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被中共邪党谎言毒害的人员态度十分嚣张,非法要求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照相,很多法轮功学员拒绝被照相,他们就强制照相。有的乡派出所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手持身份证,与恶警合照。
村干部与恶警们互相配合,挨家挨户入院恐吓、骚扰。中共邪党这样迫害法轮功学员,无非是为了几个邪恶目的:一是,对每个法轮功学员建立档案收集信息;二是,为收集人脸识别充实数据库;三是,大规模恐吓,形成所谓的效应。
其实,就是中共邪党的法律也有这样的规定(当然中共邪党从来没对善良的大法弟子讲过什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未经本人同意,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在法轮功学员家里,不经主人许可,警察私自佩戴隐性摄像头或者用手机给法轮功学员或者家人拍照、录像“取证”,是明显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违法行为;说白了,这些派出所恶警、各村及社区干部已经犯法了。将来中共邪党垮台以后,这些人也要受到未来中国法律的审判。
这些年兴城中共邪党搞所谓的“清零行动”,各乡镇、街道警察和村屯及社区邪党干部人员按着所谓的“上级指使”,地毯式逐个排查所有在一九九九年以前开始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骚扰的口径各地不一,如要收集“电话号码”、“微信号”、“生活照”等个人隐私,是“上头的命令”、“核实登记”、“重新调查”、“回访”、“关心”、“看望”、“聊聊”、“拜访”、“整理备案犯罪记录”、“查户口”、“登记身份证”、“普查人口”、“要开大会了”等等。
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上门骚扰、威胁,非法录像、做笔录等等,逼迫法轮功学员在他们准备的邪恶的文件上签字,放弃信仰,威胁如果不签字要有很多麻烦。不但人身受限制,孩子上学、工作等都受牵连。大量兴城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正念抵制了这场迫害。
法轮功学员作为一名中国公民,依法享有法律所赋予的公民权利,如“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等。这些公民权利不准许任何人随意侵犯,尤其是掌握公权力的警察等人员。
综上所诉,这些“清零行动”,严重违反《宪法》、《刑法》、《刑诉法》、《警察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公民的住宅权、肖像权、个人隐私权、信仰自由权等权利。登门骚扰、恐吓、照像,这些行为又犯下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等严重扰民罪。
我们正告兴城当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人员,你们首先是人,要有人性才是人,其次你们才是所谓的政府工作人员。但是你们也要知道,中共政府对你们迫害法轮功的指令是反人类的、反道德的、反人性的,你们是不应该执行的。
当年希特勒命令士兵屠杀犹太人和侵华日军杀害中国百姓不也是他们的政府下令,而这些士兵接到指令从而开始行凶的?都是冠冕堂皇的理由。中共邪党所有对法轮功的说法都是无耻谎言,没有一个是真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泽民集团相互勾结,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如同中共历次政治运动一样,这场迫害也是以铺天盖地的谎言宣传开道,所谓的“1400例”,就是谎言宣传的一部份。
中共罗织的“1400例”杀人、自杀、死亡的案例中,有的案例是把精神病患者病发时的意外事故栽赃为法轮功学员所为;有的案例是以减刑为条件,唆使杀人者冒充法轮功学员;有的案例是以报销医药费为诱饵,让危重病人冒充法轮功学员;还有的案例是把普通人的正常病逝说成是炼法轮功造成的。
所有这些,都是中共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这些谎言宣传,不仅成为中共煽动仇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借口,而且使很多中国大陆民众包括兴城地区的你们,也失去了受益于法轮功的机缘。但是中共的谎言无法阻挡真相的传播。
参与迫害者信息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政法委书记:佟佰钟
政法委副书记付锦川:15134281777
兴城市“610”维稳办主任陈志成:13998911377
维稳办固定电话:0429-5811102、0429-5811109、0429-5159336、0429-5126208
兴城市公安局局长张月林:13898796787
兴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伟:13591999991、15566756678;0429-5482666
国保大队长王晓辉:15566755684、13504295246
国保副大队长张立军:0429-5153263、1556675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