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嫦的亲属认为,所谓“罪名”荒唐不实,蔡玉嫦修炼法轮功、劝人做好人,没有罪。而法院对蔡玉嫦庭审、判刑的整个司法程序是不合法的,故意不通知辩护人,尤其是法官杨俊容,违背最基本的法律常识,罗织罪名,诬判蔡玉嫦女士。
蔡玉嫦老人遭公检法构陷经过
蔡玉嫦,女,现年70周岁,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蓬中村居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蔡玉嫦老人在超市门口给了两个男青年(正在门口做测量路面工作的测量工)一份劝善资料。老人本着善念,将自己在法轮功中受益和如何避过瘟疫的良方告诉给对方,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人恶意举报。她随后被汕头市龙湖区外砂机场派出所警察洪之德绑架,并被劫持到汕头市鮀浦看守所关押。
之后,龙湖区公安分局勾结检察院,开始了对蔡玉嫦的司法迫害。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龙湖区检察院受理蔡玉嫦案,受理审查期限一个月。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星期五,蔡玉嫦家属谢纯泽到检察院询问,工作人员说有可能退检(退回公安机关),或是被起诉到法院。三月十八日星期四,家属再次打电话询问龙湖区检察院相关人员,才被告知:蔡玉嫦案已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被移交给了汕头市金平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星期五,蔡玉嫦家属谢纯泽到金平区检察院询问蔡玉嫦案,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人员说:家属必须有刑事拘留书才能查询。家属告诉她,龙湖区外砂机场派出所警察直至现在都没有给家属刑事拘留书。工作人员说那没法查询。家属告诉她,龙湖区检察院人员已明确告诉家属,蔡玉嫦的案件已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由龙湖区检察院移交给了金平区检察院。该人员说,那个她不管。
由于金平区检察院案件查询工作人员拒绝提供关于蔡玉嫦的任何信息,家属直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才得知:金平区检察院已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底就将蔡玉嫦非法起诉到金平区法院;金平区检察院负责起诉的公诉人是第二检察部的女检察官刘悦,汕头市金平区法院主办法官是刑事庭的法官杨俊容。
公检法勾结兜兜转 剥夺受害者辩护权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一上午十点三十分左右,蔡玉嫦长子谢纯泽、次子谢纯锋到汕头市金平区法院,递交亲友辩护人委托书,由谢纯泽代表家族,委托谢纯锋担任蔡玉嫦辩护人,出庭为蔡玉嫦做无罪辩护。主办法官杨俊容安排李姓书记员(女)在一楼接待大厅接收了委托书等文件。转交后,杨俊容又叫李姓书记员第二次来到接待大厅,告知谢纯锋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才能担任辩护人。纯锋询问蔡玉嫦一案何时开庭,李书记员回答:杨俊容还没有确定开庭日期,得上级领导安排。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下午,蔡玉嫦家属到户口所在地的汕头市龙湖区外砂派出所,说明情况后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外砂派出所吴姓警察、王姓警察经请示领导后告知家属,由于电脑系统设置,即使只有受过行政处罚,就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不过后来王警察明确告诉家属,如果法院发来公函,要求派出所开具无刑事处罚证明,派出所就可以(按照事实)配合开出。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三上午,家属第二次到汕头市金平区法院,法官杨俊容仍然安排李书记员在接待大厅接待。家属告知了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经过。然后(李书记员)告知家属,会将情况转告法官杨俊容。当家属问及答复的明确期限,回答是回家等电话,法官杨俊容很忙,还有其它案件的重要事情需要处理,所以很难给出答复时间。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星期四下午,家属第三次到汕头市金平区法院,法官杨俊容安排李书记员和另一林姓女法官来到接待大厅。林法官自称是法官杨俊容的助理。家属再次重述了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经过。林法官告知家属:现在派出所表明态度是他们不能开出证明,但如果法院发来公函就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这样的说法,“如果金平法院发出公函,等于我们在证实你没有犯过罪,所以金平法院不能发出公函。”林法官重复了两次,在(事实上)已被非法剥夺辩护人资格的情况下。
家属告诉林法官,如果因为家属开不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就剥夺蔡玉嫦委托辩护人的辩护权,就剥夺家属担任辩护人的法律权利,这是严重的问题,要承担法律后果。
最后,家属谢纯锋被迫向林法官提交了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金平法院主动取证申请书》(手写稿原件)。林法官接收后表示会转交法官杨俊容。问到杨俊容何时答复时,林法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让家属等电话答复。当家属担心开庭时间过了这件事还没有结果时,林法官明确说:“这件事不解决不会开庭。”
之后,家属又分别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上午、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两次到金平区法院交涉,然而家属辩护人资格的确认结果仍遥遥无期。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上午九点,汕头市金平区法院以视频形式对蔡玉嫦一案开庭审理,法院和法官杨俊容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蔡玉嫦辩护人谢纯锋(谢纯锋是蔡玉嫦次子)出庭辩护。
两级法院罗织罪名构陷七旬老人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刑庭法官杨俊容违背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无视没有犯罪必备的四个要素,罗织罪名对蔡玉嫦进行了一审非法宣判:认定蔡玉嫦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书没有一字提及谢纯锋。
二零二一年九月下旬,蔡玉嫦向汕头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蔡玉嫦一案进入二审上诉阶段。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汕头市中级法院刑三名法官——三庭副庭长郑向红(女)、刑三庭法官陈连嘉(女)和刑三庭法官林宏斌组成合议庭,对蔡玉嫦一案作出了二审裁定,以简单的陈述和不需要具体理由的笼统表态,枉法裁判的罪名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汕头市中级法院刑三庭对蔡玉嫦进行了二审枉法宣判:驳回上诉,维持非法原判。
直至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蔡玉嫦还被非法关押在汕头市鮀浦看守所。
蔡玉嫦老人一家遭迫害
蔡玉嫦原本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大儿子经营一间服装店,二儿子任职于汕头中级法院,小女儿在广州从事翻译工作。一家人除了蔡玉嫦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外,其余四人都修炼法轮大法,身心都受益,一家人其乐融融。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开始疯狂迫害以后,蔡玉嫦一家从此家无宁日。公安局、“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及村委会对蔡玉嫦一家不断骚扰和恐吓。蔡玉嫦、多次被绑架、关押,多次被关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一年还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修炼法轮功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分别被非法劳教或送入精神病院;蔡玉嫦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承受不住无休止的威胁和打击,含冤离世。
蔡玉嫦的家庭被中共迫害得支离破碎。如今她已年届七十,还被中共公检法人员构陷入狱。
在此呼吁明白真相的世人,能伸出援手,制止迫害,帮助蔡玉嫦老人与象蔡玉嫦老人一样善良的其他法轮功学员。也呼吁正义的国际组织帮助制止中共继续作恶,让蔡玉嫦老人与千千万万象蔡玉嫦老人一样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摆脱中共的迫害。
(蔡玉嫦老人一家遭迫害详情请见《一家人屡遭迫害 汕头市蔡玉嫦再次被绑架》)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2/2/26/19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