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苑成德个人及家庭信息
苑成德,Yuan,Chengde,一九四九年七月生,辽宁省庄河人(在辽宁省本溪市上学),一九九八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九月 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凌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二零一零年八月退休。
家庭住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五一路知心园70号亿达国际新城。
妻子孙启坤,一九五零年出生,凌源钢铁公司财务部,任副部长。儿子苑臻波,一九七六年生,个体,家庭住址:辽宁省大连市由家村五一路(与苑成德家隔一条马路)。女儿苑萌萌,在英国留学,毕业后,在北京SOS医院工作两年,到西班牙定居,后来又回到北京。
二、苑成德参与迫害的事实简述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是一个国有中型企业,大约有一万多名职工(包括行政、技术干部)。一九九九年前后,凌钢下辖多个分厂、各种技术处(科)室,同时设有职工医院、子弟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医院的医生、护士和学校的校长和教师都是凌钢职工,学生多是职工子女。厂部办公室大楼、凌钢宾馆、工人文化宫、职工医院、子弟学校、凌钢家属区集中分布在厂区附近。(后来学校与医院与凌钢剥离。)
一九九四年,凌钢工会邀请李洪志师父莅临凌钢举办传法班。凌钢很多干部、职工及家属走入法轮功修炼,并自发成立辅导站。站长和辅导员遵照大法要求,不收费用,义务传功、教功。修炼后,很多老病号身体康复,为凌钢节省了大量医药费;学员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不贪不占,在人际关系中能忍让、肯吃亏,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苑成德作为党委副书记在凌钢内部主管迫害,他不顾法轮功给凌钢带来的巨大福祉,组织《凌钢报》、凌钢电视台、广播大喇叭污蔑法轮功;组织各分厂、处(科)室、职工医院、子弟学校对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强制“转化”、监控盯梢,多次组织公安处、宣传部办洗脑班,逼迫凌钢的法轮功学员写“三书”;指使凌钢公安处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抢劫、强制转化、勒索,公安处把学员劫持到凌源市公安局后,法轮功学员又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有的学员在劳教所、监狱遭受酷刑和超负荷奴役迫害,有的学员被迫流离失所,有的学员被迫害致死。同时对本公司不放弃信仰的大部份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下岗(失业)、买断、开除,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庭带来深重灾难。
凌钢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拘留所或看守所,经常是超期关押(“续票”),拘留所生活饮食条件极差,还向家属强制索取高额生活费(半个月225元);凌源市是县级市,归辽宁省朝阳市代管。凌钢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后,多被关押在朝阳市劳教所,后来朝阳市劳教所取消女子关押场所,女法轮功学员被送往辽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遭受迫害。男学员在朝阳市劳教所不放弃信仰,有的还会被转入省内其它劳教所加重迫害。
三、苑成德对本公司法轮功学员的具体迫害
(一)苑成德指使凌钢宣传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为迫害法轮功宣传造势
凌钢有自己的报纸、电视台,还有大喇叭广播。大喇叭安装在厂区、家属区和街道,在职工上下班时间(早午晚四次)重复广播。自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苑成德及公司高层等人指使《凌钢报》、凌钢电视台、大喇叭不断重复邪党污蔑法轮功的谎言,同时积极制造更多谎言,为迫害宣传造势,使几万人(职工及家属、子女)受到舆论毒害。
迫害后,凌钢一些法轮功学员为了澄清事实,到凌钢宣传部去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宣传部置之不理,继续重复谎言,有的学员还遭到威胁。一位法轮功学员给凌钢宣传部写信,讲述法轮功真相。针对这封信,《凌钢报》发表文章批判,大喇叭也反复广播批判。
凌钢宣传部指派记者采访在压力下放弃修炼的昔日学员,借助他们在“凌钢电视台”上违心诽谤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苑成德“亲自组织广播车在凌钢大街小巷对大法进行污蔑、诽谤”[1]。
凌钢宣传部执行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的邪恶政策,污蔑大法,毁损法轮功学员名誉。凌钢学员被绑架、开除后,凌钢宣传部操纵大喇叭反复播报,如凌钢职工李财老人的两个女儿、两个女婿(李春玲、李春燕、韩立国、侯延双)都是凌钢职工,侯延双的兄弟姐妹也有在凌钢上班的,四人被绑架判刑后,又被凌钢非法开除,大喇叭反复播报,给其家属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
(二)苑成德指使凌钢各处(科)室、分厂、职工医院、子弟学校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
1、各分厂、处科室上报法轮功学员名单,并派人监控、“转化”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党委副书记苑成德授意凌钢各分厂、处(科)室中层领导上报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名单,并强制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保证”,责成处(科)室、班组安排人监控、“转化”法轮功学员。
2、全公司职工、干部被迫学习污蔑法轮功的文件,人人表态,人人揭批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苑成德授意凌钢各分厂、处(科)室组织职工、干部“学习”邪党污蔑法轮功的文件,并要求人人表态,人人揭批,写所谓“反对迷信、崇尚科学”的材料上交,与邪党保持一致。
3、凌钢各分厂配合凌钢公安处,参与迫害进京上访的学员
凌钢公安处去北京寻找、绑架上访学员,各单位领导派段长、班长跟随同去,以便在北京各个关押学员的场所中指认本单位职工。如中心化验室职工法轮功学员宋波、贾名侠、动力厂职工孙克美进京上访,凌钢公安处姜春珍、骆中学等人携中心化验室某段长、动力厂某班长到北京指认。
4、凌钢分厂干部、班、段长配合凌钢公安处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十月,动力厂党委书记刘某指挥变电所副所长孙某、段长李某、班长张某,积极配合凌钢公安处,参与监控、搜捕、绑架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李春侠,致使李春侠流离失所。
4、搞百万签名诽谤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苑成德发动诽谤法轮功的“百万签名”活动,“在搞‘百万’签名时,仅凌钢办公大楼连一半人都没有签上,签名活动草草收场。”[1]
5、非法勒索“保证金”
二零零一年过年前,炼钢厂(凌钢分厂)党委根据公司个别人的要求加重了对大法弟子及家属从精神到经济上的迫害。把大法弟子的家属叫到办公室,要求每人交两千元“保证金”,否则强行抓人。有的家庭本来生活就很困难,可为了不使亲人遭到迫害,提出能否宽限几日,却遭到副厂长齐显占的大声呵斥,无奈之下,家属四处挪借,凑齐两千元交上。[2]
职工医院和子弟学校如同凌钢的分厂和处(科)室一样,医生、护士、教师、学生被迫接受谎言洗脑,人人表态过关,修炼法轮功的员工遭到强制“转化”,进京上访的员工被凌钢公安处绑架、非法拘留、劳教。
凌钢中学美术老师法轮功学员张磊因制作真相资料被校长恶意举报,非法劳教。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张磊和另两名凌钢学员(吕大伟、杜法明)、一名凌源市学员(王善庆)从朝阳市劳教所被送到阜新劳教所加重迫害。[3]
(三)苑成德组织各部门办洗脑班,威逼、“转化”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初,苑成德准备办十期洗脑班,强制凌钢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第一期进班的人没有人妥协就又转入第二期,第二期还不妥协,又转入第三期。在学员的抵制下,只办了三期。[1]
从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起,以苑成德、马日明(凌钢公安处处长)为首,以韩跃(耀)辉(凌钢公安处办公室主任)、王柏祥(凌钢公安处科长)等为爪牙,强迫在岗大法弟子进洗脑班。凌钢宣传部部长李占勇讲课、播放反对大法的录像,要求大法弟子必须写“三书”——“悔过书”、“保证书”、“批判书”,否则就继续办班,以至拘留、劳教等。[4]
各分厂领导负责送学员到洗脑班。有的单位领导担心学员抵制不去,就派班长、段长监督“押送”。如动力厂法轮功学员李春玲和孙克美,被两个班长 “押送”到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三、四月份,一轧厂温亚芹、型材厂(原二轧厂)韩立国、三轧厂王茂顺、动力厂孙克美、李春玲等人被强制送到洗脑班。有的学员因不放弃信仰,被体罚蹲马步,蹲不住就被殴打。
(四)苑成德对本公司法轮功学员开除厂籍、强制下岗(失业)、强制买断的迫害
1、开除
法轮功学员贾清贵(技改处高级工程师)、吕大伟(厂容绿化处司机)、王健(第二炼钢厂职工)、王乐(第一炼钢厂职工)、张振学、王玉华、顾佩玲、高丽等人被绑架、非法劳教后,被凌钢无理开除。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日,十一名凌钢职工侯延双(运输部)、韩立国(型材厂)、李春玲(动力厂)、李春艳(质检部)、郑春艳(自动化部)、郭晓梅(自动化部)、周树民(炼铁厂)、袁子民(炼铁厂)、刘金海(炼铁厂)、王海林(原料厂)、刘志富(技术部)被凌钢公安处绑架,后来被非法判刑,又被凌钢开除厂籍。其中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刘志富是因进京上访先被强制下岗(失业),被非法判刑后,又被开除。
2、强制下岗(失业)
据不完全统计,被强制下岗(失业)的法轮功学员有:赵国志(焦化厂)、耿跃远(一炼钢)、马岩华(一炼钢)、庄守儒(一炼钢)、侯宝山(一炼钢)、邓柏华(一炼钢)、左春德(二炼钢)、岳峰涛(二炼钢)、李大勇(修建部)、赵长福(修建部)、冯德云(炼铁厂)、韩锡敏(炼铁厂)、孙克美(动力厂)、夏丽娟(动力厂)、宋波(化验室)、贾名侠(化验室)、张亚丽(化验室)、王艳军(化验室,后内退)、杜卫峰(热电厂)、娄彩华(职工医院)、姚春莲(职工医院)、张磊(凌钢中学)、温洪林(计控处)、佟翠莲(烧结厂)、李占元(科协)、温亚芹(一轧厂)、孙广丽(中宽带)、刘子清、范季宁、杜国明(又名杜法明)、李向斌、于世敏、刘桂芹、张亚娟、裴素琴(后内退)、赵亚春等。其中很多人被强制买断。除了几个到退休(或内退)年龄的学员办理退休(或内退)的,后来只有少数人返岗上班。
3、在“实业公司”再就业,也要签“保证书”放弃信仰
凌钢成立实业公司,吸收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失业)的法轮功学员想到实业公司找工作,必须签“不修炼的保证”,不愿意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就这样被实业公司拒之门外。如凌钢中心化验室职工刘景艳,一九九七年,凌钢执行下岗(失业)政策,因每个班组都有下岗(失业)名额,她作为修炼人,为班段长和同事着想,主动要求下岗(失业),被传为一时佳话。她的工作关系被转到再就业服务中心。一九九九年,她为法轮功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后回到家里,不能在实业公司找工作,后来刘景艳被凌钢强制买断工龄,只能自己办理退休手续。
4、法轮功学员被强制下岗(失业)后,不按规定发放生活费
被绑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的学员,大部份被凌钢开除、强制下岗(失业)、买断工龄。按凌钢的政策,应该给下岗(失业)职工发放三年的生活费,每月二百七十元,但此政策对法轮功学员却没有兑现,一些下岗(失业)学员(如刘志富)被断绝了生活来源。[5]
(五)苑成德指使凌钢公安处对本公司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凌钢公安处的名称曾有多次更改:如凌钢保卫科、凌钢保卫处、凌钢公安处、凌钢保卫部,后来变成红山派出所,归凌钢和凌源公安局共管,在2016年之前,凌钢还给红山派出所警察发奖金。
在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公安处警察都是凌钢职工。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开始,凌钢公安处开始参与迫害。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凌钢公安处处长马日明、副处长姜春珍、警察韩耀辉(后任所长)、骆中学(后任教导员)、王柏祥、孙国臣、李国江等人,在凌钢高层领导苑成德等人的指使下,积极参与迫害,对凌钢修炼法轮功的职工实施绑架、强制“转化”,入室抢劫学员书籍和财物,并主导或参与骚扰、监控、勒索罚款、刑讯逼供、暴力殴打、体罚、非法拘留、刑拘、劳教、判刑等迫害。
有目击者称,某凌钢学员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拘留所,亲属为了亲人免于劳教迫害,托人找到凌钢公安处,公安处警察亲自向苑成德请示,苑成德同意,公安处才答应放人。苑成德在迫害中起到的作用可见一斑。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凌钢有部份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和平理性的要求政府释放被天津警方绑架拘捕的四十五位法轮功学员。不久,公安处姜春珍等人在凌钢法轮功学员炼功场地(工人文化宫附近)周围照相、录像、监控,非法搜集法轮功学员个人信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公安处警察多次冲击法轮功学员炼功场地,绑架学员,不允许炼功。凌钢法轮功学员为了向政府说明真相,纷纷进京上访。凌钢公安处派遣警察到北京寻找并绑架凌钢学员,如果学员已经被北京警察绑架,他们就到北京各个关押场所搜寻,把人绑架到凌源公安局后,很多学员被非法拘留、劳教。
1、被凌钢公安处绑架、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不完全统计):贾清贵、刘志富、赵国志、王乐、耿跃远、马岩华、庄守儒、侯宝山、王健、左春德、李大勇、赵长福、吕大伟、冯德云、韩锡敏、刘景艳(再就业服务中心)、孙克美、刘玉红(动力厂)、宋波、贾名侠、张亚丽、王艳军、杜卫峰、娄彩华、姚春莲、宫兰芬(职工家属)、王春芳(职工家属)、侯宝香(凌钢中学)、肖琳(凌钢中学)、张磊(凌钢中学)、刘翠环(制氧厂)、王丽娟(设计院)、佟翠莲(烧结厂)、温洪林、孙广丽、李春玲(热带厂)、温亚芹、刘子清、范季宁、杜国明、张振学、高丽、王玉华、顾佩玲、孟兆奎、赵亚春、李向斌、张亚娟、岳峰涛、夏丽娟等。
2、被凌钢公安处绑架后遭到劳教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不完全统计):王乐、贾清贵、赵国志、马岩华、侯宝山、王健、左春德、赵长福、吕大伟、韩锡敏、贾名侠(院外执行)、温洪林、张亚丽、娄彩华(院外执行)、肖琳、张磊、杜国明(又名杜法明)、温亚芹、张振学、高丽、王玉华、顾佩玲、孟兆奎、赵亚春、岳峰涛、夏丽娟等人。
3、被凌钢公安处绑架后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侯延双、韩立国、李春玲、李春艳、郑春艳、郭晓梅、周树民、袁子民、刘金海、王海林、刘志富。
4、被凌钢公安处迫害致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李占元、李春侠(动力厂)、佟翠莲、王亚丽。
5、被凌钢公安处间接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侯延双、韩立国、王乐、孙克美。
6、凌钢公安处参与炮制污蔑宣传:凌钢法轮功学员路桂荣(干部家属)、杜清秀(凌钢中学)、屠桂荣(计划处)、裴素琴等人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北京被绑架、劳教。凌钢公安处副处长姜春珍带人去北京给她们录像,为邪党迫害营造舆论声势。
四、部份凌钢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具体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凌晨,凌钢公安处绑架部份本公司法轮功学员王玉华、赵国志、王艳军、张亚丽、刘景艳、肖琳、贾清贵、职工家属宫兰芬等人,逼迫转化,把坚持修炼的学员劫持到凌源公安局非法拘留,有的学员被公安局政保科勒索大额保证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王健因上访被凌钢保卫科非法拘留,保卫科警察将王健铐在暖气管上,坐不好,躺不下,还不许上厕所,就这样王健度过了漫长的一夜。第二天警察要王健在悔过书上签字,王健不答应,凌钢保卫科便把王健送到了拘留所。王健在拘留所被强制灌咸粥,出现生命危险后被家人接回。九月,凌钢保卫科又一次绑架、拘留王健,半个月后,警察唆使王健母亲妻子用木棒将王健打昏,勒索了三千元钱,才把王健放回来。十一月,王健再次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凌钢公安处将王健绑架回凌源,非法劳教两年。[6]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凌钢法轮功学员吕大伟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劫持到朝阳市劳教所,遭到残酷的暴力“转化”和奴役迫害。“1999年12月,在三大队期间,他们强迫大法弟子做超强体力劳动,早晨天不亮就出工,晚上黑天才收工,10米深盖楼的基础井一人一天要挖两个,我们的手被磨破了,露出鲜红的肉,还得从十米深的井里往上拽沙子,破了的地方钻心的疼,劳改犯高忠海拿着棍子在后边打我们,身心的痛苦无以言表。干了一天的活,晚饭不让吃饱,他们还要对我们强制转化。一次,高忠海和王文海等人让大法弟子站成一排,挨个打嘴巴子,被打的有单宝贵、柳春华、杨修凡……” [3]
二零零零年十月,第一炼钢厂职工王乐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身上只有六角钱,步行了三天三夜,才搭上了去北京的车。在北京被绑架回凌源,被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朝阳市劳教所。在劳教所他遭到暴力转化、超负荷奴役劳动等残酷迫害。二零零一年五月,劳教所声称王乐患了精神病,给他办理了保外就医。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王乐走失,家属找到他时已经去世,看样子是在铁轨边被火车轧死。王乐家族没有精神病史,被非法劳教之前是健康的,是劳教所的残酷迫害导致他精神失常。[7]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动力厂孙克美进京上访,被凌钢公安处绑架回凌源,并被抄家、拘留、勒索。孙克美回家后,被凌钢强制下岗(失业)、买断,经济拮据。多方压力导致她旧病复发,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含冤离世。 [8]
二零零一年七月,凌钢保卫部夜间查夜,在独身宿舍法轮功学员韩锡敏的床头发现一张“天安门自焚”真相,就将韩锡敏劫持到凌源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一百零五天,再把他劫持到朝阳市西大营子教养院(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9]
凌钢法轮功学员马岩华被凌钢保卫处非法抄家五次,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一次,在二零零零年初一炼钢厂改革时,以此为借口强迫他下岗(失业),二零零一年秋,凌钢保卫处又逼迫他买断工龄。从此,他失去经济来源。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一日,马岩华依法进京上访,被凌钢保卫处人员劫持回来关押,受到公安干事杨万学、凌钢保卫处姓杨的警察暴打,被非法抄家,拘留十五天后劳教三年。 [10]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凌钢公安处大规模绑架修炼法轮功的凌钢职工。凌钢职工李财老人的子女中有四人被绑架,一人被迫流离失所。大女儿李春玲(动力厂)、大女婿韩立国(型材厂)、三女婿侯延双(运输部)、五女儿李春艳(质检部)先后遭到凌钢公安处的绑架。炼铁厂职工周树民、袁子民、刘金海,原料厂王海林被绑架;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刘志富被绑架;自动化部职工郭晓梅、郑春艳被绑架;设计院王丽娟被绑架。
侯延双在凌钢公安处遭到两天两夜不许睡觉的体罚。凌钢公安处警察到学校恐吓李春艳的九岁的女儿,想从孩子嘴里搜集所谓“证据”。十一名学员被凌钢公安处绑架到凌源市公安局后,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零二年六月间,凌源市公检法联合构陷冤判。侯延双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后被迫害致死),韩立国六年(后被迫害致死),李春玲四年,李春艳三年,刘志富六年,郑春艳十年,郭晓梅六年,周树民八年,袁子民五年,王海林七年,刘金海判三缓四。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一名学员被凌钢开除厂籍。
三女儿李春侠逃脱绑架,流离失所。侯延双、李春侠夫妇的儿子侯毅年仅十二岁,父陷狱,母逃难,家中没有经济来源。凌钢公安处警察拿着钥匙多次去侯家抢劫、盗窃钱财,侯毅放学回来,就碰到过两次,侯毅藏在门框上的压岁钱存折和现金被公安处警察盗走。[11]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中午,凌钢动力厂大法弟子刘玉红,被国保大队王桂林伙同红山派出所(凌钢保卫处)、莫胡店派出所绑架,其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被抄走。[12]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氧气厂职工刘翠环给前来检查工作的某科长讲真相并赠送小册子,被副厂长鞠广新恶意举报到凌钢保卫部,刘翠环被绑架到凌源市公安局,被非法拘留、抄家。[13]
参考文章: (责任编辑:梁坚)
[1] 辽宁朝阳、凌源地区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2] 凌源炼钢厂不法官员威逼大法弟子家属交保证金
[3] 辽宁省凌源市大法弟子吕大伟屡次被恶警摧残的遭遇(图)
[4] 辽宁凌源钢铁公司副书记及公安处办洗脑班迫害在岗职工
[5] 辽宁凌源市高级工程师刘志富遭受的迫害
[6] 残酷的迫害无法改变我对大法和师父的坚信
[7] 辽宁凌源大法弟子王乐被迫害致死
[8] 暴虐摧残-冤魂何在
[9] 辽宁凌源法轮功学员韩锡敏被迫流离失所
[10] 依法诉江-凌源钢铁公司好员工又遭迫害
[11] 两个女婿被迫害致死-三个女儿同时被迫害(图)
[12]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辽宁凌钢动力厂大法弟子刘玉红被绑架
[13] 辽宁凌源钢铁公司氧气厂刘翠环遭绑架
苑成德在职期间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