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会交流】一起兑现我们的誓约

更新: 2022年10月05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月四日】

尊敬的师父好!
各位同修大家好!

我从事明慧翻译已有十七年了。有很多想与大家分享,尽管我对项目组的大部份人一无所知。虽然我们也许每天一起在网上学法,因为这个项目的特殊性,我们总是保持低调,也从未与别人分享我们做了什么。我非常感谢师父给我安排这一个特别的项目,我可以从中提高自己的心性,不是从矛盾中,而是从向同修,包括协调人,明慧作者,做润色加工文章的同修,各位同修的学习中。尤其是我看到作者向内找时,我也向内找,就像点了一支蜡烛,黑暗消失了,我知道该往哪儿去、做什么、为什么我错了。

一位西方学员送给我一幅师父的画像

一位西方学员,虽然未曾见面,但在一个项目组很长时间,给我寄了一幅师父画像。画中师父从天上下来,带来万丈光芒。很久我才发现下面有“誓约”两字。

这位同修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内涵,我不禁扪心自问,我兑现誓约了吗?我想,如果我发誓做翻译,我努力工作了吗?我用心了吗?还是只是在完成任务,完成每个月的最低指标?我查看我的电脑中的一个个文件夹,一个个文件,我做的怎么样呢?我觉的我做的很糟糕,我总觉得下一步有西方学员润色加工,没有想到翻译的好是很重要的。

我刚读了一篇“违背誓约的严重性”, 我意识到我们的誓约是为明慧翻译,我应该好好兑现我的誓约。

我喜欢与不喜欢

我们当地有一个协调人,她总不参加集体学法,还总有原因。我尽力鼓励她来参加集体学法。因为她很少参加,偶尔来了就是讲讲要做什么,很难让学员参与。然后她说她在消业。当我听到时,我首先的反应是,“你为什么总不听我的?你不觉的你的安逸心太重了吗?” 之后我意识到我的反应不对,一个修炼者不应有这样的想法。我们应该总是带着正面的想法对我们的同修。

她常说,“我不喜欢……”然后当她叫别的同修参与她的项目时,我听到那个同修说,“我不喜欢这个项目,我丈夫也不喜欢……”

我刚好听到她们的对话。我想,为什么学员们会对项目这么挑挑拣拣?那不是师父安排的吗?师父说:“将来专修弟子在寺院修炼要到常人中去云游。”[1]云游很苦的,我们能挑选我们喜欢的做吗?

当我翻译了一些文章以后,一些学员的文章使我向内找。师父说,“我经常跟大家说这样的情况,就是两个人发生矛盾的时候,各自找找原因:我这儿有什么问题?自己都找找自己有什么问题。如果第三者看见了他们两个人之间有矛盾,我说那个第三者都不是偶然让你看见的,连你都要想一想:为什么叫我看见了他们的矛盾?是不是我自己还有不足的地方啊?这才行。”[2]

所以,当我听到有人说话不在法上,这是一个机会让我找自己的执著。我是否经常说“喜欢”、“不喜欢”呢?我想到了一件事。

我最近参与了一个媒体项目,被邀请给一些文章审核。我建议应该写一篇关于孩子滥用手机的文章,可是迟迟不见动静。后来他们叫我审核一篇这个领域的文章,我心中有点不高兴。我说,“内容与标题不符。结构与框架须大改动。我作为读者读了会生气。”后来我在想,我的生气从哪儿来呢。

那时已经快到下午六点,编辑给我短信问我审核的如何。当我发正念前,我很沮丧,为什么我被邀请到审核这个我不喜欢的文章。当我在发正念时,我认识到,我只是一个审稿者,我应该提供中性的审核意见,我又没有做读者研究,我没有一个对消费者的系统了解,我如果能无条件服从,提供中肯的建议,不带任何观念才好。发完正念我检查文章,标题已改了,内容也更新了,这下看起来很妥当了。

当一个同修在消业时

上文提及一个同修在消业,我第一个反应是她为什么不听我。随着我翻译更多文章,我意识到不该有这样的想法。

我应该总是保持正面的想法。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同修把东西举得很远才能看清,我就笑话他,“你为什么需要这样呢?”他说,以前他看到另一个学员这样,他也笑话那个学员。他说,“花不花,四十八。”到了四十八岁的时候,我也需要那样做了。我意识到我不应该笑话人家。

有一个同修跟我分享了她的经历。她看到一个同修的脖子上有象癣一样的东西,她就对那个同修有负面的想法。后来,她自己的身体也有一个象癣一样的,很痒,很难受,好长时间才彻底好了。所以,如果有问题,我们很有必要找自己我们的思想是不是正的。

修炼是严肃的,当同修出现消业状态,我们应该更支持他们,不是批评或嘲笑。我们不能有负面的想法。最近我还意识到可能有另外的原因,如果一个同修或那个同修家庭被周围同修当作模范而过分依赖他们,这样旧势力就有借口迫害他们,因为我们修炼没有参照。我还看到夫妻同修的关系很好,然后一个离世,这里有情的因素。

这使得我更好理解一起做大法项目的情。我们应该互相支持,协调,完成我们的誓约,我们也应该修去这个情。由于情,我们也许会翻跟斗,甚至走到歧路上。我们这个项目不像别的项目,能遇到同修。大部份时间,我需要自己搞明白很多事情,没有别人能帮助我。我是喜欢与人打交道的,所以这个项目帮助我修炼,去掉显示心。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二零二二年明慧部门法会交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