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夏婷婷四月十一日被龙沙区国保大队长姜浩等警察绑架,警察抄家抢走了许多私人物品。下面是夏婷婷诉述被绑架迫害经过: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十八时三十分,有人敲门,问是谁?没吱声,我就把门打开了,闯进来四名便衣(国保)和一名着装警察(五龙派出所警察),为首的是龙沙分局国保警察姜浩,他进来就问我认识他吗,我说你是姜浩。姜浩问我最近忙什么呢?我说我忙着要服刑期间被无理扣发的养老金呢。姜浩说让你去分局询问点情况。姜浩手里拿着一张纸,没让我看是什么。我说我先换衣服。
没等我换衣服,姜浩和另一名便衣拿着录像的东西闯进我住的小屋,边翻边录像,把床、衣柜、褥子底下、梳妆台的所有抽屉都翻个遍,还把洗衣机盖打开看了看。最后非法抄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十几本大法书、一本手抄大法书、一个学习笔记本、三部手机、一个优盘、两个读卡器、一个小音箱、四十多份真相资料、八十元真相币、一包A4打印纸、半包B5打印纸、六包塑料袋、十多个美纹纸胶袋等。
他们把我带到龙沙分局刑警队,问我上网揭露迫害的文章是我发表的吗?我拒绝回答,姜浩说拒绝回答就是“是”,还问一些问题,我都拒绝回答,只回答一些自然信息。
我在龙沙分局坐了一宿,十二日上午姜浩和一名国保头目(好像姓曹)问我电脑密码,我说我不能说,说了是害你们。十二日中午,把我和另六人拉到五龙派出所,一名正阳派出所姓董的警察负责看管。董姓警察说前些年每个派出所迫害法轮功他都参与了,还污蔑大法,说其他人都没啥事能回家,只有我不能回家。
十二日晚上,五龙派出所警察徐喜山和黄姓警察又做讯问笔录,多数问题我都拒绝回答。他们按照国保给的笔录打字,打完让我看,有很多都是瞎编的,例如有个问题是问我都往哪发资料了,回答是记不清都发哪里了,这个问题是编造的,还有说杨淑芹揭露迫害的文章是我给上网发表的,那篇文章是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发表的,那个时间我还在女子监狱被迫害呢,还有很多伪造口供的地方,我给他们一一指出,过后我看到还是那些,根本没有改。
十二日晚上,五龙派出所所长王文军来劝我吃饭,因为我从被绑架开始一直绝食绝水,我告诉他我不在派出所吃饭,我的身体没问题,他看我精神状态很好,也就放心了,他说今天晚上或明天上午就让我回家。
十三日上午,分局来了两名女警察给我照相,晚上派出所的两名男警察给我照相后又采集指纹,我不配合采集指纹,他们说吃完饭强制采集。晚上九点多,徐喜山把我丈夫找来,要让我丈夫领我到附近饭店吃点饭,我拒绝。晚上十点多,在非法关押我五十一个小时后,放我回家。让我丈夫签的字。我始终未签字。
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夏婷婷,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早上七点钟,被姜浩等五、六名警察闯入家中绑架,被构陷、枉判三年六个月,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被送到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才结束冤狱回家。
齐齐哈尔市龙沙分局国保警察:姜浩 18903627667
五龙派出所警察:徐喜山 13903625887
五龙派出所所长: 王文军 1383625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