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受限制、迫害,张福珍身心承受了很大压力,血压增高,走路不稳,二零一八年张福珍胳膊摔断,行走困难,在轮椅上度日,一切由儿女们护理,原本健康的她,那时离不开孩子们的照料,行走十分困难,在家需要扶着墙和柜行走,孝顺的孩子也只能推着轮椅让妈妈见到外面的阳光。
即使这样,营口市司法局的人还要到她家中骚扰,看看她是否能随时走动。假如身体状况好转,他们要随时收张福珍进监狱执行判决,巨大的精神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原本能照顾孩子们的她,现在给孩子们增加了负担,需要孩子们照料。而且,由于迫害使她不能行走,在床上起来都得孩子扶起,吃、喝、拉、撒、睡都得孩子们照料。即使这样,二零二三年三月,中共召开二十大,她所居住地小区所辖派出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派出所的警察还到她家,给她强行拍照等。其实张福珍已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结束七年监外执行。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张福珍被营口市老边区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周四),营口市老边区法院在营口市看守所内对张福珍等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秘密非法庭审。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营口市老边区法院再次秘密庭审张福珍等。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营口市老边区法院对张福珍等进行了秘密宣判,诬判张福珍有期徒刑七年。因张福珍不断地被营口市政法委、司法局、派出所等邪恶警察骚扰,身体出现严重的血压增高等症状,被非法判为监外执行,并被长期监视居住。
但七年多来,迫害仍一直不断。营口市司法局不定期地到张福珍家中骚扰,有时要孩子随时签字,并要挟张福珍不能随便想上哪儿上哪儿;有监视居住打探近况的电话;期间被迫要她必须到省城监狱体检,准备随时收监,一切费用自己拿。
张福珍不但遭受中共的精神迫害,她还遭到中共的经济迫害,因她被判监外执行七年,这七年没给她涨工资,就是每年的普调养老金,本应开到近三千元的她,现在才开到一千九百元,大家想一想算一算,这七年她将少收入多少自己应该收入的养老金。经济上的掠夺,对她肉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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