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扣押财物
邪恶经常用扣押财物的方式迫害大法弟子,如:扣押现金、车辆等。我们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利用一切机会、一切方式讲真相,救众生。邪恶扣押财物,不轻易归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他们开扣押物品清单,如果不给开,就到公安局纪检组、检察院等部门以控告形式去讲真相。
二、行政拘留
有的同修把行政拘留证销毁,认为是不承认迫害。其实,这种做法正是为邪恶销毁了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的证据。我们应该拿着拘留证到政府去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去行政诉讼。我们这样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到政府机关、到法院去讲真相。(一般情况下,最好是被迫害的同修去做)
三、刑事拘留
看守所内一般都有检察院的机构,同修可以向这种机构举报、控告邪恶的违法、犯罪行为。控告的力度越大,在看守所内邪恶迫害的就越轻。同时,把控告信寄给公、检、法等部门。再有,在看守所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经常去提审,同修利用这些机会讲真相并控告邪恶。
四、判刑
如果同修被邪恶判刑進了监狱,可以向省高院进行申诉。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一般情况下,监狱不敢阻拦。即使出狱后,还得继续申诉(各地市级检察院都有控申处,那里接收申诉的案件,并且申诉没有期限)。千万不要认为回到家就完事了,我们要时刻牢记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使命。同时对公、检、法等部门迫害自己的邪恶進行控告,我们要利用一切机会去讲真相救众生。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