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榜林,一九八三年出生,今年40岁,米易县攀莲镇人。二零零三年底,他应征入伍,到西藏当兵。二零零五年底,他退役。罗榜林在西藏服役,高原反应强烈,极不适应。他退役回家后,出现神经衰弱,睡不着觉,整天没精打采。
经一好心人介绍法轮功,罗榜林抱着试试的心里开始学法炼功,按照真、善、忍准则做一个好人,处处与人为善。不久,罗榜林的神经衰弱不药而愈,让他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
遭公检法构陷 被枉判三年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罗榜林正在离家不远的库房,给客户装箱、打包、发货(农产品),国保警察七人冲进他家的库房,将罗榜林按倒在地,从他身上搜出钥匙,随即把他家的住房打开,进屋翻箱倒柜、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他家的电脑、打印机(均用于电商)等私人财物。
罗榜林被绑架到攀莲镇派出所非法审讯。第二天,三月十六日,罗榜林被劫持到攀枝花市盐边县看守所,四月中旬,被转到攀枝花市棉沙湾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罗榜林被非法批捕。
此后,罗榜林被构陷到检察院后,他的妻子洪楚燕到检察院申请为丈夫罗榜林做家属辩护,检察院胡寿华后来同意洪楚燕为丈夫做家属辩护,但要求洪楚燕签字不请律师,洪楚燕没写不请律师。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罗榜林的妻子洪楚燕到检察院递交了辩护词。洪楚燕在递交给检察院的辩护词中说:
“作为一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我深知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作为公诉人,你也深知法轮功学员是无辜的。如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只因坚持和捍卫自己的信仰而被送上法庭,那将是公诉人和法官的悲哀。”
“米易县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我当事人的起诉,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当事人的行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因此是无罪的。”
“真善忍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是普世价值中最具价值的一部分,是人类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一种最高尚、最伟大、最纯正的信仰。用法律手段打压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违背天理,违背人的道德良知,也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洪楚燕接到检察院胡寿华的电话,胡寿华要她去拿决定书。决定书中检察院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不批准洪楚燕会见罗榜林。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罗榜林被米易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近日得知,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罗榜林被劫入四川省乐山市嘉州监狱遭受迫害。
(责任编辑: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