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祥,男,汉族,一九六一年七月出生,安徽省宿松县人。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任安徽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高宗祥在安徽省检察院职期间,应对本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负责。下面是其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份事实。
◎朱瑞英,70多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家住合肥市体委宿舍。朱瑞英老人在修炼法轮功前是癌症患者,修炼后,癌症奇迹般消失,成了一个健康的人。她知道,是法轮功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二零一一年六月,朱瑞英和一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朱瑞英被中共法院秘密非法庭审、判刑三年,缓期执行。庐阳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在这个案件审理过程中,蓄意不给朱瑞英家人任何消息。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朱瑞英老人乘车和几名法轮功学员一起去宿州监狱近距离发正念。途中,有法轮功学员向人发放大法真相护身符。下车后,被受中共邪党谎言毒害的世人向当地派出所举报,结果这几名学员都被劫持到当地派出所。
之后,朱瑞英被劫持到安徽省宿州第三监狱关押迫害,说对她是“收监”。
◎郑德明(音),男,66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合钢三厂退休职工。郑德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两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共计被非法关押十年。
二零零零年元旦,郑德明因在公园炼功,曾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关押在巢湖监狱。
二零一一年六月,郑德明再次被庐阳区国保大队“610”、合肥亳州路派出所警察从家里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庐阳区中共公检法机构狼狈为奸,再次对郑德明秘密非法开庭。
位居省检察院高官的高宗祥,在职期间,视下级检察院人员知法犯法、为非作歹而不作为,就是共同犯罪。如对下级有允许违法的指示,就更罪加一等。
高宗祥今日的落马,就是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残害好人的报应。天理昭昭,岂容暗室构陷。执法机关,执法官员,徇私枉法,罪恶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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