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上午,吴有清家属聘请了第二位律师(法院阶段)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视频会见了在特殊监所被非法关押的吴有清。她的健康状况基本恢复正常。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对构陷吴有清的“案子”作出裁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本案中止审理。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中,吴有清遭到残酷的迫害,多次被非法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她被迫害得九死一生出来后,却受到高州市国保、派出所、居委不定时的监控、跟踪等,让她和她的亲人无法安宁。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吴有清外出时,被高州市公安局国保便衣和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家中门锁被砸烂。吴有清被非法关押在离高州50公里的茂名信宜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十月四日,因吴有清炼功,信宜看守所警察给她戴脚镣折磨。十月六日,高州检察院人员去非法提审吴有清时,才把脚镣取下。十月十二日下午,吴有清被高州市检察院检察官邱静(音)非法逮捕。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吴有清的第二位律师来到信宜看守所,律师会见了已绝食11天的吴有清。吴有清身体非常虚弱,说话有气无力,表达不够清晰,呕吐。律师非常担心她的身体,亲人们对她的身体更是非常担忧。
十一月十八日,高州市国保大队把构陷吴有清的所谓“案子”移送到高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十一月二十二日,吴有清被高州市检察院邱静诬陷到茂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吴有清家属聘请的第一位律师到茂南区检察院阅卷,被告知吴有清的所谓“案子”已经在上周五(十一月二十五日)转送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吴有清所谓“案子”在茂南区检察院仅呆了六天(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就被快速地构陷到法院。
吴有清遭绑架,为了反迫害,绝食抗议二十多天,生命垂危。家属非常担心她的身体健康。随后,律师到茂南区法院递交手续、阅卷。刑事庭长柯学军的助理说:吴有清的“案子”法官还没有确定,委托书必须要当事人本人签字,法院才认可,才可阅卷。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律师到茂名第一看守所,让看守所警察拿委托书进去给吴有清签字,等她签字后再来拿。在回茂名的路上,茂名市疾控中心打电话给律师说:你的核酸检测中,其中有一人是阳性,你必须集中隔离五天。律师被拉到茂名市汇丰酒店隔离五天,十二月四日才结束隔离。
律师隔离出来后,到医院会见吴有清,被警察刁难、阻止,借口是医院没有会见设备,了解病情要看守所出证明等。最终,警察连吴有清身体状况都不告诉律师。
家属非常担心吴有清的身体健康状况。二零二三年一月初,家属赶快聘请了第二位律师介入维权,并聘请律师对绑架、起诉吴有清的公安局、检察院的十几个参与迫害的人员进行控告。律师和家属向二十几个相关单位寄出了控告状四十多份。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对构陷吴有清的“案子”作出裁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谭卫;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潘创华;书记员:涂源。
关于吴有清被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广东高州吴有清女士遭司法构陷 家属控告责任人》《吴有清命危仍被构陷至法院 律师会见被阻》《广东高州市吴有清被非法批捕 国保涉嫌打击报复》等。
(责任编辑: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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