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锦辉,47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宁家结庄村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修心向善,传播真相,三年多来,多次遭中共当局绑架迫害。
遭绑架、关押、构陷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时许,泰安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的几个协警因办社保卡,到孙锦辉的“鑫城摄影”店里照相,发现吧台上有一本真相台历,其中一人掏出手机拍照,并把台历抢走。
下午两点多,岱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闫希勇带着警号为065035、065027、065886的三个警察,到孙锦辉店里非法抢走了一些真相护身符、真相资料和她经营用的四台打印机、照相机、两部手机和一台电脑主机;然后强行带她去医院查体。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他们勾结所医,硬把她送进泰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之后家人被勒索5000元,把她 “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四月份,构陷孙锦辉的案卷转到了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由副大队长王宪胜(警号065327)和高伟负责;五月底,他们把构陷材料送至肥城市检察院,欲对她加重迫害。同年六月十七日,孙锦辉被迫离家出走。
在派出所封闭室被摔昏
孙锦辉二零二一年初回家过年,二月九日(中国黄历年腊月二十八)晚上八点多,正在卧室看书,王宪胜带领十几个人,把她反铐着双手强行绑架,劫持到高新区龙泉派出所。他们把孙锦辉带到封闭室里,强行把她衣服上的扣子、拉链全部剪掉。因她抵制非法搜身,王宪胜抓住她被反铐的手,一下子把她甩到封闭室的木床上,她当时就被摔昏过去几分钟,鼻梁被磕破一块皮。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多,他们又把孙锦辉强行拖到龙泉步行街,做了病毒测试。然后又把她带到采集室,多人强行暴力扳头、捏脸,按住腿脚,拍照采血。中午十二点多,警号为065886的警察,带着七、八个协警,把她拖到采集室,按到椅子上,套住她的头,硬掰开她的手按指纹。因为她不配合,每个指头不知道被掰了多少遍,指头都要给掰断了。十来个人强行暴力按着她,把她的手心手背全都捏青;随后又强行按脚印、拍照。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
而后,他们又强行把孙锦辉拖到警车里,拉到新泰市职工医院查体。因体检不合格,他们又把她拉到北师派出所做鉴定。直到晚上七点多,他们拿回检测报告,把她强行往新泰市看守所里送。最后终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他们又把孙锦辉拉回龙泉派出所,给了一纸“因身体原因居家监视”的处罚书。
被检察院非法传唤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半,高新区治安大队周某某(警号:065877),带着两个警察(其中一个警号:065035),及两个女辅警(警号:FJ1640、FJ1641),强行入户绑架了孙锦辉,把她拉到泰安市中医院,强行验血做核酸检测。
六月二十八日中午,治安大队周某某和另一警察(警号:065922)及那两个女辅警,又一次闯到孙锦辉家中,把她劫持到肥城市检察院。在二楼一个办公室里,女检察官郑秀娟、陈秀荣打印出来一些东西,让孙锦辉配合签字,被拒绝。最后她们又递给孙锦辉两张纸,她一看是非法传唤书,就撕了。
七月九日下午一点多,王宪胜带着便衣严明,还有那两个女辅警,强行撬锁,破门而入,把孙锦辉劫持到肥城市法院。孙锦辉被强行搜身,并叫她在起诉书上签字。孙锦辉不予配合,拒不签字,并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
坚持自己辩护
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七点,王宪胜、严明和那两个女辅警闯进孙锦辉家中,把她强行劫持到肥城市法院非法庭审。当时孙锦辉既没有提前接到传票,也没有吃早饭,被他们强行带上警车,出现晕车状态,两次剧烈的干呕。
九点开庭。孙锦辉跟审判长叶淑盈说:我的亲人一个都没到庭,这本身就是非法的,而且我也没接到传票,是被他们劫持来的。审判长问:有证据吗?她说:我站在这里就是证据,这些空位就是我亲人的位置,可是他们一个都没到。
到了孙锦辉辩护的时候,她向法警要了一杯水。就在他们给她倒水的时候,审判长不耐烦的说让她先读。孙锦辉说:不,我早饭没吃,水也没喝,必须得先喝点水。喝完水,她向给她送水的警察道了谢,就开始读自己的无罪辩护词。刚读不多,审判长就说:别念了,拿上来吧。孙锦辉拒绝道:不!这是我的权利!因为被她打断了,她又从头开始念辩护词。她觉得那一刻真是悲从心来,真的是感到参与迫害的这些人很可怜,真心的为他们的未来着想。
六千多字的辩护词充分表明:法轮大法是叫人按照真善忍原则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修炼者无罪;迫害法轮功有罪,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正义的审判!
孙锦辉将无罪辩护词宣读完毕,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均无辩辞。
最后,审判长问她: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孙锦辉说:作为一个法轮功弟子,是修佛修道之人,知道人不止是一生一世,是不执于人世间的得失的,我不在乎你们对我怎么宣判,可是对你来说,这一世很重要,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就是在为你们自己选择未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永恒的天理。我不愿看到你们没了未来,希望你们能够幸福平安,但也只有在法轮功问题上做出正确的选择才能实现。
孙锦辉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书记员要她签字,她看了内容,拒绝签字,并告诉书记员:这是你们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证据,将来法轮功昭雪的时候,就要以此对你们追责。同时她也告诉在场的人:只有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才能躲过灾难。
十点多庭审结束。孙锦辉被送回家,途中她给那些警察讲了一路真相。
嘴里被倒消毒液、慈悲讲真相
九月十七日上午八点半,王宪胜带着一个女警(警号065322)和那两个女辅警又闯进孙锦辉的家。王宪胜手里拿着肥城市法院的非法批捕书,强行把孙锦辉绑架到龙泉派出所。在一个审讯室里,王宪胜打印出几张纸,有一张居然是贴着孙锦辉身份证照片的‘在逃犯通知书’。她没有配合他们的任何非法审问。然后她又被关到禁闭室里,两个警察强行给她剪了一绺头发。十点多,警号065035和063221的警察要给孙锦辉采血,她不配合,他们又找来两个警察,其中一个是周某某。四个人强行按住她暴力采血。
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周某某带头,带着063221号男警和065332号女警,还有女辅警和065035男警司机,给孙锦辉强行戴上手铐,绑架到新泰市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然后又把她拉到新泰市职工医院做体检。这几个警察非常粗暴,不让孙锦辉说话讲真相。063221号男警察猛拽着孙锦辉的手铐走,拉的她手腕生疼,硬勒出了几道红印子。065877号警察把孙锦辉的口罩拉到眼睛上,不让她看路也不让她说话,还用手使劲按着她的嘴。065223号女警多次阻止孙锦辉讲真相,硬捏她的脸、嘴,堵住她的嘴。最后一次出医院门的时候,那女警竟然把窗台上的消毒液倒在手心里,直接扣在孙锦辉的嘴里。因为孙锦辉张着嘴说话,都给她弄到嗓子眼里去了,致使她呕吐不止。
之后,他们又把孙锦辉拉到新泰市看守所。等了好长时间,最后终因她身体不合格拒收。傍晚七点二十分,他们无奈把孙锦辉送回家。临下车的时候,孙锦辉对他们说,大法师父一次次的慈悲你们,不让你们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你们可要醒悟啊!我不希望你们没有了未来,我希望你们平安幸福!
迫害有关人员信息
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苗笋
泰安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
地址:泰安市高新区南天门大街777号
电话:0538-8937110、0538-8935761
龙泉派出所所长李雪锋
龙泉派出所副所长史宏桥、赵保胜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 0538-8938731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大队长朱玉虎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宪胜(警号065327) 15288900168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队员高伟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队员严明 13793809359
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闫希勇:警号065255
肥城市检察院检察官郑秀娟、陈秀荣
本次非法开庭审判长 肥城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叶淑盈 0538-3567173 0538-3567050
本次非法开庭陪审员 武霞
本次非法开庭书记员 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