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越秀区“610”主任卢锦豪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卢锦豪,男,一九七三年二月生,原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政法委副书记、原防范办(610办)主任、越秀区司法局局长,约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任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道党工委书记,电话13005196466。

卢锦豪在任越秀区政法委副书记、越秀区防范办(610办)主任、司法局局长(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二年三月)期间,主导越秀区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据悉这个洗脑班被设在白云山的一个宾馆里。

以下是越秀区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被强制洗脑迫害的部分事实:

法轮功学员刘文被绑架到洗脑班

刘文,男,越秀区法轮功学员,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机务段救援车间职工。二零二一年一月七日,刘文在单位上班时,被越秀区矿泉街道、机山巷社区居委会、矿泉派出所七、八个人强行拖上车,劫持到越秀区政法委私设的洗脑班,迫害一个月,直至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洗脑班才放他回家。

谢宇被劫持到洗脑班

谢宇女士,湖南益阳人,二零零九年从甘肃农业大学草业科学专业毕业后,到广州工作,在位于时代广场的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职,户口落在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谢宇于二零零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体质很快变好,视力也变好了,摘掉了戴了多年的眼镜。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时年三十三岁的谢宇在路上行走时被海珠区公安分局滨江派出所警察绑架,谢宇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海珠区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家人到海珠区看守所接她回家,却没有见到谢宇,原来谢宇被越秀区“610”、越秀区珠光派出所、珠光街道综治办人员从海珠区看守所劫持到洗脑班,至少迫害五个多月。

法轮功学员余萍被劫持到洗脑班

余萍女士,广西灵山县人,原灵山县小学语文老师。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零年五月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多,劫入广西女子监狱,经历了野蛮灌食等迫害,九死一生。二零零六年初,余萍结束冤狱回家。余萍被迫失去工作,两个儿子正上高中,她打工含辛茹苦的将两个儿子都培养到大学毕业。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时年五十五岁的余萍在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步行街被北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十多天过去了,派出所警察没有通知家属,余萍失踪几天家人心急如焚,到派出所报案才得知余萍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已于二十二日被劫持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班),非法关押在二大队。十一月九日,家属和律师一起到洗脑班了解情况,洗脑班人员不但拿不出非法拘禁余萍的任何依据,还威胁要揍律师。家人向广东省司法厅、白云区政府、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广州市监察委、广东省监察厅、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国家信访局等多个机构投诉洗脑班的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广州市洗脑班设立的法律依据。但至少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初,洗脑班仍然没有释放余萍。

卢锦豪

(责任编辑: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