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行铣和老伴刘立中(已故)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钟,胡行铣老人突然被北京市丰台区方庄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据称有人匿名诬告,所在社区的人领来五男一女共六名警察,以借出租房名义来登记个人信息为名,骗她儿子刘晓江开了门。胡行铣让他们出示证件,他们不出示。六名警察把她和儿子控制住开始抄家。其中一个警察直接打开了壁橱,抢劫了一箱大法书籍搬了出来,三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及五部手机等私人物品。
随后,不法警察把胡行铣和儿子刘晓江一同带到方庄派出所审讯,下午三点把胡行铣拉到医院检查身体,把她拉到丰台区看守所,被看守所拒收,就又把她拉回了派出所,晚九点钟他们把她儿子刘晓江放回家,把胡行铣扣留在在派出所,一夜没让她回家。第二天又把她拉到丰台区医院做核酸检测,到晚上九点所谓“取保候审”一年,让她儿子把她接回家。
时隔一年,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丰台区检察院通知让她去拿传票,胡行铣不认同。四月八日,方庄派出所把胡行铣和儿子劫持到丰台区检察院接受传唤,胡行铣拒绝签字。女检察官暴跳如雷,大吼大叫,并威胁胡行铣四月九日和四月十二日还有两次传唤,如果不去就实施逮捕。胡行铣没有去。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丰台区法院让胡行铣去拿传票,她不去。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下午丰台区法院和检察院(胡刘)送来起诉书,准备第二天下午三点在胡行铣家非法开庭,由于疫情而没开。案件拖到了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下午三点开的庭。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胡行铣被通知二十九日检查身体。三月三十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胡春生等二人给胡行铣送来判决书,非法判胡行铣有期徒刑三年,并罚金三千元。
参与迫害人员如下: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010-63892000
检察官:张莉13911180931
助理检察官:严婷婷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010-57492499、010-67655680
刑一庭法官:胡春生18600857573
法官助理:刘瑞珍15210505116
书记员:李金颖
陪审员:席剑波、梁京联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方庄派出所:010-67612010
王亚 男 13121972708
胡彬 男 13601211533
高柱 男 13911321078
于实权 男 13901285254
杜怀福 男 13701230756
刘崇 男 13901325910
周文昌 男 13701396099
李秋海 男 13910985064
郑军 男 18710136360
王云 男 18801149581
陈玉珍 女 13910175257
梁虎 男 13693515150
许震 男 010-83299502
高源 男 13701235055
梁川 男 15110051086
马力兵 男 13011146981
李金玉 女 13601162862
王建强 男 13801320580
杨凯 男 13581823831
褚明亮 男 13701151199
季坤昌 男 18310116810
刘鑫哲 男 13911059273
陈永平 男 13901257535
王俊涛 男 13911655656
施鸿伟 男 13910697937
徐宝库 男 18510708816
陈玉林 男 13911933157
陶运品 男 18511961186
李英杰 男 13911127211
陈忠良 男 13701180253
蒋博 男 13911635117
彭亚楠 女 13911799127
谢骞 男 13651264592
苏强 男 13601291313
张建民 男 13601359989
苏海军 男 13910311338
杨向锋 男 13911836895
王庆敏 女 18518559573
黄卫东 男 13501226213
娄占龙 男 13321123631
张来新 男 13701386263
冯晓梅 女 13801279886
赵秀平 男 13901085530
冯旭亮 男 13901149594
刘畅 女 13031118791
刘红雅 女 18510050909
蔚浩杰 男 13366953098
(责任编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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