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原吉林省延吉市法院院长蔡松男被判处四年半徒刑
二零一九年八月,原吉林省延吉市法院院长蔡松男,因违法被长春中院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蔡松男,朝鲜族,吉林汪清人,一九六四年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五月,任龙井市法院院长;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长;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图们铁路运输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长期间,蔡松男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李虎哲,男,延吉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因讲真相遭人恶告,被新兴派出所和北山派出所九名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延吉市看守所,约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三年八月底得知,延吉市法轮功学员芮克荣被延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芮克荣提出上诉未果,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被劫持到长春女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延边州法轮功学员泰浩、刘春立、朴文哲等人被当地中共警察绑架、构陷,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公检法非法判刑,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底被送到吉林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刘喜、刘秀香夫妇及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高长锁,被和龙市公安局福洞派出所警察非法拘捕到和龙市看守所。七月二十九日,刘喜、刘秀香二人非法判处劳教一年,高长锁劳教两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延吉法轮功学员郎艳梅、李永洁被送往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延吉法轮功学员郎艳梅,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本应关押到期时,再次被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与延边当地“610”相互勾结批捕,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强行劫持到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吉林省延吉市大法弟子李龙被延吉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迫害,经历了残酷的刑讯逼供、非法关押,并将所谓“材料”送至延吉市检察院。李龙吉七十七岁的老父亲,为营救儿子,四处奔波,却状告无门,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含冤离世。
二、原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海东被双开
二零二三年二月消息指出,刘海东因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刘海东,吉林市人,一九七一年五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二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零一六年四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如下: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吉林法轮功学员董淑兰四子——女儿刘红辉、刘红艳、刘红霞,女婿李广军被中共绑架,酷刑折磨,家中财物几乎被恶警洗劫一空。刘红辉、李广军被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内、刘红艳被非法判刑后关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刘红霞不知下落。刘红辉、李广军分别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和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刘红辉、李广军上诉到吉林市中级法院,仍被非法关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明慧网报道,刘红梅、刘红辉、刘红霞、李广军出狱回家。
刘海东任职期间追随中共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三、原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崔伯军被查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吉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伯军,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崔伯军,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六月生,吉林农安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任吉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二月,任吉林市检察院监察处处长、检察员;二零零五年五月,任桦甸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十二月任桦甸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零零八年三月,任吉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吉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晚至十八日上午,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国保支队及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龙潭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各派出所警察联合对吉林市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绑架,绑架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还有部份家属。
家属们共计聘请了十二位维权律师为亲人伸张正义。家属们这一正义举动吓坏了吉林市政法委、“610”人员,操控吉林市公检法部门极力阻止律师进入司法程序,白岩等人操控公检法践踏法律 逼法轮功学员和亲属辞退律师执法犯法,不允许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家属聘请的各地维权律师多次来吉林市检察院、法院履行律师职责,却一次又一次地遭到吉林市检察院人员和法院人员配合迫害,对律师不公对待。
在崔伯军担任吉林市检察院负责人期间,涉及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晓东、焦玲、付仁江、王小虎、米红、于立新,刘宏伟夫妇、祖春荣母子、金敏、李长海、邓晓波、宋彦群、王淑范、牛玉辉、岳乃明、金国兰、金国琴姐妹、齐艳明等法轮功学员。此期间,该地区发生的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崔伯军负有直接责任。
四、原吉林省磐石市公安局局长于伟被查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原吉林省磐石市公安局局长于伟因违法,被查。
于伟,吉林省舒兰市人,一九六二年一月生。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九月,任磐石市公安局局长;二零零二年十月,任磐石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二零零四年一月,任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二零一零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四月,任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局级)、党组副书记;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中共吉林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于伟任职磐石、吉林市公安局领导期间,于伟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屈景山,男,七十二岁,家住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全家都修炼。一九九六年得法,此前患慢性支气管、哮喘40年,长年吃药、打针;得法修炼后身体明显好转,从未吃药打针。二零零一年春,伴、女儿讲真相,被磐石市公安局和明城派出所不法人员绑架、抄家,老伴被非法拘留60天,女儿被非法劳教一年。老人在家庭分离的重大精神压力下,于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三日含冤去世。
◎钱喜爱,女,五十一岁,一九六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镍业公司退休职工,家住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红旗街,二零零零年五月被吉林市劳动教养管理局劳教一年,在吉林省九台劳教所;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派出所绑架至吉林省磐石市洗脑班近五十天,交2400元伙食费;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被吉林省磐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磐石市红旗岭派出所绑架,原因是在家中收到大法书,被吉林省吉林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教一年(所外执行),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派出所照身份证,被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派出所绑架,押在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晚,磐石市公安局恶警按当地610歹徒提出的大法弟子名单,先后在磐石市内、红旗岭镇、明城镇、吉昌镇、烟筒山镇等地对十几名大法弟子的家进行非法搜查。翻到大法资料、大法书籍、讲法录音带、炼功带等全部抢走,还把大法弟子李野平、孙凤兰等八人非法关押到磐石市东山看守所和拘留所。
◎磐石市红旗岭镇宋晓慧、罗光夫妇多次被劳教遭受残酷迫害(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二日报道):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宋晓慧、罗光夫妇因坚定修炼,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并遭受各种残酷迫害。宋晓慧,三十岁,是一名医生,原患先天性心脏病和麻痹症,属残疾人,修炼大法后,身体恢复健康。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九日,宋晓慧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宋晓慧和丈夫在家被当地派出所再次绑架,强行送劳教各判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宋回到家不到一个月,当地派出所以学习为由把她抓去洗脑,她不配合邪恶,再次被送到劳教所判两年。在劳教所由于不配合迫害,不干活,被三小队王狱警带到楼上,由副大队席桂荣、狱警金×七个狱警轮流打嘴巴、电棍电。二零零四年宋晓慧从劳教所出来后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五年,宋晓慧因向世人讲清真相,被绑架并第四次劳教,非法关押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罗光,三十四岁,磐石市镇消防队公安处镍业公司职工,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开除工职。一九九九年七月,罗光因进京上访被非法送往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劳教一年。延期十一个月后放回。二零零一年九月,罗光被当地镇派出所强行抄家,发现大法书后恶警绑架了罗光,后来又被非法送往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劳教一年,延期四个月后,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回家。二零零三年四月,罗光到黑石镇讲真相,散发真相传单时被当地派出所强行送往磐石市收容所,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五、吉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洪信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消息指出,吉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洪信因违法,被查。
李洪信,吉林公主岭人,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桦甸市委书记。期间,李洪信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晚,吉林省桦甸市夹皮沟法轮功学员王德华被当地派出所张旭明等人绑架、抄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晚七点多钟,吉林省桦甸市胜利派出所片警王某等三人,闯到六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田振秀家,将田振秀绑架,同时,法轮功学员李世新、陆玉香也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五月前后,吉林桦甸市各个街道、居委会近日挨家逼住户签所谓的“拒绝邪教承诺卡“(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进一步迫害世人。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吉林省桦甸市“六一零”、国保大队伙同各个辖区的派出所统一时间对桦甸市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其中,桦甸市四中教师胡宗晶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一年,吉林桦甸市三十七岁法轮功学员公方利被看守所迫害致死。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九日早晨六点钟,吉林省桦甸市五中教师、法轮功学员于艳、栗重;四中教师、法轮功学员杨文霞、胡中晶等人,同一时间在家中被绑架。
六、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宇忠被双开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消息指出,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宇忠因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李宇忠,吉林靖宇人,一九六二年一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白山市抚松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白山市委秘书长。期间,李宇忠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前后,白山市抚松县大法弟子邵立贵、张传珠、王玉珍等被绑架关押在临江市某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一月前后,吉林省白山市大法弟子娇凤珍、姚巍茂、李桂荣面临第二次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前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咋子镇法轮功学员乔仁喜被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前后,吉林白山市法轮功学员娇凤珍、李桂荣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消息,今年七月份以来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六、七十名诉江的法轮功学员遭骚扰,恶人扬言:如不签字就送拘留所、洗脑班。直到现在白山市拘留所仍非法关押至少十二名法轮功学员。
七、原吉林省珲春市委书记高玉龙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消息指出,原珲春市委书记高玉龙因违法,被开除公职。
高玉龙,吉林梅河口人,一九六三年九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四年五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区委书记、区长;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区委书记;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任珲春市委书记。高玉龙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法轮功学员姜龙英去沈阳,在老站候车室被铁路不法人员绑架并抄走mp3及部份真相资料。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五道江镇派出所三人到法轮功学员刘希明家让他签字,刘希明拒绝后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吉林省珲春市法轮功学员季君在向民众传递新年台历时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珲春市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下午三点,吉林省珲春市法轮功学员郭秀杰被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上午,吉林省珲春市法轮功学员张俊玲在家中被三派出所警察绑架,家中大法书籍,P4等等东西被抢劫。
◎二零一七年十月初至中旬期间,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王文秀等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各个派出所警察到大法弟子家敲开门,进屋翻东西,翻到大法资料就绑架大法弟子。
八、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维国被双开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消息指出,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维国因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孙维国,吉林大安人,一九六六年五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区长;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孙维国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二零一六年五月初,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世刚去政务大厅办身份证,被早已等在那的吉林市龙潭区土城子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法轮功学员林军,女,五十多岁,被龙潭区新吉林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松江村拘留所。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中午,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张守生等五人被绑架(张守生,男,六十二岁,家住吉林市龙潭区,吉化公司工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晚,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江畔名苑小区法轮功学员于海欣在外被绑架,当晚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八点左右,法轮功学员齐桂珍被吉林市龙潭区榆树沟派出所四名警察绑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十点钟左右,法轮功学员赵艳秋被吉林市龙潭区铁东派出所警察李鑫等人闯上门绑架。
九、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燕铭被查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消息指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燕铭因违法,被查。
王燕铭,一九五九年九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汪清县委书记。王燕铭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延边州恶徒限期拆除卫星接收设施
吉林省延边地区是朝鲜族聚居的地方,都喜欢看韩国电视节目,很多民众安装卫星接收器,收看国外电视节目的同时又能收看《新唐人》电视台,从而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真相。中共为了继续掩盖真相,假法律的名义出台了一个所谓《延边州关于限期拆除非法卫星接收设施通报》,限期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自行拆除卫星接收设施,如不拆除将联合相关部门拆除并予以处罚,附举报电话,落款为延边州政府。延边辖区以下市县镇也有贴出。
◎二零一二年五月,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法轮功学员邵淑英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六月,延边州汪清县法轮功学员宋桂花被绑架。
十、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焉再鹏被查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消息指出,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焉再鹏因违法,被查。
焉再鹏,吉林通化人,一九五五年四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五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零四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区委书记;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任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二道江区委书记。焉再鹏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水洞的大法弟子郭艳丽(音)(约五十多岁,女)被二道江区公安局绑架。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五道江大法弟子陈桂平,被五道江派出所与二道江区国保大队绑架。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吉林集安大法弟子刘俊霞在传送资料时被不明真相者举报后,搬家至通化市二道江区三道江村居住。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二日,被恶人举报,被通化市二道江区当地派出所叫大崔一警察伙同集安花甸镇派出所原所长武志博与刘姓副所长一起绑架了刘俊霞至集安看守所,不让家属探望。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吉林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孙举萍又被通化市二道江区桃源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劳教二年。
(责任编辑: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