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学甫被构陷到法院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河北三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学甫被绑架,七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批捕,九月二十七日,被构陷到检察院。仅三个多月后,十月二十七日,张学甫被构陷到三河市法院。

法轮功学员张学甫
法轮功学员张学甫

张学甫,男,51岁,大学毕业后,在三河市第十四中学实验学校任教。后来他辞职,自己开办教育培训机构。二零一五年,张学甫开始修炼法轮功,面瘫等疾病很快消失,变得身心健康。过去,他处事比较武断、强势、大男子主义,修炼大法以后,他做事能够为别人着想,谦卑善良,与家人、亲戚、朋友和睦相处。

张学甫遭绑架及构陷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下午四五点钟,三河市燕郊派出所副所长刘泽鹏带三、四个警察,到三河东市区张学甫自办的学校绑架抓人。现场警察未全部出示证件,并且未出示拘捕证。张学甫质问“没有拘捕手续,凭什么把我带走?”刘泽鹏当场请示上级后,责令现场警察去三河市公安局补办拘捕证件,将张学甫非法抓捕。

当天晚上八、九点钟,警察张宏秋带两个辅警,到张学甫家中非法查抄。警察未全部出示证件,一张纸一晃,说是“搜查证”,三个警察到各个房间仔细搜查,没有查抄到任何所谓证物。

警察的说辞是,大约一周前,燕郊某小区发现法轮功真相资料,张学甫开车出入过那个小区,警察仅凭小区一家住户模糊不清的几秒钟的监控录像,就主观臆想小区发现的所有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张学甫发放的。

法律是严谨的,不能主观臆断、推理推测。再者,法轮功学员发放的真相资料,都是劝善良言,不论是谁发放的,都是合理合法的。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宣教者无罪。所以,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轮功学员修炼、讲真相、散发材料等行为都是合法的。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废止了关于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这也说明在中国印制、散发法轮功书籍和相关资料是合法的。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有参与的公检法人员都是在执法犯罪。

律师会见被刁难和推诿

张学甫被绑架十天后,七月二十五日中午,三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给家属打电话,说张学甫要求会见律师。七月二十六日,家属匆忙在当地找了律师,去三河市看守所会见张学甫,被看守所警察拒绝,律师没有会见到当事人张学甫。

七月二十七日下午约四点,三河市检察院下达批捕通知书,张学甫被非法批捕。

七月二十八日,家属不得不再次从新聘请律师。看守所人员再次刁难和推诿。在律师的努力抗争下,才得以会见。

构陷案主办警官刘泽鹏带领三个警察,驱车五十里,从燕郊赶到三河市看守所,守候一个多小时,等律师出来后,威逼利诱、软磨硬泡,强迫律师跟他们签保密协议。本案不是涉密案件,签什么保密协议呢?刘泽鹏就是怕构陷好人的勾当曝光。

迅速被构陷至法院 律师会见当事人

张学甫被构陷的案子,从绑架那天开始仅仅十三天即被非法批捕,刑事侦查两个月即草草结束,审查起诉阶段刚刚一个月,就被强推到三河市法院。之前,代理律师因故不能继续代理,家属只能另行聘请律师。十一月三日下午,律师到三河市法院递交相关手续,并按照当地看守所的所谓规定,网上预约会见、提交相关手续,三河市看守所允诺次日下午三点半会见。

十一月四日下午三点多,律师如期来到三河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张学甫。律师进入看守所,接待他的警察说:“之前已经有过两个律师会见张学甫了,你不能会见了。”律师说:“我昨天预约会见时,已经提交张学甫家属辞退某某律师的手续。”警察说:“你提交的手续不合格,我们认可的手续光家属一方签字不行,还得加盖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律师说:“辞退律师是家属单方意愿,不需要另一方同意……”经过好一会儿解释,律师说:“当事人女儿就在外面,让她进来跟你说说清楚?”警察说:“你让保安放她进来。”

律师跑到大门口,对保安说:“值班警察让当事人家属进去问话。”保安说:“我负责看门,只让律师进,她不是律师,不让进。”律师又跑进去跟警察说,保安不让进。警察说:“你让保安给我打电话。”律师又跑到大门口对保安说:“值班警察让你给他打电话。”保安说:“我就负责看门。我给他打电话,不就成了主动为你办事了吗?!我也没有里面电话。”律师里里外外跑了好几趟,看门的才放当事人女儿进去,警察让她电话联系某某律师,又让联系她的母亲,好一阵忙活,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张学甫。

张学甫遭迫害更多情况请参看《河北三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学甫被非法批捕》《河北法轮功学员张学甫被非法关押逾百日》

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人员及电话:区号0316;邮编065200

三河市法院:电话:0316-3308038传真:0316-3308038地址:三河市西环路130号。

三河市法院院长马运涛,男,(办)3308001,
三河市法院副院长马文仓,男,手机18532322525
三河市法院副院长张宝云,手机13903163751
三河市法院副院长周兴志,男,手机13931610455
三河市法院执行局长吴宏伟,男,手机15075644688

三河市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成河,男,一九七零年九月七日出生,原刑庭庭长,手机13700366171,马成河开一辆黑色桑塔纳2000车牌号:冀RH9843,家住紫竹湾一期4号楼3单元901;妻子刘文静,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出生,三河市第十中学校长,手机13832676709,刘文静开一辆黑色丰田凯美瑞车牌号:冀RQ9518;女儿马俊颖,北京物资大学毕业,在北京展览馆人事局上班,手机18033696193.马成河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已上法网恢恢恶人榜,恶人编号E000090656。

'马成河'
马成河

刑事审判庭庭长石少林,男,1973年11月25日生,手机13831617176,家住阳光小区东7号楼1单元2层西门;其妻尹红云,1976年8月14日生,手机13833631711,宅电3137816,三河一中教师;儿子石浩天,生于2000年10月23日,毕业于大连民族大学。石少林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已上人榜,恶人编号E000089095。

'石少林'
石少林

三河法院法官:赵亚光13832600693、周福宽13833612611、牛宝卫、朱洁川
刑侦阶段:副所长刘泽鹏 ,手机13785674311,警号077195,恶人编号E000162746;警察张宏秋,手机18531631007,警号076316,恶人编号E000162747;

'刘泽鹏'
刘泽鹏

'警察张宏秋'
警察张宏秋

三河市公安局局长潘纪强 o ,男,五十一岁,手机13903100180,警号078899,恶人编号E000094339。

'潘纪强'
潘纪强

审查起诉阶段:第一检察部主任梁明明

'梁明明'
梁明明

公诉人徐磊19803366811,电话0316-3153297;

三河市检察院:(地址:河北省三河市泃阳镇花园路2号;电话:0316-3133245)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欣 党组书记、检察长
2 毕立恒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975年12月生人,手机13603166816、13603368316,曾经参与迫害,已上恶人榜,恶人编号E000082114;妻子姜璐,女儿毕思瑶,现住交警大队新楼4单元)
3 张楠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4 宋军发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手机18631609698
5 芮爽 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女,1981年12月19日生人,手机13930642760;丈夫高鹏,1982年9月生人;女儿高瑞熙,2011年7月生人;现住鸿亚园鸿亚园6号楼2层中门东边那家。芮爽的婆家泃阳镇大枣林村。芮爽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已上人榜,恶人编号E000082103)
6 梁明明 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7 冯旭东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8 孙艳伶 第一检察部科员
9 杨宏云 第一检察部科员
10 张楠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11 苏海燕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12 张国荣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17603162827
13 纪晓明 第三检察部科员13803167188
14 李晓辉 主持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13703163766
15 张润林 第二检察部科员13803227946
16 慕小娟 第一检察部科员
17 闫岩 第一检察部科员

办公室:负责人-李晗;0316-3133212
张伟健、王蔚鹏17603162911和13931612324、邵帅、李曜呈、王洪全、刘敬军、王倩、郑志明、付岛倩怡;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梁明明0316-3153297

孙艳伶、戴宝森(1965年1月生人,手机15932638754,家人15031609324,曾经参与迫害)、赵泽峰(1986年2月生,电话17603162877,13323068640;妻子陈静,1986年10月生,老家三河皇庄镇韶道庵村;女儿赵天瑜,2012年3月生;现住银燕小区二期3号楼2单元;赵泽峰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已上人榜,恶人编号E000098959)、王成(曾经参与迫害)、李洋17603162811、李润涛、李一、慕小娟、张少军、高鹏、徐磊、武鹏、徐明伟、马雪、亢俊辉、皮金龙、丁健永、王海林、刘家墉、李牧航、刘京京、于佳诚;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闫岩0316-3153296

肖凤芝(1973年3月13日出生,娘家大闫各庄村,手机17603162916;丈夫高伟,1972年2月10日出生,三河纪委工作,手机13582771198;女儿高润琦,1996年9月13日出生;父亲肖文胜,母亲18532319625,大姐肖凤仙13613368919,在三河邮局上班;弟弟肖利权13930658558,工作单位李旗庄开发区;肖凤芝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杨宏云、李立新、董建戈17603162838和13832646828、王雨墨、王倩倩、骆春艳;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苏海燕0316-3122000;0316-3253050;0316-3656055;
冯旭东、纪晓明13803167188、张国荣、杨晨虎17603162817、李义17603162891、刘淼、陈建平、敖玉柱、杨怀民17603162805、符丽苗、李博;
政治部:0316-3153312负责人-宋军发17603162878
宋长金17603162896、张学勇15076683538、高健、李尚、王炤阳;
办公室副主任孙建军3153296手机13832617791
刘明辉13932656272;陈健13931607794;张丰18631615756;马印13784792769;张少杰17603162822;郝凯17603162908和3253059;赵旭13703161138;王翠荣17603162885;王立民17603162890;
李曜成17603162850;李泊鹏17603162909和13833612229;张宝森17603162886和13603163796;刘立娟15132601654;赵晓飞13663165578;

三河市公安局政保大队

大队长乔春江,手机13703261620,妻子李艳丽13785591966,岳母朱淑英13703072750
副大队长副大队长李小民,妻子厉艳萍
副大队长贾志学,手机13931603291,妻子李儒莲 13722640301,岳父手机15231657300;
副大队长负责燕郊国保事务李伟,手机15903163579;
国保警察:孟海宏13931601891;田云岭,手机13503268174;田路、李少航

燕郊派出所:3316110,3310978

所长乔一波,男,13731636033(8月份调任)
指导员孙尚鹏,警号077102
副所长:刘泽鹏,警号077195,妻子蒙超蕊;副所长南朋亮,警号076837;孙晓威
民警:张宏秋,警号076316,手机18531631007;温鑫,警号077193;肖兴隆,警号077061;赵彬,警号077027;张龙,警号077043;张德辉,警号077161;卢保东,警号076558;王 刚、高 超、张玉霞、向勇、曾强、郭晓、赵军、李明富、陈某、
原所长张会虎,男,1974年 10月出生,警号078301,手机18832610999,老家香河县人;妻子任春艳,47岁,香河县司法局工作;女儿张嘉,24岁;儿子张轩,4岁;

三河市看守所:

所长钱继亮,男,手机13903166578
指导员符祥贺,男,手机13731636389
副所长崔永亮;
民警杨东、陈占辉、靳海迪、侯佳星(音)、张喆、郝医生
驻检:李晓辉

三河市市委政法委:办公室3212366

书记陈小会18033615151
常务副书记夏志刚13393166778;
赵文虎3220278 13803223078;赵洪伟13833600128;

610人员

三河市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室负责人韩习善,男,58岁,手机13831693308;妻子张文伶,57岁(三河第五小学);儿子韩月,34岁;儿媳妇刘巧珍,34岁;孙女韩梓妍,7岁;家住:三河市新天地二期11号楼;

三河市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室组长李晓蕾,女,手机13831635978.自二零零四年以来,李晓蕾一直在三河市六一零办公室上班,专职干迫害法轮功的“工作”。其恶行累及丈夫李海,于2012年2月27日突然病亡。

三河市公安局(地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3号;电话3175812,3175886;)

局长潘纪强,男,五十一岁,警号078899,恶人编号E000094339,手机13903100180

政委王兆达,男,警号075662,
副局长李占江,男,四十五岁,警号077019,手机13832639808
副局长屈广仁,男,警号076754,
副局长马志星,男,五十五岁,手机13903268228
副局长张俊宝,男,
副局长任心旭,男,四十八岁,警号076752,手机13803163971;
政治处主任赵宇,男,警号076765,
副政委洪浩,男,
副政委田晓峰,男,
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张晓峰,男,警号079952,手机15531619666;
治安大队大队长马长城,男,五十多岁,警号076712,手机17803361286
法制大队大队长高山
人口管理大队大队长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