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这段时间,我们学法小组也都在交流去掉“自我”这颗心。有一位老年同修A,在学法小组上,老是表现的很自我,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于是同修B便义正词严的给她指出来,另一个同修C也给她指了出来。当时同修A表面上好象是很接受,但还是没有改,再学法时还是老样子,以至她一说话,刚刚得法不久的新学员D就跟她对着来。每每这时,我就会给A使眼色,示意她不要再说了,但她仍然不理会,自说自话。后来,我不得不大声提醒她:“快修修口吧!”这时她才意识到:“是呀,该修口了,我错了。”不说了。但还是没有意识到那个很强的自我。
学完法回家后,我就在想她为什么老不改呢?直到今天,我又看了同修的文章《从“自我”中走出来》,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不是也很自我呀?以自己悟到的理去衡量别人,用法去压别人,而自己并没有真正的修自己。
师父告诉我们:“俩个人之间发生矛盾,第三者看见了,第三者都得想一想我自己哪里有不对,为什么叫我看见了?”(《美国东部法会讲法》)这件事要修我哪些心呢?眼睛只盯着别人,这不是修呀,根本没有修自己呀。
同修在交流文章中说道:这个“自我”表现为:不能被别人孤立、不能被别人不信任、不能被别人瞧不起、别人不能比我好,等等。我找到了自己也有这些方面的“自我”表现。总之那个“自我”就是不能被别人伤害,我今天一下子抓到了它,这个“自我”不是我真正先天的自己,它是为私的,正是我要修去的呀。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
记得前几天,一位同修给我指出来,说和我在一起感觉压力很大,每次交流时都给她和她丈夫一个感觉:“你做的很在法上,很精進,我们就是做不到,让我们感觉自己修的很差,所以同修都有些不愿意和你交流了。”我听了很震惊,要不是同修给我提出来,我还自我感觉良好呢,那个“自我”很强,只是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同修,没有考虑同修的感受,那天要不是同修指出来,我还感觉不到呢,还以为自己做的很在法上,在帮同修从法上悟上来,在帮同修呢。可却恰恰相反,我没有帮到同修,还给同修增加了压力。想想真的是太自我了,但我却一直认识不到。
A同修的表现,其实我一直都没有找自己,那是表现给我看的,而我却一直不悟,想起来真的是很对不起师父的良苦用心,怪不得,这几天梦到考试答不上题,又梦到掉了钥匙,这不是不在法上的行为吗?这个“自我”真的是隐藏的太深了,我今天找到了它,它不是我,我不要它,我的先天本性是为他的,我要修出无私无我的新宇宙本性,遇事向内找自己,先为他人着想。把那个“自我”修掉。坚决去掉!
谢谢师父的良苦用心!谢谢同修!
(责任编辑: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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