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六月,我退出工作单位后,除了处理手头的遗留工作外,大部份时间我都用来学法、炼功。我刚刚稳定,邪恶的“清零”行动开始了。我所在街道、社区、派出所的人员多次电话、上门骚扰。街道书记、社区书记再次到我家当面谈未果后,恼羞成怒,扬言找我孩子,找我单位。如果今年不签字,明年接着找,这任领导做不成,下任接着做等等。
最后他们找到我单位,单位领导害怕影响单位及个人,要求我要么签字,要么离开单位。而我的工作专业性强,执业必须每年通过单位上报年检,如无单位接收,就必须歇业。此时,我找到上级主管的一位领导,说明了情况,希望能帮助我解决。
这领导很快领我到其好友的A单位。一進门,对A单位的领导说:“给你送一个法轮功(学员)。”A单位的领导回应:“我就不怕法轮功。”我也高兴的说:“我遇到明理正直的人了。”接下来,A单位领导的话让我目瞪口呆,他说:“你怎么接触到法轮功的?你自己做过的事,必须承担后果,字必须得签,否则没有出路。”直觉告诉我,这人可能深度参与过迫害。果然,此人为原政府人员,在“六一零”干过,后辞职自己开了公司。帮我的领导找他,是想看看政府对待法轮功的风向。
此时我才醒悟,想用常人的办法解决问题,让我开始就撞墙,没路可走,大法弟子不能去求常人保护。于是,我放下怕失去的执著,堂堂正正的,什么结果都是好的。
第二天,我自己在网上查到B单位,B单位愿意接收我。但是,上级在前一天已暂停办理调转,我们都没注意这一点。B单位的领导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给上级主管部门打电话:“能否加一个人?”上级也感觉停办比较突然,不妥。结果,因为这一个电话,我市这个行业又给延期三天办理调转。
我顺利的调转了,街道也没有再来骚扰过。我见证了放下执著,正念足,看似无法回避的迫害,转眼就“柳暗花明”[1]了。我知道这是师父帮助弟子的结果。
其实,在实修过程中,只要我们在法上,就能够体会到师父的慈悲与大法的力量,师父时时在鼓励着弟子们精進。
在写此文时,回忆当时的心路历程,我更加坚定的信师信法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