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零一八年,合肥市中共公检法机构搞所谓“指定管辖”,规定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到了检察院和法院阶段,都要集中到蜀山区检察院、蜀山区法院“审理”。
合肥市肥东县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翠萍,历经两次非法判刑、关进洗脑班迫害。二零二一年九月上旬,李翠萍到银行取款时,再次被绑架,关押到洗脑班迫害十几天,身体非常虚弱被放回家。不久,合肥市蜀山区法院通知她在九月二十四日开庭。在非法开庭的当天,身体极度虚弱的李翠萍,不能走路,被几个警察强行抬到车上,绑架到法院,被枉判三年两个月,勒索罚款5000元。后来检查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李翠萍含冤离世。
四年来,合肥市遭非法判刑或正在被非法审理的法轮功学员有:白友华、陈天霞、丁子清、段天俊、高宗华、郭恩惠、胡文业、何维玲、华学香、江兆英、蒋广雪、康启惠、孔凡珍、李彩侠、李翠平(已迫害离世)、李国珍、李世英、李月兰、刘莉、刘惕非、马援军、裴玲、彭玉信、孙方云、孙士伟、汤菊章、王敦龙、王可珍、王秀英、吴伟明、徐敏、徐萍、杨亚军、袁家琴、尹敏、翟亚男、张玲、张萍、张善英、张桃芝、章欣红、赵美玲、郑华、朱瑞英等,这些学员年龄最小的不到三十岁,最大的八十多岁。
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集中到某“指定管辖”单位,在中国各大城市都有。这显然是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日益难以为继的表现。
据明慧网上的大量信息,很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的公诉人、审判长,在法庭上经常被法轮功学员及其维权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驳斥的哑口无言,他们中有的明知迫害无理,但为了个人饭碗一意孤行地执行迫害政策;有的被辩方说服,但不敢违逆“上面”的旨意;有些良心法官在明白真相后能够力所能及的减轻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强度;而后者会越来越多。这是中共非常惧怕的。
中共“指定管辖”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做法,减少参与迫害的司法人员,以便于中共管控、驯服他们。可怜了这些被“指定管辖”的人员,承接了专门与“真善忍”为敌的业务,犯下巨大罪恶,如不及时醒悟,必将成为“天灭中共”的陪葬。
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区号:055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井岗路1100号,邮编2300884
参与迫害的主要是第二检察部和公诉科人员,其他部门的有关人员协同参与
案管中心查案:63503498、63503493
举报电话:65562000
检察长张庆虹 63503401、18955183089(1973年10月出生,女,2021年底出任检察长,原合肥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住址:合肥市肥西路64号兴业苑5栋603室)
原检察长潘孝峰 13956998959,住址:缤纷南国蝶舞居3-401室
副检察长戴文珺 0551-63503467、13695696461(1983年8月出生,女,分管第一、二检察部(迫害部门),住址:潜山路盛世名城小区34栋306室,戴文珺在公诉科任职期间,曾出任多个迫害法轮功案的公诉人)
副检察长王拥 13956934130
副检察长夏诚成
副检察长王炳坤 63503402
副检察长钟读宽 63503403
副检察长李新枝 63503408
纪检组长刘前进 13905519292
办公室主任李翔 18955183421
纪检组组长章梅 63503407、18955183407
案管中心主任傅强 63503491
第二检察部:
主任黎俊 63503466、18955153466(曾任公诉科科长,住址:蜀山区潜山北路家家景园三期50栋308室)
副主任李卫华 63503473、18955183473(曾任公诉科副科长,女,1968年10月生,住址:合肥市蜀山区恒大华府18栋401室)
检察官崔东海 63503457、18297995795
检察官李卉 63503458、18905605151(2018年调入蜀山区检察院任检察员)
黎俊、李卫华、崔东海、李卉是涉及迫害法轮功案件的几个主要的公诉人
公诉科:
原科长王为民 63503461、13955193119
副科长黄河 63503417、18955183417
侦监科:
科长瞿临祉 63503451、18955183451
副科长周平 63503465、18955183465
陈婧 13696546652
蜀山区法院: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1000号,邮编230088(红皖家园对面),井岗路靠北的一侧,万泽路和皖山路之间。
市内可乘公交车650或657路到枫井路口站下车
查案电话:12368
院长赵生升 18100518286(2021年底从瑶海区法院院长调来)
原院长江华 65357758、18919651766
副院长朱传年 65357770、18956030798(出任多个迫害法轮功案的审判长,可能分管法轮功案件)
副院长吴成莹
副院长沈家源 13705698756、18955158756
副院长杨明凤 65357779、18956030808
原副院长朱加强 65357799、18956030799
纪检组长徐勤 65357858、18956030771
政治处主任杜卫根 18956030718、65357792(出生日期1974 年1月4日,曾任刑庭庭长,原主任丁文杰)
执行局局长许明琦 65357753、18956030766
办公室主任童广飞 18956034530
立案庭:
庭长周红 65357765、18956030716
原庭长王翊 65357750、13035408033
王冬梅 65357751、18956030713
王皓 65357750、18956030825
刑事审判庭:
查案电话 65357783(迫害主要部门)
庭长吴小水 65357802、18956030807(住址:合肥市琥珀山庄中村2栋404室,2018年后任大多数迫害法轮功案审判长)
副庭长毕东风 18956039592
副庭长戴文燕 65357781、18956030806
副庭长季俊峰 65357783、18956030751
刑庭法官:
倪娜 65357763、18956031070(1983年5月出生,女,出任多个迫害法轮功案的审判员)
孙钰 65357782、18956039772(1984年10月出生,女,出任多个迫害法轮功案的审判员。丈夫李志现在合肥中铁四局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工作,是公司的法律顾问。)
朱毅 65357814、18956038895(出任多个迫害法轮功案的审判员,住址:合肥市蜀山区红岗社区蜀鑫雅苑6幢604室)
郑宇 65357781、18956030781
黄从梅 65357783、18956030805
张玮 65357782、18956030729
李元 65357781、18956039320
秦馨 65357831、18956032107
执行局主要法官办公室电话:
法官鲍圣元 65357757
法官朱小弟 65357756
法官宋建忠 65357836
小庙法庭主要法官办公室电话:
法官赵卫东 68506108
法官鲁翔 68504108
法官张凯 68501108
法官宋建忠
法官夏诚成
法官刘科雯
参与非法开庭审理和判决的其他人员有:
陪审员:丁尚飞、窦中山、蒋昌饶、李映红、倪兵、吴家贤、张有朝、郑淑新
书记员:何冬琦、李元、秦馨、许颖倩、张翠、张玮
法官助理:陈姗姗、夏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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