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张高社遭恶报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青海省消息,青海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张高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被查的还有青海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张谦。

古人云,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起意神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在这里奉劝那些还在为邪党卖命而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有恶人,望你们悬崖勒马,并抓紧机会将功补过。

张高社,一九五八年十月出生,陕西扶风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四年六月,任青海省乌兰中共县委书记;二零零六年七月,任青海省德令哈市委书记;二零一二年九月,任青海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青海省司法厅巡视员。期间,张高社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张高社任青海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丈夫被迫害致死 优秀教师被非法关押

西宁市朝阳小学退休教师赵宗华,一九五六年生,修炼法轮大法后,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却遭到学校的迫害,被停止授课,降低级别和工资,并被分配从事打扫厕所的体力劳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赵宗华与丈夫魏海明一起被西宁市大通县恶警绑架、非法抄家,遭酷刑折磨,之后遭大通县法院暗中庭审,秘秘判决,被非法判刑五年,法院不通知家属和律师,遭家属质问时,法院人员竟口出狂言:“凭什么要通知你们!”赵宗华后被送青海省女子监狱(对外也称皮毛被服厂)迫害,魏海明被送青海省门源监狱迫害。二零一二年一月,丈夫魏海明出狱,随后七月二十七日离世。二零一四年九月,赵宗华再次被绑架,之后再次被秘密判刑三年,赵宗华被非法关押在青海女子监狱迫害。

◎宁夏中宁县善良的农村妇女胡红炼法轮功三年多,二零一四年六月在青海德令哈市打工期间讲真相被绑架,二零一五年四月初被非法冤判四年,被关押在青海省女子监狱迫害。胡红的弟弟胡建才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前后,被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国保人员伙同宁夏警察秘密跟踪绑架,被德令哈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因胡建才上诉,法院为报复,二审改判为七年。胡建才被非法关押在青海省格尔木(具体地点待查)。

◎法轮功学员葛延华女士在青海女子监狱遭电击等酷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日报道,青海省西宁市七十四人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敦促最高检察机关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十七岁的葛延华女士原来患有的肾积水和心脏病,一九九九年二月修炼法轮功后,关节炎等各种疾病都不翼而飞,全都好了,思想和精神得到了巨大的升华。

她在控告书中说:“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下午正准备在家中学法,听到敲门声就去开门,国保大队、公安局,还有当地派出所警察强行闯入我家进行抄家,抄走了我家中的电脑等各种物品,又将我绑架到国保大队,轮流审讯,罗列罪状,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将我非法判刑五年。在监狱里为了转化我,让我放弃信仰,四个警察用脚踏我,辱骂我,拿电棍电击我的脖子和全身,警察办公室里散发着皮肉的烧焦味,我的全身被电击的一块一块黑的。后来又将我禁闭到一个空房子里,断绝我与任何人的联系,派来黄赌毒犯人来监视我的一切行踪,犯人打我不让我睡觉,又把我关进禁闭室,两手被铐在地上,头顶在墙上这种酷刑,不能站着,不能坐着,不能躺着,只能蹲着,手、脚、胳膊、腿肿的像面包一样。禁闭室很冷,冻得我全身感觉皮肉分离,这种酷刑折磨了我三十四天。警察看我已经不成人样了,才把我放下来,放下来后全天让我读他们的那套歪理邪说强迫洗脑。直到二零一四年的一月九号我才回到了家中。回到家中也不得安宁,还经常遭到警察来家中砸门骚扰,为了摆脱恐惧,不得不选择背井离乡,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