目张志国伙同国保警察柴金林带领手下,去到法轮功学员张维琴家骚扰。他们逼迫张维琴放弃修炼,张维琴不配合。他们就把张维琴的儿子叫到另一房间里,恐吓他,说:你妈再炼法轮功,影响孩子上大学,找工作等等,还不让种地了。张维琴的儿子被吓住了,代母亲签了字。然后他们又去威胁张维琴本人,拿着写有污蔑法轮功字迹的纸壳,往张维琴腿上一放,咔嚓,就给张维琴拍了照。邪恶之徒先后去张家骚扰四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四时许,抚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柴金林等去张维琴家骚扰,实施绑架。国保警察把张维琴劫持到第二派出所(正阳派出所),非法讯问。警察追问张维琴都和谁有联系,真相台历是谁制作的等,直到晚上九点才将张维琴放回家。警察放言说明天还要绑架她。据悉,当时抚远市公安局国保警察调取监控录像,在录像中看到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还扬言要绑架这些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下午一时许,抚远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再次把张维琴绑架到正阳边境派出所非法讯问,还是追问有关法轮功学员徐勤香所拿真相台历的来历,是谁制作的等。警察还恐吓张维琴:你说出来就不判你,不说就判你三年。直到下午三点半他们才放张维琴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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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国,610办公室主任,办电:0454-2132859,手机:18245449678,张志国的家属王建华,手机:1313698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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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波,副局长,办电:0454-2138090,手机:1309164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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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抚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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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云杰,副队长,手机:1715185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