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张国友含冤离世

更新: 2022年08月16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张国友二零一五年六月因邮寄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信,遭吉林省通化县三棵榆树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通化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吉林省公主岭监狱遭迫害,二零一九年他出狱时全身浮肿、呼吸困难、心衰,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六岁。

张国友一九九七年和妻子相继修炼了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他和妻子的身体都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无病一身轻。张国友从年轻的时候起,身体就不好,经常迷糊,后来咯血严重,浑身无力,干不了重活,几乎每年都得住几天的医院。他妻子也全身是病:脑袋麻、颈椎骨质增生、肩周炎、肝内胆管结石、双肾结石、腰好几节骨质增生、脖子不能转、坐骨神经痛、附件炎等等。夫妻俩修炼法轮功后,都获得了身心健康,家庭也和睦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张国友多次遭到非法判刑、劳教、拘留、勒索、骚扰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晚九点钟,新宾镇派出所警察到张国友家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张国友说身体好了,能不炼吗?警察立即把张国友绑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呆了一宿,第二天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时看守所副所长吴连杰把张国友送到照阳村干活给看守所挣钱,割了七天水稻。

张国友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半个月,被勒索惩款、伙食费、保证金,老伴在家卖了耕牛,交了一千五百元保证金,五百元罚款(都是派出所收的,有收据),还有一百五十元伙食费,张国友才被放回。

二零零二年,张国友做真相资料被恶人构陷。正月初七上午十点多钟,新宾镇派出所警察把张国友和老伴(李月清)绑架,当天把李月清的姐姐骗到派出所二楼,勒索三百元钱,由村长担保,才将老两口放回。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早四点,新宾镇派出所警察匡庆威、杨瑞等把张国友、李月清、隋丽英、徐宝玉、徐风清绑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把张国友鼻子打出血了,然后把他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有个犯人叫王锋的让张国友背监规,张国友不背,王锋一脚踹张国友的胯骨上,他当时倒地上了,瘸了一个多月。

张国友被劫持在看守所呆了一个多月,送到五家堡子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被劳教迫害期间,张国友受尽精神折磨,度日如年,生不如死,坚持不“转化”。张国友不背叛师父和大法,在五家堡子教养院同十九名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多钟,法轮功学员张富春、郭庆凤、闫广玲、张国友、王翠莲、邓玉清、孙秀珍七人到三棵榆树镇邮局邮寄对江泽民的控告状时,三棵榆树派出所的四名警察赶到邮局,把七位学员绑架到三棵榆树派出所。之后通化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义冠带着国保的警察到三棵榆树派出所,单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讯问。讯问期间,有的警察拍桌子、恐吓法轮功学员。

次日(六月二十七日),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丁姓副队长带领几名警察,在新宾一女警的带领下,对以上几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下午三点多钟,七名法轮功学员在三棵榆树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宿后,被通化县国保大队“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到通化市看守所。

七月十七日,张国友、闫广玲被通化县公安局勒索一万元后释放回家。张国友被迫害得又开始大口的吐血,他妻子非常地伤心。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通化县检察院检察员王俊达、任强向通化县法院违法公诉张富春、邓玉清、张国友、闫广玲。十一月二十三日,通化县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通化县法院下达[2015通刑初字第171号]判决书,非法枉判张富春三年半,邓玉清、张国友、闫广玲各三年徒刑。审判长:于洋,审判员:蔡宏超,人民陪审员:姜雪松,书记员:赵金悦。

三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关押的学员接到判决。取保候审在家的张国友和闫广玲被重新非法关押到通化市看守所。

为阻止几位学员上诉,通化市看守所狱警诱骗张国友写下“服从判决,不上诉”的字据。当张国友清醒后,索要这份违法文字时,通化市看守所耍尽无赖不退还。张国友的判决书也莫名的“失踪”。为维护上诉权,为了反迫害,张国友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开始绝食。

张国友、邓玉清被非法关押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张富春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吉林监狱,闫广玲被劫持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张国友二零一九年出狱时全身浮肿、呼吸困难、心衰,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