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桥西区法院还要追随中共作恶到几时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追随中共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其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不完全统计已经至少有三十六名,他们有省直机关干部、公务员、工程师、教授、博士、警察、经理、医生、退休职工、下岗(失业)工人等等。

仅举几个例子:

1、杨晓杰,男,原中国青年报北方办事处职工。他在家里孝敬父母,爱护孩子,夫妻和睦,一家人身心健康;在单位里,他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人缘又好,经常受到领导的表扬和奖励。在二零零二年某些领导人为了所谓政绩,致使杨晓杰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石家庄桥西区法院诬判重刑,杨和他妻子被判十一年,杨晓杰被关押到河北省石家庄北郊监狱(后改为“河北省第四监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被监狱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岁。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已近八十岁的杨晓杰父母,控告了首恶江泽民。老人悲愤地写道:“我的儿子儿媳没做过任何坏事,被迫流离失所在外也是做好人,不干坏事,可江泽民指令下的不法警察们竟然像对待罪犯一样通缉他们。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杨晓杰与他的妻子被石家庄警察抓到了,因为夫妻俩当时和几个法轮功学员在一起,打手们有人想借此制造所谓“大案要案”。可怜我儿被抓后一直遭到各种各样的酷刑折磨,被残酷毒打、被七天七夜铐在铁椅子上,还不停更换关押地点,从彭后街派出所到石家庄第一看守所,从元氏县看守所又到东风路拘留所,再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等,在“610”办公室的操纵下,公检法不问是非,不顾事实与法律,罗织一个罪名就把我儿子、儿媳起诉了……更为黑暗恐怖的是,我生龙活虎般健康的儿子被冤入狱,一进去就不停的被残酷虐待折磨,年仅四十岁就被活活迫害致死!”

2、宋爱昌,男,大学毕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他是个道德高尚的人。在一九九八年南方发大水时,宋爱昌把出国回来单位给他的一千六百余元补助全部捐给了灾区;在单位,宋爱昌曾负责物资采购,他不贪不占,从不中饱私囊,更不会去吃要回扣,多少次送到家的礼物都被他退了回去。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抓捕他,并野蛮抄家,遭到科苑派出所刑讯逼供。他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还将自己有限的生活费捐给汶川地震受难的同胞。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对他三次非法开庭,最后诬判三年。

3、闫瑞敏,女,是石家庄市栾城县国税局女干部。她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不贪不沾一点私利。很多人给闫瑞敏送来了购物卡,闫瑞敏都一一拒绝。有人请她吃饭,她说不吃纳税人的饭。一个纳税人的发票出了问题,晚上到闫瑞敏家送礼,闫瑞敏就指着会客室墙上挂的“德”字说:“我炼法轮功,讲真善忍,你看我家墙上写的‘德’字,人要重德呀!我收了你的礼,会失去德。只要不违反国家政策,我会在政策范围之内照顾你。”那人只好把礼品拿走了。

可是就是这样的好人,却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凌晨六点,被石家庄栾城县城公安分局突然闯入绑架,并抄走大量物品。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对她非法庭审,冤判三年。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以到目前为止,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一条行之有效的正规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而且,传播和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合法。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份,国内互联网上公开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总署令,废除了江泽民时期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就是说,拥有法轮功书籍合法。

法轮功教人向善,是能够彻底改变人心的高德大法,与邪教根本不沾边。相反,法轮功教导修炼者以真、善、忍为准则,于民族、国家、社会只能有好处。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也曾亲自批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在一九九二年、一九九三年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法轮功被誉为“明星功派”。至今,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在香港、台湾地区,法轮功都是合法的,都受到当地政府和民众欢迎,法轮功及其创始人在全世界获得的各种褒奖超过三千项。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挽救了无数绝症的生命,在海内外多个媒体曾有过详实的报道。

桥西法院的法官对以上法律和事实置若罔闻,一次次的非法庭审,把一个个好人送进监狱,作为法官,你们的内心难道麻木的没有一丝亏欠吗?中共会为你们承担制造冤案的后果吗?你们将来又怎样面对“案件终身负责制”的紧箍咒呢?

被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的部分法轮功学员名单

从明慧网上搜集到的名单如下:

徐新牧、赵立山、张士军、牛敏刚、杨晓杰、兰奇志、石岩、张岭江、刘润玲、王云曼、魏天琛、何兰花、吴素秋、白玉枝、王引科、何东、刘纪廷、时向东、刘新、史素改、贾学峰、金影、宋爱昌、陈田奎、杨会州、胡艳霞、王晓峰、阎瑞敏、张英同、杨焕平、阎瑞敏、李慧云、李冬梅、耿树兰、张云、马素瑞、陈仙花、马银环等。其中徐新牧、杨晓杰、吴素秋已经去世。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参与迫害主要责任人

作为法官判案,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秉持司法的公平、正义。但是这些公检法人员却知法犯法。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的领导和法官用《刑法》第三百条迫害法轮功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其行为破坏了《宪法》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规定的实施;破坏了《立法法》中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规定的实施(用违宪违法的两高司法解释代替法律规定);破坏了《刑事诉讼法》中审判权独立行使规定的实施(听命于上级政法委或者原“610”的指使冤判);也破坏了《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三百条的实施。

吉玉刚从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任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吉玉刚任职期间,胁迫下属听命于“610”,与公安局、检察院合谋,对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草草开庭即定罪,在吉玉刚任职间,至少九人次法轮功学员被冤判,最长刑期高达七年。尤其是最近这些年,桥西区法院包揽了石家庄市区所有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构陷的审判。

桥西区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多次配合参与犯罪。如郑丽君至少冤判十名法轮功学员,还有李立新、于丽霞、赵静、苏常印、赵瑾等人都参与过对法轮功学员的冤判。

正义必将战胜邪恶。迫害已到穷途末路。相信善念尚存的法院人员会认清法轮大法的美好和对未来的护佑,不要再参与迫害善良的好人,不要再制造冤假错案,不要再放弃良知迎合中共,不要再置自己的未来于不顾。弃恶从善,无罪释放还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附: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区号:031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867041、83867095、83867020,
办公室:83867092
值班室:83867000
于辉 代理院长 0311-83818388(2021年5月上任)
王跃斌 副院长 83867081 18630120023
赵建英 副院长 党组成员 13932106986
魏建中 副院长 18632189818
赵永升 政治处主任 83867081 18630120016
张前亮 审委会专职委员兼计财科长83868070 18630120059
赵晓渝 民一庭庭长 83867036 18630120021
胡永红 执行局局长 13722786999
刘如杰 执行局 副局长 83867079 18630120029
孟凡皓 审管办 主任 83867055 18633873658
郑丽君 刑一庭 庭长刑一庭电话 0311-83867051
刑一庭 副庭长 李立新83867048
刑二庭 庭长、审委会成员 赵静83867045
刑二庭 副庭长于丽霞 83867046 18630120067
赵瑾0311-83867045
苏常印 司法技术室主任兼纪检组副组长0311-83867049
纪检组 0311-83867049 研究室 0311-83867093
审判管理办公室 0311-83867015
政治处 0311-83868069
齐 燕 立案庭 庭长 83867018 18630120026
史 瑾 监察科 科长 83867093 18630120015
牛海霞 政治处 副主任 83868069 18630120068
张燕超 法警队 队长 18630120020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