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颖退休前为江苏省淮安市(原淮阴市)中国银行会计师、营业部副主任、正科级稽核员,她随儿女来广州居住已经十多年。她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团伙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后,赵颖就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抄家抢劫、非法关押等迫害。
善心帮人遭抢劫、绑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赵颖老太太在上社大街上,偶遇一外地女士说想租房不熟悉哪里有?赵颖出于好心,助人为乐做好事,带她到易梦缘公寓,一男士带到五楼去看房后,两人刚出大门口到大街上,突然冲出两人,拦住她们拽她们包朝大门里拖。
赵颖以为是遇到抢劫匪徒,严厉问:你们大白天为什么抢包?两人不吱声,问了几句,一人才说是棠下派出所的。这两人又打电话叫来一辆警车,硬叫她们上车,赵颖说:我没犯任何法,坚决不上。几人把她抬上车劫持到棠下派出所,警察在她包里翻出小区门禁卡,晚上多人到她家非法抄家。
被绑架后赵颖身体严重不适,三次送看守所都被拒绝接收的情况下,棠下派出所仍对赵颖持续迫害,将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五天五夜,然后将她劫持到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公安一层楼”,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赵颖才以所谓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家。
警察凭空捏造、检察院肆意构陷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五日,赵颖突接海珠区检察院电话,说“材料”已送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赵颖家人接海珠区法院电话,称海珠区检察院已将她非法起诉到法院。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海珠区法院韦小明、刘嘉苑两人到赵颖家送纸质起诉书。
非法起诉书中构陷赵颖的所谓证据包括:(1)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十时许,赵颖到天河区枫叶路棠雅苑小区E2栋楼下,将一本《天赐洪福》的小册子放到一辆电动车的车头位置;(2)同月二十六日上午,赵颖到天河区上社易梦缘公寓门口准备派发法轮功传单,车篮内赵颖的挎包中有传单。
上述构陷赵颖的所谓“证据”十分荒唐。关于第一条,赵颖和家人要求警察出示相关证据,警察却不予回复;关于第二条,赵颖到广州定居十几年来,从未骑过车,也不会骑车,家里也没有自行车,起诉书中提到的车从何而来,现在何处?另外,凭什么说赵颖准备发资料,这些只是警察的推测而已。
法院阻辩护人阅卷 欲强行开庭
二零二三年三月,赵颖委托了亲属辩护人,辩护人到海珠区法院提交了相关手续,并要求阅卷。海珠区法院以辩护人没有提交“无犯罪证明”为由,阻止辩护人阅卷。辩护人认为:《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要求辩护人提交无犯罪证明的规定,拒绝了海珠区法院这种侮辱性的要求。辩护人至今也没有阅到卷。
随后海珠区法院给赵颖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被赵颖拒绝。赵颖认为:她需要的是能做无罪辩护,并可代理申诉、控告的正义律师,不需要只会配合公检法走构陷流程的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委托了辩护人后,案件的相关流程,承办的公检法人员都应该联系辩护人。海珠区法院却避开赵颖委托的辩护人,直接打电话给她的家人。二零二三年九月下旬,天河区公安分局和棠下派出所三人,更是直接来到家人的工作单位,用单位领导的电话给家人打电话,给家人施压,要求家人配合走构陷流程。
海珠区法院狂妄地要求:要么家人带赵颖去法院,在法院非法开庭;要么法院不法人员到赵颖家里,在家里非法开庭。赵颖和家人认为:还没有阅卷,所谓案件的情况都不清楚;同时法院完全绕开辩护人,不允许辩护人参与,剥夺了赵颖的辩护权。因此拒绝了法院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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