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月下旬的一天,刚吃完早饭,发现一辆警车停在家门口。我一见警车心就慌乱起来,有一种莫名的怕。我马上意识到这不是修炼人应有的状态,我就在心里反复背师父的法:“你们已经知道相生相克的法理,没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不是强为,而是真正坦然放下而达到的。”[1]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从车上下来周姓警察(他曾迫害过我)和一位女警察。我站在门口坦然的问:“周警察,有什么事?”他叫着我的名字问:你还炼没炼法轮功?我说:“我炼法轮功强身健体,按真善忍做好人,有错吗?”我把他们请到家里让座倒茶,并随机讲真相。周警察只是喝茶,笑着不吱声。那个女警察在家里边走边瞄,说:你看看,你家到处是法轮功的东西。我说:“法轮功的东西都是合法的。你可以上网去查:其一,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柳斌杰签发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第99条、100条,已经废止了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非法决定。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法轮功书籍和资料完全是合法的。其二,国务院、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十四种,而这十四种里面没有法轮功。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共同制定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有明确认定。这说明在中国修炼法轮功一直是合法的。”
我接着讲:“你们不要听信江泽民对法轮功的反面宣传,那全是栽赃抹黑。古人说:打僧骂道必遭恶报。法轮功是佛法修炼,千万不要迫害佛法,否则会遭天惩的。”女警察拿出笔和一张表格,问:你的名字、电话号码?我说:“我没有电话。你要我名字干什么呢?”女警察有点不耐烦了,厉声问:“快点!你的名字?”我对着她发正念。不一会,她改变了态度,问:你妻子、孩子的名字?我说:“此事与他们无关。如果你对法轮功有什么不明白的,我可以告诉你。”她拿起一本《明慧周刊》、明慧台历和《转法轮》往提包里装。我正告她:“这都是我的私有财产,你有什么法律依据拿走?《转法轮》是宇宙大法,你也敢动?”她放下了《转法轮》,但其它两本要强行拿走。周警察过来打圆场:“我们只拿这两本,回去好有个交代。”我说:“这都是救人的东西,你们拿去好好看看,一定要珍惜啊。”他们就走了。
他们走后,我认真学法发正念,并向内找执着,去执着。
过了三天,又来了三个警察,其中一个年轻警察肩上开着执法仪。这次我心里很坦然。一个中年警察说:你跟我们到所里去一趟。我说:“我做好人又没犯法。我不去。”他大声说:你必须得去!我说:“警察,你们办事必须依照法律。现在习政府讲法治社会,公布了《公务员法》,公务员办事将终身追责。你们明知道法轮功是好的,还听从上面的命令搞迫害,怎么面对将来的正义审判?卸磨杀驴是中共的拿手好戏,那时你们就成了它的替罪羊。迫害大法的头子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等人就是前车之鉴。请你们给自己给家人留条后路吧。”我还告诉他们:“你们一次、两次私闯民宅,干扰我的生活,这是扰民,是知法犯法。”他们见我一身正气,就换了副面孔,笑着说:“我们用车子接你去说点事,就把你送回来。”我差点上了邪恶的当,幸亏妻子(未修炼法轮功)及时出来,双手拉着我的手大声说:你哪里都不准去!我立刻醒悟过来,想起了师父的法:“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2]我坚决不随他们去。街上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就大声的讲。三个警察蔫蔫的走了。
十一月份的一天,我去拿真相台历,回家看见一男二女三个警察围着我妻子在说什么。男警察看见我忙说:我们这次来有点小事,请你在这几张纸上签个字我们就走。我一看,是邪党的什么揭批书、悔过书、保证书。我坚决的说:“我绝不会签字的!真、善、忍是普世价值,我修大法做好人,悔什么过?保证什么?”男警察说:“我知道你不会签字,我也知道你们都是好人。这是上面压下来的任务,我们没办法。你就应付一下吧。”我说:“如果我签了字,你们迫害大法的事实就成立了,这可是天大的罪业,将来你们怎么偿还?我不签字是真心为你们好。”两个女警察去叫妻子代签。我对妻子说:这事与你无关,你不能签。
他们走后,我得知在给他们讲真相的中途,一个女警察借口方便到后面诱骗妻子签了字。我问妻子为什么签字,她说:“女警察威胁说不签字会影响孩子的前途。我知道大法好,当时只是走过场。”我说:“我家孩子能够考上名牌大学,全靠师父恩赐。孩子的命运是他们左右得了的吗?签字就表示背叛师父,与邪党站在一边,在天灭中共的时候会跟着遭殃。你赶快写个严正声明。”妻子知道做错了,就在明慧网发表了严正声明。
邪党的这次清零行动,我觉的是对我人心的清零。我觉的修炼人在过关关难难时,始终要保持对师父对大法的正信,因为“修在自己,功在师父”[3]。
我要紧跟师父,走好后面的修炼路,兑现自己的誓约。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后的执著〉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