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张桂香被枉判上诉 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现年59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桂香被非法判刑三年,上诉至长春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律师会见后告诉家属,二审判决书已经被送到她手里了,上面写的是“维持原判”。

按照时间计算,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二审法官万明元第一次联系家属表示案件分到她手中,十二月二十九日法官去见了一次张桂香,十二月三十一日判决书就送到张桂香手中,整个二审过程不足五个工作日时间就结束了,又是一场走形式的判决。

张桂香在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晨间被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派出所十余人非法闯入家中绑架,先是被非法关押在苇子沟看守所,后又被送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关押至今。最初家属找到春城大街派出所的办案警察张鹏飞沟通,希望让张桂香回家,只得到了“有任务,反正里面(看守所)也不遭罪”的回复,最后又变成“已经送检察院了,不归我们管”的推诿。家属联系到检察官,希望她可以依法行使职责,不应该让无罪的人被蒙受冤屈。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刘扬则直接表示“跟你们家属没关系;不要跟我们联系;也没有告诉你们家属的义务”。后得知案件已经被送到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家属先是邮寄律师委托书,结果被法院电话告知“你这委托书无效。除了邮过来的这些法定文件,还需要另外提交一份律师去司法机关备案的文件,长春本地律师自己就会做,不准找外地律师,当事人必须认罪或者有罪辩护,不准家属做亲友辩护人”。家属与辩护律师多方投诉、申诉朝阳法院的违法行为。

七月十九日,家属带着法律材料前往朝阳法院,法院信访处人员接待了家属。信访人员看了材料,惊讶:“什么事啊?扯这么大?都扯上宪法了?!”材料看完后,决定通知曲栋法官下楼接待。曲栋法官下楼后,非常生气,喊叫着拿一本司法解释说“能证明没有下列项,我就让你当辩护人。能拿来备案,就收你律师手续。”家属质问:“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开证明、备案)。”曲栋直接反驳:“法律也没规定不能开。”家属要求拿出法律依据,他也愤怒地指着司法解释:“这就是法律,这就是法律!”并且扬言“不管别人,我就要这个(证明、备案手续)”然后就气愤地离开。

在见面全过程中,家属也问过开庭时间的问题,然而法官曲栋完全没有提及第二天(七月二十日)会进行庭审的事。而这场所谓的“庭审”也仅仅是走了一个过场而已,全程不足十分钟。当张桂香在庭上问自己律师在哪的时候,被回答“你认罪认罚就有律师,不然就没有律师”。一直到同年九月二十九日知道了一审判决,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在此期间一直非法剥夺、破坏张桂香及其家属、代理律师的所有诉讼权利,真正的在进行“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家属接到长春市中院法官万明元的电话,表示案件已经分到她手中,询问家属是否有律师,如果有让律师尽快联系她,结果等代理律师联络她之后,直接要求“外地律师可以来,但是必须双备案,就是律师所在地备案之后,来到长春市后再去司法局备案一次。”得知长春市司法局以“根本管不到外地律师”为由拒绝备案后,答复“那与我没关系了,那你找司法局去问,我这里是有这个规定”,而且数次伪善地表示不是自己想要为难家属,而是有那么一个规定要求这些。张桂香家属觉得,既然你身为法官,拿不在国家法律明文中的所谓的“规定”来要求,那么应该出示这个文件或者规定,然而法官却一直推诿,觉得自己是在执行命令。

一直到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律师会见后,家属得知,在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审的判决书已经送到张桂香手里,然而在三十一日当天,家属还与法官联络,表示亲人蒙受冤屈,没有事实、没有法律的前提下被枉判三年,任何人都无法接受,希望法官可以尊重法律。然而二审法官万明元只字未提判决书已送达的事,还在说“我们会开会讨论”。一月三十日家属前往长春市朝阳法院执行局,询问后续,执行局值班人员查询后告知“还没有送到执行局这边,得是年后才能有消息了”。

目前家属正在继续进行控告、申诉,维护自己亲人的合法权益。

张桂香,原一汽经贸公司员工,家住长春市轻铁湖西花园,早年身体非常差,乳腺癌、肌鞘炎、腰肌劳损浑身都是病,用她自己的话说“身上零部件没一处好地方,是活一天赚一天了”,在同事的介绍下接触到法轮大法,随着身体健康的同时,道德也在回升。在家中她照顾瘫痪在床的老人,在外她与亲朋、邻里相处融洽,几十年来没有与人红过脸。一次回家路上,遇到了当年托关系结识到的,给她检查身体的女大夫,那名大夫都意外“真的是你吗?这么多年以为你早就没了!你知道你当初下确诊的时候,我不敢跟你说,老急了,那是要命的东西!”张桂香笑着说“哪能不知道,自己身体啥样自己心里都清楚,你看我现在健健康康的,这么多年过来,真的是大法给的我第二次生命。”女大夫点头,“太神奇了,真的不是我这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你身体这么健康,看起来还这么年轻,比我都年轻。”

自古以来修炼的人都是受到尊敬的,唯独在中共荼毒的今天,在它不信神明、斗天斗地的思想洗脑宣传下,让本应该带头遵守法律的执法者去行恶,迫害修炼人。到追责的那一天,谁也逃脱不了。抱着侥幸思想“不是我的主意”,可是动手做恶事的却是你,那个人是你绑架、构陷的,那个恶是你在做的,连邪党自己都先喊出来“责任个人负责”,在一开始就想把动手的人当成替罪羊,你还不醒悟么?希望那些相关警察、检察官、法官认真、仔细地想一想自己的行为,能不能经受历史的检验,不要一错再错。

相关办案人信息
长春市中级法院(2021年1月更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街3999号中级法院
邮编:130028
联系电话:0431-88558677
院长:程凤义 0431-88558777
副院长:李缃凡(主管刑事) 17643108888、侯海霞、王国睿、郭桂玲、
常务副院长:肖德馗 17643108102
主任:周越 17643108816 0431-87685888 0431-88558777
副主任梁洪洁 0431-88556767、13904304119
副主任张晓博 0431-88556041
党组秘书董奕男 0431-88556788、15104478111
秘书科:
传真 0431-88558672
王宇 0431-88556172
周成华 0431-88556669、17643108011
孙延宇 0431-88556686
李姣儒 0431-88556686
孙哲 0431-88556677
齐方圆 0431-88556677
谭民 0431-88558453、17643108788
刑一庭
副庭长訾效云0431-88556551、17643108808
副庭长董文博0431-88556553、17643108135
祝仰辉0431-88556551、13756318019
吴淼0431-88556553
侯哲0431-88556532
陈昊天0431-88556545
连书琦0431-88556545、17643108139
王其明0431-88556547、13069212345
朱志成0431-88556547、13700128935
谭庆丰0431-88556545
田佳莹0431-88556532
吕洪博0431-88556555
杨帆*0431-88556555、13578625734
戴伟京0431-88556555
藏松0431-88556555
郭振0431-88556555
刑二庭
副庭长郑伟0431-88556645、13166898017
副庭长李冬冬0431-88556632、17643108215
吴应书0431-88556036、17643108079
王争光0431-88556645
万明元(女,1984),17643108136,0431-88558649(办案人)
范文浩0431-88556649、17643108213
何佳璘0431-88556649
孙浩0431-88556651
朱琳*0431-88556651
丛琳0431-88556651
藏万成0431-88556653、17643108205
田洪涛0431-88556653
温恒0431-88556653、13124329979
立案庭
庭长:曹丽华 13844063629贺银婷 0431-87690981 0431-88558309
副厅长闫明昕0431-88556307、17643108500
副厅长赵欣0431-88556173
杜晨聚 0431-88556309、17643108061
邓羽婷 0431-88556303
张凤英 0431-88556313、13634307680
徐阳 0431-88556313
李萍 0431-88556313
调、退卷组
范朝阳 0431-88556317、13331697877
李晓薇 0431-88556317
立案大厅
张克烈 0431-88556091
王雪妍 0431-88556091
王承悦 0431-88556091
李珊珊 0431-88556092
张天瑞 0431-88556092
唐雪 0431-88556093
刘妍 0431-88556093
调解室 闫明昕 0431-88558173、17643108500
其它号码:0431-88558033、0431-88558094、0431-88558313、0431-88558403
相关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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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院长 庄军
副院长 陈凤英 17643109111
副院长 董 艳 17643109000
副院长 包晓勇 17643109199
副院长 高 源 13251740603 (兼执行局长)
庭 长 陈晓静 0431-88558278 ,13844197778 ,17643109068
庭 长 闫 欣 0431-88559341 ,17643109107
庭 长 王贵甫 0431-88559346 ,15904412675
庭 长 张 丹 0431-88559303 ,17643109078
副庭长 王亚南 0431-88559354(主审判长)
法 官 曲 栋 0431-88559231 ,13596166414 ,17643109105(主审法官)
法 官 姜 辉 0431-88559354 ,0431-88559352(裁判员)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77号 邮编:130012
郭立庆 检察长 0431-85303313
孙 宏 副检察长
杨喜德 副检察长
张 晶 副检察长 17843120005
秦 晋 副检察长
公诉科:科 长- 车永峰 17843120072
检察部:检察官- 刘 扬(女)0431-85887057(办案人)
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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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87975151、87985252、84162707、84162712、84162705、8416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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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久:所长 15904403399
江志国:所长 15904415655
王毅洪:副所长 1590440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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