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向善 亲朋邻里心中的大好人
张秀兰现年五十五岁,家住锦州市太和区。她原本性格倔强,上来那个劲儿也是很大的脾气,而且凡事不吃亏。一九九六年十月,张秀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她在日常生活中,按照《转法轮》中讲的真、善、忍法理严格要求自己,从此成为善良、宽容的大法弟子,凡是接触到她的人,都能感受到她的纯净、可爱。张秀兰在亲朋邻里间是个大好人。
张秀兰公婆在世时脾气暴躁,非打即骂。在两位老人晚年期间,为了丈夫和小姑子安心工作,几乎都是由张秀兰在床前伺候。公公患有小脑萎缩、老年痴呆。他瘫痪在床期间,吃喝拉撒,张秀兰非常耐心、周到的看护,直到老人去世。
接着,她又照顾婆婆,在婆婆卧床的两年左右时间里,张秀兰一方面要上班,一方面还要照应家和老人,非常辛苦,但她从不抱怨。在婆婆身患重病、非常难受时,张秀兰就让她念“法轮大法好”,婆婆受益后,非常感谢儿媳。在张秀兰的悉心照料下,即使在酷热的夏天,老人也没有起痱子,最后安详离开人世。家人无不敬佩张秀兰的为人。
在与邻里相处中,张秀兰总是热心助人,她自己掏钱买扫帚放在单元楼里,供大家随时使用。冬季赶上下雪天,她主动把楼外的人行道清扫干净。大家都夸她心眼好,从她身上也更加验证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突遭绑架 被构陷到检察院和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几个便衣人员到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纺织厂法轮功学员李秀云家敲门,随后李秀云及当时也在她家的张秀兰、王玉兰一同被锦州市太和分局警察绑架,三家均被非法搜查。协同绑架者有锦州市女儿河派出所及女纺社区人员。
李秀云、王玉兰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李秀云回到家中,王玉兰随即被非法转押到看守所迫害。而张秀兰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张秀兰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一度出现全身浮肿,家属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却遭到推诿。
二零二一年九月中旬,张秀兰、王玉兰被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张秀兰和王玉兰被凌海市法院以视频形式非法开庭,家属被拒绝参加旁听。
张秀兰曾被酷刑折磨 九死一生
二零零八年,张秀兰曾经遭非法抓捕、酷刑折磨,九死一生。后张秀兰被枉判六年。在二零零八年八月份,张秀兰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体检时,医生发现她肚子里已有两个瘤子,脖子上也长了一个。由此,家属几经周折,直到二零零九年四月中旬张秀兰病情进一步恶化,不能行走、视力模糊、进食困难,才被允许保外就医、回到家中。
再被非法判刑
而在此次迫害中,张秀兰面对公、检、法相关人员的非法提审,一直坦然面对,坚称自己无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张秀兰收到非法判决书,被冤判四年,因为时间来不及,她没能上诉。王玉兰被冤判两年,已上诉。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甚至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信息:(区号 0416)
1、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现任院长:张凤武8152001办
副院长:刘宏 8152006办
副院级:
马才林8152011办
沈永吉8152003办
罗罡 8152005办
崔强 8152166办
冯文秀 8152000办
刑庭庭长:李玮 8152008办
法官:许冰18941603995、8152021办,刘雨8152021办,铁言8152019办,杨宏宇8152019办,李彪8152019办
2、凌海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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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检察长:马景13941689616
副检察长:郭宝广13897830440
检察官:陈光8107162办,詹卓8107121,曾强8107121,吉莹8107127,王田8107127,周莉莉8107162,陶禹岐(女)8107125
3、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
电话:3708085、3708086办
所长:陈睿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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