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侯树元被关押一年半 家人行政诉讼公安局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在身体状况堪忧的情况下,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半有余。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家人在律师的协助下,依法行政诉讼办案单位新华公安分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新华区法院定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就此案开庭审理。

修炼大法身心健康 遭绑架未能尽孝

侯树元原患有失眠、焦虑症、神经衰弱多年,经过修炼法轮大法,他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修炼大法后,侯树元戒掉了抽烟、喝酒的习惯。二十多年来身体一直非常健康,自然也就不用再吃药或是住院治疗。

多年来,侯树元遵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教诲,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老父亲,在众亲友、乡村邻里当中,可谓有口皆碑。

侯树元被绑架后,照顾老人的重担落在了他的妻子身上。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经常大小便失禁。他妻子不嫌脏,不嫌累,尽心尽力。就是为的让老人能有一天等到侯树元回家。

老人经历了一年多痛苦且漫长的等待,没能等来儿子回家,更没能见上儿子最后一面,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辞世,享年八十六岁。

遭公检法构陷 陷囹圄一年半余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侯树元和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胡秀梅,驱车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侯树元被国保队长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两天后,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苏春风被新华国保队长牛犇(奔)等人从家中绑架,第二天也被关进沧州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侯树元等被国保队长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侯树元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至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至今,侯树元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已经一年六个月余。

身体堪忧 家人依法行政诉讼

1、身陷囹圄 身体状况堪忧

在疫情期间,侯树元的代理律师,曾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和二月七日两次视频会见侯树元。据反映,原本健康的侯树元,被新华分局非法关押五天,曾被铐铁椅子,两天两夜不得休息。在侯树元被送看守所前体检,血压高达220毫米汞柱,属于严重高压三级,就连负责体检的医生都非常担忧。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如此高的血压如果强行关押的话,随时面临重大疾病隐患,根本不符合入监条件。但是,新华分局及其办案人员高福松等人,仍强行将侯树元送入看守所迫害。沧州市看守所违法收押。

入监体检还查出侯树元脑部动脉两侧粥状不明液体,状况极其危险,应当立即就医。新华区分局高福松等办案人员却视而不见,漠视侯树元生命与健康。在当时情况下,侯树元向高福松提出查看体检报告,却遭到高福松拒绝,在侯树元的强烈要求下,高福松才勉强给侯树元看了一眼体检报告。

2、家人致信新华公安分局 要求信息公开未果

根据以上情况,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侯树元的家人向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要求新华公安分局向家人公开: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时的“健康检查结果”(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肺部CT等),要求新华分局将“健康检查结果”邮寄给家人所提供的地址。

沧州市新华分局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成功签收该申请后,二十天内,并没有依法给侯树元家人邮寄公开申请资料。新华公安分局不给家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申请,涉嫌违法。

3、家人行政诉讼新华公安分局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律师代表侯树元的家人,通过网上立案(微信小程序:法院在线服务),将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诉讼致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新华分局被侯树元家人行政诉讼。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成功立案。案号:(2023)冀0902行初79号。届时,将公开开庭。原告:侯树元家人。被告: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审判长:张静。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给律师邮寄了开庭传票,定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沧州市新华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案由:政府信息公开。审判员:张静。书记员:吴晗。联系电话:0317-3167031

4、行政诉讼是公民的权利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俗称:“民告官”。

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老百姓的权利,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也应被告上法院,审理裁定。根据法律规定,新华公安分局的相关责任人应该作为被告出庭应诉。该案出庭的被告人员至少为: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副局长、国保(政保)大队队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诉讼是宪法赋予老百姓监督执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善待法轮功学员,天赐幸福平安。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仅恶报会如影随形,将来法律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参与迫害的人员。

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遭非法关押迫害一年六个多月,苏春风也于半个月前被绑架关押。呼吁立即释放无罪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苏春风等人回家。

沧州市新华分局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沧州市新华区政保大队:(原国保大队)
新任国保队长:牛犇(奔)13930751668
指导员:高福松 16630765851、18833751319;警号056386,三级警督,1978年2月18日出生。
张亮:15326708668 李姓警察:15130717699
警察:崔强、苑婷婷
南大街派出所:
指导员张勇 13603176819 警号054400,二级警督,1969年1月1日出生。
东环派出所:王亮17761564006

沧州市看守所:
所长:提寿德 0317-5523199
沧州市检察院驻看守所魏姓检察官:18103170550
沧州市第一巡视组:15603179579
看守所日常电话:0317-5523116 0317-5523102

沧州市新华区法院 审判长:张静 电话:0317-3165670

(责任编辑: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