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让胡路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封光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网记者海外报道)在二零二三年国际人权日(十二月十日)前后,44国的法轮功学员将又一批迫害者名单递交本国政府,要求依法对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甚至冻结资产。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的全部27个国家以及另外亚洲、欧洲及美洲的十二个国家。详见之前的报道《人权日 最新迫害者名单递交44国政府》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封光在此次递交的名单当中。

封光,GuangFeng,男,汉族,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出生,黑龙江哈尔滨人,现任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封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罪行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检察院、法院沦为中共迫害无辜法轮功学员的工具、打手。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检察院检察官封光,作为审查起诉的承办人员,不审查案情、行使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能,却公然滥用职权,包庇、放纵公安机关不具法律依据的诉讼,套用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罪名以及不具法律效率的“两高”司法解释(即最高法、最高检)诬告滥诉,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对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肆意践踏,故意制造冤假错案,陷害好人获刑入狱,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

据不完全统计,从二零一九年至今大庆和哈尔滨至少4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封光构陷、起诉、法庭公诉、遭非法判刑入狱;其中有法轮功学员被监狱迫害致死、迫害致严重病症及流离失所中含冤离世,至今仍有27名法轮功学员被监狱关押,3人被监外执行。封光应对其任职期间所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及其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收集的是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起诉、判刑、被迫害致死的部分事实。

一、吕观如遭诬判七年入狱,被泰来监狱迫害致死

吕观如,男,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让胡路分局警察绑架,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灌食迫害出心脏衰竭,胃出血、吐血,出现生命危险,几次被戴着手铐、脚镣,送大庆五医院所谓“抢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吕观茹被遭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吕观如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庭审当日,公诉人封光把警察抢来的吕观如私人物品、音频视频作为非法证据指控,并建议法庭量刑七至九年;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吕观如被判七年重刑、勒索罚金四万。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不能行走的吕观如被抬进呼兰监狱,因他坚持信仰,拒绝“转化”,同年十一月份被送进泰来监狱继续迫害。吕观如在泰来监狱被实施严管和暴力“转化”,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吕观如被泰来监狱离奇的“脑出血”离世,终年69岁。

二、牟永霞遭封光构陷,判刑六年,被哈女监迫害离世

牟永霞,女,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在哈尔滨市被绑架,十月十六日牟永霞被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非法批捕,劫回大庆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让胡路检察院封光以《庆让检诉刑诉[2018]315号》向让胡路法院构陷牟永霞,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封光又以《庆让检诉刑追诉[2020]1号》再向让胡路法院追加起诉牟永霞,并建议法庭量刑五至七年。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让胡路法院对牟永霞判六年重刑、勒索罚金六万元,牟永霞再次被送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牟永霞在监狱遭到非人虐待,被狱警指使的刑事犯谩骂、毒打、推搡、泼冰冷水等惨无人道地折磨摧残,牟永霞身体被迫害的不能动,不能自理,脸色惨白,骨瘦如柴,不会说话,吃不进东西,家人再三要求监狱办保外就医,被监狱拒绝。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牟永霞老人被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遗体被匆忙火化。

三、丁丽华被判刑三年半,流离失所中含冤离世

丁丽华,女,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警察绑架,之后被让胡路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五月下旬,被检察官封光非法起诉到让胡路法院,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开庭,九月下旬,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因丁丽华身体不符合关押条件,被“监外”执行,期间法院企图将她收监,迫使70多岁的丁丽华老人流离失所,致使其病情持续恶化,肚子疼痛,不能正常进食,处于昏迷状态,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含冤离世,终年73岁。

四、大庆关兴涛曾被冤狱十年,再遭重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家住大庆萨区新村的关兴涛、吴艳华夫妇再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封光将关兴涛的私人合法物品:法轮功书籍、电脑、音频、视频等罗列了一百多页的所谓卷宗,非法公诉。他并建议法庭对关兴涛量刑七~八年、吴艳华量刑五~六年。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关兴涛被判刑八年,吴艳华被判七年六个月,被分别劫入呼兰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吴艳华的退休金被截断停发。

五、哈尔滨市李力壮等9人被跨区绑架、非法起诉、判重刑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和八日,哈市九名法轮功学员李立壮、唐竹茵、赵丽华、焦其华、霍晓辉、丁燕、李艳清、朱鸣镝、蔡秀瑛,因打真相电话,被大庆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和让胡路龙南分局警察跨区绑架至大庆关押、构陷。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他们被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法庭之上,公诉人封光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未出示本案绝大多数证据情况下,公开诱导各被告人,承认侦查机关指控他们拨打电话的条数,认罪、认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让胡路法院非法宣判:李力壮、唐竹茵、赵丽华、焦其华、霍晓辉、丁燕、李艳清7人被判一至十多年的刑期。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末,朱鸣镝、蔡秀瑛被分别非法判刑九年八个月和十年。唐竹茵、赵丽华、丁燕、焦其华、蔡秀瑛被先后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李力壮、霍晓辉、朱鸣镝被先后劫入呼兰监狱迫害。

六、大庆市七旬老太韩丽华被非法起诉、判刑八年

韩丽华,女,71岁,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大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铁人分局二十多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当晚她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韩丽华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封光以《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起诉韩丽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韩丽华因为体检呈现高血压状态,被看守所拒收,一直在家。之后,家人收到判决书,得知韩丽华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勒索罚金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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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