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绑架赵玉博,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坏事,而是因为他信仰真善忍,传播法轮大法的真相。宪法赋予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利。而中共迫害法轮功,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
中共持续23年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中共江泽民团伙制造的特大冤案。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教,没有一条法律可以给法轮功定罪。多年来,公检法司千篇一律的给法轮功学员“定罪”,使用的所谓“法律依据”都是不成立的: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先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然后一九九九年十月江泽民挟持全国人大出台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即便如此,人大也没有把法轮功三个字写进“决定”。
(2)“两高”(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对《刑法》第三百条的“司法解释”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因为《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两高”没有法律解释权。而且“两高”解释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满足极权镇压正信的需要。
(3)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明确表明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公布了国家所认定的十四种邪教,里面根本没有法轮功。中共江泽民团伙诽谤、残酷迫害法轮功,违法违宪,违背人类的普世价值,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罪恶滔天,必遭天谴。公检法司人员抛弃一切法律,追随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助纣为虐,也必遭恶报。
赵玉博是好人,是按照真善忍为做人标准的好人,他没有犯罪。
赵玉博14岁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大法之前,他性格内向,缺少热情,学习成绩平平,且叛逆轻狂。修炼法轮大法使他开智开慧,学习成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绩一跃名列前茅,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继而担任班级的学习委员、代数科代表、劳动委员,人也变得活泼开朗,谦和,热情慷慨,乐善好施。他凡事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处事有责任感。上中学时,一次体育课中考,同学们都把衣服让老师拿着,赵玉博怕老师累着,就把自己的衣服铺到地上,让同学们把衣服放在自己的衣服上,令老师和同学们非常感佩。
法轮功学员赵玉博 |
赵玉博少年时曾因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迫失学,小小年纪,只好在家自学。即使这样,他还是经常受到骚扰。小玉博的身份证被拿走,少年的他家无宁日,在恐惧、不安中渡过。面对逆境,生活的艰辛,他没有怨天尤人,愤愤不平,大法的法理使他心胸宽广,积极乐观,坚韧、理智、平和。
步入社会后,赵玉博自学室内设计,他的作品,无论是艺术审美、施工图效果图绘制,皆一气呵成,获得好评。赵玉博在老板及同事中口碑极好。工作中看到同事们干活累的口渴了,赵玉博自己掏腰包给他们买水喝,与他们相处的平和愉快,老板也信任赏识这个善良聪明的年轻人。老板在生意不好的时候停工了,要继续开工资给赵玉博,这是可以接受的事,但他不想增加老板的负担,拒绝了,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事。之后,赵玉博又找到了一份工作,以其出众的人品依然被新老板看重信任,被同事赞赏。被抓以后,老板跟同事都很同情他的遭遇,也一直关注着赵玉博的现况。
法轮功修炼者只是普通的民众,向善求真,再怎么诬陷、造谣,又如何能抵得住,这些民众在与法轮功信仰者长期接触中的真实感受与事实展现的无意揭穿呢?!谎言的乌云,哪里能一直遮挡住日月星辰的光芒?!太徒劳了。
就在赵玉博被抓的当天,他的姥姥去世。赵玉博平时跟他的父亲住在一起,赵玉博的母亲当天打电话打算告诉儿子姥姥去世的消息,一直没有打通,却听到儿子被绑架的消息,双重的打击令赵玉博的母亲不胜悲伤,一下子就躺倒在了床上。
赵玉博平日里经常在母亲不开心的时候宽慰她,极尽孝道。古人的举孝廉,就是举荐重用这类人品出众的贤良君子,以其推己及人的善良辅佐君王,以仁爱之道治理天下。可悲的是,这样美好德行的人却在当今身陷囹圄!可怜天下父母心!赵玉博的母亲每天只能是以泪洗面。
善恶有报是永恒的天理
目前,落马的高官,无一不是背负迫害法轮功血债的人,迫害者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实施迫害者,也包括制定具体政策、下达命令以及协同者,这些迫害参与者还面临着国际制裁。
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贾庆林、吴官正、薄熙来等积极参与迫害的三十多名中共高官,已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等多项罪名,在五十多个刑事和民事诉讼案中被起诉。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等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罪魁祸首已遭现世的报应,被判处重刑,并祸及家人。
根据美国通过的《全球马格尼茨基 人权问责法》,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30个国家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马格尼茨基法》,对人权迫害者,施予禁止入境、冻结资产等制裁。对其迫害者本人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旅游、探亲、商务等非移民签证;对已获签证和绿卡的迫害者,亦可能被拒绝入境,而且惩罚之列包括其配偶、子女等。
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强调: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二零一九年六月施行的新《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卸磨杀驴是中共历次政治运动的一贯手法。现在,中共对政法委系统展开“刀刃向内”、“倒查三十年”的整顿运动,已知违纪违法政法警察已有近20万人被处理处分,立案审查调查近5万人。
古人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无论谁做了什么都要承担偿还。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越来越多积极追随江泽民反人类集团的凶手或以各种罪名遭到法律追究,或遭天理报应横死、患怪病,有的甚至祸及家人。
多少个法轮功修炼者在这场迫害中失去自由,惨遭折磨,甚至是失去宝贵的生命,鞍山的孙敏、张莉、王殿国、王洪南……这一个个善良的逝者的名字,意味着原本幸福的家庭在这场迫害中的心酸与破碎,以及难以随着岁月流逝而淡薄的疼痛。将心比心,你们的良知就不会痛吗?命令永远不能成为法律,又何必为了眼下的一时之利搁浅良知去冒犯天之道、践踏人间法呢?!天日昭昭,天道好还,从古至今,何曾有过疏漏之时?!周永康等恶徒的现世报应还不能成为前车之鉴吗?
内心深处,人们都明白,没有什么事会是偶然。
原鞍山市政法委书记梁冰,被判刑。
原鞍山市委市长、市委书记谷春立,被判刑12年。
原鞍山市铁东区公安局局长吴刚壮,与妻子一起被判刑。
原鞍山市中级法院院长宋景春,2017年1月6日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原鞍山市市长张杰辉被抓捕,2020年7月10日被判刑15年。
原鞍山市中级法院官员李君,2019年12月22日落马后,获刑9年。
原鞍山市铁西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史修岩,2019年12月16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被纪委带走接受调查。
原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姚伟落马。
原鞍山市铁西区副区长、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局长蔡中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2020年1月20日,被纪委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马宏廷,2020年3月13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通报,接受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鞍山市铁西区法院副院长李玮恒,2021年3月23日,涉嫌严重违法,被审查。
原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黄进(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88488)。2021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
以上人等的现今结局无一不是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的厄运。
每个人都有判断和选择的权利,理性和善良会使人远离邪恶,做出正确的选择。呼吁有关部门停止冤假错案,能够守住“枪抬高一厘米”的人之初的本性之善,对赵玉博做出秉持公正的裁决,还之以原本属他的自由。
鞍山市政法委书记王建军13188018801
铁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秦晓男13478058988
山南派出所所长孙瑞15842077229
山南派出所副所长李昊远13942245066(办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