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宾县法轮功学员刘民遭诬判被劫持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法轮功学员刘民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被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九月月末从宾县看守所被劫持到呼兰监狱非法关押。

刘民(刘忠民),男,57岁,农民,家住宾县常安镇长岭村高家屯。刘民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警察骚扰、抄家、绑架。

据明慧网资料,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宾县公安局常安镇派出所指导员施月、协警张某、暴文正、于相军等四人闯到刘民的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并把刘民绑架到常安派出所,对他非法审问至当天下午四点左右,所长徐长青、于相军等将刘民劫持到到宾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日(正月初十),宾县公安局警察、常安镇派出所所长王庆、警察刘守发等十多人闯到刘民家非法抄家,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几十本法轮大法书籍与师父法像,警察折腾了三个多小时,并强迫刘民的妻子郭亚珍在他们污蔑拼凑的材料上强行按手印。刘民被迫流离失所半年多。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正月初十),刘民准备去北京打工,下午五点多在哈尔滨火车站被铁路警察绑架。铁路警察通知宾县公安局把刘民拉回宾县,非法关押在宾县第一看守所。当天晚上七点多宾县公安局四名警察闯到刘民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和《明慧周刊》。警察将刘民非法关押半月后,以“取保候审”名义让他回家。同时,宾县公安局将刘民构陷到依兰县检察院和法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对刘民非法判刑一年,并于九月末将他从宾县看守所劫持到呼兰监迫害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