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兰在签收回执中写了两条意见,质问:第一、如果做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被判处有罪,请问:你们认为什么样的人才无罪?第二、翻遍中共自己制定的所有法律,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国家认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我不知道我利用了14种邪教中的哪种邪教、破坏了哪种法律实施?我衷心希望各位法官了解法轮功真相,在大瘟疫中平安渡过劫难。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程兰不服玄武区检察院公诉,以徇私枉法、违法起诉被告人为由,到南京市检察院,控告办案公诉人陈丽芳检察官、刘松茂助理检察官。结果:程兰没有等到再审查意见,等来的却是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被非法开庭的通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非法判处程兰有期徒刑一年,并敲诈勒索人民币一万元。羁押在南京市看守所迫害,后劫持到江苏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程兰不服玄武区法院枉法判决,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苏01刑终172号】,非法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程兰女士从冤狱走出来后,遂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三日,再次依法向南京市中级法院申诉立案庭邮寄申诉状,要求撤销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二零二零年对她的刑事判决,同时撤销南京市中级法院【(2021)苏01刑终172号】的刑事裁定,依法宣告申诉人程兰无罪。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程兰收到南京市中级法院的邮政快递:驳回申诉通知书【(2022)苏01刑申75号】。通知书不回应申诉人程兰在申诉状中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罔顾法理与法律,声称: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落款:没有办案法官姓名,只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公章,日期: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程兰再在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依法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邮寄申诉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讨回公道。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收到省高院通知书。通知书写道:申诉材料不全。要求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材料齐备后再寄。于是,程兰在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再次将申诉状寄出。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程兰收到江苏省高级法院的申诉通知书【(2022)苏刑申405号】。通知书只是在重复一审、二审的违法判决。最后是: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予以驳回。落款:没有办案法官姓名,只有江苏省高级法院公章;日期: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程兰不服以上枉法裁定。依照现行法律规定,遂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依法向南京市中级检察院递交《刑事申诉状》。同时,向中国最高法院张军院长邮政快递《依法提审申请书》。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讨回公道;更重要的是唤醒公、检、法人员的正义良知,多一次自我救赎的机会;唤醒可贵的中国人对人类普世价值真、善、忍的认知,为法轮大法正名。
关于程兰女士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南京市一级警督程兰多年遭迫害的经历》《被构陷到法院 南京一级警督程兰控告检察官徇私枉法》《南京政法委、610枉法 一级警督程兰被失踪》等。
直接迫害单位和责任人 :
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
国保大队长 吴 兴 电话18913870806
办案警察:汪坤 办02583148237
非法抓捕警察:徐进
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原局长 :蒋浩
国保副大队长: 潘俊 电话18913835916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
检察官:陈丽芳
助理检察官:刘松茂 办02583603556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
庭长:邵小波02585478329
法官:方田 办02585478341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监一庭法官:魏法永 电话:02583522470
书记员:周捷 电话:025 8357781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 邮编:210024
审判监督庭法官:孙春生 电话:02583785580
书记员:王昱瑾 电话:025 83785135
相关迫害单位和责任人:
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徐锦辉
南京市公安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局长:常和平
局长传真 025-84420050
反邪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处长张凡84421839
原处长沈晓华13851991471
国保大队队长高洪华025-86015780、025-84420854
南京市“610”头目王筱敏 电话:18913862884
南京市中级法院:
地址:南京鼓楼区广州路35号邮编:210008
电话:025-83782341423;
院长:李后龙
审判长:赖传成
副院长:冯驰、姚志坚、朱绚凌、孙道林、史俊
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姚正陆、桂初民、陈言平、钟爱莉
玄武区政法委:
地址:玄武区红山路196号,邮编210028,电话:025-83682458
玄武区政法委书记:张杰
玄武区检察院:
地址:玄武区花园路6-18号,邮编:邮210042
电话:025-83614789
检察长:余红 兼党组书记
副检察长:张前
副检察长:涂彪
检察官:周金凤 周剑超 陈丽芳(办公室电话 025-83603556)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
地址:玄武区花园路6-16号,邮210042
服务导台:83185295
法院院长: 赵雪雁
电话:02557716606、02583523011、02583523013
副院长:张赟、高伟、吴小晗、时超
法庭庭长:邵小波025-85478329
法官:王萍、孙金凤、徐海、安洪强、方田025-85478341
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
地址:栖霞区尧化门141号,邮编:210046
电话:02585561696、02585577111、02583148114
局长室:025-85577990;
公安分局局长:解冠华
政委室:025-85577980
公安分局副局长:潘卫
公安分局副局长:顾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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