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诉过程中,刘梅的辩护律师向丹东市中级法院刑二庭主审法官李欣递交了书面辩护意见、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证人书面证实材料,刘梅本人也向李欣详细说明了事情的真实经过。然而主审法官李欣既没有开庭,也没有找辩护人论证,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日对此案非法裁定为维持原判,并通知刘梅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到中院拿裁定文件,但只在门口交接,根本看不到法官,刘梅拒绝签字,要求继续到高法再审。之后刘梅被暂时取保,办理监外执行。
二零二三年九月,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通知刘梅去做监外执行的身体鉴定,刘梅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犯罪,所遭冤刑完全是公检法办案人员的陷害,加之这个鉴定要给她做切片手术,刘梅对此不信任,因此拒绝去做这个鉴定。
十一、十二月期间,丹东市国保警察多次到刘梅及其亲属家骚扰。
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左右,刘梅的丈夫本来要出门,透过门镜看到有陌生人站在门外守候,刘梅的丈夫只好不出门。大概下午三、四点钟,陌生人开始敲门喊话,说他们是社区人员,要调查点事情。见没人理睬,他们直接喊刘梅丈夫的名字,让他开门,刘梅的丈夫没理睬他们。
一直到晚上七点左右,这帮人找来开锁人,命令他强行开锁,开锁人尝试了几次都打不开。他们问还有什么办法能把门打开?开锁人说,那就得采取破坏性办法了,那样就违法了,能行吗?其中一人说:我们是警察,有什么事我们负责,你就开吧。
开锁人下楼拿来工具,强行把门打开,门外四人一拥而入,见到刘梅的丈夫就问:为什么不开门?刘梅的丈夫说:老有人来骚扰,谁知你们到底是干啥的。这帮人又说自己是丹东国保的,但他们都没穿警服,刘梅的丈夫问:你们有证件吗?他们亮出警察证件,其中一警察姓卢,说自己是丹东国保的大队长,另一警察姓曹,是副大队长,还有一警察姓于,另一警察不知姓名。他们问刘梅哪去了?刘梅的丈夫说不知道。于是两警察把刘梅的丈夫带到楼下的警车里,其中一人又回到楼上,约二、三十分钟后上楼的那个警察又下来,和另一人一起把刘梅丈夫又带回刘梅家中,姓曹的副队长手里拿两本《转法轮》、几个书签、一本摘抄大法书的笔记本,警察将大法书、刘梅家供奉大法师父的佛龛当所谓证据,给刘梅的丈夫拍照、录像。
姓卢的大队长搜出刘梅的社保卡,对刘梅的丈夫说:“给你几天时间,元旦前联系上刘梅,给她拍几张照片传过来,我见到后才将社保卡给刘梅。”姓曹的副队长又威胁,如果不传给他们刘梅的照片,他们还来。
这样折腾到晚上八点多钟,这帮警察才离开刘梅家,抢走了两本大法书、一个笔记本和刘梅的社保卡。
(刘梅女士遭中共迫害的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曾遭冤狱15年几度命危 辽宁刘梅又被冤判2年》、《遭15年冤狱的刘梅又被枉判 上诉无果》)
丹东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邮编118000
党组书记孙克敏0415-6277088
办公室主任谢文波0415-6277162
刑二庭:
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李欣0415-6277239
合议庭成员王连有0415-6277283
合议庭成员王渝淇0415-6277271
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辖丹东市、凤城市、东港市、宽甸县)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邮编118000
队长卢某18941502008
东港市向阳派出所:
副所长于海洋0415-604283
副所长于本0415-604309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