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多,张北县国保大队四个警察(便衣),以“调查”一些事为借口,在张霞家楼下强制张霞戴手铐将她绑架;五点多以同样的手段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邢果花;六点多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秀玲。
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在公安局关押一宿,九月二十三日三人被劫持到张家口看守所关押;十月二十一日被构陷到张北县检察院;二零二一年三月被构陷到张北县法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张霞、张秀玲、邢果花在张北县法院被非法开庭,在维权律师的无罪辩护下,所谓“庭审”草草收场。
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张霞、张秀玲、邢果花被张北县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张霞五年,罚款三万元;张秀玲四年,罚款两万元,邢果花三年,罚款两万元。
按照所谓的“卷宗”,张北国保警察声称是跟踪了她们两个多月,拍了一些她们散发真相材料的照片,以此作为“证据”。仅凭几张照片,就构陷她们散发800多份材料(注: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散发多少材料都不违法)。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张霞家属表示,五年的量刑太严重了,是在蓄意夸大,她(张霞)非常单纯的想法就是想祛病健身、修心养性,没有想去谋取别人的利益,一点坏事不做,不偷不抢,专做积德行善的好事,怎么就下这么重的手呢?判了那么重的刑,又要三万元罚款,这么大的数额,依据是什么?而张北是贫困县,张霞及丈夫都没有固定收入来源。
三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张家口看守所迫害,不允许家属接见。邢果花、张秀玲于五月七日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在此奉劝张北参与迫害的主要人员,不要做“聪明”的傻瓜,今天的“功劳”就是明天的“罪证”,善恶有报是永恒的铁律。不要等着有一天遭恶报了,一切悔之晚矣!把枪口抬高,不作恶。但凡出一善念,保护法轮功学员,即得到上天的护佑。上天记录着每个人功过得失!
主要责任人及电话:
公安局局长 龚立秋 15612370001 0313-5395601
国保大队队长庞喜手机号:15612310316、13131331869
国保大队另一警察电话:15612311060
张北县政法委书记:冯强 电话:13643235388
相关机构人员:
张北县法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揽胜楼东侧新法院
郭虎(院长) 17703139110
武吉顺(副院长) 17703137600
田海捃(副院长) 17703137566
刘亚平(副院长) 17703137575
孙吉峰(副院长) 17703137599
王大鹏(副院长) 17703137558
刘飞(副院长) 17703137518
李文江(副院长) 17703137557
贾艳萍(副院长) 17703137597
刑事庭 赵立军(庭长) 17703137531
段永桃(主审法官) 17703137532
侯浩楠 1770313653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北县检察院院领导
宋锋 0313-5219869
韩进忠 5219858 13932370158
渠振兴 5219868 13932382638
杨贵海 5219878 13833345728
靳雪莲 5219875 13932385665
杨成林 5219850 13933999360
李旭峰 5219876 13623368668
王宏宇 13803133378
王九宇 5219871 13932316384
张北县检察院公诉人:陈招飞 18730308380
张北县检察院公诉科:武永强 13931330149
张亮 13483312264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2/8/17/202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