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凤女士 | 李凤芝女士 |
法轮功学员王金凤和李凤芝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九日被皇姑区黄河派出所、皇姑区国保警察绑架构陷;三月二十四日二人遭非法批捕;八月十二日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里遭于洪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法官违法办案,整个庭审程序形同虚设,王金凤及亲友辩护人的合法权利被非法剥夺。九月十九日,二人分别遭到非法诬判。
于洪区法院于九月二十日向王金凤送达了非法《判决书》,在此期间家属一直没有得到法院及援助律师的相关通知。九月二十七日,家属请律师会见王金凤时才得知法院已下判决,并立即让王金凤提出上诉,此时上诉期仅剩三天时间。家属与法官沟通递交上诉状,法官称只收当事人写的上诉状,家属写的他不收。而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的当事人也只能是提出上诉,启动上诉程序,是没有机会也不允许写具体的上诉内容的。
王金凤,今年六十三岁。曾多病缠身,修炼法轮功以后,无病一身轻,身心愉悦,道德升华。因坚持真、善、忍信仰,王金凤多次遭到中共迫害,被长期骚扰、非法拘留、洗脑班迫害,一九九九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被康平县法院诬判七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因坚定信仰、拒绝“转化”,王金凤遭到各种酷刑虐待和非人折磨,身体被迫害出脑震荡、心肌缺血、严重腰痛等症状。
李凤芝,今年六十七岁。长年受胃糜烂病痛折磨,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不久后胃病就不药而愈,生活和工作质量得到极大改善,提升了自己的思想境界。修炼法轮大法让她对生命的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使她获得了新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铺天盖地镇压法轮功,李凤芝因坚持信仰、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遭非法拘留、劳教,二零一零年被皇姑区法院诬判三年,因被迫害的双眼无视力被保外就医。
目前王金凤和李凤芝这两位善良妇女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已七个半月,王金凤身体被迫害出高血压、高血糖、心脏病等症状,李凤芝再次出现双目失明的病症,她们的身体情况令人堪忧,而这两个家庭也再一次陷入悲苦与困境之中。
关于王金凤和李凤芝遭受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沈阳王金凤、李凤芝遭非法庭审 法官涉嫌滥用职权》《沈阳王金凤、李凤芝被绑架构陷四月 家属状况堪忧》等。
参与迫害单位及人员信息:
恶告者(证人):李清华、樊振标
公诉人:朴云晶
审判长:姜鼐
人民陪审员:赵杰、李颖
书记员:肖婷
援助律师于姣:13898132001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15号 邮编:110031
电话:024-86265110 86262709
所 长:宁楠 警号:111500
副所长:傅全 警号:116397
副所长:董魁 警号:113347
副所长:周凯 警号:116172
教导员:王琦
办案警察:副所长 傅全 警号:116397
(121一组办公室):赵思博 芦卓君 警号:111421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32号 邮编:110031
电话 024-86402205
国保大队办案警察:朱荒丁 李春骋
电话:024-86404354
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太湖街20号 邮编:110141
第一检察部主任:朴云晶(公诉人)
办公电话:024-85837622 书记员:田畅
书记、检察长:刘巍
副检察长:代保军
副检察长:付玉平
副检察长:田丹
政治部主任:黄恒江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樊振波,田成维
沈阳市于洪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10号
邮编:110141
电话; 024-85839956、024-85839727
主审法官:姜鼐(现已调到法院执行局)手机:17740060115
院长:孙浩 024-85839996
副院长:刘海涛 024-85839933
副院长:杨春柳 024-85839866
副院长 赵海波 024-85839958,13700033558
刑庭庭长:葛莉丹 024-85839959
政治部主任:时富鑫 024-85839977
执行局局长:戴天峰 024-85839998、15940040909
执行局副局长:袁伟
专职委员:李成贤
办公室主任:陈强
纪检组组长:马涛 024-85839993
纪委监察:024-85839702
信访:024-85839730
沈阳市政法委:024-22829716
沈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永航
沈阳市纪委信访室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邮编:110179
于洪区政法委:024-25319421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48号 邮编:110141
于洪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么家伟
于洪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孙波
于洪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苏振
于洪区纪检委:024-25833839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48号 邮编:110141
于洪区司法局:024-25320604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邮编:110141
于洪区司法局局长:吴岚
于洪区妇联:024-81687216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48号 邮编:110141
于洪区法律援助中心:024-85810148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57号 邮编:110141
援助律师于姣:13898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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