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历届政法委书记和610主任迫害法轮功的罪恶簿

更新: 2022年07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中共政法委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简称。它是中共的党务组织,是一个凌驾在法律之上的法外非法组织。而“610”是当时的中共恶首江泽民私人设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黑社会性质的法外非法组织。这两个黑社会性质的法外非法组织互相勾结和利用,从整体上控制和协调公、检、法、司和国安等单位,迫使这些部门在迫害法轮功上步调一致。

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三年来,湖北咸宁市十一个政法委书记(张正新、田丰、马国宪、龚道安、董国祥、周勇、陈树林、吴晖、蒋星华、张士军、谭海华)在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与邪恶“610”(第一届主任饶鹏,第二届主任阮明贵、第三届主任涂斌)互相配合,要挟市政府、公、检、法、司法系统、国安人员,操纵各辖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原政保科)、公、检、法、司部门、各乡镇派出所,挟持所辖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甚至民众,对咸宁市七个辖区(咸安区、温泉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修炼真、善、忍的善良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疯狂的迫害。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53人;被迫害致残6人;被非法判刑45人次;被非法劳教109人;被洗脑迫害346人次;被强行劫入精神病院5人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3人;被绑架非法关押的有322人693人次;被骚扰3万人次;至少224人565人次遭非法抄家;遭非法开除工作18人;3人失踪;35人次遭迫害致流离失所;至少13人因诉江遭迫害;至少87人因“敲门行动”遭骚扰;被敲诈勒索现金共计436万余元,抢走的存折、现金、电器、汽车等大量私人财产不计其数。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单位无理克扣工资、生意倒闭等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计数。

目录
一、1999年7月~2000年7月期间:张正新(政法委书记)、程颖(组织部长)罪行
二、2000年7月~2004年1月期间:田丰(政法委书记)、饶鹏、阮明贵(第一、二届“610”主任)罪行
三、2004年1月~2007年12月期间:马国宪(政法委书记)、阮明贵(“610”主任)罪行
四、2007年12月~2010年10月期间:龚道安(政法委书记)、阮明贵(“610”主任)罪行
五、2010年11月~2013年4月期间:董国祥(政法委书记)、阮明贵(“610”主任)罪行
六、2013年4月~2014年1月期间:周勇(政法委副书记)、涂斌(“610”主任)罪行
七、2014年1月~2016年1月期间:陈树林(政法委书记)、涂斌(“610”主任)罪行
八、2016年4月~2018年7月期间:吴晖(政法委书记)、涂斌(“610”主任)罪行
九、2019年1月~2020年期间:蒋星华(政法委书记)罪行
十、2020年~2021月12月期间:张士军(政法委书记)罪行
十一、2021年12月至今:谭海华(政法委书记)罪行

结语
附录: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政法委(副)书记实例实录8人

一、1999年7月~2000年7月期间:张正新(政法委书记)、程颖(组织部长)罪行

张正新
张正新

▼张正新,男,汉族,一九五七年三月出生,湖北省浠水县人。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九七年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任湖北省咸宁地区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九年五月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兼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零年七月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零五年二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任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他在咸宁市和湖北省对法轮功犯罪,二零一七年五月遭恶报被免职。

▼程颖,男,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咸宁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九月任咸宁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咸宁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任咸宁市委副书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湖北省司法厅邪党副书记兼副厅长、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邪党书记兼局长;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任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二零一七年九月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被告人程颖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已缴纳)。

在张正新任咸宁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其主要犯罪事实,列举部分实例:

◆执行江泽民的命令,绑架法轮大法咸宁市义务辅导站负责人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以前,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早就在暗中关注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尤其是法轮功义务辅导站负责人。当时的负责人是咸宁医学院中医教研室主任章琪。四.二五发生后不久,公安局和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就找了章琪谈话,非法拘禁了大半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假借法律的名义绑架了各地的法轮功辅导站义务负责人,章琪也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面对这无理的虐待,章琪绝水绝食表示抗议反迫害。他曾写下诗句“头可断,血可流,法轮大法不能丢!”,以表示自己坚修大法的决心。

◆指挥公安局、派出所、政保人员、交警等人员围、追、堵、截依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咸宁市县很多法轮功学员知道江泽民要迫害法轮功,就自发的到省政府依法上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电视的所有频道都滚动式播放诬蔑、诽谤法轮功创始人及其法轮大法的节目,抹黑法轮功,欺骗世人。

当地的法轮功学员看到这个情况,自发的到湖北省武汉市省政府所在地,向领导人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说自己炼的法轮功完全与电视上播放的不一样,请领导往中央反映,期望江泽民能知民意及时纠正这巨大的过失,减少损失。于是,咸宁市县很多法轮功学员自发到武汉、北京依法上访。

面对众多的法轮功学员的上访,咸宁市政法委就指挥公安局、派出所、政保人员、交警,要挟各单位党委和保安人员,在路上、车站设卡,围、追、堵、截依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还专门派人到武汉、北京寻觅、绑架依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国安人员还对法轮功学员的电话进行非法监听,对住宅进行非法监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跟踪。

◆指挥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由于在开始迫害前,国保警察已经掌握了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警察在各单位、乡、镇、村的密切配合下,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去非法抄家,如同土匪一样,翻箱倒柜,抢走了很多法轮功书籍、炼功服、磁带、录像带、播放机,甚至很多现金,据为己有。

几乎每个法轮功学员都遭遇过这种迫害手段。列举几个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陶席珍,咸宁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依法進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温泉双鹤拘留所。趁陶被关押时,二零零零年六月三日晚上十点多钟,温泉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白玉平指使陈迪坚一伙非法闯入她家,陈迪坚毫无人性的将她的丈夫任扩军推到一边,将其家中电视机、影碟机、音响抢走,没有收据。

◇李艳红,女,四十六岁,通城县隽水镇向阳街小经商人。未学法轮功前,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利益之心较强,整天在生意上为钱奔波,把身体搞得很糟,各种疾病缠身,如:癔症、贫血、肠胃炎等,常常身体怕冷,没劲,走路困难,说话艰难,经常打针吃药不见好转,家里人很是为她担忧。九六年幸遇法轮功后,各种疾病不翼而飞,从此人也精神了,心也开朗了,而且逐渐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放淡了名利,也知道为他人着想,还教育孩子们不要贪小利,全家人深谢法轮功赐福之恩。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通城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杨雄(已遭恶报车祸死亡)、张定二等人未出示任何手续与证件,私闯李女士的家,非法抄走她家的私有财物与学法资料,并强行绑架她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多月,被敲诈勒索五千多元。

◆大肆非法举办很多洗脑班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在这期间,咸宁市组织部部长程颖(已遭恶报被判刑十年)牵头在咸宁市县大办迫害法轮功学员思想的洗脑班,包括131宾馆洗脑班、韵泉宾馆洗脑班、粮食局招待所洗脑班、浮泉山庄洗脑班、温泉办事处洗脑班、通城县精神病院洗脑班、通城县教委招待所洗脑班、咸安区邪党党校洗脑班、咸安区八斗角洗脑班、赤壁市看守所洗脑班、通山县看守所洗脑班、崇阳县看守所洗脑班、嘉鱼县看守所洗脑班,等等,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尽管这些洗脑班不是政法委书记张正新指使办的,但没有制止,纵容了邪恶,也是有罪的。列举部分实例:

◇通城县教委招待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至少迫害六人:华桃凤(女)、熊洋波、杜崇武、胡幼明、黎晓春(女)、丁望梅(女),等等。

◇通城县“精神病院”洗脑班(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至少迫害三人:汪信清(男,七十岁,被非法关押二次)、刘凤华(女,六十三岁)、王秋平(女,五十岁),等等。

◇咸安区邪党党校办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至少迫害十人:万桂芝(女)、王良皓、方启新、皮和先(女)、钱定志、李红荷(女)、罗瑛(女)、倪丽华(女)、资四兰(女)、杨彩云(女),等等。

◇温泉双鹤桥拘留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八月)至少迫害三十四人:李金桥、李敏才、徐长虹、陈晏平、陈建平、方锦莲(女)、苏晓莲(女)、吴卫华、张菊环(女)、王淑谦(女)、陶席珍(女)、杨玉娥(女)、任会芳(女)、章红萍(女)、李建辉、杨小勇、陈静文(女)、陈谦、胡兰(女)、郑双华、汪礼迪、邵清明、黄芬芳(女)、胡红花(女)、李云(女)、李学红、胡红梅(女)、胡伟、陈腊荣(女)、黄秋珍(女)、唐会云(女)、李学忠、龙忠良、唐有文、王禄松,等等。

◇“131工程洗脑班”(一九九九年九月)迫害七人:咸宁医学院四人(李敏才、郑双华、汪礼迪、梅武轩)、市中心医院一人(徐长虹)、市药品质量检测所一人(陈静雯)、市建筑公司一人(刘爱民)。

◆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劳教,本来是从前苏联引进来的迫害人的方法。随着前苏联的解体,世人知道,苏联的劳教所是邪恶的集中营,是专门用来打击异己的工具。凭借这个工具,前苏联杀害了很多自己的同胞。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时候,中共把劳教所用来作为迫害法轮功的手段,是完全违法的行为。用劳教来管理人,缺乏监督机制,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的,是邪恶的,它把警察的司法权力放的太大,警察要把谁送去劳教,不需要走法律程序,警察说了算。正因为如此,中共的劳教制度造成了很多不公;而且,警察可以借劳教的名义打击报复。很多邪恶的迫害手段,都被中共恶人使用得非法熟练,简直到了运用自如的程度。站出来证实法的法轮功学员中,很多人都被非法劳教过。张正新也采用了这一迫害手段迫害法轮功。

劳教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劳教直接绕过司法程序,事实上是由警察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这为中共当权者迫害法轮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政法委、“610”可以任意把法轮功学员绑架送去劳教,甚至可以直接加劳教期。劳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手段,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院)遭受折磨、精神摧残,百余种酷刑触目惊心。在真相逐渐被揭露出来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邪恶的劳教制度被正式废止。列举几例:

◇钟首帮,男,二十多岁,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办事处东流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钟首帮曾经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身心遭受过严重的摧残。

◇陈建平,男,三十多岁,原咸宁市煤化局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由于依法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先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咸宁向阳湖曾经是被中共下放的文人放鸭子的地方,后来改成了劳教所,所部设在向阳湖,大队设在官埠桥。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这里成了中共迫害全区六县市法轮功学员的黑窝(那时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温泉区章琪、徐长虹、吴卫华、汪礼迪、高志、陈建平、杨小勇、嘉鱼县王国平、通城县罗岳峰、崇阳县李世文、赤壁市周国强、咸安区李勇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这里每天早晨给二两稀饭,中午和晚上又是二两干饭,外加自制的一勺烂腌菜。白天没事干就搞所谓的“军训”。有时干部心血来潮,在开晚饭前要刚刚收工回来的他集合跑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狱警还不开心,又要他走“鸭子步”,一排排象鸭子样从操场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有时点起电灯玩这些“游戏”,累得法轮功学员筋疲力尽,而那些狱警却欣赏得津津有味。还有逼做奴工生产(如制砖、挑大粪、挑塘泥等)。

◇汪芹,女,二十多岁,未婚,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五月份,她被劫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在那里她被七、八个恶警踩在地上用两根电棍电击,她的头脚被电得翘起来,小便失禁;电棍打在头上,象重物猛击头部。恶警还限制她上厕所,不许互相交谈,行动被吸毒犯监控,每天被迫军训。她曾被罚贴墙立正,背部必须全部挨墙,不长时间就无法站立,脚已不能弯曲。后来她被关到沙洋劳教所二大队。那是零一年六月,一起被劫持去的有六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在那里,电棍是恶警最常用的酷刑。每个法轮功学员被两个吸毒犯包夹,遭严管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被四个犯人包夹,二十四小时监控,吃饭、上厕所、洗澡都被监控。晴天被迫在毒辣的太阳下军训,连狱警自己都跑到房里遥控指挥。雨天被迫坐小凳,不能动,强制背监规、邪党文章,更可笑的是,每天几次集合呼口号,背老三篇,谁不动口就被拉出去用刑。她被电过脚心,整个脚板象是被撕下一样,手指尖也被电过。在沙洋劳教所,她还被迫做奴工,一天要摘五麻袋花生,十指红通通的,疼痛钻心。奴役劳动回来,洗澡、洗衣都只能几分钟内完成。而这些还是轻刑而已。一个良知尚存的吸毒犯告诫我们,有的恶警用刑很变态,对法轮功学员电阴道、乳房的都有,二大队有一个被打断了腿,还不放人。最后他说,那些恶警比吸毒犯还人渣。

◇周克利,女,五十多岁,咸宁市农科所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从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当时所长张某某、刘金龙、毕明云)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一年半。周克利全家五口人(除周克利外,还有:熊春芝,女,三十多岁,周克利的儿媳妇。陈立群,女,三十多岁,周克利的大女儿。陈卫群,男,三十多岁,周克利的大儿子。陈益群,女,二十多岁,周克利的小女儿。)先后被非法劳教迫害。家中仅剩一个当时只有七、八岁的小孩无人照顾。孩子想妈妈的时候,就用稚嫩的小手在墙上歪歪扭扭的写上:“妈妈,我想你。”

◆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劳教所、洗脑班、监狱都曾经是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场所。很多残忍的酷刑,都是在这些地方发生,惨绝人寰。

◇周国强,男,三十多岁,赤壁市工商银行的职工。他多次被非法关押,甚至非法延期关押迫害。一九九九年周国强到北京依法上访被非法关押在赤壁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先后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周国强和赤壁市蒲纺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相约在蒲纺公园集体炼功,被总厂警察处以“扰乱公共秩序罪”送到赤壁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在这期间,他被逼迫到采石场劳动:……拘留所强迫超负荷从山上拉石头,给碎石机喂石头,有一次他被派去清除碎石机漏的石灰粉,巴掌大的小屋里仅容一人和装石灰粉的小推车,头顶上的碎石机疯狂的叫着,石灰粉不停的往下掉,飘得满屋都是,呛得他差点窒息,憋不了一分钟他就要赶紧跑出去换气,他的嘴变成了“风箱”,身上变成了“黄土高坡”,粘在身上的石灰也不知有多厚了,一道道汗水在前胸后背淌出了一道道沟壑。脸上除了眼珠外,早已“面目皆灰”。他不停的装石灰,又不停的一车车往外拉,累得筋疲力尽,没有一刻休息的权利。日落西山,我们排队下山,在一口小泥塘洗澡,泥塘的淤泥都快到膝盖了,臭气熏天,等于洗了一个臭水澡。晚上吃干饭,二三两,外加几根萝卜丁。本来吃了一下午的石灰粉,喉咙呛得象火烧,这一下吃的干饭加上带辣味的萝卜丁,喉咙疼的象刀割……

刚进赤壁市看守所的人都要“走过场”,名堂很多,如:“吃馍”、“滴水观音”、“竹笋炒肉”、“弹钢琴”、“开飞机”、“背宝剑”等等,都是整人的残酷土刑。“号霸”(狱警指派的那些有钱有势管“号子”的人)叫他靠墙站着,背后垫一杯子之类的东西,叫“号子”里每人给你当胸一拳,或叫一人朝着胸口飞起一脚,这叫“吃馍”,“吃馍”者往往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射而出。无论酷暑严寒,扒光衣服洗澡,先擦一遍肥皂,再叫靠墙蹲好,把后脑勺按到墙上贴紧,一人端水从头顶往下淋,非常缓慢而又连续不断。水在流过鼻梁的时候会形成一道“瀑布”,把两只鼻孔与嘴巴整个盖住,等于堵死了气孔,马上憋得要死,要是挣扎的话,劈头盖脸给你来一通拳脚,只好大口大口的吞气,到最后一缸水淋完了,肚子也喝饱了——这叫“滴水观音”;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在“号子”的过道上跪一长排,用细长的竹条死劲抽打法轮功学员的身体,特别是裸露的肉体,那种钻心的疼痛有如蛇咬,如毒蜂刺,有的疼得在地下翻滚——这叫没有内伤的“竹笋炒肉”。狱警把他的手用手铐铐住,一只手从背后往上,一只手在胸前往上,二只手铐在一起——这叫“背宝剑”……

周国强就是这样在赤壁看守所拘留所里被非法关押甚至非法延期关押了两年多,受尽折磨也不放弃法轮功。

二、2000年7月~2004年1月期间:田丰(政法委书记)、饶鹏、阮明贵(第一、二届“610”主任)罪行

▼田丰,男,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任咸宁市政法委书记,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零八年三月1日任武汉市海事法院院长。

▼饶鹏,男,一九四五年十一月生,曾任蒲圻县委书记、崇阳县委书记、咸宁地区行署副专员、咸宁地委委员、咸宁市市委副书记,二零零一年十月兼任咸宁市第一届“610”主任,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任咸宁市政协主席。二零一一年退休。

▼阮明贵,男,一九五三年四月二十二日(黄历三月初九)出生于蒲圻县赵李桥区益阳公社花亭桥大队的一个小山村,在咸宁地委办公室从事密码通信工作四十多年。二零零三年六月任咸宁市第二届“610”主任,手下有六名成员:陈先汉、徐孟良、周斌、姚雄、向佐彬、王光坤。

在这期间,在二零零一年十月成立咸宁市“610”办公室,由当时的副市委书记饶鹏兼任第一届“610”主任;二零零三年六月阮明贵任第二届“610”主任。

在田丰任咸宁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其主要犯罪事实,列举部分实例:

◆假借法律,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魏月秀,女,五十多岁,通城县邮政局职工家属。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郑玉玲,女,五十七岁,原赤壁市商业局职工。二零零一年十月被赤壁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袁细宝,女,三十多岁,通城县人,原咸宁市印刷厂职工。二零零二年被通城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四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迫害。

◇夏世龙,男,五十六岁,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六月被通城县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遭受迫害。

◇蔡慧兰,女,五十多岁,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各个省(自治区)的警察厅的法制处,其实就是劳教管理委员会,他们负责劳教的审批和行政复议。市一级公安局的法制处,是直接下达或撤销劳教决定的机构。县区级的警察分局的法制科,是直接绑架大法学员、并向上级提出对大法学员劳教申请的机构。这些法制处、法制科、有的也叫法制总队,其实就是直接对大法学员下达劳教决定的机构。它们也是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机构。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被劳教都是由它们最后批准的。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和“610”操控这个做出非法劳教决定的机构,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劳教迫害。

◇周国强,男,三十多岁,原赤壁市工商银行的职工。二零零表面零年,他又被非法劳教三年,先后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尤其是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的“严管队”遭受特警的多种体罚折磨,身心受到严重损伤。

在沙洋,这里的狱警一反常态,对法轮功学员特别“亲热”,实际上是伪善和欺骗。法轮功学员一旦放松戒备,就很容易上当受骗。法轮功学员一旦识破了他们的骗人伎俩,狱警马上原形毕露,一脚把他踢到其它队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在“六队”,他白天挖池塘、挑水渠,晚上逼迫他看些乌七八糟的电视录像,后来竟然放黄色录像,他坚决抵制。在“七队”,他拒绝出工,要求无罪释放,恶警派犯人每天把他拖到田地,有时被铐在田埂的树上,日晒雨淋一整天。晚上,背“宝剑”(背铐),再用高压电棍电他的耳根、脚后跟,甚至捅到嘴里电,威逼他干活。

示意图:烈日下暴晒折磨
示意图:烈日下暴晒折磨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在“严管队”,集中关押各队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天由“特警队”指挥进行强化“训练”。每名法轮功学员由一名犯人包夹。每天四五点统一起床,起床前九个班轮流上厕所,每个班五分钟,上十个人要在五分钟内把一上午的大小便全部解决,因为每天上午只有这一次的“方便”机会,上午谁要上厕所,恶警就会硬梆梆给你一句——“憋着”。由于坑少人多,加之时间短,每次大便都没有解干净,往往刚蹲下来,下个班就进来了,肚子就要胀一上午。

天没亮,法轮功学员就被迫围着操场跑步,跑的过程中还要不停的唱恶党的歌。声音小了或没唱者就要罚唱一早上。这样跑到吃早饭。八点左右开始所谓的“训练”。大热天法轮功学员被迫穿着劳教所自己做的全棉套装,还要扣上领扣,袖扣。先是站军姿,要求身子站的笔直,两大腿绷紧,两腋夹紧,恶警在背后突然猛踹你的腿窝时不能弯,中指紧贴裤缝,中间还要夹根草,草不能掉,还要面对着强烈的阳光,眼睛不能眯。否则就要受惩罚。有一次他因没站好,被特警姓郭的队长拉到值班室用电棒电了好一阵。

站完了军姿接着蹲军姿。右腿脚尖蹲着,脚跟抬起,屁股坐在脚跟上,左脚朝前弓起,身体正直,全身的重量都压在踮着的右腿上。身体还不能晃动,否则背后的恶警就要给一脚,还要延长时间。不到十分钟腿就要疼的钻心,但是法轮功学员一般都要强迫蹲一小时以上,刚开始好多法轮功学员的腿都蹲肿了,有的老年弟子蹲的老泪纵横要求休息一会儿,恶警却破口大骂,没有半点怜悯之心。

跑步是每天必跑,有时一直跑到吃中饭。跑的过程中还要不停的喊口号唱恶党邪歌。他跑得汗流浃背,气喘如牛。还有什么“蛙跳”、“鸭子步”、“俯卧撑”等等。

中饭大多在露天吃,再热的天也是这样。每天中午背劳教所的监规,要大声,否则就要受惩罚。背得头昏脑胀的。下午强迫去听几个恶警队长诽谤法轮功的无稽之谈。晚上“坐板”看中共谎言电视至十点多。之后上演最后一场戏“严管”。所有白天什么被子没叠好的、唱歌声音小的、进门忘了喊报告的、特别是法轮功学员互相之间问候甚至是递了眼神的、抵制迫害者,统统留下“严管”。

“严管”就是重复白天的强体力活动,而且强度还要大。在恶警的呵斥下,法轮功学员在操场上跑着,跳着,蹦着,寂静的夜空中充斥着法轮功学员们粗重的喘息声。有时,恶警还拿着电棍跟在后面,把电棍弄得“叭”“叭”直响,谁动作慢了电谁。恶警折腾够了,自己也累不得了,就限定法轮功学员们在十秒钟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上床,而且不准洗身上的汗水,有时连手脸都不准洗。谁要是跑慢了接着“严管”。好不容易合上了眼,朦朦胧胧的时候又听到起床的哨子了。又接着开始了第二天的所谓“训练”。周国强在这个严管队集中营呆了两百来天。在沙洋劳教所,周国强由于拒绝放弃法轮功,被无理加期半年劳教时间……参与迫害的狱警有:张修平、田明、何伟、魏鹏等。

◇陈新华,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五月進京依法上访被孝感市花园派出所绑架,由马长根、陈迪坚截回本地,并抢走了现金一百元,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送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劳教所,陈新华被逼迫做奴工,如刷花生、摘棉花等,手都弄烂了,还不准休息。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舒祖四,男,五十多岁,原通城县上阔田农民。二零零零年七月份的一天,舒祖四正在田间劳动时,突然一辆车开来,通城县政保科警察张定二、李英灿下来绑架了舒祖四。他们不由分说,没办任何手续,便把他抓上了车,随后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罪”,把他非法关进了看守所。暴徒们没日没夜的残酷拷打他,看人已经被折磨得不行了,为推卸责任才放他回家。舒祖四回家后仅几天就伤重去世了。

◇沈国焱,男,六十岁,原嘉鱼县牌洲湾镇农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九月被恶人告发,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强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随后他到派出所要书,恶警不给,二零零一年九月底在一次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非法关进嘉鱼县第一看守所,关押期间遭恶警严刑拷打,被恶人当胸猛击一拳。受尽各种酷刑折磨,直至全身浮肿,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于二零零二年十月才被释放,二零零三年二月含冤去世,留下与他相依为命的十岁孙子。

◇张仲林,男,五十一岁,原通城县机关工委党委书记。曾患过肝炎。一九九六年他的老母亲(当时八十多岁)、弟弟张值林、他本人和妻子毛满员都同修法轮功,家和兴顺,平平安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张仲林受迫害调离工作。妻子、弟弟被反复非法关押、判刑、罚款、抄家。在强大的压力和恐吓下,肝病复发,卧床不起时,妻子还在监狱,弟弟还被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腊月二十一日他含冤过早离世。

◇金传香,男,五十四岁,原通城县一瓷厂职工。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通城县公安局将其列为重点迫害对象,频繁的在十一、两会、元旦、黄历新年等所谓“敏感期”将其非法抄家、绑架,并拘留至通城看守所,一般至少一个月。虽然他多次跟这些人讲大法真相,但这些人根本不听。金传香生活无着落,靠打工维持家计,金传香的身心备受摧残。二零零零年下半年金传香含冤离世。

◇魏秋荣,女,五十六岁,原通城县人。一九九七年与丈夫(原法院副院长)一起修炼法轮大法,其丈夫严重骨质增生病迅速恢复正常,丢掉了拐杖。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单位经常找他们麻烦,逼写保证书,魏秋荣坚定修炼。但在长期受迫害和恐惧中,高血压复发,二零零二年秋她含冤离世。

◇雷有序,女,五十三岁,原咸安医院妇产科医生。二零零二年九月,雷医生被迫害去世。

◇徐玉凤,女,四十六岁,原咸宁市装饰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咸宁市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竹文化节”,许多国家的外商前来参加,江泽民的妹妹江泽慧也来了。为了证实大法、揭露迫害、讲明真相,当地法轮功学员于十月七日晚在参观旅游的主要公路沿路电线杆上悬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球公审江泽民”等大条幅,在路旁斜坡上用喷漆写上巨大的“全球公审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标语特别醒目。江泽慧和省里来的邪恶头目看到公路旁的大法彩幅、喷漆,恐惧得发抖,暴怒中对咸宁警察大发雷霆,要求限期“破案”,否则全部下岗(失业)。十月九日开始,咸宁出动大批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规模非法抄家、绑架,当天绑架十余人。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晚十点多,咸宁市温泉岔路口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到徐玉凤家,想将她强行带走,她就跑到房内将门反锁。这时,她家人被逼拿钥匙开门,想将她带出来,她就准备从窗户顺布条滑到楼下,逼迫下她竟从六楼重重的摔了下去,家人把她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她临去世前,眼睛都没有闭上。九日晚上,咸宁出动了七十至八十个恶警强行将她的遗体抢去火化,毁尸灭迹。

◇郭孝炎,男,六十七岁,原嘉鱼县牌洲供销社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得法炼功后,脑血栓等疾病没吃一粒药好了。一九九九年八月,去北京依法上访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绑架劫持回嘉鱼,被罚款三百元回家。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县政保科赵守怀带多人非法抄家,并不定期上门恐吓、威胁、骚扰,使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精神崩溃,导致生活不能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含冤离世。

◇张亚琴,女,三十四岁,原嘉鱼县城关人。修炼前患有严重肺结核病,一九九六年得法后身心健康,年轻漂亮。迫害开始后,她坚定修炼。二零零一年她与其他法轮功学员進京证实大法,途中被恶人诬告,被绑架回当地非法关押。不久,她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理智的从看管处走脱,被迫流离失所。在流离失所期间,她一家三人各住一方(因丈夫在广东打工)。当地“610”到处非法追捕她,还经常到家中对亲属进行威吓、逼迫,连小孩在学校也被欺负。由于种种迫害,张亚琴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导致旧病复发。二零零二年四月下旬,回到家中没几天,就含冤离世。

◇陈金莲,女,二十三岁,原嘉鱼县高铁镇居民。曾经患慢性肾炎,求医求药不见效。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康复,能干农活。邪恶迫害开始后,她去省政府请愿、说明真相。二零零零年做大法真相,多次遭前八斗乡派出所(现在八斗乡与高铁镇合镇称高铁镇派出所)恶警熊文生(所长)、陈南京(副所长)、黄木清、尹泰山等及高铁镇派出所副所长熊国清、村支书来丰爱等不法分子多次非法抄家、骚扰、恐吓及勒索。在二零零一年其哥哥陈海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后,陈金莲的精神遭到摧残,致旧病复发,恶变为尿毒症,二零零二年六月初八,不幸去世。

◇张玉燕,女,二十三岁,原嘉鱼县牌洲湾镇居民。二零零零年五月去北京依法上访被劫持回嘉鱼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被折磨得多次吐血,直至生命垂危才被送医院治疗。看守所怕担责任,随后将她送回家中。但牌洲湾镇“610”不法官员多次到其家中骚扰,强行抢走一车木制沙发。二零零二年三月,张玉燕含冤去世。

◆滥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刘晓莲,女,六十八岁,原赤壁市赤壁镇八宝刀村农妇。曾经被四次非法抓捕、遭受过“五马分尸”酷刑折磨和在精神病院“毒针摧残”。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她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被恶警抓起来了。被赤壁市公安局押回后关押在第二看守所。恶警叶军最残忍,把她往死里打,打头、眼睛,胸、小腹,还罚跪,一罚就是四个小时,就这样连续折磨她七天。正月十八日他们又非法提审,恶警叶军和蔡金平,把她打得全身的骨头象散了架一样,本来炼功好了的眼睛又看不见了。她双腿不能站立,连爬也爬不动。叶军打累了,气喘吁吁地走了。姓蔡的打手见叶军走了,把门关上说:“该我上阵了。”他嘴里叼着烟斜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看着躺在地下不能动的刘晓莲,恶狠狠地喊着:“把衣服脱掉!”她说:“你想怎么样?”蔡金平说:“你现在落到我手上了,我想怎样就怎样!”她看着他那双眼睛,知道他不怀好意,就说:“我和你母亲年纪差不多,你敢侮辱我就等于侮辱你妈。”蔡金平冲过来竟动手撕她的衣服。她死命护住她自己,这时进来几个人,他才说:“你走吧。”回到监室后,她浑身象筛糠一样颤抖,伤处痛得发烧。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狱警钱玉兰进监室对刘晓莲说:“你炼功快要炼瘫了,今天给你去医院打针。”她识破了他们的阴谋,就揭穿他们:“我不是炼功炼瘫了,而是你们把我打残废的。”他们不搭理她,拿来脚镣手铐强行将她铐住往准备好的车上拖,拖到公安局对面的妇幼保健所,三位保健所的医生问:“什么病?”她连忙揭穿他们的谎言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哪来的病?是他们不准我炼把我打伤的。”蔡金平说:“问那么多干什么?”医生回击他们:“不问,怎么治?”几个医生竟和几个警察吵起来了。不得已这些恶警只得把她拖到人民医院。在人民医院打针的过程中,不仅把她四肢绑在床上,还把她的头按住,把眼睛用布蒙上。针打完后她七窍流血,两眼及双耳又痛又胀,头象裂开一样痛,并且上吐下泻。吐的都是血,有时是紫色的血块象猪肝一样硬,每泻一次大小便就象生小孩一样剧痛,不能吃,只喝一点水,死过去几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所长邓定生想出了一个“五马分尸”的刑罚迫害当时已经六十二岁的刘晓莲。“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虐杀刑罚。这天,他们叫四个“外劳”抓住老人的四肢,邓定生抓住她的头,这样五个人就变成了“五匹马”,五个人各自一起用力猛拉,当时老人的小便处撕开了,全身骨骼一连串响,全部脱节,办公室里的人都出来看热闹,有好多人也上来参与。先前“五匹马”还抬着老人,其他人轮班用五十斤重的铁链脚镣,悬空硬打、软打老人孱弱的身体,几乎打了一天,将老人的全身骨头几乎都打断了,巨大的痛苦中,刘晓莲老人昏死过去……。他们还不死心又说她“脖子拉长了,不好看。”说着又狠命把头往颈子里一按,痛得刘晓莲失去了知觉……

中共酷刑示意图:五马分尸
中共酷刑示意图:五马分尸

◇石幽燕,女,二十多岁,在读大学生,咸宁市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作为大学在读生的石幽燕,因携带法轮功书籍,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狱警用睡“死人床”十五天折磨这个大姑娘,后被劫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迫害。

◆非法办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十月,咸宁市政法委田丰、“610”头目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参与迫害邹注姣的还有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的邓美辉(女)、黄文华(女)、刘海燕(女)。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是九人:市中心医院一人(张菊环,女)、省地质队一人(邹注姣,女)、市烟厂1人(任会芳,女)、市药检所1人(陈静文,女)、市电力局1人(胡兰,女)、市建材1人(梁莹,女)、市温泉开发区岔路口社区居民1人(杨冬香,女)、市印刷厂(现开元印刷厂)1人(周新华,男),咸宁市水厂陈益群(女)。

咸宁市政法委不仅在当地非法举办洗脑班,还与湖北省洗脑班互相勾结,把咸宁市县的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汤逊湖洗脑班)迫害。如:二零零二年,咸宁医学院老师章琪被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强制性洗脑迫害。

◆被迫害致疯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徐勇,男,四十多岁,原赤壁市蒲纺集团职工。二零零零年为法轮功鸣冤上访,被赤壁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底,徐勇被非法劳教,跟他关在一起的普通劳教人员,曾经怀着敬佩的心情诉说徐勇在劳教所中所展现出的真诚善良,以及他面对酷刑,绝不向恶势力妥协的精神。他们经常听到徐勇被迫害的惨叫声,但是无论劳教所的恶警怎么折磨他的肉体,却丝毫没让他的精神屈服过,他一直坚持告诉劳教所的每个人(包括警察)“法轮大法好”。恶警们无计可施,为了达到百分之百的转化率,在他的饭中下毒,摧毁他的神经系统。毒药造成徐勇精神失常,这样就被送回家。

回家后,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病情有所好转,这时单位保卫科又预谋将他送回劳教所,徐勇母亲心疼未康复的儿子,去恳求保卫科不要送徐勇回劳教所,被无情的拒绝。在徐勇和他母亲最困苦的时候,他们单位的人还侵吞过他们仅有的几百元低保。徐勇的母亲心灰意冷喝下了老鼠药泡的酒,被保卫科人员发现,送到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徐勇全家人生活在保卫科的威胁与恐吓中,致使徐勇病情恶化,最后被单位与家人送到蒲纺集团医院精神科治疗。

三、2004年1月~2007年12月期间:马国宪(政法委书记)、阮明贵(“610”主任)罪行

马国宪
马国宪

▼马国宪,男,一九五四年十月生,孝感市孝昌县人,二零零四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湖北省警察厅党委委员、省交通管理局局长。

▼阮明贵,男,一九五三年四月二十二日(黄历三月初九)出生于蒲圻县赵李桥区益阳公社花亭桥大队的一个小山村,在咸宁地委办公室搞密码通信工作四十多年。二零零三年六月任咸宁市第二届“610”主任,手下有六名成员:陈先汉、徐孟良、周斌、姚雄、向佐彬、王光坤。

这期间,阮明贵任“610”主任,非常疯狂、嚣张。法轮功学员有被非法劳教的,有被非法判刑的,有被非法拘禁到洗脑班的,有被逼疯的。其中,阮明贵负主要责任,马国宪也难辞其咎。列举部分实例。

◆被非法判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余劲光,男,二十七岁,咸宁温泉区龙潭人。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徐长虹,男,四十岁,咸宁市中心医院优秀药剂师。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汪礼迪,男,三十多岁,咸宁学院医学院优秀讲师。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被非法劳教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钟首帮,男,四十多岁,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办事处东流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六月初,钟首帮再次被赤壁市公安局陆水湖风景区办事处警察分局警察黄华群等人从其家中绑架,并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近四个月后非法劳教三年,在湖北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上午,钟首帮正念从劳教所内走脱。当天下午,在去武汉的车上被再次绑架至沙洋劳教所,并被非法关押在沙洋劳教所的“矫治中心”遭受残酷的迫害。十一月下旬,九大队重新搬至原九大队。那里的前栋楼房一楼的单间小号房就是专门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设计的。九大队一直以所谓封闭管理模式将法轮功学员钟首帮隔绝在前楼单间小号里,由四个吸毒包夹人员协助狱警继续对其进行各种迫害,每天强制站、蹲军姿。坐姿是在被强迫观看反复播放污蔑、诽谤大法师父内容时执行。夜晚到下半夜一、两点时才给睡一会儿觉,到凌晨五点左右就被包夹叫起重复昨日的迫害。由于长期遭受封闭隔绝的迫害,钟首帮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视力严重下降,体质很差,他被迫害得脱了相。他的父亲去看望他时,看到脱像的儿子,他的父亲就伤心得病倒了,回家后不久,就中风了,半身不灵便,走路一瘸一拐的。

◇雷胜平,女,五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六月份雷胜平在上海讲法轮功真相救人时被绑架,后被赤壁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并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陈才望,男,四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年四月十三日,陈才望在赤壁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镇上恶警绑架至看守所,并被强行抄家。后来被诬定劳教两年,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

◇杨冬香,女,五十岁左右。温泉开发区岔路口社区居民。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晨六时,杨冬香在家门口邮政培训中心乘出租车到温泉汽车站途经咸宁市温泉岔路口派出所,以后就失踪了。其家属托人问温泉开发区警察分局人员,其支吾回避。家人几经周折,才悉知她被秘密劳教三年并被绑架到沙洋劳教所二大队迫害。

◇陈谦,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棉纺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八月,陈谦到岔路口派出所散发真相传单,被恶警发现后强行关押,并劫持到湖北省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进行高强度的奴工农业生产劳动。

◇洪海华,男,四十多岁,通城县沙堆法轮功学员。他多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洪海华被非法劳教三年,被秘密送走,后来得知,他被非法关押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他被非法劳教时,恶警未告知家属,很长时间他的家人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沈元杏,女,通山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二月,通山县国安大队恶警夏如良、孟胜、周昌谋等将女法轮功学员沈元杏白天在路上绑架,关在通山县看守所两个月还非法劳教两年,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王金燕,女,四十多岁,嘉鱼县鱼岳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她外出讲真相救人时,被嘉鱼县原渔场职工汪开爽诬告,使王金燕被方家庄派出所恶警何军、孙斌、付绚等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嘉鱼看守所。后来王金燕被非法劳教二年,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遭迫害。

◇陈志风,女,五十多岁,咸宁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她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这个劳教所里的人主要是做奴工,每天都要做十小时以上的活,工作量非常大。每一批活都不一样,糊纸盒、相册、盲人表、腰带,全部是出口到别的国家的。没有一点人身保障。有些法轮功学员因为长期用香蕉水清洗盲人表壳而导致中毒。这个劳教所里的狱警都很伪善,表面上不参与动手打法轮功学员,但是私下里却怂恿吸毒犯人监控、殴打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被打后,身边一直有犯人跟着,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讲话,害怕迫害消息外泄,而且对外一致统一口径掩盖。

◆被非法拘禁洗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汪芹,女,三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小学毕业班教师。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王甫香(咸安“610”头目)、黄顺安(咸安国保指导员)、张文彬(汀泗镇武装部长)非法从教室绑架,强行抓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陪同人员是余英,共同迫害汪芹。

◇方锦红,女,三十多岁,咸宁市农业局种子站职工。二零零七年温泉分局宋瑞生、金国新带一伙人强行把方锦红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勒索她单位(地区农业局)现金三千多元。在那里强迫洗脑,受尽各种折磨,温泉警察分局副局长宋瑞生还说是送她去住宾馆。

◇汪礼迪,男,四十多岁,咸宁学院法轮功学员。他曾经被非法送进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精神迫害。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下午,汪礼迪在路上被绑架,先非法关押在温泉一号桥派出所,后送往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在洗脑班三十七天后直接送往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迫害,并被非法逮捕和判刑。

◇向德斌,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上午九时,正在咸宁市咸安区安达汽运公司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向德斌被“610”的五个警察绑架,绑架后直接送至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进行迫害。

◇罗云碧,女,四十多岁,赤壁市长江委陆管局原自动化设备厂职工。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星期四上午,乘家属区无人,单位保卫科丁书蒲带人将罗云碧骗出,强行推上车悄悄带走,非法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陆管局直接参与的人还有魏安义、刘晓明、刘保华、范秋芳等人。

◇熊柏松,男,四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法轮功学员熊柏松被当地荆泉警察分局警察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

◇陶维香,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咸安区医院医师。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那天,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派出所恶人宋瑞生、度志强、程乐斌、刘颖、黑皮(三号桥警察)绑架了陶维香医生,并把她送往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因在强行送往省洗脑班时陶维香突发高血压,洗脑班拒收;后来又被非法关押在猫耳山看守所,看守所拒收;又送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所也拒收。这才不得不放回家,还不断地骚扰迫害。

◇罗瑛,女,六十三岁,原咸宁市咸安区三六起电机厂退休职工。她二零零四年四月份曾经在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迫害。

◇汪信清,男,五十四岁,通城县鄂南商业城法轮功学员、县计生局外科主治医生。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汪医生在上班地点再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四月二十三日又被劫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迫害。

◇黄衍壁,男,七十多岁,原温泉供销社职工,抗美援朝离休老干部。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被咸宁市“610”、国安局、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温泉供销社不法人员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黄衍壁一路给车中人员讲真相,正念抵制邪恶的迫害。到达省洗脑班后,经检查身体出现“高血压”病态,洗脑班不收,就又把他送回家中。

◇陈晏平,男,四十多岁,咸宁市财政局职工。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咸宁市“610”、国安局、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市财政局不法干部想绑架法轮功学员陈晏平送湖北省洗脑班,其家属坚决抵制,迫害未遂。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被市“610”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进行洗脑,其科室负责人吴成骄科长一起陪同,共同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晏平。

◇华桃风,女,五十多岁,通城法轮功学员、妇产科医师。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八点多,通城县“610”头子熊林清伙同国安警察杨雄、张定二等几十人对法轮功学员华桃风医师的工作场所(县计生局)进行了包围,用最卑鄙的野蛮流氓手段将法轮功学员华桃风绑架到武汉汤逊湖省洗脑班进行迫害,洗脑班不收,华桃风当天回家。

◇雷江平,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印刷厂职工。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雷江平被恶人绑架,送往湖北省洗脑班遭受迫害。

◇王慧媛,女。四十多岁,通城县法院法官。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八点多钟在家中被通城县“610”恶人伙同所在单位通城县法院恶人无故绑架并送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魏月秀,女,五十八岁,通城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到她姐姐家住的地方去讲真相,被当地国保大队杨雄、张利瑜(音)、李英灿等人强行绑架到当地拘留所拘留十天,其间法轮功学员魏月秀绝食抗议迫害八天,回家以后身体相当虚弱,在身体还没有恢复的情况下,恶人又说要把她送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去洗脑,进行精神迫害,并强行从她身上把她家钥匙抢走,非法到她家把师父的三个法像,法轮图,法轮大法真相日历,两本《转法轮》强行抄走。

◇余劲光,男,三十多岁,温泉开发区龙潭村居民。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余劲光中午正在家吃午饭,以宋瑞生、度志祥、左水生为首的温泉开发区警察及三号桥派出所几名警察私闯民宅,强行绑架了余劲光,并于当天下午劫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三十七天后又被劫持回咸宁,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

◇胡兰,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电力局职工。二零零五年九月份,咸宁“610”就打算将胡兰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结果胡兰正念走脱,在外流离了一段时间。据说宋瑞生以此要挟向胡兰单位敲诈了三千元。后来,宋瑞生在她家人和单位领导面前再三保证说:“胡兰回来没事,正常上班,决不会送法教班(实际是洗脑班)”。于是在其家人和单位的极力劝说下,胡兰回单位上班了。结果正中“610”的诡计。十月十九日,胡兰正在单位上班时,被以宋瑞生为首的人员非法强行带走,并于二十日上午被劫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这期洗脑班将为期四十天,每人每天的开支是一百元,胡兰单位要花费八千元(另有一名帮陪)。结束时不转化的坚定法轮功学员将可能被非法劳教四年。

◇余进兵,男,四十多岁,温泉红旗路中学教师。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时,法轮功学员余进兵在课堂被警察骗到校长办公室之后绑架到湖北省汤孙湖洗脑班进行迫害,并勒索学校教务处四千元。

◇章红萍,女,四十岁,咸宁市温泉开发区白茶人。: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警察宋瑞生、度志祥、皮剑、金国新等在路上绑架章红萍,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三天,章红萍绝食三天后,警察将她转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非法关押三十五天。警察要勒索三千元,遭家属拒绝,未果。后章红萍被直接转回到咸宁市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胡文河,男,三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二月底,胡文河在咸安区宝塔镇发真相资料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世人诬告,被宝塔镇派出所不法之徒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猫耳山看守所,不久胡文河从咸安区看守所被转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迫害。

◇黄建秀,女,七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饶建协同赤马港派出所警察毕文晖及村民李银林夫妇共七、八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黄建秀家中,以怀疑其在街上贴了“法轮大法好”真相标语为借口,将正在家中吃饭的黄建秀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进行迫害。

◇梅新华,女,五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梅新华被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强制性洗脑迫害。

◇汪信全,男,五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汪信全被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强制性洗脑迫害。

◆在当地,咸宁市政法委“610”非法举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至二零零五年十月四日期间,马国宪和“610”主任阮明贵在温泉武汉石化疗养院举办洗脑班,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曾非法关押六名法轮功学员:黄层秀(女,赤壁市)、倪丽华(女,咸安区)、邵清明(男,温泉区)、徐长虹、(男,温泉区)、方禄荣(女,温泉区)、郑杏华(女,温泉区)。此次为期一个月的迫害花销达二十多万元,直接从市财政划拨。

参与迫害的人员有五十多人,来自的单位分别有:市司法局一副局长(此期洗脑班长);另有法院、检察院、劳教所、时任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杨某、市水利局(吴莲生)、咸宁学院、市中心医院、市“610”负责人阮明贵、办公室主任徐孟良、科长姚雄、市妇联、市公安局、温泉警察分局、温泉各派出所;省“610”派来的所谓专门做“转化”迫害人员:一男一女;一个刚从省洗脑班出来的温泉当地学员;省“610”黑手二、三车以旅游为名直接到疗养院内。

洗脑班结束时,开大会宣布放法轮功学员回家,其实有的被非法判刑(如:徐长虹)、有的被非法劳教(如:方禄荣)、有的被迫交罚款、有的继续隔离、有的被家人领回长期关在家中。

◆被迫害致疯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汪靖华,男,一九八七年出生,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彭碑村人。曾就读于汀泗中学和咸宁高中,期间因向同学讲法轮功真相被学校作为重点迫害对象,多次遭到咸宁市咸安区“610”、政法委、公安局及学校多次骚扰、恐吓,并被逼退学,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被迫害的精神失常。“法轮功人权”已经将汪靖华受迫害案例提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将作为中共践踏对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公约的例证。

◇姜亚伽,女,三十多岁,嘉鱼县人,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姜亚伽和丈夫带着八个多月的独生子到北京依法上访,被中共北京朝阳区恶警非法抄租住的房子,并把她母子俩非法关押在昌平收容站,她的还在吃奶的儿子也被一起非法关押。那时每天只有两个窝窝头,第三天被非法遣送回咸宁后,从此其丈夫长期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断了她家的唯一的经济来源;她也被嘉鱼化工局无理开除;儿子又小,公婆又不在本地。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超过了她的极限承受力,二零零七年开始精神失常,一个人说话,一个人傻笑,不讲卫生,经常把家里弄得脏兮兮的,那么好的漂亮儿子也被弄的脏兮兮的,也不让儿子上学。在她丈夫汪礼迪被非法关在沙洋范家台监狱的日子里,她母子俩失踪了。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龚品南,男,三十三岁,原赤壁市四四六厂职工。二零零零年,他去北京依法上访,被绑架劫持到赤壁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出所后,在讲真相时再次被绑架劫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因不放弃修炼,再次被绑架到四四六厂保卫处强制洗脑。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含冤过早离世。

◇巨淑敏,女,五十八岁,原赤壁市蒲纺集团职工。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但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被蒲纺荆泉分局警察和“610”邪恶分子不断骚扰和恐吓,二零零四年下半年出现严重疾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巨淑敏找到蒲纺荆泉分局警察说:我病的这样,你们还不让我炼功。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三时,巨淑敏含冤离世。

◇张桂珍,女,四十二岁,原赤壁市蒲纺职工。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下午,蒲纺丝织厂保卫科宋进成,带蒲纺荆泉警察分局李照华一行六人,到张桂珍家企图绑架她到湖北省洗脑班。他们敲门敲不开,就想从隔壁窗户爬过去。但隔壁邻居不同意,说她家没人,丢了东西谁负责。恶警又想从一楼爬上去,一楼邻居也不同意。这些人就拿一把菜刀撬门。好心的邻居指责他们说:“她女儿才十三岁,你们把门撬坏了,出了事你们要负责。”宋进成、李照华一行人这才罢手。但晚上他们又到张桂珍家骗她女儿说:“不抓你妈妈。”张桂珍被迫流离失所。在流离失所过程中,她吃了很多苦,其苦难超过了她的承受力,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含冤过早离世。

◇张安甫,男,三十八岁,原通城县电工。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他在通城县北门新邮电局大马路边被三个便衣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通城第一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中,张安甫遭毒打,全身多处红肿,出现心脏病。不法人员向他的家属勒索四千元钱后却不放人,拖延时间,直到四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一时才放人。回家后,家人看到张安甫的右腰部一大片红块、后颈部肿大。由于伤势严重,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十点含冤去世。

◇刘爱民,女,五十八岁,原咸宁市温泉建筑公司职工。一九九三年和一九九四年她曾经多次参加过李洪志老师的面授班,炼功后几十年的老肺结核还有其它病都好了,身心健康,人长得白白胖胖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到迫害后,她曾经多次走出来证实法,多次被非法抓捕,多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罚款不知有多少,两次被非法劳教,遭毒打五至七次,受尽折磨。单位也迫害她,劳教回来后丈夫与她离婚。二零零三年底被逼流离失所,穷困潦倒,吃咸菜度日,心身遭受严重迫害,出现“白血病”症状,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含冤离世。

◇张建清,女,六十岁,原咸宁市温泉医院医生。曾参加过李洪志老师的面授班,修炼大法后,身体变化很大。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单位、家庭逼迫她放下自己的信仰,遭恶警的不断骚扰,身心饱受摧残,最后旧病复发,患“宫颈癌”病状并全身转移,于二零零四年六月含冤离世。

◇任扩军,男,五十六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工会主席。因工伤多次住院后,又不幸患了糖尿病,长期病痛的折磨,使他性格脾气变得暴躁。为了自救,一九九七年他开始跟着妻子陶席珍炼法轮功,身心有了明显的改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单位多次给他施压说“你是党员干部不能炼法轮功,如果炼就不能上班”。因当时两个孩子在上学,他担心没班上,孩子没钱上学,妻子陶席珍被多次非法关押,被多次非法抄家,他就吓得不敢再炼了。后来他就打牌、抽烟、喝酒,因炼法轮功而戒掉的一切不良习惯又返回来了,没有时间好好休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单位看他身体不好,就趁机给他病退,每月给一百多元钱打发他,将他扫地出门。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任扩军含冤离世。

◇陈青,女,七十五岁,咸安区居民。九六年修炼大法,曾使自己九十度的驼背变直、双腿的静脉炎消失,被当地传为佳话。因长期遭骚扰、恐吓,被变的痴呆、瘫痪。二零零四年元月含冤离世。

◇周星星,女,五十三岁,咸安区居民。因长期遭骚扰、恐吓,被突发“脑溢血”。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含冤离世。

◇徐晓春,男,四十二岁,原嘉鱼县新街镇晒甲山农民。迫害开始后,新街镇派出所警察将徐晓春骗到所里,向他两肋下猛击,徐晓春当场倒地。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新街镇派出所再次将徐晓春骗到所里,进行毒打后,劫持到嘉鱼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随后被非法抄家。在嘉鱼县第一看守所,徐晓春遭毒打,内伤严重,并被诈去三千多元。由于体内内伤严重,长期不能正常生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含冤离世。

◆被非法拘禁、被敲诈勒索:(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郑自祥,男,五十多岁,通城县人。二零零四年十月份,郑自祥又被非法关押于县第一看守所三个多月。进看守所第一天,李英灿、张定二、杨雄等八个警察分成四班二十四小时轮流刑讯逼供,三天三夜不准坐、不准闭眼。到第三天,郑自祥的双腿已肿得象冬瓜似的,人已经支撑不住,有时倒下了,但仍被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六十多天后,郑自祥身体病状加重,不能行走,每天躺着,到后来吃也吃不下,一百二十多斤的身体,只有九十来斤了,人快不行了,警察还不罢休,勒索七千多元才放人。

◇卢艳华,女,五十五岁,通城县隽水镇人。二零零五年农历七月十五日下午,国保大队警察非法闯入卢女士的家中,抢走大法书籍与学法用品,当时卢女士在她家的地下室忙家务,四个恶人不由分说把她从地下室强行拖上了一楼,并径直拖到了门前马路上塞进车里,裙子和袜子都拖破了,这次将她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勒索伙食费二百三十元。

◇鲁晓华,女,六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鲁小华在赤壁市街上行走时被国保大队陈贵州等三人绑架,关押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三个月。在被迫害期间家人多次找他们要人,恶人们百般刁难,不让见面,鲁小华在看守所里出现了严重病状,他们不但不放人并劳教两年,在家人强烈要求放人时,他们要家人交三万元钱。鲁小华她只有一个女儿在外打工,俩人相依为命生活,她每月退休工资几百元,根本拿不出来,要求少一点,他们置之不理,并说不交钱就送劳教。她女儿到处借,交给国保大队三万元钱时,没有收据,并说交钱也不能马上放人,要送洗脑班。她女儿要见鲁小华,他们不要她女儿把交钱、送洗脑班的事告诉她妈。(因鲁小华在看守所里不知这件事)交钱后又非法关押了一个月,九月十日才放人。

◇梅新华、马巧英、罗瑛、罗桃英、孔水火,都是五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份以来,咸安区政府、“610”、公安局对梅新华、马巧英、罗瑛、罗桃英、孔水火实行以下迫害:每月只发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扣发百分之三十,不再参加调整工资,每月领工资必须自己去领取,家里任何人不得代领。实际上就是经济迫害。

◇吴娴意,女,五十多岁,温泉希望桥社区居民。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六点多钟,她被咸宁温泉警察分局的宋瑞生、度志祥、左水生和一号桥派出所的皮剑等警察骗到一号桥派出所后,又闯进她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吴娴意的私人物品,当天晚上凌晨四点左右在一号桥派出所被十几个警察强行绑架到警车上,左水生、皮剑把她押送到咸宁猫耳山看守所,当她不肯下车时,警察使劲将她的头往警车上撞,强行要她下车进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被勒索九千多元。

◇陈银芝,女,六十多岁,咸宁市大幕乡东元村农民。二零零四年的一天,陈银芝到常收小镇买东西,顺便到一个法轮功学员家去看看,给她几张护身符。恰好陈银芝娘家的姐姐(不是法轮功学员)也在那里。不一会儿,闯进来几个大幕派出所警察,强行将她们三人绑架到大幕派出所,大幕派出所恶警打电话给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公安局来了三个警察将陈银芝她们三人强行拖上警车,送到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并敲诈勒索六百元伙食费后,再向她的家属勒索了两千元钱才放她回家。另一个法轮功学员石有仙被大幕派出所勒索了三千元。陈银芝娘家的姐姐,不是法轮功学员,也被勒索了一百元才放她回家。

◆支持非法建立通山县反邪教协会,诬蔑诽谤法轮功

在咸宁市政法委、咸宁市“610”、通山县政法委、通山县“610”的唆使下,由通山县财政局退休干部方昌喜牵头,二零零五年创建通山县反×教协会,恶毒攻击法轮功,直接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毒害世人,罪恶滔天。

方昌喜,男,一九五七年三月出生,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财政局退休股股长。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是在基督教内组建的,其做法更为恶毒。它是以神职人员的身份出现,恶毒攻击法轮功,直接转化法轮功学员,毁掉法轮功修炼人,毒害世人,这种做法,更富有欺骗性,更为歹毒,罪恶滔天。

多年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反邪教(注:中共才是邪教)协会主动开展了很多活动,甚至波及全国。其影响面之广,其危害性之大,是少见的。方昌喜一直是非法卖力的人物,直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死亡,他非法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十五年,使无数世人被欺骗和毒害。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湖北省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处副处长苏凌翔、省反邪教协会副秘书长罗红(女)前往慰问死者家属,对方昌喜赞赏有加,说明方昌喜曾立过大功(实质是弥天大罪)。他能这样,与咸宁市政法委书记马国宪、咸宁市“610”主任阮明贵代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马国宪、阮明贵负有不可推脱的主要责任。

四、2007年12月~2010年10月期间:龚道安(政法委书记)、阮明贵(“610”主任)罪行

龚道安
龚道安

▼龚道安,男,一九六四年十一月生,湖南澧县人,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任咸宁市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警察部十二局(称技术侦察局,专门搞特务技术,包括追踪、监听、定位等技术)副局长;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任警察部十二局局长;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督察长、上海警察学院院长;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督察长、上海警察学院院长。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被落马查处,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在湖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未见结果。

▼阮明贵,男,一九五三年四月二十二日(黄历三月初九)出生于蒲圻县赵李桥区益阳公社花亭桥大队的一个小山村,在咸宁地委办公室从事密码通信工作四十多年。二零零三年六月任咸宁市第二届“610”主任,手下有六名成员:陈先汉、徐孟良、周斌、姚雄、向佐彬、王光坤。

龚道安、阮明贵在此期间的主要犯罪实例,列举部分实例。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刘晓莲,女,六十八岁,原赤壁市赤壁镇八宝刀村农妇。曾经被四次非法抓捕、遭受过“五马分尸”酷刑折磨、在精神病院遭“毒针摧残”。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刘晓莲老人在中共恶人的疯狂报复下,含冤离世。当时的赤壁市政法委书记是熊承鹄,参与迫害刘晓莲,并将她被迫害致死的主要责任人有:邓定生(赤壁市看守所所长,主凶)、蔡金平(赤壁市国保大队长)、钱玉兰(赤壁市看守所副所长)、宋玉珍(赤壁市看守所副所长)、张宏景(赤壁市蒲纺总医院精神病科医师)、韩海(赤壁市蒲纺总医院精神病科医师)、沈祖波(赤壁市蒲纺总医院精神病科医师)、方保安(赤壁市副市长)、叶军(赤壁市看守所打手)、熊承鹄(赤壁市政法委书记)十人。

◇郑玉玲,女,五十七岁,赤壁市商业局职工。她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罚站、毒打、高强度奴工、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吊铐、野蛮性灌食、关“反省监号”等种种迫害。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晚,在赤壁市公安局宿舍楼粘贴营救法轮功学员的不干胶时,再次被绑架。二十五日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同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她在劳教所里被迫害致死。九月二十九日,郑玉玲的丈夫到劳教所时,郑玉玲的遗体已被装在棺里,还被湖北省“610”花钱给予化了装、穿好了衣服,但鼻子变了形、手上有许多针孔,遗体被强行火化。赤壁政法委副书记吴华金对郑玉玲的死负直接责任。

◇王淑谦,女,八十三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离休老干部。一九九三年夏天,王淑谦参加过李洪志老师在北京航天工业部二院举办的法轮功面授班,得法修炼。冠心病、高血压并伴脑血管硬化、慢性结肠炎、颈椎病、鼻炎等很快都好了,全身一身轻松。她曾多次被绑架、关押迫害,关铁笼子,非法拘留,被监视居住,恶人把她长期锁在屋里,把她的家当牢房,房子被强征收,无处住。因长期遭受精神、肉体折磨和经济迫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王淑谦含冤去世。

◇黄衍壁,男,七十七岁,朝鲜战争离休老干部,原咸宁市供销社职工。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他被咸宁市“610”、国安局、温泉警察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温泉供销社等单位不法人员从家中绑架,强行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黄衍壁一路给车中人员讲真相,正念抵制邪恶的迫害。到达省洗脑班后,经检查身体出现“高血压”病态,洗脑班不收,就又把他送回家中。后来多次被骚扰、精神受迫害,黄衍壁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含冤离世。

◇陶维香,女,六十岁,原咸宁市咸安区医院医生。多次遭绑架、非法关押迫害,精神和肉体受到巨大打击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以至出现“脑溢血”,经多次进医院治疗无效,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含冤离世。

◆被非法判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黄彬,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交通局人事股股长。由于在网络上讲真相救人,被北京国安、湖北省国安、咸宁市国安跟踪监控被绑架,二零零九年十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姜四华,女,六十一岁,通城县马港镇六甲村农民。二零零八年七月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程德永,男,五十多岁,通山县人。二零零九年三月被通山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被非法劳教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陈建平,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煤化局法轮功学员。他曾经三次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受非人的迫害。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他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第一看守所,当地恶警金国新想非法劳教他,在分别送往两个劳教所时,两个劳教所都拒收。后来,当地恶警金国新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的邪恶方式把陈建平非法送进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沙洋九大队又开始了新的一轮更为残酷野蛮的迫害,他们成立了所谓的攻坚组,对他们认为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集中迫害。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许,恶警刘国栋让法轮功学员们做诬蔑师父和大法的试题,当时陈建平没按邪恶的意愿答题,并在试卷上证实大法,讲述真相。恶警气急败坏,把这七人(石凯、柯昌炎、成孝宝、熊继伟、张毅、陈建平、孔祥胜)关进严管班。恶警余帮清直接操纵,恶警魏鹏、何兵荣、孙波、刘国栋协助迫害,由包夹人员周新虎、何志伟、孙恋、袁双、刘义、姜伟、刘国安充当打手,何兵荣亲自召集包夹人员背地里开会布置具体迫害方法。迫害主要以蹲姿为主,超长时间蹲不准换腿姿势,稍有违反,就有包夹人员拖入厕所进行毒打。

◇郑玉玲,女,五十七岁,原赤壁市商业局职工。二零零九年八月,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郑玉玲,她一来就是被单独隔离,有一次,她被打得大半个脸都是黑的。警察将她转到洗脑班(湖北省“610”洗脑班就在该劳教所旁边,实际该劳教所就是戒毒所)继续迫害,后来又被转回来,仍被隔离。听说她在洗脑班揭露该劳教所的打人罪恶。每天去食堂路过此门口时,看到她总是站在门后边。有一天中午,气氛紧张,将所有的门都关上,不允许任何人出去。从那以后再没有看到她。当时包夹(警察雇用的打手)郑玉玲的吸毒人员有:李维维(盗窃、吸毒)、覃红、曹志旭、胡小红,狱警大队长是汪琴。

◇何平,女,四十多岁,嘉鱼县城北中学英语教师。她曾经三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共嘉鱼“610”组织假“奥运”之名,指使南街派出所恶警张敏和另一名女警,在法轮功学员何萍去车站接亲人的途中把她拦截绑架,随后,恶警黄碧宏、李安福等非法把她劫持到鱼岳派出所。紧接着,以恶警孙宗文为首的一伙人,开着几辆警车到实验小学,非法闯入何萍的家中(家中无人)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等许多财物、大法书籍及相关资料,还恬不知耻的进行录像,为他们知法犯法留下了罪证。整个抓人、抄家过程中都不通知家人。后来何萍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在乡下得知消息后,赶到县城来找他们,要求见人,了解被抓情况,他们不让见人,也不说被抓原因,并于第二天将何萍劫持到嘉鱼县第一看守所。在家人一再要求放人时,他们敷衍说:“奥运后放人”。奥运过了,邪党不法人员们不但不放人,反而把何萍偷偷送去劳教。被劳教所拒收后,嘉鱼“610”、警察伙同看守所又采用行贿等卑鄙手段,强行将何萍劫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连家人也不通知。何萍在劳教所饱受非人虐待和折磨。只因她不肯放弃对真、善、忍真理的信仰,狱卒就长期剥夺她的睡眠,还经常唆使吸毒犯殴打她,把她迫害的不成人样。

◇曾庆春,女,五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晚八点左右,咸安区国保大队长曾国华及丁泗桥派出所所长庞斌等三人闯进法轮功学员曾庆春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曾庆春及在他家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刘明宏。曾庆春、刘明宏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宁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九月三日曾庆春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

◆被非法拘禁洗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何桂红,女,四十多岁,嘉鱼县牌洲湾镇原财政所职工。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何桂红在咸安区“1+8”连锁店上班时被咸宁市“610”、咸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邹誉等人绑架。七月二日被嘉鱼县“610”、嘉鱼县国保大队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何桂红遭受了四十多天长时间的站立,有二十多天每天站二十多个小时不许上厕所,站得双脚肿得不能走路。恶徒还将风油精抹入她的眼睛内,强迫坐老虎凳(用布条捆住双脚绑在凳脚上,双手捆绑在凳的扶手上,身子绑在凳的靠背上),连续三天每天两次的野蛮灌食,用一根塑料管插到口或鼻子里,插进去又拔出来,一个女护士故意来回插拔几次,插的鼻子鲜血直流,眼睛出血,吐出来流食中也是血,还用电棍电击。何桂红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了九十天,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特别是食道和胃部受到严重损伤。

◇陈静文,女,四十多岁,咸宁市药品检验所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陈静文夫妇在去亲戚家的途中发给一世人二零零八年神韵新年晚会的光盘,被咸宁市古田乡一人诬告,随后被绑架、非法抄家;其丈夫陈建平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恶警金国新等闯到陈静文的单位将她绑架走。由于陈静文单位听了恶人的唆使,出钱派一人做帮教,无知的配合邪恶,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陈静文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胡美枝,女,嘉鱼县牌洲湾蓝天中学教师。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下午两点,单位领导陈哲和殷祚忠带四、五名恶警在学校办公室绑架胡美枝,手铐都铐到肉里去了。恶警掐住胡美枝脖子,把胡美枝拖到楼梯上一阵拳打脚踢,当时打得胡不能说话。有的老师说:“好吓人啦!她又没做什么,怎么这样对待人,邪党六十周年又要迫害好人了。”胡美枝被非法关押在武汉汤逊湖洗脑班期间,学校还派了联合学校校长赵伟的姐姐赵显芳和他家的亲戚杨先梅两人在汤逊湖洗脑班随身看管她。

◇陈芳,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制药厂职工。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五时许,家住龙潭的陈芳带着女儿外出丢垃圾,从路边的一辆黑色轿车中突然窜出一群恶徒,拉着陈芳就往车里塞,陈芳大喊救命,恶徒急将其嘴捂住拖入车中呼啸而去。善良的邻居将车牌号码记下并拨打了110。后来人说这是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车子,是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及双鹤桥派出所恶警所为。随后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数名恶警拿着拘留证到陈芳家要其婆婆签字,老太太怒斥恶警的强盗行为,并拒绝签字。恶警竟狡辩说,二零零五年绑架陈芳的丈夫余劲光时,遭到余家及周围邻居强烈抵制而心有余悸,就采取暗中绑架的伎俩。恶警并不知羞耻的说,他们已经跟踪陈芳两个月了,还问陈芳为何最近不上班了,还说什么如今奥运会将至如果有人去北京,上面就会要他们下岗(失业)。老太太这才想起家中养的狗近两月被毒死两只,原来就是这群恶警所为。堂堂警察竟干此偷鸡摸狗之事,暗中绑架善良的市民。陈芳的丈夫余劲光被非法劳改三年半,仍被非法关押在湖北沙洋农场,今陈芳又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其公婆和年仅九岁的女儿每日以泪洗面。

◆制定迫害法轮功文件和文章,有计划有步骤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由咸宁市“610”组织编写了“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工作责任书”,政法委和“610”制定了《2010-2012年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工作方案》,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并将年终的奖惩与之挂钩,逼压迫害法轮功。

二零零八年咸宁市“610”给湖北省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办的《湖北省反邪教协会通讯》期刊投稿,咸宁市“610”阮明贵等人撰写的《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的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一文获三等奖,并在期刊上发表,毒害无数的世人。《湖北省反邪教协会通讯》开始于二零零一年,每年编辑多期出版发行,危害极大。

全力支持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发展做大,导致这个邪恶的非法机构毒害的世人很多,危害很大,很多无辜的世人被谎言欺骗、蒙蔽。

五、2010.11~2013.04期间:董国祥(政法委书记)、阮明贵(“610”主任)罪行

董国祥
董国祥

▼董国祥,男,一九六二年八月生,湖北监利县人,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湖北省警察厅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处处长;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湖北省警察厅行动技术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湖北省警察厅党委委员、湖北省警察厅副厅长;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任湖北省警察厅党委委员、湖北省警官学院党委书记、一级警监警衔。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被逮捕。

▼阮明贵,男,一九五三年四月二十二日(黄历三月初九)出生于蒲圻县赵李桥区益阳公社花亭桥大队的一个小山村,在咸宁地委办公室从事密码通信工作四十多年。二零零三年六月任咸宁市第二届“610”主任,手下有六名成员:陈先汉、徐孟良、周斌、姚雄、向佐彬、王光坤。二零一一年因身体不适退居二线,由涂斌接任。

▼涂斌,男,1959年十月生,土家族,湖南桑植人,1975年七月参加工作,曾任咸安区区委副书记、咸宁市组织部正科级干部。二零一一年七月任咸宁市党校副校长兼任咸宁市“610”主任,接替阮明贵,他有两个助手,一个是姚雄,一个是陈军,都是“610”副主任;二零一四年兼任咸宁市机关报《政策与实践》编委;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咸宁市市委副秘书长,市国安办副主任兼咸宁市“610”主任,他的妻子叫唐兴花,在温泉职教园工作。

董国祥、阮明贵、涂斌在此期间的主要犯罪实例,列举部分实例: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王慧元,女,五十一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在修炼法轮功前,风湿性心脏病折磨得她痛苦不堪。一九九四年她拖着全身疾病有幸参加了李洪志老师的面授班,从此她的疾病不治而愈。但是迫害开始后,由于失去集体学法集体炼功环境,她不断被骚扰,精神压力巨大,她的旧病复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不幸离世。

◇黄美英,女,六十八岁,原工商银行职工家属。曾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二零一一年出现“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含冤离世。

◇孔水火,男,七十一岁,工程机械厂退休职工。曾多次被骚扰、恐吓,退休金被无理克扣。在长期高压下,于二零一一年含冤离世。

◆被非法判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雷胜利,女,六十多岁,通城县隽水镇秀水社区宝塔小区四巷居民。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被通城县国保大队黎成刚、胡汉雄、张定二伙同葛旺龙(女,五十五岁,秀水社区会计,宝塔小区行政区域包保人)非法搜走真相资料、大法书籍、光盘、笔记本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私人财物。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被通城县法院五里镇法庭非法判刑三年,雷胜利不服,依法上诉后被非法维持原判,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出狱后,雷胜利的退休工资被扣罚、停发,被强制退回给人社局二十多万,本应该拿三千八百多的正常退休工资,现在每月只给最低生活标准1250元。

◇石凯,男,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被绑架并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后被非法维持原判,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被非法拘禁洗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王小梅,女,嘉鱼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嘉鱼县“610办公室”主任陈名保和王芙蓉指挥绑架了王小梅,并非法抄了她家。将王小梅非法送省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要王小梅丈夫单位派二人陪同前往,二人工资由王小梅丈夫单位出,其领导说从王小梅丈夫工资中扣。

◇徐长新,男,四十多岁,嘉鱼县新街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县“610”陈名保和王芙蓉、新街镇肖码村书记张天赐、县国保大队及新街镇派出所大批恶警恶人砸门入室,将住在嘉鱼县新街镇肖码村九组的法轮功学员徐长新绑架。徐长新家中的所有与法轮大法有关的资料全被抢走,门、桌、烤火炉等家用器具也悉数被这帮人破坏。徐长新被绑架到拘留所之后,其家人要求见人,恶人勒索家属什么“管理费”四百八十元,否则就不准见人。十五日后,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张青文,男,嘉鱼县渡普口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嘉鱼县公安局与渡普镇派出所破门将张青文私有财产电脑打印机入室抢劫,并将张青文绑架到当地派出所然后带到嘉鱼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关押,过后又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王金燕,女,嘉鱼县公路段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王金燕和丈夫买菜刚到家。嘉鱼公路段殷明明、刘德斌段长和嘉鱼县国安陈克平、孙宗文等八人闯入王金燕家将其绑架。当时王金燕穿着睡衣、拖鞋,八个恶人用铐子铐王金燕,王金燕的丈夫极力阻挡,邻居当时都无人在家。王金燕的丈夫一人阻挡不住,在阻挡时,王金燕的丈夫肚子被划了很长的口子,血往外直滴,恶人还是强行将王金燕铐着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胡伟,男,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以国保支队邹誉、刘宁为首的恶警非法闯入胡伟的家,到处翻箱倒柜,还在当天把胡伟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武毅,男,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武毅被恶人从咸宁市看守所绑架到武汉板桥洗脑班继续迫害。

◇二零一二年五月,咸宁市“610”和政法委在位于咸宁市政府大楼与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之间的“天照生态农庄”非法组建洗脑班。被绑架到该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9人:陶席珍(女,温泉区)、杨小华(女,温泉区)、杨彩云(女,咸安区)、雷胜利(女,通城县)、李艳红(女,通城县)、张青文(男,嘉鱼县)、章建(男,咸安区)、章红萍(女,温泉区)、李玄刚(男,湖南人,在赤壁投资经商)。

◆被敲诈勒索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李玄刚,男,湖南省法轮功学员,商人,二零零五年,湖北省咸宁赤壁市陆水河枢纽开发公司公开招标价值二亿多的工程合作商,李玄刚被选中,成为该工程的几个老总之一,他自己也投入资金八百多万元。他公司的名称叫“赤壁市陆水河航电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赤壁市市政府旁。

二零一二年年初,李玄刚开了一辆一百多万的宝马车去工地,赤壁市“610”、国安、派出所找到工地破门而入,先是去打听他的宝马车,再去工地找李玄刚,好在工地明真相的人很多,都知道法轮大法好!在员工的抵制下,恶人未达目的。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前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窜到湖北武汉。时任湖北省省委邪党书记李鸿忠为了讨好周永康,就积极配合周永康到赤壁市“龙佑山庄”召开全省“国保大队长”会议,布置对湖北省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赤壁市车埠镇节堤村村长配合赤壁市610及政法委对李玄刚实施秘密绑架,把李玄刚秘密非法关进赤壁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又把李玄刚劫持到咸宁市天照生态农庄洗脑班迫害。610及政法委向李玄刚的家人威逼利诱,家人被抢劫豪夺四十五万元(其中二十万元连白条子都没有)后,李玄刚被放回。

赤壁市“610”一姓姚的竟毫不掩饰地说:“那些老太太们,我们抓了没什么用,还怕得病不好侍候,关几天算了。我们就是要抓象你们这样年轻又有钱的,我们赤壁穷呀。”

◆诬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毒害世人的实例:

二零一二年三月,中共警察部副部长龚道安(原湖北咸宁市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上调到北京任警察部十二局局长)部署咸宁市社区逼迫居民签“拒绝×教家庭承诺卡”,诬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毒害世人。

二零一二年,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主动向全国五大宗教界发出反对邪教的《倡议书》,直接恶毒攻击法轮功。并向《中国反邪教协会》撰稿4篇,向湖北省《楚风清音》发稿12篇。

咸宁市“610办公室”多次编发迫害法轮功的秘密文件,绑架民众参与伙同中共对法轮功犯罪。如:在咸宁市“610办公室”的督促下,市委“610”制定了《2010—二零一二年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工作方案》;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由咸宁市“610办公室”组织编写的“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工作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并将年终的奖惩与之挂钩,逼压迫害法轮功。

咸宁市教育局副局长黄解放是《生命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曾经参与学生教材,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实验教科书生命教育四年级》(下册)中,编造了诬陷法轮功的谎言,抹黑法轮大法,毒害广大的无辜学生。还有,在《金苹果作文阅读——小学生500作文》中有一篇来自福建的作者郭明写的污蔑法轮大法的文章。该书由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中南科择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印刷,用文字方式参与迫害法轮功,毒害广大的全中国小学生。

二零一二年,湖北咸宁市“610”与湖北省所谓的“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互相勾结,在咸宁社区展出诬陷法轮功的宣传展板,毒害世人。

六、2013.04~2014.01期间:周勇(政法委副书记)、涂斌(“610”主任)罪行

周勇
周勇

▼周勇,男,一九六四年十月生,湖北黄冈人,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咸宁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督察长。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任咸宁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督察长。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咸宁市副市长、党组成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任咸宁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党组成员。现任湖北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涂斌,男,一九五九年十月生,土家族,湖南桑植人,一九七五年七月参加工作,曾任咸安区区委副书记、咸宁市组织部正科级干部。二零一一年七月任咸宁市党校副校长兼任咸宁市“610”主任,接替阮明贵,他有两个助手,一个是姚雄,一个是陈军,都是“610”副主任;二零一四年兼任咸宁市机关报《政策与实践》编委;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咸宁市市委副秘书长,市国安办副主任兼咸宁市“610”主任,他的妻子叫唐兴花,在温泉职教园工作。

周勇、涂斌在此期间的主要犯罪实例,列举部分实例:

◆被迫害致疯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二零一三年三月,当失踪多年的温泉法轮功学员姜亚伽母子俩被找到时,发现姜亚伽已经出现精神异常。她的家人只好送她到咸宁市精神病院治疗。他们母子俩在失踪期间到底遇到过什么事情,目前无从知道。但是,姜亚伽出现精神异常,确实是因为她的丈夫汪礼迪遭到迫害入狱造成的,江泽民邪恶集团要为此负责。

◆绑架、非法关押的部分实例: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周坚在咸宁火车站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武汉市铁路公安局咸宁车站派出所绑架。下午两点多钟,几名恶警闯进周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家中的电脑和大法书籍。这时,法轮功学员章建到周家中串门,见恶警抄家,给其讲真相,哪知恶警不听劝说,当即将章建铐在周的家中的外走廊的铁栏杆上,几名恶警暴打章建,打得很惨。随后,将章建绑架到咸宁车站派出所,晚上八点多钟二人被劫持到咸安区公安局。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通山县法轮功学员汤明家、程德永在大畈镇下杨村送神韵光盘救人时,被大畈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嘉鱼县“610”头目陈明保、陈克平的指挥下,嘉鱼县公安局出动多名警察,开车前往簰洲湾镇非法抄家、骚扰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号上午十点多钟,天下着倾盆大雨,嘉鱼“610”操控簰洲湾镇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一行多人,有两个警察全副武装,非法抄大法学员何绍珍、蔡建君、骆传花的家,在骆传花家中,非法抄出《明慧周刊》和《正见周刊》、《转法轮》和经文、真相年历等。强行将骆传花带到簰洲湾镇派出所企图迫害,因她女儿及时赶到,当天回家。有一警察说县里下了两个(迫害)“指标”。

◇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早上八点多钟,簰洲湾镇派出所又出动两辆警车,以曾祥军、杨高杰为首等七人,有两个警察全副武装,到蔡建君家。蔡建君正在吃早点,曾祥军不让吃,蔡建君跟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人多势众,绑架蔡建君到簰洲湾镇派出所进行迫害,强行照相,按指纹,下午三点,绑架到嘉鱼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六天回家。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李卫国正在家捡瓦屋,家里非法闯进十来人,有县“610”、北港镇政府人员四、五人、镇派出所三人,还有本村书记李幼明。这伙人抢走李卫国的一叠材料等,将李卫国劫持到县城医院检查身体,企图非法关押。县城医院医生说,此人身体状况不能关押。他们将李卫国劫持到看守所、拘留所,那里又以“人满”拒收。最后,李卫国被戴着手铐带到邻近县城的五里派出所,当时只有一名女警察值班,做不了主,国保警察强制李卫国戴着手铐按下“取保候审”的手印,然后,把李卫国送至城西车站附近,拦一辆北港小四轮将李卫国带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通城县北港镇桂家村妇联主任杨炯姣带着北港派出所所长葛旭伟和另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李卫国家骚扰,下午及晚上北港派出所又两次到他家骚扰。当时李卫国不在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多,通城县北港镇桂家村书记李幼明打电话给桂家村石家屋法轮功学员李卫国,要他当晚与他儿媳妇去他家一趟。李卫国问有什么事?书记说来坐一下没什么事,说没什么事又有一点事。李卫国回答就他一个人去就可以了。他后来一想,不能听他的,晚上就在外没回家。因他没回家,李幼明又到李卫国家把他儿子、媳妇及亲属的名字写去了,并说搞不到李卫国就要搞他的家人;如果不配合,要李卫国家过年都不得安宁。

◆被非法拘禁洗脑的部分实例: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上午,赤壁市“610”在菜场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吴汉香。当时吴汉香正在买菜,有人给她打电话,说她姐姐找她。突然“610”恶人上来绑架她,将她劫持到咸宁市戒毒所“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李学忠在咸丰纸厂打工上班时,单位保卫科找他去,一去就被岔路口派出所恶警绑架到咸宁市戒毒所洗脑班,随后非法抄了他的家。目前他写了“东西”后回家了。

◇二零一三年十月,在咸宁市“610”和政法委的直接唆使下,假借法律名义,“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在咸宁市劳教(戒毒)所挂牌成立,计划用三亿元,对全市县法轮功学员实施 “转化”,陆续绑架各县法轮功学员,如温泉的李学忠、赤壁的吴汉香、温泉的黄秋珍、咸安的吴宗伦、通城的胡东员、赤壁的黎冬元。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日晚,五十多岁的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戴仙凤到县公安局大院张贴真相不干胶时,被院内的摄像头录像,不久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早晨,家住城南车站附近的法轮功学员胡东员骑摩托车从家里出来走不远,被几名身穿便衣的恶警强行从摩托车上拖下来,摔在地上,绑架到一辆黑色无牌照的轿车中,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随后,又从胡东员家中非法搜走了两小袋私人物品(具体物品和数目不清)。胡东员的妻子听到消息后,从武汉赶回家找相关人员要人,他们用各种借口搪塞。胡东员的亲属再去要人时,县“610”的人说胡东员早几天被送往武汉板桥洗脑班了。在板桥洗脑班期间,恶警李英灿、张定二亲自迫害胡东员、戴仙凤,通城赵晓萍(音)和姓甘的为陪教。九月十八日才从板桥洗脑班回家,当时他脸部浮肿。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早晨,通城县国保大队张定二,带领隽水派出所和秀水社区人员共六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胡东员家,一胖子恶警卡住胡东员的脖子,另两位警察夹住胳膊,从二楼拖到楼下,塞入车中,将胡东员绑架到咸宁戒毒所内“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迫害。据悉,因通城法轮功学员揭露恶警杨雄遭报之事,参加送葬的几级警察都看到了大法的真相横幅和不干胶,通城国保恶警妄想追查此事,绑架胡东员到洗脑班。这次姓甘的再次到咸宁洗脑班做陪教。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多钟,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吴宗伦在门店被咸安区国保大队曾国华、徐承中和南大街社区贾光涛及110巡警等恶人强行绑架后直接送到咸宁市戒毒所“咸宁市法制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非法关押。这次绑架是国安和社区互相勾结实施的。而且还从武汉请来二名女“犹大”来做他的“转化”,逼迫他放弃法轮功信仰迫害十三天。吴宗伦坚决抵制并于十一月三日晚七点正念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点多钟,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黄秋珍拿着一包真相资料出门去讲真相救人,刚出门不远,就被四个便衣绑架到咸宁市戒毒所“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随后非法抄了她的家,抢走了她的电脑等私人合法财产,恶人把她家门的大法真相对联也撕毁了。据目击者说,这次绑架是由咸宁市温泉开发区警察分局国保大队邹誉带着恶警干的,其中有岔路口派出所恶警参与绑架。

◆诬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毒害世人的部分实例:

在通山县政法委和咸宁市“610”的唆使下,在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及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李勤才、徐诗武、蓝琼的统筹下,由通山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方昌喜牵头,二零零五年创建通山县反×教协会,方昌喜任副会长兼秘书长,把法轮功作为他反对的主要目标,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反×教协会,是在基督教内组建的,其做法更为恶毒。它是以神职人员的身份出现,恶毒攻击法轮功,直接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毒害世人,这种做法,更具有欺骗性,更为歹毒,罪恶滔天。

二零一三年七月,此协会领导换届,湖北省反×教协会发来贺电,咸宁市防范办副主任姚雄讲话。湖北省反×教宣传工作会议在通山县举行。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咸安区永安中学发动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签名活动,诽谤诬蔑法轮功创始人和大法,毒害众生。很多学生签了名。此次恶事是由咸安区“610”和南大街居委会操纵的。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由咸宁市咸安区委政法委和咸安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出《咸安法治》及《创建平安咸安,构建和谐社会》的小册子,图文并茂,其中多处诬蔑诽谤法轮功,同时让街道居委会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日在武汉开全国“610”主任会议,谋划如何进行迫害及下达迫害各地法轮功学员的指标。

七、2014.01~2016.01期间:陈树林(政法委书记)、涂斌(“610”主任)罪行

陈树林
陈树林

▼陈树林,男,一九六一年十一月生,湖北崇阳县人,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湖北省移民局党组书记;现任湖北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涂斌,男,一九五九年十月生,土家族,湖南桑植人,一九七五年七月参加工作,曾任咸安区区委副书记、咸宁市组织部正科级干部。二零一一年七月任咸宁市党校副校长兼任咸宁市“610”主任,接替阮明贵,他有两个助手,一个是姚雄,一个是陈军,都是“610”副主任;二零一四年兼任咸宁市机关报《政策与实践》编委;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咸宁市市委副秘书长,市国安办副主任兼咸宁市“610”主任,他的妻子叫唐兴花,在温泉职教园工作。

陈树林、涂斌在此期间的主要犯罪实例,列举部分实例:

◆被非法拘禁洗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二零一五年咸宁市戒毒所内的“咸宁市法制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迫害法轮功至少五人:刘文忠(男,赤壁市)、鲁友部(男,通山县)、骆名枝(女,嘉鱼县)、孔盛词(女,嘉鱼县)、邱姓法轮功学员(女,嘉鱼县)。

◇黄君良,男,五十多岁,赤壁市居民。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早上八时许,黄君良被蹲坑的一伙人绑架,直接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

◇据明慧网数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余劲光(男,温泉区)、陈新华(女,温泉区)、何桂红(女,嘉鱼县)、徐长虹(男,温泉区)、李四保(女,赤壁市)、李卫军(男,通城县)、付五国(男,崇阳县)、杨彩云(女,咸安区)、张为卿(男,咸安区)、骆名枝(女,嘉鱼县)、雷天荣(女,崇阳县)十一人被非法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这是咸宁市“610”与湖北省“610”及洗脑班互相勾结迫害法轮功的结果。其中,何桂红、徐长虹从洗脑班直接劫持到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逮捕、非法起诉;张为卿从洗脑班直接劫持到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被非法庭审、判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黄君良,男,五十多岁,赤壁市居民。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早上八时许,黄君良被蹲坑的一伙人绑架,直接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黄君良从武汉板桥洗脑班转至湖北省赤壁市拘留所。后来被赤壁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陶席珍,女,六十一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上午八点在家被绑架,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被非法批捕后,国保人员把她的所谓的案卷移交给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但是,国保人员到处找法轮功学员,要挟他们做陶席珍的人证,捏造罪证,妄图诬判陶席珍。在找到所谓的十二位人证后,再次移交咸安区检察院,咸安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非法开庭,只有她儿子和她老伴的哥哥和妹妹被允许旁听(陶席珍的老伴已不在世),她本人在法庭上,全部否定对方所编造的假证据,法官最后不得不宣布休庭。“610”与公检法串通,仍不放入,超期羁押。

◇徐长虹,男,五十岁,咸宁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中药房药剂师,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徐长虹写了控告江泽民的诉江状后一个多月被绑架,九月九日被非法批捕。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唐有文,男,六十六岁,温泉杨家垴居民。曾被多次绑架、非法关押,被敲诈勒索。大概二零一四年不幸含冤离世。

◇郑杏华,女,五十四岁,原温泉区人事科科长。曾多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多次被骚扰,被非法抄家,身心严重创伤。二零一五年,出现严重病态,到医院治疗,不幸去世。

◆诬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毒害世人的部分实例:

二零一四年九月,咸宁市政法委、咸宁市“610”、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组织的“咸宁市基督教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工作会议”在通山县举行。会后,向全市发出《倡议书》,直接恶毒攻击法轮功。经常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专题讲座,把诬蔑诽谤法轮功的内容带进教堂、学校、村子、家庭;把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掺入每天的基督教活动中,毒害基督徒;建立一整套迫害法轮功的方案,并落实到责任人,从县、乡、镇、村、户、居民,层层紧扣,阻止法轮功真相的广泛传播,阻止世人得救;组织人员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转化”,并用金钱收买。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通山县举办“方昌喜工作室”在线网站启动仪式,涂斌亲自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鼓励通山县方昌喜等人的做法,助纣为虐,欺骗世人,毒害众生。

二零一五年一月,通山县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协会与通山县原野诗社联合举办了“反邪教有奖征文大赛动员大会”,诗社副社长张志谋主持大会,社长金辉煌讲话,公开诬蔑法轮功。参与此次大赛的作者一千多人,作品一千多篇,入围作品五百多篇,获奖作品三十七篇,咸宁市“610”副主任陈军、县委办副主任阮仕词颁奖。通山县反×教协会将这些作品编辑成《楚风清韵》书籍公开出版发行。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参加征文的有一千多人,作品一千多篇,获奖作品三十七篇,有视频,有小品,有三句半,有微电影等形式。他们把获奖作品结集成书,取名《楚风清韵》,公开出版发行,更扩大了毒害世人的范围。

二零一五年十月上旬,通山县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协会还组织了专门诬蔑法轮功的“春风艺术团”,开展一系列活动。该协会组织艺术团,到县单位、乡、镇、村去演出,进教堂,进校园,进村子,进家庭,要求不听、不看、不传、不信,扩大了毒害世人的范围。十二月三十日,上演了反对抹黑法轮功的专场演出。通山县反×教协会还在通羊镇洋都村举办诬蔑法轮功的戏曲晚会,毒害了无数世人。通山县反×教协会还在县政府的支持下,该协会投资两千多元,建立了长达三十米的反邪教宣传栏,常年开展宣传活动,毒害世人。通山县反邪教协会还建立了邪教问题咨询举报受理中心,引诱世人迫害法轮功,对佛法犯罪。

二零一五年,通山县反邪教协会组织人员对全县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排查,建立档案;洪港镇、闯王镇、夏铺镇、杨芳林乡、楠林镇、大畈镇、通羊镇等地方的书记、主任也参与其中,通山县反邪教协会常务副会长成崇强、副书记陈文斌、副会长方昌喜分别做了动员讲话。该协会还建立“通山县×教问题咨询举报受理中心”,毒害世人。该协会经常开会,故意制造声势;还到嘉鱼县搞经验交流,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受到咸宁市“610”、湖北省“610”、中央“610”的肯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咸宁市政法委员会、咸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咸宁市香城都市报联合创办《平安咸宁》,其中就有诬蔑诽谤法轮功的内容,在《咸宁都市报》上刊登,面向社会发送,影响极其恶劣,毒害无数世人。

◆因依法控告江泽民遭报复的部分实例:

从二零一五年五月份开始,咸宁市县很多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写了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恶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并向中国的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警察部等执法部门邮寄,很多人顺利收到了签收盖章短信。

但是,自八月份以来,咸宁市县社区、小区、办事处、国保、派出所、邮政局干扰“诉江”,阻挠法轮功学员向北京邮寄《刑事控告状》,再次干扰法轮功学员,再次干出违法犯罪的不法勾当。其中,最底层的社区人员出面干扰的几率最大,如:咸安区的阳光社区、永安社区、十好桥社区、南山社区、西街社区、岔路口派出所,等等。咸安区就有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温泉有一名法轮功学员张菊环被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一个多小时候放回,温泉岔路口邮政局快递擅自扣押法轮功学员的《刑事控告状》;岔路口派出所还用电话骚扰温泉的很多法轮功学员,叫到派出所去一趟。

通城县邮政局擅自扣押法轮功学员的《刑事控告状》,并把擅自扣押的《刑事控告状》转交给县国保大队,还绑架了起诉江恶首的通城县法轮功学员付五国、崇阳县法轮功学员黎平甫。付五国为此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后来徐长虹因控告江泽民被非法起诉。当时的咸宁市公安局局长是刘红洲(“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的对象,恶人榜上的序号是C81113)。

陈树林和涂斌迫害法轮功的事实,请参见明慧网文章《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上半年遭迫害概述》、《七至九月湖北省咸宁市迫害情况概述》、《湖北咸宁市二零一四年十至十二月迫害案例》、《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遭迫害情况》。

八、2016.04~2018.07期间:吴晖(政法委书记)、涂斌(“610”主任)罪行

吴晖
吴晖

▼吴晖,男,一九七一年二月生,湖北黄冈人,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市委党校校长;二零一八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深圳市水务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裁;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深圳市水务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今任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董事长、深圳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涂斌,男,一九五九年十月生,土家族,湖南桑植人,一九七五年七月参加工作,曾任咸安区区委副书记、咸宁市组织部正科级干部。二零一一年七月任咸宁市党校副校长兼任咸宁市“610”主任,接替阮明贵,他有两个助手,一个是姚雄,一个是陈军,都是“610”副主任;二零一四年兼任咸宁市机关报《政策与实践》编委;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咸宁市市委副秘书长,市国安办副主任兼咸宁市“610”主任,他的妻子叫唐兴花,在温泉职教园工作。

吴晖、涂斌在此期间的主要犯罪实例,列举部分实例:

◆被非法庭审、判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陈金秀,女,五十九岁,嘉鱼县新街王家月村人,曾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在长期被迫害期间,丈夫跟她离了婚,儿子在陈金秀被非法劳教时不幸淹死,她一人独住。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下午外出到陆溪口镇发《神韵》光盘讲真相被绑架,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被嘉鱼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湖北省女子监狱突然来了两个女警察到嘉鱼想了解陈金秀的情况,(因为她坚决不配合她们,软硬不吃),家人这才知道陈金秀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被秘密劫持到湖北省女子监狱,被冤判三年。家属没有收到陈金秀的所谓《刑事判决书》,家人申诉。

◇徐长虹,男,五十一岁,是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中药房药剂师,二零一五年因依法控告江泽民被绑架、洗脑、非法起诉,被非法判刑三年。

◇郑自祥,男,七十二岁,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早上五点多,在家中被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郑自祥在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法院只允许郑自祥的老伴、儿子、女儿等五位家属进场旁听。主审法官是吴红霞,公诉人是通城县检察院杨桃平。被非法判刑三年。

◇陶席珍,女,六十一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在家中被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审理,非法公诉人是:咸安区检察院胡爱玲、李文广;非法审理人员是:审判长刘英、审判员林少坤、陪审员朱其秋、书记员李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咸安区法院到看守所对陶席珍非法宣判四年,没通知家属。十一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陶席珍的家人才听说此消息,就请律师张科科去看守所会见陶席珍;十一月十四日,张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陶席珍,拿到了刑事判决书,陶席珍把自己的上诉状委托给张律师,请律师转交咸安区法院刑一庭。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陶席珍的上诉状已到咸宁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陶席珍被秘密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才知道中院维持原判四年。

◇王邦基,男,七十一岁,原是通山县物资局正式职工。曾在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二年,从沙洋劳教所回家后被单位无理开除。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王邦基去邮局邮寄依法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四街东城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王邦基被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并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元月被通山县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张为卿,男,三十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在打工单位被绑架,咸安区检察院以“利用网络向海外宣传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下非法逮捕证。二零一七年十月,张为卿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王慧媛,女,六十多岁,通城县法院退休法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王慧媛被单位人员以“开会”的名义骗出门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异地关押,王慧媛绝食抗议。后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崇阳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王慧媛,被非法判刑七年。

◇吴志敏,男,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在湖北省“610”的指挥下,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胡龙兵、李英灿等一行三人,以诱骗到手段绑架了吴志敏,非法关押到通城县看守所。吴志敏后被非法逮捕。二零一八年,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吴志敏。

◇方世凤,女,通城县隽水镇居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多钟,郑自祥、方世凤在塘湖镇的黄袍小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恶告遭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点三十分被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长沙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汪国清,男,五十多岁,通城县沙堆镇四庄人。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汪国清在田里干活时被通城县国保大队胡龙兵等人绑架。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当时,汪国清在看守所快被非法关押一年,期满回家。

◇汪云霞,女,四十九岁,通城县塘湖居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点钟,汪云霞被通城县610、国保大队、治安大队警察绑架,抢走语音手机,被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八年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被非法拘禁洗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陈金秀,女,五十九岁,嘉鱼县新街王家月村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下午外出到陆溪口镇发《神韵》光盘讲真相被绑架,先后被非法关押在陆溪镇派出所、县鱼岳镇派出所、县看守所、武汉“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县“北京粥王”宾馆(原来叫三湖醇宾馆)等地非法拘禁迫害。

◇何桂红,女,五十多岁,嘉鱼县财政局职工。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嘉鱼县何桂红遭绑架,六月九日被送到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残酷迫害九十四天,恶警电击她时,还把两支香烟同时插在她的两个鼻孔中,用手捂住嘴巴折磨她。九月十日又被转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直至严重病变。咸宁市“610”、市国保支队、咸安区国保大队和看守所怕承担责任,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晚通知家属。何桂红弟弟次日从外地赶到看守所把她接回家。

◇陈凤玉、罗又珍、罗雪英,嘉鱼县新街镇王家月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十二日,三人先后被王家月派出所、嘉鱼县国保警察绑架,陈凤玉、罗又珍在十三日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李大兰,女,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在咸安区中百超市附近讲真相被绑架,第三天李大兰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

◇杨振寰,男,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早上七点钟左右,咸宁市“610”伙同赤壁市“610”、国保大队大约6人,这伙人先躲在一边,由蒲纺101小区书记焦春梅以查住房什么的为借口,敲法轮功学员杨振寰的家门,杨振寰四岁的小女儿开门后,躲在一边的几个恶徒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进屋,其中一国保人员将杨振寰的丈夫控制着,其余几人强行将杨振寰抬上车,现杨振寰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阮芳,女,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七日,赤壁市鲍娟、程望秋、阮芳遭赤壁市赤马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赤壁市看守所。七月二十七日上午,鲍娟、程望秋、阮芳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迫害。其中鲍娟、程望秋血压高,被拒收,晚上已回到家中。阮芳在洗脑班遭迫害。

◇程爱平,女,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多,温泉法轮功学员程爱平在温泉一号桥头被穿一身黑衣的大个子男人绑架到一号桥派出所,她的儿子到处找他妈妈,没见到人,一个朋友到一号桥派出所去打听情况,警察告知说送武汉去了,也就是说,程爱平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程爱萍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回家。

◇周翠娥,女,二零一六年九月下旬,周翠娥外出讲真相,被崇阳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黄爱华、李美如,通城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五点左右,黄爱华在街上走路时,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抢走黄爱华的钥匙后来到李美如家,打开大门,抢走电脑一台,打印机多台,台历等耗材,共计损失一万多元。黄爱华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未通知家属。十一月五日,黄爱华的儿媳找到公安局要人,警察说昨晚就关押在看守所。儿媳回家后,国保警察五人开车又到她家骚扰,要求打开抽屉检查,但没拿到什么东西。她儿媳要求警察放她婆婆回家,警察说要拘留几个月,并看她的态度。黄爱华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向德斌,男,五十岁,咸安区方向机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向德斌在去上班的路上,被绑架后直接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说这是区“610”事先安排的。其妻子冯小英、妻妹冯小米(都是法轮功学员)是从家中被绑架到官埠镇派出所非法受审,冯小英以丈夫被绑架,小孩无人照顾,要求自己回家照顾小孩才被释放,冯小米正念脱身,被迫流离失所。后被非法判刑七年。

◇陈海水,男,四十岁,嘉鱼县高铁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嘉鱼县高铁镇派出所所长刘某和副所长张洪斌、指导员姜学军等十三人,在下午三点直接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陈海水的家,并对其拳打脚踢,非法抄家后,强行将其绑架到县“610”主任王芙蓉那儿,后又被绑架到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八月二十三日,陈海水才从洗脑班被释放回家。

◇邓丽鸣,女,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晚上九点左右,邓丽鸣在赤壁市车埠镇发真相资料救人时,被警察绑架,并非法抄走其出租屋内的三十多本大法书籍。被直接劫持到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

◇王金燕,女,五十岁,嘉鱼县公路段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嘉鱼县公安局国保黄滨鸿、“610”王芙蓉和嘉鱼县公路段领导,把公路段法轮功学员王金燕绑架到鱼岳镇“三湖大酒店”洗脑班,非法关押洗脑三天。洗脑班设在三湖大酒店的一个地下室,屋外有不少警察守着,每天车送车接,这次办洗脑班主要由王芙蓉和黄宾宏负责,还说不转化就送武汉板桥洗脑班。

◇刘安珍,女,五十二岁,嘉鱼县公路段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嘉鱼县公安局国保黄滨鸿、“610”王芙蓉和嘉鱼县公路段领导,把公路段法轮功学员刘安珍绑架到鱼岳镇“三湖大酒店”洗脑班,非法关押洗脑三天。洗脑班设在三湖大酒店的一个地下室,屋外有不少警察守着,每天车送车接,这次办洗脑班主要由王芙蓉和黄宾宏负责,还说不转化就送武汉板桥洗脑班。

◇周靓婧,女,二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上午,周靓婧从家中外出吃早餐时被绑架。四月三十日,周靓婧在给其私家车做保养时,发现车后桥铁梁上被绑上了定位器。这说明周靓婧早就被非法跟踪、监控了。周靓婧被绑架当天就被邹誉等人劫持到武汉板桥镇“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对其非法关押迫害。

◇吴志敏,男,四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是通城县法轮功学员王细美从湖南省女子监狱二年期满出监的日子。她儿子开车前往湖南女子监狱去接,法轮功学员吴志敏就顺便坐车想去看望被诬判四年的妻子胡水霞,没见着,就回了家,也没有见到王细美,后来知道是通城县“610”将王细美接走了,后来王细美回家了。湖南女子监狱负责人马上打电话给湖北省“610”,说,为什么来了个法轮功接人,要作处理。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吴志敏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夏紫云,女,四十多岁,沃尔玛商场“植物医生”,专卖护肤品。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夏紫云在自己营业的门店里被绑架,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她是和向德斌差不多同时被绑架的,也是被周靓婧出卖被绑架的,由于夏紫云不是经常出来和同修在一起,所以很少同修知道她的情况,她被绑架后相当长时间才被知道她被绑架了。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王永珍,女,六十四岁,供销系统退休职工。曾有幸参加了李洪志老师的面授班。曾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出现“糖尿病”,失明、中风、瘫痪,二零一七年含冤离世。

◇黄美英,女,六十八岁,原工商银行职工家属。曾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二零一一年出现“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含冤离世。

◇周克利,女,六十八岁,咸宁农科所退休职工。曾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被迫流离失所十多年,身心受伤。二零一七年因出现“肝硬化腹水”,不幸离世。

◇徐德明,男,七十四岁,原咸宁市食品公司副局长。曾多次遭骚扰、恐吓,待遇降级,精神压力巨大。二零零九年出现“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含冤离世。

◇熊慕云,女,七十五岁,原咸宁市财政局职工。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八个穿警服的人闯到她家,说是要熊慕云去谈个事情,结果是被骗到咸宁第二看守所,然后晚上到她家非法抄家。温泉警察分局副局长宋瑞生等一伙勒索熊慕云单位二万元才放人。二零一八年,熊慕云含冤离世。

◇李和清,女,六十八岁,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职工家属。曾多次遭骚扰、恐吓,被敲诈勒索。二零一七年,因身体出现严重病态,不幸含冤离世。

◇万滋秀,女,六十五岁,咸安区居民。因长期遭骚扰、恐吓,二零一七年出现“肝硬化腹水”,含冤离世。

◇金兰英,女,六十四岁,咸安区居民。曾因长期遭骚扰、恐吓、非法关押,被出现“宫颈癌”。二零一七年十月含冤离世。

◇柳正阳,男,崇阳县肖岭乡三角村人,五十岁。柳正阳自幼多病,患有多种疾病,如: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尿结石、心力衰竭等,而且支气管哮喘是从四岁开始的。当他的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时,经常满头大汗,呼吸困难,不能平卧,只能几天几夜靠床坐着,不能吃,不能睡,不能动,不能走路,仅靠输液维持生命。他经常由父母背着去医院打针输液,曾多次住医院,做过一次手术,生活不能自理,只好依靠父母养着,长期在痛苦中挣扎。一九九七年下半年,他的慢性病再次急性发作时,呼吸循环出现严重衰竭状态,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并嘱咐他的父母为他准备后事。他的父母痛苦极了,含着眼泪替自己的儿子买了棺木,定做了寿衣,离白发人送黑发人只有一步之遥。就在这关键时刻,当地的法轮功学员给他讲述了法轮功真相,并介绍他学法轮功。通过听法看书,坚持炼功,他的身体不断在好转,他的父母看到儿子绝处逢生,非常支持他学法轮功。他修炼法轮功起死回生、绝处逢生的事迹,在当地传为佳话。可是迫害开始后,他多次被骚扰、恐吓、非法关押,旧病复发,二零一六年含冤离世。

◇吴柏林,男,六十四岁,通山县人。曾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身心受伤巨大。二零一七年,在用摩托车运送法轮功真相资料途中遇车祸,头部受重伤,做开颅手术后,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八年冬天不幸离世。

◆被绑架非法关押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黄秋珍,女,六十多岁,温泉区建材大院居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黄秋珍的大门被一伙人非法撬开,绑架了在家中的法轮功学员黄秋珍。当时黄秋珍一人独住,儿子儿媳在外打工。这伙人开了一辆面包车、两辆警车,有的是岔路口派出所的,有的是温泉国保大队的;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有拿摄像机的,把黄秋珍的家里搞得乱七八糟,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包括全部被抢走。黄秋珍现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七日上午十一点多,温泉法轮功学员吴娴意在自己家中被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一号桥派出所,当天下午被家人接回家,被敲诈勒索五百元。四月十九日上午七点多,柯菊秀、刘纯申、刘冬枝三个老人结伴背着装有真相资料的包,乘二路公汽到马桥镇向民众发送真相资料救人时,被人诬告后,被马桥镇派出所绑架。其中,柯菊秀被非法关押到咸安区看守所三十七天,刘纯申被非法关押到咸安区看守所五天,刘冬枝被马桥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几小时后,刘冬枝被迫签字回家。

◇王能英,女,五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月三日上午九点钟左右,王能英在外讲真相时被绑架。中午十二点半钟,几辆车开到王能英家,咸宁市国保支队队长邹誉和咸安区“610”主任程胜利伙同咸安区永安派出所等十几人,都是穿着便衣,蜂拥而上窜到王能英家的二楼,在王能英家门口找到门钥匙,打开她家门,抢走师父法像和几十本大法书籍。晚上八点多钟王能英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永安派出所。九点多钟后两人被转走,被咸安区永安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咸安区拘留所。十月十七日早上,家属要求探视。拘留所不许见。家属非常担心亲人的身体安危,强烈要求无条件立即放人。十月二十八日王能英从看守所回家。

◇赤壁市集体读书学法的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一人被骚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赤壁市法轮功学员吴汉香、杨振寰、雷胜平、吴小池、小付、阮意年、陈定珍、黄军良、肖玉燕、老卢、老陈共十一人,在黄层秀家中集体学法,被鲫鱼桥派出所警察绑架。从黄层秀家中抄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个人物品,并在家中摄了像。当天下午被绑架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十一人被劫持到鲫鱼桥派出所,晚上转到了公安局。当时黄层秀因出现“病业”状态,没有被绑架。当天晚上,除阮意年因年龄大已回家外,其余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赤壁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唐春芳,女,通山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唐春芳在通羊镇马肚附近讲真相救人时遭人诬告而被警察绑架。据悉唐春芳被非法关押在咸安看守所。

◆诬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毒害世人的部分实例:

二零一六年五月份,咸安区出现《宣传手册》,在民间散发,诽谤法轮功;咸宁市有线电视台播放诬陷诽谤法轮功的电视节目;《咸宁日报》刊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欺骗世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及后来多次在咸安区城内中百超市前摆放展板,并发放宣传手册,诬陷诋毁法轮大法。

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咸宁市出租车里的司机在收听“楚天交通广播电台”时,发现有诽谤法轮功的节目,每天两次,频道是:92.7兆赫,湖北省广电局楚天交通广播电台(FM92.7)7:00-8:00事事关心主持人赵霞和王冉在节目里诬蔑法轮功,湖北省广电局楚天交通广播电台(FM92.7)16:00-17:00我爱我家主持人裴敏在节目里诬蔑法轮功。

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开始,咸宁市社区、镇、村都被安排了安装无数的有线高音喇叭,都是在交通要道口、人多的地方安装,每天定时播放诬蔑法轮功的节目,毒害众多民众。据查,这是咸宁市610的统一部署,是由咸宁市广电局、市法制办和街道办事处合伙干的。

咸宁市“610”副主任姚雄,长期发展特务,绑架法轮功学员,迫害法轮功。一次,他到咸宁市水利局的犹大(过去是法轮功学员,后来真心背叛法轮功者,称为犹大)吴连生的家中,动员吴连生做他们的内线特务,有活动的经费和奖赏。吴连生居然上钩了,成了他们的特务、内线,长期给头目提供情报,撕毁“法轮大法好”不干胶;还多次到咸宁市“610”办的洗脑班上去“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欺骗法轮功学员,助纣为虐。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在湖北省政府的支持下,方昌喜还在网络上建立了“方昌喜工作室”(网址),歌颂共产党,抹黑法轮功。该协会还在通山县建立反×教网络,诬蔑诽谤法轮功。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和二十七日,湖北省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暨培训班在通山县举行,武汉市、十堰市、秭归县、嘉鱼县、通山县互相做所谓“经验交流”。邪党中央防范办二局副巡视员昌家立、湖北省国安办主任杨万贵、咸宁市“610”人员张方胜、周勇参加大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嘉鱼县“610”和嘉鱼县政府投资九万元,在潘家湾镇法治广场和潘家湾镇四邑村建设了高标准的国家安全和反邪教文化长廊。潘家湾镇法治广场文化长廊全长一百八十米,二十块固定展板围成,诬蔑法轮功;潘家湾镇四邑村文化长廊全长七十米两侧,二十四块固定展板,诬蔑法轮功。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通山县反邪教协会举办“第三届反邪教动员大会”,协会副会长贺赏赐、秘书长方昌喜、会长戴由定分别讲话。咸宁市“610”副主任姚雄参与了大会并讲话。

通山县反邪教协会会长成忠坤、副会长方昌喜、戴由定,尤其是方昌喜,长期活动在第一线,到湖北省十二所监狱,以帮教的名义,诬蔑诽谤法轮功。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通山县防范办(“610”)、通山县反邪教协会在通山县城凤池广场公开演出诬蔑法轮功的文艺节目,参加单位有通山县妇联、通山县团委、通山县文化馆、通山县电视台、通山周刊、文化通山、通山县政务网、通山县舞媚礼仪公司。有十一个文艺演出团队十八个节目参加,并评出奖项,波及面很广,毒害极深。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反邪教协会的活动,长期得到了咸宁市政法委和“610”的肯定,咸宁市“610”主任涂斌、副主任陈军和姚雄都曾经到现场参与,也得到了湖北省反邪教协会的“表彰”。

二零一八年一月,咸宁市嘉鱼县“610”和反邪教协会积极跟随通山县印制并发送宣传资料《关于宗教界积极参与反邪教的倡议书》二万份,宣传纸巾五万条,宣传带三万个,晴雨伞一千份并用手机微信砍价促反邪教宣传共三天一零零三三三人查看,毒害世人。

二零一八年一月,咸宁市咸安区“610”主任程胜利印制发送《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宣传资料,利用学校黑板报、展板、广播、手机微信平台、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手抄报纸、绘画比赛等手段,在全区一百二十九所中小学校七万多个师生员工开展识邪、防邪、拒邪宣传教育活动,毒害无辜的中小学生和教师员工。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咸宁市嘉鱼县“610”和反邪教协会、卫计局、房管局妇联、司法局联合举办“送法送健康送服务进小区”反邪教活动,毒害世人。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湖北省“610”组织多家媒体和多家反邪教协会开辟专栏反对法轮功,特意走进高校、宗教部门、教育部门,大搞宣传活动。他们曾到咸宁通山县、黄冈黄梅县、湖北大学、武汉大学,大力宣传反法轮功活动。通山县方昌喜对此做出了微视频,并在湖北电视台持续播放。

湖北省反邪教协会建立了“湖北省反邪教协会”网站,其中“楚风清音”专栏开设有共享的平台,包括综合信息和各地信息、荆楚文苑、影音视频、反邪教警示教育资源、专家视点、健康园地等,通山县国保大队和嘉鱼县“610”经常从这里下载毒害世人的宣传资料,罪恶极大。

二零一八年嘉鱼县“610”制作的微视频《回家》直接诽谤法轮功,积极参与中国反邪教协会下发的《关于全国反邪教系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征集评选活动表彰决定》,把制作的微视频《回家》参加这个活动,获三等奖,毒害全国人民,罪恶极大。

吴晖和涂斌迫害法轮功的事实,请参见明慧网文章《二零一六年湖北省咸宁市“610”对法轮功迫害概述》、《二零一七年湖北省咸宁市“610”迫害法轮功学员概述》、《二零一八年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述》。

九、2019.01~2020.11期间:蒋星华(政法委书记)罪行

蒋星华
蒋星华

▼蒋星华,男,一九六八年九月生,湖北警察县人,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法委书记;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市党校校长;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今任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兼局长、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三日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了《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后实施,咸宁市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也不再设立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也就是说,在蒋星华任政法委书记期间,他就是咸宁市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指挥者,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的所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尽管有来自邪党中共中央政法委的怂恿,蒋星华负有直接的主要责任。

蒋星华在此期间的主要犯罪实例,列举部分实例: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王邦基,男,七十一岁,原是通山县物资局正式职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王邦基去邮局邮寄依法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四街东城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王邦基被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并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元月被通山县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快到期满时,二零一八年八月,狱方紧急通知王邦基的侄子王某(因王邦基没有至亲亲人),将被迫害得命悬一线的王邦基接回家中,当时王邦基容貌变形,全身不能动弹,口喘粗气,奄奄一息。二零一九年九月初,病情恶化含冤离世。

◇熊淡月,女,六十三岁,通城县水厂职工。二零一五年她与姜四华一起结伴外出讲真相救人,被人诬告,被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里,熊淡月被残酷折磨,导致瘫痪。看守所怕担责任,就放回家。熊淡月回家后,一直在痛苦中煎熬。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黄历二零一八年腊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

◇黎凤保,女,六十岁,通城县石南镇五斗村四组农民。一九九七年四月份开始学法轮功。她的女儿在广东省珠海市做生意,二零一七年她去珠海市照看外孙。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晚十点多,黎凤保在自己的女儿家中,突然闯入十几个不明身份的,未出示任何证件,直冲到每间房拍照搜查,翻箱倒柜,抢走两本大法书和相关资料。这是依据通城县政法委610提供的个人信息得知黎凤保的情况的,黎凤保的死亡,咸宁市政法委“610”、通城县政法委610是有责任的。这伙人见黎凤保在床上睡觉,两个警察进去,把她叫起来,要她拿衣服跟她们到派出所去,她不配合。在十多个警察的围攻下,老人突然满身大汗淋漓,呕吐,头痛等不适症状。很快衣服湿透了,警察叫她换衣,想绑架走。在换衣服时,发现她的左边肢体不听使唤,她的女儿急忙打电话叫120急救。经检查发现,脑血管破裂,突发脑溢血,需要门诊治疗、观察。警察轮流看守着观察了一个晚上,转入住院部住院治疗。十六日复检结果是同样的,出血没停止,医院决定做开颅手术。手术八个小时后才出来。黎凤保一直昏迷不醒,医院告病危。即使成这样,警察仍然轮流看管,不准家属靠近重症病房。家属索要治疗费,涉事派出所拒赔。当时陪送医院的两个警察,一个姓夏,一个姓陈,他们交待医院叫他们救人,药费派出所出。十七日,警察又去了,说话一样,后来说话变样了,意思这是上级安排干的,他们派出所不能出药费。

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二零一八年腊月大年三十),昏迷一年多的黎风保不幸离世。家人要说法,不同意火化,无奈只好把遗体放入冰柜里储存,一直到今。珠海市一直在极力掩盖这件事,家人一直四处奔走,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汪嘉悟,男,二十一岁,温泉区人。曾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随修炼大法的父母到过湖北省省政府、北京依法上访证实法,八个月时曾随父母被绑架非法关押到北京昌平收容站,曾随母亲姜亚伽失踪多年,没有上学就能很流利的通读所有的大法书。二零一六年不幸出现精神异常。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早晨外出不归,二十八日早晨发现夭折在路旁,天降阵雨在哭泣。

◇高志,男,五十三岁,原咸宁市粮校体育老师。曾被非法劳教、非法关押,多次被骚扰,被非法抄家,身心严重创伤。二零二零年三月,颈部出现严重溃烂,当时是中共病毒武汉肺炎高发期,到医院被拒绝治疗,不幸去世。

◆被非法庭审、判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张日华,男,七十六岁,崇阳县人。一九九八年上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曾被多次非法关押,被敲诈勒索几万元。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张日华被县公安局绑架。二零二零年,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张日华现在湖北沙洋监狱遭受迫害。

◇洪海华,男,六十四岁,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一九九九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华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通城县看守所。这一年里,洪海华遭三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他都是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二零一九年底,洪海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实行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洪海华第四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七年。洪海华不服,依法上诉。那时已被违法超期羁押三十二个多月。

◇汪信清,男,七十岁,原咸宁市通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生,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汪信清在自己家中被通城县国保警察绑架,说是多年前的“取保候审”现在要结案。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汪信清在看守所被“保外就医”回家。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他不服,依法上诉。

◇黄秋珍,女,六十四岁,原咸宁市卷烟厂退休职工,居住在温泉建材大院内,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下午,黄秋珍在温泉区沃尔玛商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遭人恶告,被几个人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黄秋珍不停的给警察讲真相,当天走脱。她离家在外几天后回家,有人发现黄秋珍回家了,就向派出所告密。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岔路口派出所原指导员陈迪坚(已遭恶报被判刑三年)指使一伙人强行撬门,绑架了黄秋珍,并非法入室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当时黄秋珍一人独住。黄秋珍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黄秋珍不服,依法上诉,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黄秋珍被强行送往武汉女子监狱。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黄秋珍的儿子带着妻子和幼小的儿子前往武汉女子监狱探望母亲黄秋珍,遭到武汉女子监狱拒绝,说黄秋珍没达标,就是没有所谓“转化”,说黄秋珍正在住院。

◆被绑架、非法关押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龚景枝,女,七十多岁,第四地质大队家属。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八个老太太在龚景枝家中学法。泉塘社区郑主任、岔路口派出所未穿警服的张所长,还有领路的地质队政工科邓主任和地质队物业的王瑞明(女)一伙人闯入家中,龚景枝被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当天晚上十点,被她的女儿接回家。

◇邹注娇,女,七十多岁,第四地质大队家属。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邹注娇得知龚景枝被绑架的消息后,就立即打电话给龚景枝,问她在哪里。得知龚景枝在岔路口派出所,邹注娇立即赶到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就把邹注娇非法扣留,不准离开,并非法没收了她的居民身份证。当天晚上十点多,被她的女儿接回家。

◇倪细心,女,七十多岁。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在城区步行街,“610”头目程胜利碰见瘦小体弱的倪细心,程胜利抓住她的手,把她拖到附近派出所,程胜利力气很大。倪细心在派出所讲大法真相,当天上午十一点多回家。

◇程卫平,女,五十九岁。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正值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疫情期间,程卫平在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旁讲真相救人,遭不明真相的警察纠缠,因当时量体温正常,被放回家。十三日上午,程卫平被咸安区官埠派出所绑架,在官埠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后,十四日早上被劫持到咸安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通城县沙堆镇法轮功学员郑文华、郑小华在他们工厂大门口被通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还在宿舍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

◇雷胜平,女,五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家人发现雷胜平失去联系,经多方打听,才知道雷胜平被绑架到了赤壁市拘留所。赤壁市国保人员不仅没有通知她家人,封销一切信息,还到雷胜平家多次骚扰她的家人。

◇黄春华,女,八十二岁,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黄春华去张贴真相不干胶救人时被摄像头看到。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到她的家中绑架了她,把她劫持到一号桥派出所非法关押,并被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当晚,她的儿子把六十60多岁的退休女医师。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丁晓兰、佘庆华与张为卿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后被绑架。丁晓兰、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

◇魏金仙,女,六十多岁,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后,在街上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救人时,遭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警察便衣多人守在魏金仙回家的巷子路口强行绑架,下落不明。

◆被骚扰的部分实例:

自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公安局、辖区派出所户籍警、社区人员及单位领导的骚扰,要求照相、签字、谈话,实质是为日后的“人脸识别”和“姿态识别”收集所谓的数据资料。这是咸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市区耗费二亿资金安装七百个高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仪,侵犯百姓人权,迫害百姓。

◇温泉区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是:龚禄福、陈腊荣、陈建平、汪礼迪、章琪、龚景枝、李金桥、黄春华、蔡会兰、方锦莲、刘云霞(二次)、吴娴意、郝玉芳(二次,被敲门骚扰,被打电话骚扰)、孟婆婆(被非法闯入家中骚扰)、江婆婆(被打电话骚扰)、黄芬芳(被非法闯入家中)、李学平(被非法闯入家中)、郑荣珍(非法给她丈夫打电话骚扰)、方锦红(被非法打电话)、梁莹(被非法打电话)、张军(被非法闯入家中)、董月桂(被非法闯入商店里)、陈元新(被敲门骚扰)、杨小华(三次,被非法闯入家里、被非法闯入商店里)、龙忠良(被非法敲门、威胁)、张桂兰(二次,被非法闯入家中)、蔡会兰(二次,被非法闯入家中,被非法照相)、庞新明(二次,被逼迫签字)、邱晓春(被非法闯入家中)、任会芳(三次)、陈婆婆、毛爹(被非法闯入家中)、张婆婆(被非法闯入家中)、余劲光(三次)、陈芳(三次)、陶席珍(三次)、李敏才、陈谦(被非法到上班处询问)。等等。

◇咸安区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是:张墨香、汪信元、汪芹、商秀英(以媳妇的退休金和女儿的工作威胁)、倪丽华、章建(二次)、杨强先(以取消残疾儿子的低保威胁)、冯小米、冯小英、李大兰、施红英、吴宗伦、倪细英、丁小兰、佘庆华、罗桃英(二次)、程卫平、艾启元、徐生、张墨香(四次)、横沟桥镇二位法轮功学员,等等。

◇嘉鱼县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是:曾宪娥、孙茴香、罗雪英、杨振丽、王小梅、徐长新、陈海水,等等。

◇赤壁市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是:雷胜平、罗荣碧、张秀英、郝玉芳、等等。

◇通城县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是:何国望、葛细员、李艳红、魏月秀、徐益保、李姓法轮功学员、华桃凤、雷胜利(被停发养老金)

◆诬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毒害世人的部分实例: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开会,湖北省反邪教协会副秘书长罗红、咸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局长熊少斌、通山县政法委副书记胡育路、通山县司法局工会主席华丽、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管理处反邪教协会会长李志华、通山县洪港镇反邪教协会会长胡文英等参加会议并讲话。

二零一九年三月,咸宁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蒋星华一行来到通山县社区矫正中心调研。这是蒋星华书记调到咸宁工作后首次到通山县司法局调研。通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骄阳和县社矫中心负责人孟颖陪同。蒋星华得知在二零一五年通山县的做法被湖北省司法厅以现场会的形式在全省推广。

多年来,通山县成立了15个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分会,还有“关爱协会”,在全县205个村子完全覆盖,村村都有管理聚会点。在邪恶的“610”和政法委的指挥下,反邪教协会为主力、各个部门配合,各行业捐款,各社团出人力,经常举办诬蔑法轮功的图片展、警示教育片巡回放映、文艺下乡演出、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宣传讲座、宣传标语、大型签字等活动,毒害世人,欺骗世人;对法轮功学员,采用利益诱惑、威胁、谎言欺骗、折磨等手段。

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借防疫机会,向社会公开发出《倡议书》,做出大量的反邪教宣传品,并深入千家万户,要求世人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邪党和政府打好抗疫战争,防范邪教,公开点名法轮功。这个活动,通山县反邪教协会会长戴由定、副秘书长梅前文和汪荷香表现最为突出,最为邪恶和卖力。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龙华古寺举办“二零二零年通山县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到会一百五十多人,发放反邪教宣传单三百多份,咸宁市统战部廖时学、通山县国保大队副队长张建新到开会现场,通山县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石立炳讲话,怂恿通山县反邪教协会继续努力。

新唐人电视台是对全世界传播真相的媒体,敢于讲真相,不收费,是揭露中共谎言、欺骗世人尤其是中国人的最有力的媒体之一。中共非常害怕这个媒体。蒋星华也是如此,他利用手中的权力,要挟咸宁市广电局封锁新唐人卫星电视信号,干扰世人了解真相的通道。

蒋星华迫害法轮功的更多事实,请参见明慧网《二零一九年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述》、《二零二零年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蒋星华罪恶簿》。

十、2020.11~2021.12期间:张士军(政法委书记)罪行

张士军
张士军

▼张士军,男,汉族,一九七二年十一月生,河南固始人,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原文化部人事司干部处副处长、处长,人事司副司长等职。二零一六年九月,任中国美术馆党委书记。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中国国家画院党委书记。二零二零年十月,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副书记。二零二一年一月任湖北省咸宁市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任咸宁市咸宁市常务委员会副书记。

二零二一年咸宁市政法委内设多个科室,包括综治中心、平安法治建设科、综治督导科、维稳指导科等等,过去的“610”就隶属于综治中心:黄洋,男,咸宁市政法委综治中心副主任;王国策,男,咸宁市政法委平安法治建设科科长;胡志锋,男,咸宁市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方雄,男,咸宁市政法委维稳指导科科长。

在这期间,张士军与六个政法委书记,包括胡江玲(女,通山县)、田红强(男,通城县)、程朝阳(男,咸安区)、李德柄(男,嘉鱼县)、刘子恒(男,赤壁市)、郭正华(男,崇阳县)统一部署,要挟咸宁各县市国安、国保、派出所、特警、社区、司法所、乡镇、村及企业等基层单位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搞所谓的“清零”骚扰,有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按黑名单抓人,扬言要办洗脑班;要求层层监控法轮功学员,以多种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与各级官员的“政绩”挂钩。

为此,当地各级部门人员纷纷出动,或给法轮功学员本人打电话,或给法轮功学员家人打电话,或主动上门,或以送米送油等“关心”方式,要求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签署所谓的“帮教协议”,并要求家人子女签字担保,或者非法抄家,入室抢劫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籍、炼功播放器等私人合法财产,或者绑架、非法关押。一旦法轮功学员拒绝见面或签字,就给学员家人施加压力,逼迫法轮功学员配合他们的要求。

张士军到咸宁市任政法委书记一年,就把所管辖的市县政法委书记全部换掉,加强“雪亮工程”等监控,大搞特务活动,跟踪、监控、蹲坑法轮功学员,迫害法轮功严重了,阻碍世人得救。

▼易靖,男,一九七九年十二月生,湖北监利县人,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参加工作,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湖北省宣传部政策研究室科员、副主任;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赤壁市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咸宁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嘉鱼县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接替李德柄(李炳德现在任嘉鱼县人大主任)。

▼张胜,男,一九七五年十月生,咸宁市咸安区人,一九九四年六月参加工作,二零一六年十月任咸宁市纪委常委,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咸宁市通城县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接替田红强(田红强现在任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珈,女,一九八四年三月生,嘉鱼县人,二零零六年九月参加工作,曾任共青团咸宁市委副书记、咸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二零二一年十月任赤壁市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接替刘子恒(刘子恒现在任通山县副书记兼县长)。

▼梁薇,女,曾任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副院长,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崇阳县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接替郭正华(郭正华现在任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

▼方兆淼,男,嘉鱼县人,一九七五年八月生,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咸安区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兼会长,接替程朝阳(程朝阳现在任咸宁市人大副主任)。

▼王良永,男,一九七三年十一月生,通城县人,一九九五年七月参加工作,一九九五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任通城县组织部科员、副科长、科长;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任通城县麦市镇副书记、党委书记、副镇长、镇长;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任咸宁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赤壁市副市长;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崇阳县组织部部长;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今任通山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县法学会会长,接替胡江玲(胡江玲现在任咸宁市司法局邪党书记兼局长)。

张士军在此期间的主要犯罪实例,列举部分实例: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陈望秋,女,五十多岁,赤壁市郡都小区居民。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邪党“清零”骚扰,赤壁市派出所警察到郡都小区,企图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望秋。陈望秋因多次被赤壁市警察迫害,看到警察,就不开门,警察就一直堵在她家门口,晚上也在楼下蹲点,企图绑架陈望秋。据知情人说:三月三十日凌晨,陈望秋为躲避警察绑架迫害,用床单当绳子,欲从四楼的家中逃出,但因床单断裂,陈望秋不幸坠楼离世。当时赤壁市政法委书记是刘子恒,公安局长是程伟,他们俩和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张士军负有主要责任。

◇柯菊秀,女,七十七岁,咸宁市工商银行退休职工。曾多次被骚扰、非法关押、非法抄家,身心遭严重伤害。二零二一年四月含冤离世。

◇邵清明,男,八十二岁,温泉区居民。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曾多次被骚扰、非法关押、非法抄家,非法拘禁到洗脑班,身心遭严重伤害。二零二一年八月含冤离世。

◇夏桂香,女,八十岁,温泉区居民。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曾多次被骚扰、非法关押、非法抄家,身心遭严重伤害。二零二一年十月含冤离世。

◆被非法判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向德斌,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咸安区方向机厂职工。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向德斌在去上班的路上,因被人出卖被绑架后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迫害。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被转入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对向德斌非法庭审,但没有结果。向德斌仍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一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处罚金一万元,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张为卿,男,四十三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学生时代就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实际上是借机打击报复。二零二一年八月份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不服,依法上诉。

◇洪海华,男,六十四岁,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华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通城县看守所。这一年里,洪海华遭三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他都是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二零一九年底,洪海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实行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二零年十月,洪海华第四次被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下发《湖北省通城县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鄂1222刑初284号,审判长游巍,审判员吴广元,陪审员熊诗国,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罚款一万元。洪海华不服,依法上诉。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维持原判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何国熬,男,七十二岁,通城县石油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何国熬被绑架到通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九监1监区。非法开庭日期及非法刑期不详,家人没有收到非法刑事判决书。

◇丁晓兰,女,六十多岁,咸安镇医院退休职工。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上午,丁晓兰带着孙子外出讲真相时,遇到一个老太太也带着一个孙子,丁晓兰就给她讲真相。老太太的孙子十一岁,一个人跑了,有人就去追,但没追上,只是看见孩子跑到一个小区里去了。老太太就怀疑丁晓兰是人贩子,打电话报警,同时紧紧抓住丁晓兰不放。特警很快来了,绑架了丁晓兰和她的孙子,劫持到拘留所,拘留所不收。警察就威胁恐吓孩子,逼问丁晓兰的名字,只有六岁的孙子如实相告。警察一查,就证实了丁晓兰是法轮功学员,警察更不放人。丁晓兰在永安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夜。十一日早晨,被劫持到咸安区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后转为刑事拘留,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只因为是法轮功学员身份就被非法判刑一年。

◇汪信清,男,六十多岁,通城县计生委妇产科退休医师。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通城县汪信清在自己家中被通城县国保警察张定二、杨伟明、张四平等人绑架、抄家,说是十多年前取保候审现在要结案。二零一九年八月被非法批捕,同年九月十二日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诬判三年,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二零一九年八月份开始汪信清并强制停发退休金,而且还被强制退回两年的工资。

◆被骚扰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在这期间,张士军与六个政法委书记包括胡江玲(女,通山县)、田红强(男,通城县)、程朝阳(男,咸安区)、李德柄(男,嘉鱼县)、刘子恒(男,赤壁市)、郭正华(男,崇阳县)统一部署,要挟咸宁各县市国安、国保、派出所、特警、社区、司法所、乡镇、村及企业等基层单位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搞所谓的“清零行动”,有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按黑名单抓人,扬言要办洗脑班;要求层层监控法轮功学员,以多种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与各级官员的“政绩”挂钩。

为此,当地各级部门人员纷纷出动,或给法轮功学员本人打电话,或给法轮功学员家人打电话,或非法主动上门,或劝打新冠疫苗,或以送米送油等关心方式,要求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签署所谓的“帮教协议”,并要求家人子女签字担保,或者非法抄家,入室抢劫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籍、炼功播放器等私人合法财产,或者绑架非法关押。一旦法轮功学员拒绝见面或签字,就给学员家人施加压力,逼迫法轮功学员配合他们的要求。列举部分实例: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下午三点多钟,据目击者反映,有两个小区女工作人员和两个穿警服的男警察到温泉电力局方锦莲(女,五十多岁)的家非法敲门,骚扰。

◇二零二一年三月上旬,温泉白茶村法轮功学员余劲光和陈芳夫妇被白茶村委会男子两次打电话骚扰,恐吓。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温泉白茶村委会与三号桥派出所一行九人又到余劲光家中骚扰。当时余劲光和陈芳都不在家,到外面干活去了。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下午小孩放晚学,温泉白茶村委会一男一女跟踪法轮功学员陈芳到她家门店,第二天下午小孩放晚学时,那两人直接到陈芳家门店骚扰。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小孩放晚学时,温泉白茶村委会还是上次那两人半路上和陈芳相遇,还是为“清零”的事。自始至终,陈芳本着善念劝诫他们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温泉三号桥派出所一司机警察伙同温泉分局一高个警察跑到陈芳门店骚扰,问他们有什么事?高个警察说没事,只说看看,三号桥派出所的警察手拿手机,拿手机的手还夹着一小照相机。因陈芳还要到地里干活,然后他们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嘉鱼县司法局一男一女去非法敲陈金秀(女,六十多岁)家的门,人不在家,又去找她妹妹陈凤玉,骚扰。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下午三点多钟,据目击者说,嘉鱼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姓警察和城关镇派出所警察和城关镇邪党人员和居委会姓黄的邪党书记、姓蔡的,和余码头本乡村委会人员,共有十几人非法闯入周新姣(女,六十多岁)家里去骚扰。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嘉鱼县新街镇沙湖岭村孙茴香的家被嘉鱼县政法委任正龙和新街镇政法委彭枫一行六人非法闯入,这伙人发现孙茴香(女,六十多岁)在家,就说走访一下,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下午,嘉鱼县簰洲湾镇大垸村支书殷先勤带着四个穿着便装的男子,到法轮功学员张京友工作的厂家,那四个人是镇政府派来的。他们要张京友与法轮功脱离关系,签字写“保证书”。张京友正告他们,绝不可能。张京友跟他们讲了大法真相,尽管他们想尽一切坏主意,都被张京友一一点破,最后都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中午,温泉区法轮功学员杨小华(女,六十多岁)接到陌生人的电话,问她是不是杨小华?在不在家?杨小华帮助儿子儿媳经营副食店。这一骚扰,弄得杨小华的儿子儿媳都不能安心,严重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两点多,家住温泉大商城附近的龚禄福(男,八十多岁)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非法闯入家中,到处翻看,抢走大法书,还被逼迫按手印。龚禄福就慈悲对这伙人讲真相,拒绝配合,双方僵持两个多小时,龚禄福被无奈签字,留下污点。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多,咸安区永安派出所所长施亚明带着十几人,其中还有几个持真枪实弹的特警,非法闯入罗桃英(女,七十八岁)家,当时罗桃英、罗瑛(女,六十九岁)和刘桂英(女,六十多岁)正在学法。不法人员抢走了几本大法书、周刊、书籍和炼功用的播放器及TF卡,这伙人还将她们非法拍照。他们问罗瑛:“你是谁?”罗瑛说:“我是她的妹妹。”罗瑛指着罗桃英回答道。“叫什么名字?”“叫罗瑛。”“那你把我们带到你家去。”接着就逼迫罗瑛坐上特警车将施亚明带到家中,在工程机械厂家属院造成非常不好的负面影响,世人还以为法轮功干了什么大坏事,连特警都出动了。当时已有一伙人到罗瑛家去敲门,没有人响应。一群不法人员正准备非法抄家,被刚赶回来的罗瑛的儿子呵斥道:“这大法书是我妈的命,你们不能拿走。”被一特警低声说道:“我们是持真枪的真特警,不是往日的假特警。”所幸的事,在罗瑛的儿子的正义呵声下,那些不法人员没有动大法师父的法像,但还是抄走了周刊、书籍和炼功用的播放器及TF卡。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多,小区主任带着网格员、政府人员等几个人,砸着法轮功学员魏玉仙(女,七十八岁)家的门,魏玉仙一看是小区主任等,就打开门,说:“欢迎你们来我家听真相,来喝点水。”可几个人根本就不听魏老人讲真相,进门就开始翻东西,接着抢魏玉仙老人平时出门的包,将里面的资料和播放器等物品抢走了。当有人打电话说:“还有一些像片,怎么办?”魏老人拦着大声说:“你们抢走我师父的法像,如同抢走我的命,师父的法像如果没有了,我出了什么事,你们要承担责任的。”魏老人的一身正气,真的把他们吓住了。走时,他们中还有人说:“你真的是一个好人。”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温泉区法轮功学员谢林(女,八十多岁)和老伴正在家,一帮人非法闯了进来,四处张望,没有发现什么,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左右,嘉鱼县鱼岳镇派出所警察陈必想和南门村居委会姓蔡主任和黄书记已办低保的名义来到余码头村周新姣(女,六十多岁)的家,说给她办低保,照顾她的生活(此人无儿女),很是关心的,说材料都准备好了,只要她在上面签个字和按个手印就可以了,周新姣接过材料一看,后面都是污蔑大法的内容,当场给撕了,她就给他们讲真相,不听,对她又是拍照,又是威胁的,搞了一通,气冲冲的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嘉鱼县牌洲湾派出所的人到王婆婆(女,八十多岁)家骚扰,要王婆婆签字清零,王婆婆不肯签,派出所的人说,不签字就把低保取消,王婆婆八十多岁了,独自一个人生活,没有退休工资,靠低保生活,后来王婆婆的女儿来了,据理力争说不能取消低保,不然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怎么生活呢,派出所的人说那就考虑一下,还说现在这个事搞得严得很,还说了一些威胁恐吓的话,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七日下午,嘉鱼县新街镇政法委彭枫和县司法局两个女人到陈风玉、陈金秀家,叫她两个人到县城去一趟,她俩不配合,没去。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一群人非法闯入倪丽华(女,七十三岁)的家,恐吓倪老人说:“‘清零’不签字,对儿子媳妇工作不利,对孙子的前途有影响。”并强迫拍照,倪老人不配合,没有签字,也没照像。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上午和下午,小区两次非法敲法轮功学员程卫平(女,六十多岁)家的门,程卫平两次都没有开门。

◇二零二一年还有温泉开私人诊所的袁志勇(男,四十多岁)也被骚扰;原烟厂职工陈腊容(女,六十多岁)被强迫签字,留下污点;原烟厂退休职工任慧芳(女,六十岁)被骚扰;家住三号桥的章红萍(女,五十多岁)被警察绑架一天,也被非法审问了一天,后被放回。李云(女,五十多岁)也被骚扰。胡伟余娜夫妇的家被一伙人强行破门而入,乱翻一通。黄芬芳(女,五十多岁)和郑双华(男,四十多岁)也被骚扰。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通城县县城法轮功学员魏月秀(女,七十三岁)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走时,一个警察对着魏月秀说,你总是做好事,把你的包拿给我看看。魏月秀笑着走开了。

◇二零二一年五月的一天,通城县退休医师葛细元(女,六十多岁)被骚扰、被强迫签字。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杨小华在店铺里上班的时候,被两个人骚扰,一个用手机照相,一个跟杨小华说话,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如果不炼,以后就不来了,就清零了。杨小华回答说炼。杨小华就给他们讲真相,劝他们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下午五点多钟,温泉社区网络员汪恒熙上门骚扰住在儿子家的郝玉芳,说看看在不在家?在家就好,还要照相,被拒。社区主任汪露叶几次打电话,询问在不在家,给郝玉芳家人带来极大压力。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咸安区社区、派出所、区政法委一伙四人,三男一女,不出示证件,私闯七十九岁高龄的魏玉仙老人的民宅。幸好魏大妈修大法,身心健康,一身正气,这伙人不敢胡来,最后走了。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法轮功学员程卫平在家读《转法轮》,房门没关,社区一人带人非法闯入她家,共四人,三男一女。程卫平问其中一男人姓名,哪个单位。他说他姓程,是政法委的。问另外一男的姓名,此人反对程卫平问姓名,不说。程卫平对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姓程的人以程卫平以前发过大法真相资料为由,非法闯入她房间,劫走三本宝书《转法轮》及几本《明慧周刊》等。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咸安区派出所所长程海林和警察余希光、咸宁市公安局王姓队长和余姓警察,与咸安区公安局警察,还有咸安区三元社区一个人和一个网格员,共八个人来到法轮功学员程细庆(女,七十二岁)的家。家中只有她的老伴一人在家里。一个高个子说,自己是“王队长”将工作证在程细庆的老伴面前晃了一下,也没让人看清楚,就收起来了。接着,他让程细庆的老伴在梳妆台那坐着,虚情假意的问长问短,另有三个人在家翻箱倒柜,非法抄家四个多小时。家中的所有与大法相关的东西,师父法像、四十九本大法书、四本《转法轮》书籍、一本手抄《转法轮》和没抄完剩下的六十页纸、师父早期讲法磁带、师父讲法光盘、真相日历、一些贴的福画、安装的新唐人大锅也被拆走了;还有手机、电话本,一些手写纸条等一些私人物品,全部被抢走了。当天上午十点多钟,程细庆从街上买菜回来,走到楼房前,被三个人拦住,不让上楼。大约十一点左右,程细庆说:“我要把买的菜送回家,再到社区交谈。”三元社区办公室就在程细庆家居住的附近。一个光头的男人,将她手中的菜接过来,送到楼上她的家里。另两个人就诱骗程细庆走到社区。程细庆此时还不知道那些人在她家非法抄家,就被骗到社区。一到社区,就有一个人给程细庆倒了一杯茶,接着坐下,所长程海林和余希光开始纠缠她并做笔录,还拿出一个约一方寸的小东西。程细庆说:“你这东西是录像、录音的,你这是侵犯人权,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九条。”程细庆看那个做笔录的一直写着什么,她不说话,他也在那写。几个小时后,写完了,要程细庆签字。程细庆说:“中国十七亿人口,人人签字,我就签,你们是什么目的?你们不吃饭,我要回家了。”说着,程细庆自己回家了。回家后,才知道自己的大法书全部没了,她急着哭,想去要回来。刚准备出门,区公安局三人返到程细庆的家中,让程细庆签字。程细庆说不签,王姓队长要程细庆的老伴签字。程细庆一手将纸拿到手,那个光头的人接过去,说:“不签算了。”接着,他们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十一点多,七、八个着便装的男子出现在刘纯申(女,七十多岁,咸宁市工行退休职工)家门口,当时门是开的。搞所谓的“清零行动”,刘纯申就慈悲的讲真相,抵制,他们没有得逞。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地质队龚景枝婆婆不在家。咸宁市公安局陈警察一伙八个人在地质队保卫科陈定红的带领下,找到了地质队龚婆婆的女儿,当时她正在地质队大院里扫地。他们让龚婆婆的女儿把他们带到龚婆婆家去,不带的话,就停止她的工作。到了门口之后,他们准备撬门,龚婆婆的女儿说,我有钥匙。进去后,他们直接就把电视接收锅拿走了,然后又把龚婆婆的抽屉撬开,拿走了龚婆婆学炼法轮功的全部经书,就走了。下午又来了两个警察,这次龚婆婆在家,龚婆婆说,把你们的名字和警号报给我。那两个人连忙说;“别、别,我们只是奉命行事,不要把我们上明慧网恶人榜。”后来又来了两次,他们是在收集所谓的证据,企图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海泉。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多,湖北科技学院教师汪礼迪在单位被约谈,来的是四人,所谓“谈话”。其中一个是身穿警服的温泉一号桥派出所所长,汪礼迪请他出示警官证,他不给,自称姓赵,实质他是熊凯。另一个男子自称是姓唐,其实是温泉街道办事处科长李志华。再一个女子是温泉希望桥社区主任黄艳,还有一个女子是温泉希望桥社区人员,姓叶。李志华一到,就打开执法记录仪,汪礼迪就要求他关闭,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这是侵犯肖像权,”他急忙关了。所长熊凯说,我们这次来,想看看你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的帮助的,没有别的意思。汪礼迪就把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文件《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递给他们,从法律角度给他们讲法律真相,他们拿着这两个文件走了。

◇二零二一年九月份上旬,咸宁市政法委和“610”要挟公安局国保、派出所、社区人员到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后者以关心、送米送油的方式接触法轮功学员,有的要求签字,有的抢大法书,有的要求打疫苗,弄的家人压力很大。有伙人到建筑公司陶席珍家敲门,没有人,邻居出来说,没有人在家,你们敲什么门?他们就用手机把陶席珍家的水表显示数拍去了,说过几天比较一下,就知道有没有人居住。有伙人到建筑公司任惠芳家中,问任惠芳哪去了?打没打疫苗?逼着打疫苗。有伙人到杨小华家中四处翻看,当时杨小华不在家,不知道想找什么,还威胁他儿子,恐吓他儿子儿媳。后来,他们又到杨小华家和店铺骚扰五次。

◆被绑架非法关押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通城县沙堆镇法轮功学员郑文华、郑小华在他们工厂大门口被通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还在宿舍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后,魏金仙(女,六十多岁)在街上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救人时,遭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警察便衣多人守在魏金仙回家的巷子路口强行绑架。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杨晓华到菜市场旁给人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女人诬告,遭警察绑架。当时杨晓华倒地,四肢抽筋,不省人事。警察把她送到县医院检查,发现严重疾病,就把她放了。但是她的包中有四千元真相币被警察抢走不还,没有收据。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温泉区法轮功学员曹素娥(女,七十多岁)被一群警察非法闯入家中,把她的家翻的乱七八糟,抢走了大法书籍,还有电话本,上面有刘海泉的电话,后来刘海泉被绑架非法关押。负责人是咸宁市国保支队长刘宁,说是摄像头录到了曹婆婆发真相资料,追问数据源,曹素娥拒绝配合,只是慈悲讲真相。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上午,赤壁市车埠镇法轮功学员来永才(男,五十多岁)被赤壁警察从家中绑架劫持到嘉鱼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上午,通城县沙堆镇法轮功学员胡水霞(女,四十多岁)被通城县国保大队和沙堆镇派出所等人绑架至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被她的婆婆接回家。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温泉岔路口搬运工刘海泉(男,四十多岁)被一伙不知身份的人绑架。原因是法轮功学员曹素娥存有小刘的电话,电话本被警察非法抄走,警察根据这个电话实施了这次绑架。后来多方打听,才知道刘海泉被非法秘密关押在咸安区猫耳山旧看守所。四月二十六日,得知了新唐人电视的锅是刘海全安装的,有六个警察到处非法搜查新唐人电视。此六人中,一人姓石,叫石凌,是国保的;一人姓施;一人姓周,说是市局的,另三人不知姓名。后转为刑事拘留。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咸安区王能英(女,六十四岁)的家被国保队长殷俊带的一群警察非法闯入,并将王能英绑架到永安派出所非法关押、审问。晚上他的儿子将王能英接回,警察闵剑让王能英的儿子第二天送母亲到咸安区公安局做笔录。第二天,王能英准备到公安局去讲真相,结果一到咸安区公安局,就被非法关在黑屋子里几个小时,然后,被劫持到咸安区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后回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上旬,崇阳县法轮功学员饶东丰、黄伟完、宋晚英在青山镇讲真相救人做善事时,被绑架。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赤壁市蒲纺工业园区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毅(女,六十多岁)从武汉市的儿子家返回赤壁市时,在武昌火车站乘车过安检时出现警报声,被铁路警察拦下,被强行搜包。警察非法查到她钱包中有一张大法真相护身符,又找到一张废弃的TF卡。警察将TF卡放进自己的手机中,恢复了卡上的数据,发现里面有大法资料,将王毅非法扣留。警察打电话叫武汉当地的国保和“610”,没有联系到。后来,警察私下里给王毅办了“取保候审”一年。警察非法抄了王毅儿子的家,还非法抄了她在蒲纺的家,抢走所有的大法书籍四十多本。王毅回到儿子家中后,被武汉警察骚扰,强行将她赶出武汉,让她回到赤壁蒲纺家中。

◇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通城县县城法轮功学员孔小红(女,六十多岁)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五日回家。

◆诬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毒害世人的部分实例: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活动,长期得到了咸宁市政法委的肯定,其最早的发起人是方昌喜。方昌喜,男,通山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二零二一年一月上旬死亡。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湖北省政法委反×教协调处副处长苏凌翔、省反×教协会副秘书长罗红(女)前往慰问死者家属,称方昌喜为反×教卫士。其实,方昌喜到死都不知道,他毕生死心塌地维护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组织,他是江泽民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牺牲品,为共产党邪教这个假理付出生命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同时他又是个害人精,害人害己。

◇新唐人电视台是对全世界传播真相的媒体,敢于讲真相,不收费,是揭露中共谎言、欺骗世人尤其是中国人的最有力的媒体之一。中共非常害怕这个媒体。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张士军、蒋星华也是这样,二零二一年,他俩利用手中的权力,要挟、勾结咸宁市广电局局长李振对新唐人电视台封锁信号,干扰世人收看这个媒体信息。他们俩紧跟中共邪党,继续用谎言毒害世人,阻止新唐人电视台传播真相救人。

◇二零二一年,自从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绑架法轮功学员刘海泉并非法抄家发现了三千元真相币后,当地恶人就开始着手暗中非法调查真相币的来源。他们派了很多人暗中非法调查,或者在卖馒头处,或者菜市场,或者菜市场旁的商铺门面,以老百姓的面貌出现。看到法轮功学员买菜,他们就在旁边暗中观察,看看是否使用真相币。

十一、2021.12至今:谭海华(政法委书记)罪行

▼谭海华,女,一九六八年六月生,通城县人,一九八七年八月参加工作。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十月任咸宁市气象局书记兼局长;二零零五年十月二零零六年十月任咸宁市政府副秘书长;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任咸宁市咸安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任咸宁市咸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党组书记;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咸宁市咸安区书记;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任咸宁市市委副秘书长;二零一九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咸宁市副市长、市委常委;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咸宁市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吴晓波,男,一九六九年九月生,应城市人,武警退役军人,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任湖北省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湖北省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咸宁市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书记、督察长,提名市公安局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咸宁市党组成员、副市长、公安局书记兼局长、督察长。(原咸宁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遭恶报被查)

谭海华在此期间的主要犯罪实例,列举部分实例: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实例:

◇蔡会兰,女,多次参加师父的讲法面授班,曾被非法劳教、判刑、关押,身心受到巨大伤害,曾顶着巨大的压力在资料点做真相资料,付出很大。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蔡会兰因出现“胆管细胞癌”和“黄疸”离世,终年六十三岁。

◆被非法庭审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刘海泉,男,四十多岁,温泉居民。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被绑架,五月份被非法批捕,十二月下旬在通城县法院被非法审判。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正在沙场劳动的法轮功学员刘海泉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电话问:“你是安锅的小刘吗?”刘海泉回答说:“是啊,你是哪里?”很快,刘海泉就在沙场被绑架,责任人是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张士军和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先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旧看守所洗脑班、咸安区看守所,后又被非法关押到嘉鱼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

刘海泉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时,家人没有收到所谓的批捕证,只是口头传达说批捕了。刘海泉的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多次到国保和看守所去要人,但是见不到人,也不让见儿子,老人心里非常着急。 刘宁说:“是我抓的,找我呀!”非常狂妄。刘海泉的父亲给市领导写了一封信,说:“如果我儿还不回来,我们一家老小可就要挨饿了。我老汉不能看着我一家老小就这样眼睁睁地被饿死,我想就只好带着这一家老弱病残的亲人到市政府找领导要饭吃。因为没有我儿刘海泉打工赚钱,我一家老小就没法过日子。”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下旬,刘海泉被当地警察从嘉鱼县看守所,劫持到通城县法院非法审判,由于证据不足,没结果。目前刘海泉被非法关押在嘉鱼县看守所。

◆被绑架的部分实例: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上午,湖北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罗荣碧被绑架,详情不明。

◇二零二二年二月中旬,通城县黄姓老年女法轮功弟子被国保骚扰,年前就已经被骚扰过她,逼她签字,她不签就逼迫她儿媳妇签,儿媳妇也拒签,后来把黄老太抓去国保,黄老太出现严重高血压,只好把黄老太放回。如今刚过完年就又三番两次来骚扰黄老太,黄老太被迫流离失所。

◆被骚扰的部分实例:

◇二零二二年二月底的一个上午,湖北咸宁温泉三号桥派出所两个警察,伙同白茶村村委会主任张岭和一名女士到法轮功学员余劲光门店骚扰。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嘉鱼县公安局出动三辆警车,共有二十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熊梅兰家,怀疑公安局两边墙面的真相粘贴是她干的,见问不出话来,又给居委会人员打电话来人,抢走了她家客厅里摆放的大法师父的法像,一张真相单页和一本真相册子。最后逼迫她签字,儿子给签了字,到晚上九点又有三个人去她家了解情况。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咸宁市中心医院退休护士长张菊环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了她所有的四十多本大法书。原因是她给一个女的讲过法轮功真相,这个女人诬告了她。这个女人是原来温泉警察分局副局长宋瑞生的妹妹。宋瑞生曾分管过迫害法轮功十多年,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对佛法犯过大罪,很多法轮功学员给他讲过真相,他不信。如今,她的妹妹又诬告讲真相救人的法轮功学员,劫走大法书,对佛法犯罪。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四点多,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家属任会芳的家门被两个陌生人敲击,见没人回应,就走了。

◇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下午四点半,法轮功学员汪礼迪遭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约谈,地点在湖北科技学院。当时来了四个人,两人穿警服,两人穿希望桥社区的马甲服。汪礼迪要他们的姓名,他们自我介绍,两警察中一个是所长余鹏飞,一个是新来的年轻毕业生彭波;两社区人员中一个是副主任王伟,一个是叶晨(女)。汪礼迪给他们讲修炼法轮功合法,没有违法,并把准备好的《我的一点说明》送给每个人一份,法轮大法是正法不是邪教;还讲“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叫他们执法要真的有法可依,不要盲目。之后他们匆匆忙忙急着走了。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三号桥派出所所长和一警察又到法轮功学员余劲光门店骚扰。虽然他们没有说什么话,只是看看。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五点多,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干部吴纯昌带着两个年轻警察到单位退休职工陶席珍家敲门,没人开门,就走了。接着,这伙人就到任会芳家敲门,见不开门,就威胁说,再不开门,就砸门,砸坏了不负责。任会芳开了门,他们说是片警,两个年轻警察。他们说,随时会来。

◇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陈新华也遭到骚扰。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二日晚六点左右,方家庄派出所三个便依警察突然闯入老年法轮功学员张国喜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私人物品大法书《转法轮》播放机等。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多,湖北科技学院汪礼迪老师在单位被六个人骚扰,汪礼迪向他们要工作证得知,他们是咸宁市温泉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华刚、一号桥派出所所长余鹏飞、司机唐某、新来的小警察彭波、希望桥社区金娟和叶晨。其中陈华刚和金娟是这次才来的,其余人过去来过。他们说,我来要说的是三点:你身体怎么样?家中有什么困难?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汪礼迪说:你们现在又在打我身体的主意,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怀疑图谋人体器官)说的时候,叶晨偷偷用手机拍照,汪礼迪制止,指出这违反《民法典》第一百条,侵犯肖像权。她不说什么,偷拍成功就急忙跑了,汪礼迪想对他们讲真相,这伙人都急忙走了。

◆出狱的黄秋珍被瘫痪(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黄秋珍,女,六十一岁,原咸宁市卷烟厂退休职工。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下午,黄秋珍在温泉区沃尔玛商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曾遭人恶告,被几个人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黄秋珍不停地给警察讲真相,后于当天走脱。她离家在外几天后回家。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岔路口派出所原指导员陈迪坚指使一伙人强行撬门,绑架了黄秋珍。

二零一九年八月,黄秋珍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诉后遭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她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迫害,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中旬结束四年冤狱。当她的儿子把妈妈从武汉女子监狱接回家时,发现妈妈已经不能行走,瘫痪了。黄秋珍在被绑架之前,身体健康。这四年冤狱期间,在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真相还被掩盖着!

结语

中共和江泽民互相利用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三个年头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所采用的手段应有尽有,绑架,抄家,判刑,劳教,洗脑,关入精神病院,毒打,谩骂,耍流氓,捏造罪证,制造谎言,罚款……真是无所不用!在用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同时,给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和“610”大量拨款,用金钱刺激让其贪污腐败以卖力迫害法轮功!这不仅害了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而且害了这些卖力迫害法轮功的各级人员,也破坏了中共整个政法体制,让这些卖力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不仅破坏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实施,触犯《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立法法》、《程序法》、《公安法》、《公务员法》、《民法典》等多部法律,而且触犯国际法公约,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这些卖力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一旦到了没有利用的价值的时候,中共就卸磨杀驴,以经济问题制裁这些曾经卖力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政法委书记龚道安和董国祥的落马就是典型的卸磨杀驴的样本。

本文收录的只是政法委书记和“610”主任的恶行,不是说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而不被法轮功学员知道的人,就不在其中,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要非常清楚的知道:满天都是眼睛,在密切的看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任何人的恶行都有详细的记载,时间一到就清算,一个都逃不了。到那时后悔就晚了。

法轮功被残酷迫害二十二个年头的时候,也就是二零二零年开始的中共病毒武汉肺炎,就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招来的天惩。这就是人类的瘟疫。瘟疫有眼,所有敌视法轮功、虐待法轮功学员、为中共站队、亲近中共而死不悔改的人,都会在大瘟疫中被淘汰,没有未来。

中共灭亡是天定的,江泽民下无生之门也是天定的,瘟疫灭死心塌地的邪党份子也是天定的,广大的法轮功学员知道这个天机,在瘟疫环境中劝人“三退”(退中共少先队、共青团、共产党组织)和传避瘟疫的“九字真言”(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是为了救人,是在行大善救人,而不是搞政治,不是反党。希望更多的世人能明白真相平安渡过劫难,拥有美好的未来。

附录: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政法委(副)书记实例实录(8人)

突破重重封锁,用心收集到的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政法委人员八人,报道如下:

▼张正新,男,汉族,一九五七年三月出生,湖北省浠水县人。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八二年一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一九九七年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任湖北省咸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九年五月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兼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零年七月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零五年二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他在咸宁市和湖北省对法轮功犯罪,二零一七年五月遭恶报被免职。

▼龚道安,男,一九六四年十一月生,湖南澧县人,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任咸宁市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警察部十二局副局长;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任警察部十二局局长;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督察长、上海警察学院院长;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督察长、上海警察学院院长。在咸宁市、上海和全国对法轮功犯罪。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被查,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以涉嫌“受贿罪”被审,刑期没有公开。

▼董国祥,男,一九六二年八月生,一九八三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员刑侦专业,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任湖北省警察厅治安总队基层基础工作处副处长、处长。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任省警察厅国保处总队侦查一处处长。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省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原“610”)工作处处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湖北省警察厅党委委员。二零一五年十一至今,任湖北省警官学院党委书记,长期指挥和参与迫害法轮功,很是邪恶。尤其在任湖北省 “610” 工作处处长时,办洗脑班是最大的政绩。湖北省洗脑班,美其名曰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自二零零二年以来曾经迫害过法轮功学员一千一百人次之多。众多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在此地受到隔离、监控、蒙骗、逼迫、侮辱、恐吓、毒打、药物摧残等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消息,湖北省警察厅中共党委委员、原湖北省防范和处理×教犯罪(简称“610”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工作处处长,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董国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斌,男,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生,二零零三年六月任咸宁市“610”副主任;二零零九年任咸宁市信访局局长;二零一七年九月任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法治办主任;二零二零年九月任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扫黑办副主任。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因脑动脉狭窄、反射性晕厥、右手多处骨折、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高酮型半胱氨酸血症、心源性晕厥待排住院。

▼金官印,男,通城县人,一九六一年二月生,一九八零年十月参加工作,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任通城县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据查,在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任通城县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期间,他指挥、操控、参与迫害很多法轮功学员,罪恶极大。二零一三年三月,通城县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兼局长金官印因涉嫌“受贿罪”被县纪委调查,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被“双规”,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被立案调查。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被通城县法院判刑七年。

▼吴华金,男,中共湖北咸宁赤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华金在其主编的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二年《赤壁年鉴》中诋毁、污蔑法轮功。文中提到,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赤壁团市委召集全市青年代表举行批法轮功座谈会。二月十一日,赤壁团市委与市教育局在影剧院广场举行污蔑法轮功的万人签名活动,用谎言蒙骗上万名青少年及市民。据消息,赤壁市副市长吴华金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郑玉玲、廖保清等。五十七岁的赤壁市商业局法轮功学员郑玉玲被迫害致死。二零一六年二月被调查,随后被免去中共赤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职务,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被提起公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被判刑两年六个月,处罚金二十万元。

▼王明林,男。二零零三年十月,担任过上甘岭特功八连连长的王明林,被任命为崇阳县公安局长,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任崇阳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二零一零年,调任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在任职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期间,王明林参与迫害法轮功,对大法和大法修炼人犯罪。据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消息,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政法委书记王明林遭恶报,被查,被开除公职。其详细信息至今未见公开。

▼杨建华,男,五十多岁,原咸宁时咸安区警察分局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四日,在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局副局长邹卫国的直接指挥下,咸安区在猫耳山拘留所开办了第一次洗脑班。持续十三天。政法委的杨建华参与迫害后,他遭到恶报,他的嘴歪了。从此他调离了岗位,不再迫害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