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已经过去大半年了,我交流一下利用法律制止单位对我经济迫害过程中的修炼体会,向师尊汇报,与同修切磋。
二零一九年,中共邪党发动了“清零行动”,骚扰迫害大法弟子。我经营的一个小铺面,因为派出所人员经常骚扰,开不下去了。之后,我在本地的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清零”骚扰又来了,这次不是明枪,是暗箭。骚扰人员胁迫单位对我突然停职,先是要求我提交政审相关证明及材料,接着领导也没有任何解释,就宣布辞退我。
突然没了生活来源,日子怎么过?孩子的学费怎么办?怎么跟家中的老人交代?一时间,我不知如何应对。
师父说:“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大法弟子的忍是高尚的,是生命伟大坚不可摧的金刚不动的表现,是为坚持真理的宽容,是对还有人性、还有正念的生命的慈悲与挽救。忍绝不是无限度的纵容、使那些已经完全没有了人性、没有了正念的邪恶生命无度的行恶。”[1]
我知道这次不能躲,得堂堂正正的面对了。单位领导由于被中共邪党多年洗脑,听不進去大法真相。我向单位主管、经理、集团人事反映情况,各部门不温不火的相互推诿,又不说明辞退的理由。我感受到单位是受到了来自上层部门的压力,又不好说明。
过程中,一次无意的谈话提醒了我: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这可能是师尊的点化,是我接下来要走的路。我基本上对法律不懂。中共对我二十二年的迫害,我正式的工作被开除,被非法判刑,家也散了。经济上时常入不敷出,花钱请外地律师很有难度,怎么打官司呢?连正规的法律文书都写不了。
慢慢的,我想起大法弟子应该不等不靠。二零一五年,大法弟子起诉邪恶之首江泽民,开启了运用法律对邪恶的清除,也是我对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初认知。我静下来想了几天,虽然公义论坛上有专业的同修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我也曾向12389平台举报过骚扰我的警察,可还是感到两肩似有千斤重。我求师尊开启我的智慧,加持我走好、走正这条路。平时我好象对法理很是清楚,交流时能说出很多悟到的认识,可去做的时候,就有点卡壳了。
我想明白了,大法弟子是走向神的。我是修炼的人,就得走出一条路来,不能依靠常人。我在公义论坛上找到了关于劳动仲裁的文章。之后,我再从常人网站上找到对应的实例。我把自己收集到的材料、证据打印好后,找到律师帮我专业化修改,一次收取咨询费五十元。这样,一份正规的法律文书就诞生了,我好高兴。
整理好一切材料后,我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向劳动局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控告公司违法解除我的合同及不签订合同。一个星期后,劳动局下发通知书,称申请不在受理范围。但同时给了我一个建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迈出了第一步,接下来就要准备更多的法律知识应对未知的情况。我抱着这条路走到底的心态,往返各部门。不懂就问,不会就学。期间,有常人朋友说,个人跟国企打劳动纠纷官司,基本是打不赢的。劝我放弃,别惹事。没有参照、没有榜样、没有顺风车。我时常请师尊加持我,点化我,我一定要把路走正。
起诉书仅书面要求就诸多,要仿宋体字体,标点符号都不能错,语句不通顺也不行。我在家写好上诉状,同样找律师加以专业修改。
立案时,不是人多排不上,就是法院的人开会不在,或是人员培训,不对外办公。没几天就要过年了,法院也要放假。什么事都让我碰上了,干扰很大。那个星期,我天天早早去法院。来来回回几次,法院才正式受理案件。
年后,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告知了开庭时间、地点。大法弟子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对我们的经济迫害,我顿感身轻无比,压力全无。
在跟法院联系的过程中,当我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总会有人告诉我该怎么走,去哪个部门还可以反映情况。这样,我按照指点又去了纪检委、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做正了,不被表象迷惑,人世间也会跟着发生变化,我对此感触颇深。
我每天早上学法,五套功法一步到位,发正念,上明慧网。下午基本就是查资料、改材料。有时我跟同修交流一下。当自己面对过关时,那真是对实修的检验,掺不得半点水份。我从第一次去政府部门腿发软,到堂堂正正面对。这个过程也不是一下子达到的。讲真相是救人,也是去人的私心。过程中,我渐渐的明白了一个理,给世人讲真相是展现佛法的慈悲。
二零二一年三月,我接到法院的通知,按期开庭审理。我一个人到庭,部份同修在法院外发正念。单位聘请了律师出庭,要求法院驳回我的起诉。庭上,被告律师不承认我出示的相关证据,一再向法官申请撤销我的诉求。被告律师还提交了二十年前中共法院对我非法审判的复印件,以此大做文章。
我当庭背诵了公通2000(第39号)文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中第99条、第100条。庭长看我不服以前的非法判决,就说,你可以去申诉。虽然我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但在法庭上还是有些不稳,真相讲的不到位。还好,书记员告诉我,下来后可以补交书面材料。开庭后,我从法律层面写了一份材料,交到了法院,等待判决。
二零二一年五月的一天,法院通知我取判决结果。谁都没有想到,一审判决公司系违法解除、违法不签订合同两项,按照相关法律,以赔偿规定中的最高额度進行赔偿。
二零二一年三月初,明慧网报道了“中共政法系统倒查二十年”。我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前以实名,书面、网络的方式向省督察组、12337政法举报平台递交了对本地国安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检察院公诉人、法院审判长四方的举报信,依法追究当年参与迫害人员的全部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单位不服,将此案递交到了市中级法院,请求中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二零二一年十月份,我依然一人前往市中级法院开庭。
开庭的前一天晚上,梦中的我骑着自行车在高高的山梁上正在用力的骑行,一个人骑着自行车飞快的超过我,然后停下来说:“你一个人去那哪行,我得陪你去。”醒来后,我知道这是护法。修炼很是奇妙。
总结了前期的不足,我在二审答辩书中,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歧视是违法行为,并出示了证据,要求法院進行法律追责。指出单位偷换概念,混淆视听,无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要求法院秉公执法。
十月底,我收到了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一个月后,我一次性收到了全额赔偿金。
同修们很高兴。我知道,在师尊的保护下,这条路走正了。一次,我在法院官网查阅案件進程时,发现一审开庭录像竟有多人次观看。看来很多世人,包括本地律师界、劳动局、法院也在关注此事,等待结果,都在思考着。
整整一年的时间,我一路走来,磕磕绊绊,从顾虑重重到坦坦荡荡。感谢师尊的慈悲看护!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二》〈忍无可忍〉
(明慧网第十九届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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