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近几年来一直存在一些同修用人心、人念、人情对待修炼中的事情,遇事不是用法衡量,如:演讲乱法、崇拜技术同修、在同修中借钱等,以致造成一些无法挽回的损失。写出此文不是指责,旨在提醒至今还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同修,及时清醒、归正,挽回损失,共同走正我们的修炼路。
一、人情造成市场
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明慧网实名曝光了本地演讲乱法者A,文章登出后,有些同修能清醒的看清这件事,理性的善待当事人,把握好自己的修炼。可还有相当一部份跟随、崇拜A的同修,多数是女同修,不但不能静下心来从法中看问题、找自己,反而更加维护A,甚至四处说文章是在造谣、诋毁A,推波助澜,更有甚者仍然带同修去A家听讲,致使在演讲乱法的路上越走越远。
A曾在十年前左右做真相项目时,开始接触大量女同修。过程中,A因色欲心不去,最后导致出现了男女关系问题。在这过程中,B一再替A说情,极力劝同修不要再说A,之后没有多长时间,A的眼睛越来越差,直至彻底失明。
近几年,A发展成“演讲乱法”可以说也与B的四处推崇有些关系。B本人长期家庭关过不去,不是按照法中修、向内找,总是向外求,去找A所谓的交流,每次还都觉得“受益匪浅”,不时拉别的同修去听A谈“所谓高层次的理”,经常见人就说:“A悟得可好啦,去听听吧。”许多同修碍于“人情”去听A的演讲。
二、怜悯心导致的乱法
A能背过《转法轮》和师父的一些经文,这一点最能迷惑那些听讲者、追捧者。他经常夸夸其谈,大谈特谈自己偏离法的认识,时不时的背一段法。他的眼睛看不见,如何背过的法,尤其是新经文呢?原来是他身边的一些学员将《转法轮》和师父的一些新经文私自改为txt格式,存入内存卡,放到播放器中去听,他就是用这种“乱法”方式背过的法。
《大法经文只能用原文原声 绝对不能用其它录音——不能以任何借口乱法、误己害人》中师父加注:“大法弟子不要用人心做事,法谁也乱不了,起干扰作用的行为只能是自己修炼中的污点。一个修炼的人,无论是长期没过去的关还是修炼后干的坏事,都会成为通向最后的大难关,将来你们怎么办呢?” (《精進要旨三》〈评语〉)
在同修不断给A和相关学员指出“不能这样学法、背法”时,他们依然我行我素:“他眼睛看不见,情况特殊,不要那么较真。”这种出于怜悯之心 的“帮”,不是自身也乱法了吗?不可悲吗?理智才有真慈悲。
三、用崇拜之心对待技术同修
有一位六十多岁男技术同修C,因为是高级知识分子,懂技术,说话比较温文尔雅,给人一种“稳重”的感觉,有时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有同修就觉得C修的很高了,由钦佩转变为崇拜,有的女同修甚至发展为爱慕。不止一个同修说过类似这样的话:C修的真好!不与其切磋的话,时间长一点都不知道怎么修了等等。结果同修对C的尊崇,让C也有点自以为是了……
C和同修交流时爱说一些所谓高层次的理,比如有一个学员D私自挪用同修赞助搞技术开发的大法资金为己用。同修要去交流制止,C却阻拦说:“不要去交流,不同层次有不同的法,也许人家D的做法在高层次上是对的”等等。
C因技术原因,经常频繁穿梭于单身(丧偶或离异)女同修之间,和女同修单独相处一室,而且相处时间较长等。在这里必须严肃指出:“男女授受不亲”,相处要“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
我们今天证实法、做项目,虽然不能完全按照古人的标准,但作为修炼人应严格要求自己,本身男女同修应尽量不要单独相处,男女有别,不能以证实法或搞技术放松自己,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而且有同修已指出过C同修与女同修相处时有不适当的言行。
作为修炼人应严格要求自己,不要以“都是同修,能有什么事”为理由,经常男女单独相处、或“互相交流”为人心和人情找借口,给自己空间场增加不好的因素和物质。
认识C的同修很多,但知道此事又能和他交流的同修,都不愿去提醒其尽快在法中归正,有的怕得罪他,有的怕他受刺激导致不能修炼了。同修这种不善意提醒的想法和做法是“善”吗?
四、用人心对待同修借钱带来的后患
1、借钱给同修纵容了同修的利益之心
本市一老年同修因儿子网贷欠债,为了帮儿子还债,几年内连续向认识的同修借钱,涉及金额二十万左右,同修约二十人。该老年同修有退休工资,但允诺还钱到期时均不还。
还有我省某市一夫妇同修,因孩子到海外读书没有足够资金,大约七年的时间,不断的向同修借钱,所借金额由几百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因为夫妇俩是跟过师父班的老同修,认识的同修很多,所借的范围很广,涉及的金额很大,有一个小范围内被借同修统计就已经超过百万,其它的暂时无法统计,最终多少不可知,事情还在发展中。
古人说“救急不救穷”。师父在《美国东部法会讲法》中讲:“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有一个学员家庭突然间变的困难起来了。这个困难作为修炼的人很可能他以前欠下这样的债,在消的过程中让他必须得有这样的承受,但是时间不会长。我讲可能会是这样。那么有的学员觉的他这么困难,我们得帮助他。怎么帮助呢?大伙凑钱,给他钱,供他一家人的生活。好,那么从此这个人什么也不干了,除了学法之外就是在家吃、喝、花他们的钱。那么再接下去,法也不学了,你就拿钱来吧,我就这样生活了。大家想一想,你们是有慈悲,但不能这样对待这些问题。每个人都有他的难,大家可以出于慈悲去帮助他,解决工作或临时应急的解决一点问题,但是绝不能够长期的这样做下去。我给他安排的那条路你们都给破坏了,他都没法修了,最后他不修了。他工作也不找了,困难也不解决了,反正有钱用,你月月给我拿来就行了。那么我说学员在干什么呢?”
师父在《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讲:“千万不要欠债。大家不要欠债。”
那同修为什么要借给其钱呢?因为他是跟过师父班的老同修,大家都相互认识。这就是人心、人念、人情啊,没有从法中、从修炼出发考虑问题。
有的是觉得同修有困难要帮助;有的怕老同修被儿子逼的太紧,不修了;有的是认为,同修张开嘴了,不好意思不借给;有一个同修没工资,没有收入,却偷着把自己掌握的家人的钱借给其八万元;有的同修家人住院拿不出钱借给,还内疚的不行等等。
因为借钱的同修和借给同修钱的同修都不符合法。导致的结果是:借钱的同修魔难加大,而且不在法上悟,自己有工资,也可卖房,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卖房不还债。当有的同修阻止借钱或不借给时,竟然认为同修“不善”;被借的同修有的也经济出现困难,出现一些魔难等等。
2、动用大法项目资金的危害
本地附近县有两个同修,男同修手中有同修给的资金约十多万,其被邪恶判重刑進监狱,在监狱被迫害至癌症晚期后去世。他家人手中拿着十多万元自己花销。当有同修给其家人指出后,其家人拒绝归还。
另一女同修是该男同修岳母,手中有资金二十余万,突然间病业离世。资金二十余万由其儿子拿在手中花销。
上述两位同修被邪恶迫害离世跟大法资金使用上严重走偏不无关系。两位同修在资金上有严重问题,周围给钱的同修是不是也应该静下心来想想:一味的给钱不考虑资金是否用在救人上,是为法负责,为同修负责吗?为自己负责吗?
五、再次提醒同修:不要用人心去同情怜悯被曝光的人
有同修说,我没有发现A说偏离法的话呀?也许这篇文章发表后,会有人说,我没有发现C做过那种事啊等等。你没有看见,不等于不存在。师父说:“对的是他 错的是我 争什么”(《洪吟三》〈谁是谁非〉)。关键是,我们每个看见此事的人,能否理性对待自己的修炼。能理性对待自己的修炼,能在矛盾面前对照法找自己,提高了自己的心性,才有可能更清醒的认识问题、认识别人、善待周围的人。
最后,让我们重温明慧编辑部文章《正念与人情》的片段:“长期以来,就是有人以人情来做事、用人情衡量事物。所有的一切乱、不好,都是出自于这种人情和出自人情的常人之心。在淘汰即将形成的关键时刻,不要固执人情、常人观念,大法弟子不要成为旧势力要找出来淘汰的人。”
“正念来自大法。放下人情人心才能生出纯净正念,才能在法中看问题。在大法中实修、履行自己的救人使命,才是真正珍惜自己、珍惜大法。”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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