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做事比较较真,所以在学法点上,哪位同修读错了字,我都要第一时间纠正。这种纠正不但体现在丢字落字上,有的同修有口音,把声调读错了,我也要管,有的同修多加或没加儿化音,我也不让。可以说,与我共同学过法的同修,基本都被我挑过毛病,一开始我还不以为意,直到因为这件事和同修产生了冲撞,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做法引起了大家的普遍反感。
那天,在集体学法时,我照旧给读错字的同修指错,结果对方听到后,非但没有更正自己的读音,反而对我说:“你知道吗?让你挑字挑的,你现在往我身边一坐,我这心里就开始哆嗦。”
听了同修的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立刻意识到自己错了,大家都是法中的一粒子,相处时的场应该是溶洽祥和的,能让同修见了我就哆嗦,肯定有我要修去的东西,就在我向内找的过程中,现场的其他同修相继发话了,大有群起而攻之的意思。
同修A说:我昨晚回家时就在想这个问题,觉得你做的不对,以后谁读成啥样你都别挑。
同修B说:有时我静静的听法,刚要悟出法理来,你这一挑错直接给我吓没了。
同修C说:你总顾着挑同修哪里读错了,心思根本没集中在法上,怎么领会法的内涵?
她们这样口径一致的针对我,瞬间触碰到了我的面子心、争斗心和自尊心,在人心的带动下,我没继续向内找,反而委屈的想:当年,在迫害最严重的时期,谁说大法不好,我都站出来不让,凭的不就是坚持真理的那股劲儿吗?现在之所以纠正大家哪里读错了,是因为大法太过神圣,丢字、添字都不是法,作为大法弟子,读法时应该对法负责,这有错吗?
忿忿不平的心态还未平息,我瞥见坐在身旁的同修C,心里又生出了瞧不起她的人念,觉得她身为教师却没做好表率,自己经常读错字也就罢了,现在连真理都不去坚守,根本没有站在法的基点上维护法。这样想着,对她的不满愈演愈烈,甚至觉得好在同修C入门晚,如果她得法时处于迫害最严重的时期,是不会站出来为大法说话的!
内心里这样想着,认错时的态度就很勉强,我不情不愿的对大家说:“是、是、是,你们读错的没有错,我错了。”从学法点回到家,那颗心依旧翻腾的很厉害,原本沾枕头就着的我,当晚却失了眠,心里充满了无奈的挫败感,甚至在意念中拉出位“同盟”为自己站台,那位同修是个退休的小学校长,去到某学法点后因为大家总读错字,他挑错挑不过来就半路退出了。我在心里想,遇到这种冥顽不灵的同修,人家小学校长都走人了,我还坚持啥?以后同修就是把“妈”读成“爹”,我也不吱声了!
这时候的我,根本没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只是抱着“夏虫不可语冰”的心态消极的对待同修的批评。再回到学法点上,虽然不再给同修纠错了,但我的心依旧拧着劲儿,可是同修们却没觉察到我的想法,见我不挑错了,大家都以为我向内找了,于是鼓励我说:“你看你变化多大呀?之前发正念时总倒掌,现在不倒掌了,腰也直起来了,这都是因为你向内找自己,不给大家挑错的缘故。”
听了这话,我内心里觉得很荒谬,当即仰头干笑了两声,笑声里因为掺杂着嘲讽和自以为是,所以动静怪怪的,我自己听着都觉得这笑的背后隐藏着很不好的物质。回到家后,我在心里恳求师父说:“师父,请加持弟子正念正行,解体过去弟子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全部解体灭尽!那不是我!”
慢慢的,再到学法点上参与集体学法时,我的心态真的扭转了,开始意识到不少同修出身于农村,说惯了方言土语,口音问题是与生俱来的,我应该换位思考,只要她们在读法时没有丢字落字,就不要去较真了,否则就是在证实自我。
师父说:“有的人总是强调自己对,你对了、你没错,又怎么样呢?是在法上提高了吗?用人心强调对错,这本身就是错的,因为你是用常人的那个理在衡量你自己,你用常人的那个理在要求别人。在神来看一个修炼人在世间,你的对和错根本就不重要,去掉人心的执著反而是重要的,修炼中你怎么样去掉人心的执著才重要。”[1]
后来,我又继续向深层查找,自己为什么总强调同修的身份,比如身为老师还读不好法,或者退休的小学校长都受不了大家读错字的状态,我为什么把人中的文凭和学历看得那么重?究其根本,是因为我有分别心,甚至打心眼里瞧不起点上的同修,觉得她们文化浅、学历低,不谦虚求教,有时候还反过来更正我,把对的都给更正成了错的。
一次,因为与某同修的观点有分歧,我甚至直接撂话说:“没文化!真可怕!”现在想想不就是那颗自以为是、瞧不起别人、证实自己的心在作祟吗?这么多年,大大小小的学法点我也都呆过,给大家挑错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别的点都风平浪静,为什么到了这个点上大家却一挑就炸呢?原因都在我这啊!
师父说:“大家都是你好我也好,没有利益上的冲突,没有人心的干扰,你坐在那儿心性就提高上来了?那是不行的。人得在实践中真正的去魔炼自己才能够提高上来。”[2]
这么一想,我便在内心里感谢师父的慈悲,如果师父没把我安排到这个点上学法,自己根本暴露不出这么多的人心,也就没有机会彻底修去它们。
从那之后,我与点上同修的间隔消失了,集体学法时氛围也融洽了,大家在学法之余还会一起配合出门讲真相。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曼哈顿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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