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莲,一九六七年九月出生,今年54岁,昆明市宜良县马街镇马街村委会龚家营村农民。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全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飞,在大法中身心受益。因为坚持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遭受以下迫害。
一、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九月五日下午5点多,王玉莲正在一化妆品商店购物,被马街派出所王国超及另一个警察闯进店中绑架。俩人抢走王玉莲随身的包包和家门钥匙,将王玉莲直接带到她的家龚家营村39号,私自打开门非法抄家。参与抄家的人还有马街派出所所长(姓普)和其他警察,还有马村村委会办事处书记王强生、龚家营村村长朱富军、龚家营村书记朱云龙。
这帮人抢走了王玉莲修炼阅读的法轮大法书籍和其他一些资料,还将王玉莲的身份证、手机等私人物品也非法抢走并扣留。警察让王玉莲在搜查物品清单上签字,王玉莲拒绝,搜查物品清单就没有给她。王玉莲当时一个人住,抄家时也没有其他见证人在场。
抄家后已是晚上,王玉莲被带到宜良县马街镇派出所,被铐在老虎凳上,一直到第二天九月六日下午1点多才放下来。期间不断遭到派出所警察及其他不明身份的人审讯,王玉莲一直讲法轮大法的真相及自己修炼大法的美好,最后打印出来的审讯笔录有一摞,警察让王玉莲签字,王玉莲不签。王玉莲被铐在老虎凳上后,警察还强行将她头发上别的夹子取下,并戳她的耳朵采血。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九月六日下午1点多,警察把王玉莲从老虎凳上放下来,把她拉到昆明市区的新华医院体检,做B超、心电图、验尿液等,做这些体检时仍给她戴着手铐。体检完已经是晚上8点,王玉莲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秘密开庭 被枉判四年
王玉莲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的4-8监房,每天被强迫干奴工——做彩灯,产量很重。在看守所时,宜良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警察还有昆明市政法委的什么科长都到市看守所非法提审她。
二零一六年三月中旬,宜良县检察院人员到昆明市看守所给王玉莲送起诉书,非法以《刑法》第三百条对她起诉。但一直没有通知她本人具体的开庭审时间。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中午1点,看守所突然通知王玉莲出去开庭,王玉莲被拉到宜良县法院,在法庭内没有看到一位家属和亲朋,才知这是宜良县检察院和法院搞的秘密开庭。法官蒋伦念了检察院的非法起诉书后,王玉莲说自己从一九九六修炼法轮功到现在,一直坚信大法,修炼前自己身体不好,自从修炼了法轮大法,身体就好了。法轮功不是邪教,自己修炼法轮大法不犯法,宣传法轮大法是想让更多人明白真相,是做善事,警察从家里搜走的所谓手写信件是自己诉江的控告材料。
王玉莲才说了几分钟,蒋伦就打断她不让她再说了,并且一敲小锤,宣布休庭。整个开庭还不到十分钟就草草结束。参与开庭的不法人员,有宜良县检察院的检察员即公诉人蔡倩,宜良县法院审判此案的人员:审判长蒋伦,代理审判员刘莉莎,人民陪审员曹晴惠,书记员李林桐。
一个月后,王玉莲接到了对她非法判刑的(2016)云0125刑初113号刑事判决书,对她非法判刑4年,罚金5千元。
三、昆明市中院维持冤判 被送入女二监
王玉莲不服宜良县法院的非法判决,要向昆明市中级法院上诉。当时家人也为她请了律师,到看守所向她了解了情况后,上诉至昆明是中级法院。
然而,昆明市中级法院罔顾事实与法律,对一审法院的违法判决及庭审过程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2016)云01刑终391号刑事裁定。
四、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被强迫做奴工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王玉莲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九监区集训监区被逼背监规、缝串珠,并被强迫写三书。王玉莲的责任警是杨忆曼,包夹犯人是黄涛(经济犯,十四年)、白晓虾(毒贩,无期徒刑)。
二零一七年底,王玉莲从九监区转到四监区,在四监区的责任警是李佳梅,包夹犯人是喊妹(毒贩),在四监区被强迫做奴工—装开关、缝珠片、在帽子上缝珠子、做皮包等。
二零一七年六月底,王玉莲又从四监区被转到六监区,被强迫缝线绣,如中式婚礼服上缝龙、凤及其它图案,这些缝好的礼服自称出口,每件几万元。在六监区的包夹犯人是杨树芹(毒贩、无期徒刑)、李昌秀(毒贩)。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王玉莲从监狱回家。
五、二零一八年底出狱后至今 仍不断被骚扰
王玉莲回家后多次遭到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及昆明官渡区日新派出所的人员骚扰,给她本人及家人都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马街镇派出所前任所长拿了几份训诫书到王玉莲在昆明的亲戚家中,逼迫王玉莲签字,训诫人是宜良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的金凤红、刘晓华。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宜良县马街镇派出所所长朱冬、镇司法所的王栋,还有刘成文(自称是镇上的人,具体部门未说)到王玉莲在昆明的亲戚家中,当时王玉莲不在。之后家人告诉她这三个人来找过她。
五月七日,这三个人又来到王玉莲在宜良马街镇马街村委会龚家营村的家,见到王玉莲后,就问她是否还炼法轮功,以后出去还讲不讲法轮功好。同时让王玉莲签字,王玉莲不签。其中马街镇派出所所长朱冬拿着一个小的摄像机一直在拍。镇司法所的王栋让王玉莲以后每个月去一次司法所,王玉莲拒绝,王栋说那他们每个月来找她一回。
◎参与迫害王玉莲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昆明市宜良县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汇东西路
邮编:652100
电话:0871-67599132
局长:李富平
昆明市宜良县马街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宜良县马街镇
邮编:652100
电话:0871-67696217
回家后逼迫王玉莲签训诫书的警察:金凤红,刘晓华
宜良县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宜良县江东西路
邮编:652100
电话:0871-67524869
宜良县检察院检察长:赵云争
非法起诉王玉莲的公诉人:蔡倩
宜良县法院
地址:昆明市宜良县文化路
邮编:652100
电话:0871-67594755
宜良县法院院长:㱔永宁
非法审判王玉莲的法官:蒋伦(审判长),刘莉莎(代理审判员),曹晴惠(人民陪审员),李林桐(书记员)。
昆明市官渡区日新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中苜蓿村
电话:0871-67190220
邮编:650299
所长:龙毅罡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0号
邮政编码:650102
工作电话:0871-65137285
监督电话:0871-65126144
九监区参与迫害王玉莲的警察:杨忆曼(责任警)
四监区参与迫害王玉莲的警察:李佳梅(责任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