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西省朔州市政法委书记李锦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中国大陆来稿〗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山西省消息,山西省朔州市政法委原书记李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李锦,一九五五年十二月生,朔州市朔城区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任怀仁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八年任怀仁县委书记;二零零八年,任朔州市委常委;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六年,任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李锦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锦任怀仁县县长、怀仁县委书记、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朔州市朔城区三位女性法轮功学员杨玉珍、杨海燕、胡晓宏,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在发放讲述法轮功真相的资料时,被人构陷,遭国保大队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

◎朔州市怀仁县法轮功学员刘贵生,电气工程师。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零时,刘贵生在怀仁县河头乡朝阳村停车休息时,河头派出所警察以“盘查”为名构陷刘贵生发法轮功资料,将其绑架,并扣押私人汽车一辆。刘贵生被非法关押在怀仁县看守所一年零五个月。怀仁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张向东明知是捏造事实,还收集非法证据,构陷罪名向怀仁县检察院要求批捕和起诉。怀仁县检察院检察官魏兴才和怀仁县法院法官肖华云明知道怀仁县公安局递交的材料存在重大问题,是预谋构陷刘贵生,枉法判刑三年,并用非法扣押的车辆相要挟阻止家属上诉。

刘贵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朔州中院法官郑鑫违法刁难家属,家属针对其违法不断控告。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朔州市中院以“原审违反法律规定程序”为由,裁定一审判决无效,发回重审。怀仁县公检法接到发回重审的裁定后,不纠正自身违法事实,继续罗织证据,陷害刘贵生。怀仁县检察院和公安局补充非法证据后,怀仁县法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开庭。刘贵生最终还是被非法判刑3年,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被送进监狱继续迫害

◎大同市矿区法轮功学员武秀梅,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下午两点五十分左右,去朔州市应县南泉乡下庄村送真相台历,被中共村支书拦住、揪住衣服领子,然后用脚绊倒骑压在她身上,就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派出所三个警察问了大约一个小时,他们处理不了,就把武秀梅送到了公安局一个地下室,有个052003警号的警察问话。大约一两点钟,刘继峰(法制科)把武秀梅推上一个老虎凳,然后揪住头发把一瓶矿泉水喷向她的面部,然后又拿一瓶从后衣服领灌到后背,然后又拿起一个大约四寸长的凶器在脚面使劲拧,又揪住脸写字羞辱武秀梅。刘还威胁说明天到大同市电视台“示众”。那个警号052003警察也揪住武秀梅的头发用拳头打后背,武秀梅一直劝善,后来他们睡觉去了。到了早上八点钟左右,派出所人员把武秀梅送到了拘留所。

◎怀仁县法轮功学员张树勇,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因不配合做诉江笔录,被怀仁县国保大队队长张向东和“六一零”头目王志刚伙同云东派出所警察绑架,绑架到云东派出所近四个小时,后送回家中。

◎朔州市朔城区法轮功学员杨海燕,女,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把一张神韵晚会碟送给一女人,不想此人恶意举报了杨海燕,导致杨海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关押在朔城区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