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晖,男,汉族,一九六零年二月出生,四川资阳人,一九八零年十月加入中共邪党,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开始工作。曾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王铭晖被查,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王铭晖被开除公职,并被立案调查。
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零七年六月,相继任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
内江市隆昌县两名法轮功学员高慧芳、余自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高慧芳在当天就被邪恶迫害致死。余自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内江市东兴区胜利镇旺山村法轮功学员郑伯良,二零零七年一月七日,在靖民镇向世人讲真相时,被靖民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到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内江市看守所内。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郑伯良已是第五次遭受这样的迫害,经济上受到各种非法罚款两万元以上。
王铭晖,作为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四川省政府副省长,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铭晖接受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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