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给“610”签字 山东单玉奇遭公司非法除名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山东招远法轮功学员单玉奇因拒绝“610”人员签字的要求,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工作单位艾欧特集团除名,他的孩子也因此被迫失去工作。单玉奇目前只能以拾荒为生。

单玉奇今年65岁,招远市毕郭镇西沟子村人。他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上的疾病全部消失。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单玉奇遭当地“610”人员绑架、关押、洗脑、骚扰等迫害。

单玉奇的工作单位是艾欧特集团。他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公司负责人受上面胁迫将他开除。随后中共人员的骚扰电话不断,还多次给单玉奇的孩子施加压力,导致他的孩子无法工作,被迫离职。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毕郭镇“610”主任金光耀伙同烟台市莱山区盛泉派出所三个警察闯到位于烟台莱山区的艾欧特集团公司,以单玉奇八年前控告中共魔头江泽民为由,胁迫该公司开除单玉奇、搬出工厂宿舍,还逼单玉奇在所谓“遵纪守法公民书”上签字,单玉奇坚决不配合。当天,公司负责人以单玉奇没有达到邪恶的要求、称公司惹不起这帮人为由,将单玉奇除名。

中共人员仍不罢休,之后还不断地打电话骚扰单玉奇,并多次给单玉奇孩子的工作单位打电话,迫使他的孩子也因此离职。

为了生存,单玉奇只得以拾荒为生计。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