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市公安局原国保大队指导员苏丰收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邹平市(原为邹平县)公安局原国保大队指导员苏丰收,因在任期间,与原邹平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成坤迫害多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苏丰收和成坤至少把12名法轮功学员绑架至看守所、劳教所迫害,并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骚扰、威吓、追捕。现苏丰收已遭恶报,二零一九年左右,得了白血病,至今一直停职在家治疗。

苏丰收,男,山东邹平人,今年约60岁,二零零九年前后,任邹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成坤,男,山东邹平人,现年约63岁,曾任邹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后任邹平市公安局工会主席。苏丰收和成坤二人在二零零九年前后在邹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任职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严重迫害,负有直接责任。

二零零九年,成坤和苏丰收对邹平法轮功学员、陈琳(男)、张庭林(男)、吴善东(男)、张丽平(女,张庭林的女儿)、刘秀凤(女)、潘凤兰(女)、崔复洪、崔贻中(二人是父子关系)、马庆玲(女,吴善东的小姨),李玉家(男)、赵某(男)等人实施系统迫害。

事情起因与大致经过:邹平啤酒厂职工刘风军,因在网上与不明身份的人(网特)聊天,被网特锁定,并由邹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成坤、苏丰收对刘风军非法抄家、抓捕,抄走打印机、电脑等物品。在恶警们的威逼下,刘风军在怕心和急于获得自由的思想驱使下,对成坤、苏丰收二人出卖了大量他认识的法轮功学员,说约有十人以上还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于是,成坤、苏丰收喜出望外,认为这是立大功向中共邪党邀功并升官发财的好机会,特别是看到中共邪党重点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吴善东也在里面,已经定好了要炮制一个大案、要案的打算,于是,成坤、苏丰收两个恶警在刘风军的配合下,对上面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追捕、绑架、抄家等迫害。

下面是部份具体迫害事实。

一、绑架法轮功学员陈琳并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份中秋节前夕,在苏丰收带着人对邹平啤酒厂职工陈琳(男,年61岁,啤酒厂美工设计师)非法抄家、绑架,并把陈琳的电脑、书籍、手机等私人财产抄走,并把其绑架到邹平看守所,在关押一个月的迫害后,对陈琳非法劳教三年;

因为陈琳从楼上邻居引入了一条网线,在陈琳被关押后,邻居给陈琳用网线这种邻里的互助,也成了“犯法”的事,苏丰收、成坤二人向陈琳的邻居敲诈勒索约数千元的罚款,纳入自己的腰包;

在邹平看守所,对陈琳关押一个月即将到期时,成坤、苏丰收把陈琳提到审讯室,要陈琳在“不要求聆讯”的文书上签字。对法律不了解的陈琳问他们二人不要求聆讯(笔者注:个人理解当时就是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剥夺人身自由及劳教迫害认可,不再要求走法律帮助意思)是什么意思?成坤、苏丰收二人欺骗陈琳说:“就是要放你回家了。”

自一九九九年多次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陈琳认为自己并没有什么活动或过错被它们二人抓住把柄,于是就在文书上面签字,并按了手印。当陈琳走出审讯室后,小人得志的成坤、苏丰收看到善良的陈琳没有看出他们的邪恶迫害伎俩,在陈琳的背后疯狂大笑不止。

在第二天,他们又让陈琳在看守所的“释放证”上签了字,陈琳起先以为真的是被释放了。然而,邹平公安局出动警车把陈琳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绑架至山东第二劳教所(笔者注:山东男子劳教所,在山东章丘市官庄乡)关押迫害三年。

在陈琳被关押期间,他未成年的儿子正在上大学,邪党的迫害一下使这个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苏丰收、成坤对陈琳的种种迫害及非法关押对陈琳及陈琳的家人造成了重大伤害。

二、非法抓捕张庭林父女俩并施劳教迫害

与非法抓捕陈琳的同一时间,苏丰收对邹平老年法轮功学员张庭林(男,时年六十岁,原邹平县焦桥镇中心小学校长,已于二零一七年在迫害中去世)非法抄家、绑架。苏丰收等警察抢走电脑、打印机、打印耗材、手机等多种个人财产。在绑架并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在张庭林的亲戚给成坤、苏丰收送钱后,对张庭林非法劳教一年(若不送钱,就是劳教三年)。

在张庭林被非法关入劳教所后,苏丰收还亲自到山东第二劳教所提审张庭林,打听张庭林嫁到济南市的女儿张丽平(时年约45岁,也是法轮功学员)的下落。苏丰收、成坤等人为了他们炮制大案要案的计划,也把不属于山东滨州地区的山东济南法轮功学员张丽平也列入了他们的非法追捕目标。终于在二零一零年,苏丰收在济南张丽平的家附近把她绑架,在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把张丽平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

仅仅因为对法轮大法的平和的信仰,这一个小家庭中就有两个人被邪恶党徒苏丰收之流送进了中共邪党的各种样式的集中营、监狱。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忍让都被其看成了愚蠢,被其无情地嘲笑。但天地之间有正义和因果存在,特别是迫害修炼人的大罪,老天都在给这些邪恶党徒记着一笔账,等待着天理的清算和审判。

三、绑架邹平法轮功学员刘秀凤并抄家、非法劳教

苏丰收亲自带人对刘秀凤非法抄家,并罔顾刘秀凤幼小的二女儿不会走路,把刘秀凤绑架关押一个月后,非法劳教迫害。因刘秀凤体检不合格而被放回,母女俩才得以团聚。

刘秀凤的家庭是后组合的家庭,在一九九九年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之后,她尚在上小学的大女儿曾多次在学校受到黄山办事处邪党工作人员的威吓,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阴影。刘秀凤现在的丈夫也因受中共邪党人员的骚扰与威吓致精神失常一次,一个人光着脚在邹平黄山上惊恐地上乱跑。这个家庭所受到的这些迫害并没有换来良知泯灭的苏丰收、成坤之流的怜悯,继续加大对这个家庭的迫害的同时,同时他们也在给自己积累罪业,苏丰收最终成为了为邪党的陪葬品。

四、非法抓捕并劳教邹平法轮功学员潘凤兰

啤酒厂员工宿舍的潘凤兰(女,时年约40岁),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被苏丰收、成坤非法抄家、绑架到邹平看守所。苏丰收在向其家人勒索钱财后,对潘凤兰非法劳教两年。

在劳教所受迫害期间,潘凤兰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迫害两年被释放后,才逐渐得以恢复。苏丰收、成坤对潘凤兰的身心及她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五、绑架济南市济阳县法轮功学员吴善东并劳教迫害

在陈琳、张庭林被抓捕的同一天,济南市济阳县法轮功学员吴善东,在上班的昊星商厦办公室,被苏丰收非法抓捕。

吴善东,男,时年约35岁。原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仁风镇政府干部。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二零零一年被济阳县邪党下达文件开除公职后,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在解除劳教后,济阳邪党又厚颜无耻地要求吴善东回仁风镇政府去上班(实为监视),被吴善东拒绝。加以吴善东被非法劳教后家庭破裂,他只好外出打工至山东邹平县。在邹平工作的小姨马庆玲看到吴善东生活困难,给了许多同情和照顾。

因为吴善东是电脑方面的技术人才,加以对大法的信仰比较坚定,因而成了山东邪党的重点迫害对象。虽然吴善东无论在哪里工作上都比较出色,不招惹是非,但还是被成坤、苏丰收盯上,炮制了一个“以吴善东、陈琳为首的法轮功人员团伙案”,并非法内定给吴善东判刑七年,把刘风军做的材料和光盘以及张庭林做的材料都安排在吴善东身上。

吴善东除了在邹平昊星商厦在做电脑网络主管,还在业余时间做电脑维修、组装生意。在被抓当天早上,吴善东从邹平工商银行提款机提现金八千元准备去外地购买电脑配件。银行卡还有余额八千五百元。苏丰收带人把吴善东绑架后,把吴善东租房处近万元的全新电脑配件据为己有,并把吴善东身上的约八千五百元现金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并问吴善东工商银行卡的密码是多少。吴说这是我的工资卡,凭什么告诉你我的密码?苏丰收勃然大怒,非常猖狂拍着桌子说“这是共产党的银行,我拿你这点钱太简单!”

吴善东在被绑架后一直绝食抗议,五天后由邹平县武警给吴善东戴上手铐、脚镣押送至邹平中医院进行野蛮鼻饲灌食26天。吴一直拒绝承认自己有罪,拒绝任何口供和签字。期间成坤、苏丰收又把对吴善东照顾有加的在邹平林业局上班的小姨马庆玲绑架,并异地关押至滨州看守所一个月,因没有发现明显把柄后被释放回家。

成坤、苏丰收炮制的“大案要案”因吴善东没有口供、签字和明显的活动而被邹平检察院退回。恶警成坤、苏丰收并不是无罪放人,而是把判刑七年改成了劳教三年。把吴善东和陈琳、张庭林、刘风军(被非法劳教一年)同日送到山东第二劳教所进行迫害。

吴善东在劳教所被迫害期间,一直拒绝向邪恶的方向“转化”,并拒绝奴役劳动、写三书及唱邪党的所谓“国歌”。并时刻修好自己时常为对法轮大法所受的诬陷进行辩护。同时在查到所谓的“劳教通知书”上没有自己的货款且劳教所没有收到这一万六千五百元的款项后,于二零一零年多次向山东省检察院投递控诉材料对苏丰收抢劫其钱财并非法劳教的事实进行了控诉。对于吴善东的这种合法、合理的行为,得到了劳教所恶警、犹大们的嘲笑,甚至是在押同修们的不解,认为成功的希望太渺茫。

经过很大的曲折后,山东省检察院驻第二劳教所科室人员与吴善东进行了会面,检察官对吴善东说“只要他(指苏丰收)把你的钱拿走了,我们就有事可干了”。并郑重承诺对此事立案,吴善东在控告苏丰收的立案文书上签字并按了手印。检察官并说要去邹平公安局对苏丰收进行调查。

虽然后来各级邪党对苏丰收抢劫钱财这个事的调查进行了压制,甚至是有人进行了摆平,不想让吴善东在关押期间拿到钱及造成很大的影响,但在法制的层面上苏丰收已经成了罪人。山东省检察院对苏丰收抢劫钱财的立案,也对苏丰收等恶人的嚣张气焰进行了有力震慑。

在吴善东在二零一二年九月被从劳教所释放后,加上正义人士的帮助下,吴善东亲自到邹平公安局找到苏丰收,当着众人的面质问苏丰收对钱的事如何处理?苏让吴善东去找大队长成坤去拿钱。最后把这笔钱以现金的形式被吴善东要了回来。成坤在归还钱时同时要求吴善东不要把这事发到明慧网上去,并说这事是苏丰收干的!(意即与他无关)

苏丰收除了在邪党的佑护下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除了暗地里收法轮功学员家属的钱,还明着抢钱,还美其名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春风化雨”式的转化与帮助,真的是让过去的土匪们自愧不如。也应了人世间的一句话:“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六、对邹平女法轮功学员张爱青的迫害

张爱青,女,邹平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约四十岁,苏丰收、成坤二人对邹平县女法轮功学员张爱青跟踪,并对其抄家、构陷,对张爱青非法判刑十年;

七、对邹平法轮功学员崔复洪、崔贻中父子的迫害

约二零零七年对邹平法轮功学员、中医师崔复洪、崔贻中父子一同抓捕,并分别实施了非法劳教三年、一年的迫害。当时这个家庭只剩下了女人和刚会走路的孩子。

多少人间惨剧由邪党的镇压良善而造成,经历了数次的邪党运动人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象苏丰收一样为了利益而出卖良知,只可惜在610这个死亡职位上忘乎所以的太早了。

八、迫害邹平啤酒厂职工李玉家

李玉家,男,二零零九年约45岁。此人原先修过法轮功。后来放弃对法轮的修炼从而转入了其它信仰团体。此人一直不承认自己是法轮功学员。

成坤与苏丰收二人罔顾黑白,把李玉家也按法轮功学员抓捕,并绑架至山东第二劳教所迫害。

因为当时山东第二劳教所也是山东重要的官方奴工场所,不必需要任何法律手续就可以把人剥夺一至三年的人身自由并同时做三年无报酬的苦工。劳教所与各地公安局形成了“和谐盛世”时期奴工链条,那就是各地公安局每年必须完成抓人的政治任务并送到劳教所,公安局每往劳教所送一个人关押可以领到约八百元的回报。往里送一个法轮功学员做奴工的价格更高一些,因为法轮功学员承受不住“转化”之后,邪党的上一级要对劳教所邪恶管教人员进行数千元左右的“思想转化”奖励。

所以品行恶劣的成坤、苏丰收为了自己的所谓政绩,把不承认自己是法轮功学员的李玉家当成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劳教也就不足为怪了。李玉家因为被非法劳教三年期间,家庭已经破碎。

以上记录的只是中共邪教对邹平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冰山一角。在邹平公安局内部,苏丰收的同事们对其人品、行事风格也是嗤之以鼻,特别是他捏造事实迫害法轮功学员吴善东的事在邹平公安局内部更是人人尽知。公安局内部人士对苏丰收的评价是“只讲党性,没有人性,太猖狂,有些事做的太过了”。加上其在六一零这个死亡职位上作恶甚多,得白血病现世报只是它的开始,也是必然。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现在疫情来势汹汹,只为淘汰邪党恶徒而来,留给苏丰收、成坤们的时间并不多了。据了解到还有不明真相的公安内部人士还有人非常羡慕六一零的职位的人升官非常快,同样的职位级别比较高。希望公安内部人士能以邹平恶警苏丰收为戒,明白真相,多行善事,珍爱生命,远离中共邪教末期的这个死亡职位。有些人可以不相信有恶报、地狱的存在,但回头一看,善恶有报的天理可曾铙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