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样,法院人员仍准备在最近几天内把胡克英送新乡女子监狱。
胡克英老人 |
胡克英二零一七年被枉判五年,监外执行。二零一九年,川汇区法院以“维稳”名义将胡克英关进看守所,然后劫持到新乡女子监狱,被狱方拒收(年纪太大,血压又太高)。返回周口后,又在看守所关了十几天,才放她回家。
二零二一年元月,中共河南政法委组织专家对周口“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人员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予以收监。复查后,说胡克英没达到规定的条件。
胡克英老人以前的身体非常差。她一九五八年到酒厂工作,正赶上大跃进,每天都要干十七八个小时,终日和水打交道,累了随处一躺,就睡着了,不知不觉间得了风湿性关节炎。进入六十年代,大饥荒中,她饿得全身浮肿,冠心病一犯,嘴唇发紫,浑身哆嗦,气就上不来了。越有病,心情越不好,脾气越坏,那病也就多了起来。神经官能症,额窦炎,都让她痛不欲生。她是九六年春上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两个月不到,病全好了。
可是中共的迫害开始了。胡克英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绑架回来后,就关进了看守所,被非法罚款五千元、关了二十多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胡克英在天安门广场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李洪志师父清白”,被一警棍打在她的头上失去了知觉。胡克英被绑架到西城区拘留所六天没有报姓名。后来因为身份证被发现了,她被周口市川汇区的国保警察绑架回周口市看守所。看守所所长宋海强给她戴上了四十八斤重的脚镣,警察陈振生给她戴上了全所最小的手铐。
川汇区“610”一直想非法劳教她。拘留所所长窦燕怀亲自送她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去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到那一检查,她的心脏病很严重,拒收。 “610”竟然将她关在看守所长达两年。
二零一一年七月,胡克英再次遭绑架。法庭上,法官问她法轮功好不好,她说:好!问她在家还炼不炼,她说炼。问她咋炼的,她就开始在法庭上演示功法。慌得法官连喊好了,不是叫你炼,是看你的态度。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她是极危重病人,需马上住院。不但周口看守所不敢收,连商水看守所、西华看守所都不敢收,只得将她释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大约下午两点多,周口市公安局、政保、社区、610等一群邪恶之徒闯入胡克英家中,乱翻一通,抢走了激光打印机、彩色打印机、电脑、耗材和其它物品等,当时胡克英在大门口街上高声大喊:街坊四邻大家都来看,公安局、政保、社区、610串通一气上俺家抢劫东西,大家都知道我过去有很多病,各大城市医院都没有治好我的病,我炼了法轮功不久我多种疾病不治而愈,这十多年我没打过针、没吃过药。没向国家报过一分钱医药费。法轮功教人做好人,过去,我脾气不好,经常与老伴拌嘴和孩子生气,我炼法轮功以后脾气变好了,家庭和睦了。这么好的功法不让炼。你们不去抓贪官、嫖娼卖淫犯、小偷,却来抓我这个七、八十岁做好人的老太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法轮功修炼者按照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相反,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暴力干涉法轮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剥夺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清醒吧!别再麻木的被中共利用着干出一桩桩丧失人性的恶事!你破坏的不仅是法轮功学员的人生和他们的家庭,更可怕的是你做出这一桩桩恶事的同时,面临的不仅仅是世人的唾弃、法律的清算、天理的惩罚、良心的谴责!要知道中共一贯是卸磨杀驴、秋后算账,越是不遗余力充当急先锋的打手,越可能成为被当政者首先拿来开刀的“替罪羊”!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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