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晓琴家人对他们等讲了法轮功真相,望她们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人,也给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他们向狱警提出了要会见许晓琴和通信的权利,被来人以许晓琴未“转化”为由拒绝。狱方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根据《监狱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服刑人员可以与他人通信,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许晓琴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在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后被永川区国保警察绑架到永川区看守所,后被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冤判3年6个月。许晓琴上诉后被重庆五中院维持冤判,并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一监区迫害。在短短五个月间,许晓琴由健康的身体到被迫害得满头花发,血压高达近160毫米汞柱,身体极度虚弱。
许晓琴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以来,共遭受中共邪党两次刑拘58天(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五月十三日,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五月五日),四次洗脑班迫害至少110天以上(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日期不详,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十一月三十日,二零一七七月二日~七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十一月1十三日),三次非法冤判共达八年(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刑拘后被冤判3年,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被刑拘后被冤判一年六个月,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被刑拘后被冤判三年六个月),特别是被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期间遭受电棍电击等多种酷刑和每天长达12小时的奴工劳动,身体和精神心灵遭受严重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棍电击 |
许晓琴被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屡遭迫害-重庆许晓琴再被枉判三年半》一文。
古语有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自古以来,迫害修佛修道的人都罪大恶极,希望中共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精神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尽快无条件释放许晓琴等所有被非法关押和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否则,将给你们自己和家人留下永远无法挽回的深深遗憾!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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