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郑小华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青海报道)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法院对三位修炼法轮大法的善良妇女郑小华、张秀兰、荣香莲非法开庭。近日得知,郑小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张秀兰四年,荣香莲六个月。

郑小华,今年57岁,一位修炼法轮大法仅四年的新学员;张秀兰,今年71岁;荣香莲,今年80多岁。她们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

野蛮绑架和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西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统一指挥下,对四个辖区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野蛮绑架:城北区国保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郑小华;城中区国保大队绑架了郑小华的小姨雷某(非修炼人)和另一位70多岁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城西区国保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荣香莲;城东区国保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秀兰。

当日下午,城北区国保大队警察在郑小华家非法搜走电脑、打印机、笔记本电脑以及现金两万多元等私人物品。据称,因郑小华将真相资料存放在她小姨的工作间,故她小姨也被绑架。

郑小华被非法关押在西宁市公安局看守所,其余人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先后被释放回家。

郑小华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与张秀兰、荣香莲,在西宁市城东区法院被非法开庭。郑小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张秀兰被非法判四年;荣香莲被非法判六个月。

张秀兰曾被非法判刑五年 惨遭监狱摧残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张秀兰当时还没有退休,出于对被元凶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修炼的好奇,她开始阅读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的著作《转法轮》。她被大师精深的论述和真、善、忍的博大法理所折服。她从修炼大法的亲人身上见证了大法的神奇,所以当时她就想:我也要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零零年,张秀兰退休后,便走入了修炼,从此,她的身体出现了奇迹。修炼前,张秀兰患有被医学界认为治不好的顽疾“血管神经性头疼”、胃病、风湿性关节炎及妇科造成的低血糖,这些在她修炼大法后,都不翼而飞了。她也从此精神起来了,那种无病一身轻的感觉是修炼前无论如何都体会不到的,张秀兰为有幸修炼了大法而自豪。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部教人向善,使人道德回升的高德大法和修炼真、善、忍的群体却遭到江泽民的血腥迫害,下令“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还有在其授意下成立的“六一零”可以不经过法律任意对法轮功修炼群体实施迫害。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张秀兰被警察绑架到西宁朝阳派出所,随后就被非法抄家。警察抄走她的电脑等私人物品。张秀兰被非法关押期间,西宁市公检法在没有通知家人,没有开庭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张秀兰非法判刑五年。

在青海女子监狱,他们威逼利诱强迫张秀兰放弃修炼,放弃信仰自由的权利。张秀兰每天被强行洗脑、超时劳役,致使她的右手食指严重变形,精神受到严重摧残。

荣香莲曾被非法劳教迫害

法轮功学员荣香莲被非法劳教,被关押在青海省女子戒毒劳教所。在那里,丧失人性的恶警所长向建梅的操控下,利用现代化的刑具残害法轮功学员。荣香莲曾被警察暴力殴打、被电焦皮肤。

约二零零三年冬天,一天,趁天黑,向建梅把时年近六十岁的荣香莲叫到她的办公室“谈话”。荣香莲不听她的歪理邪说,并给她讲法轮功真相。向建梅魔性大发,顺手将一杯开水泼在荣香莲的脸上,然后双手左右开弓,一口气打了荣香莲四、五十个耳光,荣香莲被打得脸青面肿、耳鼻流血不止。

向建梅还不罢休,脱掉外套,叫来狱医陈清华帮其继续“谈话”。在所长面前,陈清华为了邀功,操起电棒,一边电击荣香莲,一边变态地狂叫:“我今天晚上要试一下,你们到底是不是金刚不坏之体。”

当时正是冬天,在陈清华变态的电击下,荣香莲的衣服被电击得洞连着洞,洞套着洞,耳朵、脸、手、胳膊到处是被电焦的地方,只要是裸露在外的皮肤没有一块好肉。

目前,青海省西宁市三位善良妇女郑小华、张秀兰、荣香莲,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再次被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四年和半年。

中共各级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视生命如草芥,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多,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暗箱构陷,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