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举几件宋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实例: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古源林场、韩家园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于忠柱被枉判六年,王玉红被枉判六年,左伟燕被枉判四年,孙丽娟被枉判四年,李亚娟被枉判三年,色桂荣被判四年、赵培金被判五年、李雅茹被判三年,后又被劫持入狱继续迫害,于忠柱和李雅茹在冤狱中被迫害致死,宋宇是这场冤案的主要办案人之一。
二零零八年七月,法轮功学员邵丽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释放时宋宇收了三千元保释金,没给邵丽华收据,宋宇说三个月返还。等三个月后,邵丽华去要钱时,宋宇又让写深刻“反省悔过书”才能给,言外之意,就是不打算给了,这三千元钱到现在,也没有返还邵丽华。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邵丽华的丈夫正在单位上班,段长打电话说让去看守所一趟。邵丽华的丈夫到了看守所,屋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韩家园林业局公安国保大队长宋宇,和该局政法委书记吕传国。他们说:“找你来是让你签个字,是关于你妻子炼法轮功的事,签字之后,就不再管了,还在网上(所谓黑名单)除名。”还说签了字还给3000—5000元补助金等等,邵丽华的丈夫拒绝了签字。
二零二零年十月,国保队长宋宇等人逼迫法轮功学员赵培金、邵丽华、夏秀梅等学员的家人,在事先写好的决裂书、保证书上签字,家人拒签,宋宇就到家人单位找领导,让单位停止家人工作,在家里做妻子的转化迫害,这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身心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法轮功学员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是神的使者。宋宇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了恶报,年纪轻轻,患脑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