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里,李丽遭警察纵容的犯人用牙刷、抹布捣嘴、“一”字形劈腿、同时被殴打、踩跺背、踩碾手指、冷冻等非人虐待,身心遭受剧痛。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
李丽,今年四十九岁。此前,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李丽曾被非法判刑两次,各四年,累计八年;被非法劳教两年。至今,李丽身陷中共囹圄十三年半。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李丽第三次被劫持进山东省女子监狱(又称济南监狱)。一进监狱门,人们就听见她震撼人心的喊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马上把她关进一个废弃的浴室,里面没有监控,想打就打。
参与迫害李丽的有泰山路派出所警察徐增全、山东省女子监狱恶警徐玉美及犯人于爱荣、汤韦韦、陆梦、张耀匀等。徐玉美因积极迫害法轮功,被中共提拔为十一监区区长。
遭绑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山东省平度市法轮功学员李丽,在石庄村,被平度市泰山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是大年初四,晚上,李丽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上午,泰山路、派出所警察徐增全领着五、六个警察闯入李丽家,将李丽绑架到泰山路派出所。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警察非法抄家,抢走打印机、师父法像等物品,并把李丽非法关押到普东看守所。
李丽被非法关进看守所,被强行要求查体,她不配合。警察徐增全就抓着她的头发,把她按倒在地上,强行抽血。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李丽被平度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在普东看守所,李丽被非法关押七个月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被劫入山东省女子监狱。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下午,李丽从山东省女子监狱回到家中。
李丽自述在济南监狱遭野蛮虐待:
1、用鞋刷、抹布捣嘴、拧头 几乎窒息
在济南监狱里,我因喊“法轮大法好”被关在没有监控的浴室里。犯人汤韦韦、陆梦、张耀匀等六个人倒班,堵我嘴,折磨我。
汤韦韦、陆梦,一米七多的个子。汤韦韦一百八十多斤;陆梦在进监狱前,是练拳击的;张耀匀一米八多。她们都是身强体壮,能打能骂的,警察专找这样的人迫害法轮功学员。
这些人天天用鞋刷,把抹布往我嘴里捣,我的整个口腔被捣的溃烂、出血。她们每次把抹布从嘴里拽出来的时候,抹布上都粘着血。我的整个嘴肿大,闭不上,吃饭都困难。
她们经常把抹布捣到我的嗓子里,捣的我一直想呕吐。她们在我嘴里捣进抹布后,再拿一条毛巾把口蒙住,然后再拿一条毛巾蒙住嘴,绕到脖子后头,再使劲拧。拧时,夹着很多头发,把头上的头皮都拧起很多大包。她们拧的时候,故意把我的头往左或往右用力使劲拧,抹布又几乎塞满我的嗓子,使我经常喘不上气来,像要窒息了一样,全身难受的我无法用语言形容。
折磨我的这些人,从来没有手软过,特别是汤韦韦,她看我怎么痛苦,就怎么折磨我。后来,汤韦韦因迫害法轮功学员积极,被恶警提拔为迫害法轮功的“主管”。有一次,这些人正在迫害我,区长李慧菊进来了,让汤韦韦放开我,汤韦韦说,不能放,放了,还会喊口号的。汤韦韦就一直没放我。
2、冷冻、灌凉水、塞嘴 折磨近一个月
陆梦也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有一次,在寒冬腊月很冷的一天,她折磨我到半夜。把两盆凉水从头顶灌到我全身,我全身都湿漉漉的,冻得我直打哆嗦。她又故意把窗户打开冻我,还故意说,你哆嗦什么?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
下半夜,她堵着我的嘴,把我绑起来,让我穿着湿漉漉的衣服,躺在地上睡觉。我冻的瑟瑟发抖,虽然被绑着,还是缩成了一团,怎么能睡得着觉啊?!
后来,有人才拿来被子,让我躺在被子上睡。我躺在被子上虽然舒服了一点,可是浑身还是很痛苦,又冷,我就闭着眼睛忍受着。
这时,我听到一个犯人对陆梦说,警察说不让她睡,陆梦和几个犯人又把我拽起来站着。就这样,在寒冬腊月里,我穿着湿漉漉的衣服,嘴里溃烂着,还被抹布紧紧的塞着,口的外面还死死的勒着毛巾,在零度以下,开着窗户的房间里,冻了一夜。第二天早晨吃饭的时候,才把我放开。这样,折磨我近一个月。
3、禁闭室:“一”字劈腿
后来,她们又把我关到二楼西头的带软包的禁闭室里。恶警徐玉美说:这个软包就是为你准备的,知道你又回来了,在这里面喊吧,在这里喊破嗓子,也没有人听见。说完,她们都出去了,关上灯。
软包里,窗户是封死的,屋里一片漆黑。这时,我闻到了刺鼻的皮革味,可能是包软包用的皮革发出的味吧。不一会儿,我就觉得不能正常呼吸了,头也痛。我没进来之前,汤韦韦就跟我说,要关我软包,很多法轮功学员是因为被关软包,承受不住而“转化”的。于是,我就盘腿打坐,发正念。
她们开门,见我打坐,罪犯李英说;想炼功?哪有那好事。说着,她就吩咐其他犯人把我腿呈“一”字形分开,两个犯人每人拿一个板凳,把我的腿插在板凳中间。她们坐在板凳上,两个板凳不断的向我身后挪。我的两条大腿内侧的筋被抻的剧痛,我就痛苦的呻吟着。
张耀匀还幸灾乐祸的说,每天往后劈你的腿,看你能坚持到什么时候。犯人王博娜说,不要紧,断不了筋,我是跳舞的,知道这样劈不断腿。就这样,每天往后劈我的腿,折磨我。
4、专打身体敏感部位 成黑紫色
有一次,王博娜还恶狠狠的对我说,那四年(指我上次被冤判的四年),我没捞着收拾你,这次感谢警官给我机会,让我过来收拾你。
王博娜还经常用刷厕所的刷子狠命的殴打我。最后,她专打我大腿内侧,我大腿内侧被她打的从大腿根到膝盖,整个是紫黑色的和蛋黄色的。她还用刷子狠命的捣我下身的私处。
5、双腿被劈“一”字形 还在身体上踩跺
有时,在我两条腿被两个犯人用板凳劈着“一”字形的情况下,她又把我上身跺趴在地上,在我的脊梁上,狠命的跺。就这样,不分白天黑夜的折磨我近一个月,我被折磨的奄奄一息了。
6、强制照相
一天,张耀匀把我上身提起,用脚把我踢到墙边,用脚跺着我肩头,说,警察让她们必须给我拍照(犯人戴的胸前牌上用的照片)。她们说,警察一直在监控里看着。她们强行给我拍照,我被折磨的已无力睁开眼睛,她们就把我这个奄奄一息,闭着眼睛形象的照片拍了下来。
我被释放那天,看到恶警赵丽云拿着的资料中,其中一份不知什么资料,上面就贴着我奄奄一息,闭着眼睛的照片。这张照片就是她们迫害我的证据。
7、双腿被劈“一”字形时 被犯人用脚碾一个个手指
拍完照,她们把我拖离开墙,不让我靠着墙,我的腿一直是呈“一”字形,没放开过。我支撑不住身体,就用两手按着地,张耀匀就用脚狠命的碾我手,我的十个手指头,每一个都碾,还碾我手背,我的两只手都被碾成紫黑色。直到现在,我的每个手指关节还痛。
有个犯人,没看见张耀匀天天用脚偷偷碾我手,问张耀匀,我的手怎么了?张耀匀就用身子挡着监控,用脚碾我手指头,一个一个的碾给她看,说身子挡着,监控看不见。
晚上,汤韦韦和另一个犯人(不知道叫什么名)继续使我劈腿,折磨我,她们用手狠命的拧我胳膊内侧,痛得我直打颤。我经常被折磨疼得惨叫。
8、犯人于爱荣的恶行
后来,我被关在禁闭十四号时,恶警让犯人于爱荣看着我。于爱荣是诈骗犯,她刚和我在一起时表示,我讲的有道理的地方,她要记下来照着做。后来我才知道,恶警规定,每一个看着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犯人,都要记录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所有言行,包括眨了几次眼睛都记。
后来于爱荣离开后,恶警把她定为“特岗”,给她的分特别多,专让她迫害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在三号禁闭室,于爱荣看着一个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为了表现自己,于爱荣让那个法轮功学员不管干什么都得打报告,不打报告,不准上厕所。那个法轮功学员憋不住,尿在裤子里。晚上还让她穿着湿裤子在床上睡觉。于爱荣就故意尿在地下,用那个法轮功学员的毛巾擦了,再抹到那个法轮功学员的身上,天天这样。她还长时间关紧门,用尿熏那个法轮功学员,连犯人都骂她神经病。
后来,恶警又让她去看管关在八号禁闭室的一个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这个法轮功学员六十多岁了,腿有残疾,于爱荣每天逼着她拖着残疾的腿,靠板凳挪动,打扫卫生,用抹布抹地。逼她用桶提水,经常听到于爱荣大声呵斥、侮骂她。
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事一般都是恶警纵容犯人干的,恶警自己却装出一副伪善的样子。犯人行恶过火了,恶警又装出一副“正义”的样子扣犯人的分,过后,再从其它方面给行恶者加分,纵容她们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中共治下的这样的社会,残忍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带动整个社会道德下滑,其实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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