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各级政法委组织,是直接指使“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一个非法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和非法判刑的罪恶组织。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中,各级政法委书记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黑手,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炼人的大罪。他们被查、被逮捕,这只是报应的开始,实际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原广东省广州市政法委书记陈如桂被逮捕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被逮捕。
陈如桂,男,汉族,一九六二年九月出生,广东省廉江市人。其主要履历:从二零零七年三月起,他先后任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广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七月起,任市政府副市长、党组书记、市长等职;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职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陈如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广州市花都区法轮功学员王霞、赵伟因诉江受到花都区国保、派出所、居委会骚扰,并以送洗脑班恐吓,两人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广州市花都区法轮功学员汤志衡不堪花都区政法委、派出所等多方恐吓威胁,一家人被迫离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四个“610”警察再次来到广州市花都区残联,叫来残联领导对法轮功学员、副团级干部乔光清恐吓、威迫、利诱,说什么今天必须明确表态,否则直接送“学习班”(即洗脑班)进行迫害。乔光清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交通部南海救助局财务人员、法轮功学员侯月平,先被诱骗到总部上班,然后在单位被强行绑架至广州市谭岗洗脑班。
◎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上午八点多,广州市法轮功学员徐秀玲在上班途中,经过地铁燕塘站时,被六个人强行绑架到一辆蓝色车上,然后被送到广州市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广州市法轮功学员吕春夏和不满两岁的幼女在福建省泉州探亲,遭广州“610”人员劫持,被非法关押在谭岗洗脑班。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中午,广州市法轮功学员陈茂华遭七个没有表明身份的人冲进家中强行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广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广丽因“诉江”,在广州同德围一酒店内住宿时,被绑架到谭岗洗脑班。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至二零一六年九月间,广州市几乎所有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受到大规模的各种骚扰、威胁。
二、四川省宜宾市原政法委书记杜紫平落马
(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消息,原四川省宜宾市政法委书记、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紫平被查落马。
杜紫平,男,一九六二年九月出生,四川省洪雅县人。其主要履历:二零零六年十月,任四川省宜宾市政法委书记;二零零八年七月,任宜宾市政法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宜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二零一三年十月,任宜宾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书记;二零一六年二月,任宜宾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书记。
任职宜宾市政法委书记期间,杜紫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恶行:
◎李源荣,宜宾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初,李源荣被非法判刑五年。在五马坪监狱,迫害使李源荣的血压升高,身体状况急剧下降。二零零七年七月,李源荣被迫害离世。
◎何淑华,女,八十岁,宜宾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邪党社区恶人多次到她家恐吓、迫害,逼她放弃大法。由于恶人、恶警长期这样迫害她,二零零六年何淑华离开人世。
◎张素芳,女,五十岁,宜宾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前几日,因在街上张贴真相资料,被便衣绑架,强行送到派出所非法关押。因她身体虚弱被送回家,不久离开人世。
◎陈响如,二十八岁,宜宾市南溪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陈响如被恶党人员劫持,被非法关押在南溪县收容所,八月八日,陈响如被迫害致死。
◎谭兴兰,宜宾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被泥溪镇派出所绑架。八个月后被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宜宾市政法委下令绑架法轮功学员十七人洗脑:邓金兰、金素芳、杨旭、吴洪岭、郭素荣、陈玉琼、刘梦群、龙树香、张正明、陈星吟、张新健、何晓华、李阳芬、高朝君、刘明霞、杜小双,黄华遭三年冤狱又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任职宜宾市委、市政府期间,杜紫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恶行:
◎杨旭,女,宜宾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被绑架到菜坝宜飞老年公寓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初,被非法关押在宜宾南岸看守所,之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许启阳、高朝君,宜宾市兴文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兴文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许启阳被兴文县法院非法判刑八年;高朝君被非法判刑七年。
◎黄顺坤,时年六十三岁,宜宾市兴文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被兴文县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黄顺坤被迫害致死。
◎穆玉芳,宜宾市江安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被江安县公安局、泸州市公安局非法抄家。江安县“610”伙同江安县检察院、江安县法院执法犯法,制造冤案。二零一六年三月,穆玉芳被非法判刑三年。
三、浙江省丽水市原政法委书记沈仁康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消息,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沈仁康被查落马。
沈仁康,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一月出生,浙江省东阳市人。其主要履历:二零零六年二月,任丽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任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书记。
任职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丽水市“610”伙同缙云县“610”及公安警察,绑架十名法轮功学员到缙云县七里乡大圆村洗脑班迫害。十名法轮功学员是:五云镇吕雪芬、苏梅、丁天贵、潘淑姜;壶镇镇茂凤、月仙、周爱女;新建镇胡南叶;大源镇钭设胡;一位丽水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至十九日,丽水市“610”办公室在丽水莲城宾馆开办洗脑班。当时气温高达摄氏三十九度,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八十岁高龄的周汇川,还有李春娟、朱丹、陈春兰等七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丽水市法轮功学员沈燕霞被丽水市“610”绑架、非法关押。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又被非法判刑四年。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了。除此之外,她还遭受过无数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蒙受残酷迫害,直至夫妻离异和家破人亡。
四、吉林省吉林市原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黎海滨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日消息: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厅长黎海滨被查。
黎海滨,男,汉族,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吉林省梨树县人。主要履历:二零零零年九月,任吉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吉林省公安厅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二零零六年六月,任白城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七年七月,任吉林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兼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九年四月,任吉林市中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二零一八年十月,任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
黎海滨任职吉林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期间的恶行:
黎海滨任职期间,至少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王慧敏、许佰义、于全、陈淑芹、马占芳、宋冰、公方利、白晶志、常桂云、刘庆田、于学忠、裴咏梅、齐玉珍、刘延龙、王海田、于凤珠。
◎王海田,男,四十五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王海田从洗脑班回家,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大年初三)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王海田去世后第三天,整个嘴呈黑紫色,整个脸部是青色的,火化后骨灰内有一些米粒大小的黑色颗粒。他的家人根据王海田生前讲述警察残害他的手段,强烈质疑在洗脑班他被注射了有毒品。
◎于学忠,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晚,到法轮功学员李文军家串门,被高新区派出所警察一同绑架。于学忠不说姓名,遭殴打,第二天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来岁。
◎陈淑芹,时年六十一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在十二年里,遭中共人员八次绑架,被非法劳教过一年、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零年,陈淑芹第八次被中共恶警绑架,被送进吉林省女子监狱遭毒打,把她的头按在水桶里呛、灌,提起来,再使劲摁下去呛、灌,反复的呛灌,几乎被灌死。长期遭受毒打、上绳 、吊抻、灌各种酷刑折磨。二零一一年二月,陈淑芹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被恶警指使包夹(犯人)活活打死。
◎二零一六年,吉林市至少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刘兴荣、梁玉玲、郑春玲、温玉艳、粱宝范、白鹤、李仙英、景志新、刘明华、秦立判、张丽华、王俊杰、潘颖、刘俊堂。
◎白鹤,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军转干部。二零一五年五月,白鹤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实名控告元凶江泽民被绑架。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丰满区法院在不通知白鹤家属及律师的情况下偷偷开庭,并于八月五日对白鹤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后上诉,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冤判二年八个月。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是第十七届“世界法轮大法日”,吉林市当局命令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从五月十一日至五月十三日,有近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遭绑架、非法抄家。
黎海滨在吉林市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的七年间,积极执行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命令,他对法轮功学员马占芳、于学忠等被迫害致死负有主要责任;对法轮功学员刘桂芹、杨桂霞、沈淑芳、李世刚、王茵、周玉兰、宋桂芬、刘立波、常实一家人、于洪、李欣桐夫妇、李长海、王桂兰、秦翠萍、李德全、李德祥、邓晓波、车平平、孙长盛、马驰、郭英杰、曹阳、韩永强、魏修娟夫妇、白鹤、魏修娟、岳乃明被迫害负有主要责任。
五、甘肃省平凉市委原政法委副书记王运军被查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消息,原甘肃省平凉市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三级调研员王运军被查。
王运军,男,汉族,一九六七年八月出生,甘肃省静宁县人。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任庄浪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二零二零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任平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二零二二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十月,任平凉市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任职平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王运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下午,平凉市庄浪县朱店镇政府法轮功学员杨文渊,被县国保人员电话叫到县国保办公室,说:“你二零一五年起诉江泽民,上面要求对你们进行处理。”九月二十八日,庄浪县纪检委人员又对杨文渊说:你起诉江泽民的诉状被公安截获,给杨文渊一个密电通知,叫杨文渊看,作为构陷的依据。
◎二零一六年九月中旬,庄浪县第一中学法轮功学员朱斌,被县国保办、县政法委人员叫县一中办公室,说朱斌二零一五年起诉江泽民,要给“行政处分”。十一月中旬,朱斌接到所谓“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决定。
◎平凉市林科所法轮功学员杨宗林听本单位人员说,二零一六年九月,给了杨宗林“行政记大过处分”,杨宗林二零一五年起诉江泽民的诉状被当地公安非法截取。
六、原吉林省舒兰市市委书记李鹏飞被查
二零二二年二月,吉林省吉林市委副秘书长、舒兰市委原书记李鹏飞被调查。
李鹏飞,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八月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三年八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副书记、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舒兰市委副书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舒兰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八年六月,任舒兰市委书记。
任职舒兰市委副书记、市长、舒兰市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下午,舒兰市法轮功学员冯玉秋、牛玉辉、牛玉敏结伴在菜市场讲真相,被北城派出所绑架。冯玉秋被非法拘留十天,牛玉辉和牛玉敏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晚九点多,舒兰市法轮功学员陈玉霞、奚亚红、王朋颖、王玉琴、王玉珍、张爱英去新安乡沿途传真相时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是舒兰市国保大队伙同吉林市公安。晚十一点多,这些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回舒兰市,被分别在环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北城派出所和公安局单独审讯。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早六点前后,南城派出所十多名警察跳进法轮功学员于洪福、初玉珍两位老人的出租房中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一万余元和工资卡。九时许,又到邻居王玉珍的租房非法抄家。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多,舒兰市十五中学法轮功学员殷丽梅被北城派出所劫持。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上午,莲花派出所所长带两辆车去徐世坤家,强行把徐世坤绑架。徐世坤妻子、女儿不让带走,警察把他女儿推倒在地,女婿用手机录像,所长他们怕曝光,强行把手机抢去,把他们打人的录像删除。警察还撬窗户进屋,把电脑机箱拿走。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下午,庆丰中学的法轮功学员姜跃军、姚春艳夫妇被绑架到北城派出所,随后到他们家中抄家。当晚姚春艳回到家中。
(责任编辑: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