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年迫害法轮功的恶人遭恶报实例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是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之一,根据明慧网报道有四百六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山东省当局迫害致死。二零二三年,山东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十六人被迫害致死、一百四十九人被诬判、七百七十六人被绑架、四百二十五人被非法抄家(含搜身)、四百一十四人被关押、五百八十二人被骚扰等。

中国有个古老传说:末后未来佛弥勒佛会下世救度众生,现今法轮功就是在这个乱世用真、善、忍来拯救人类道德,法轮功学员用真、善、忍准则修炼自己,具有大忍大善胸怀。那些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就认为这些人好欺负,用迫害法轮功学员换取升官和发财(贪污腐败),他们不知道这样做给自己造下了天大罪业,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就开始遭报应。下面是山东省迫害法轮功的恶人一些恶报实例。

◎山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惠从冰二零二一年八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惠从冰受贿一千零一十三万余元。

惠从冰,男,汉族,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出生,山东安丘人,一九九七年四月起历任山东省高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处级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山东省高级法院正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枣庄市中级法院邪党书记、院长;二零一七年一月起历任山东省委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惠从冰任山东省委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山东省有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四百三十九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三千八百三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李少华受贿一千三百五十七万余元。

李少华,女,汉族,一九五四年七月出生,江苏邳州人,一九九七年五月起历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邪党副书记,二零一三年一月起历任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二零一八年二月退休。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陈勇二零二三年一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三年八月八日被山东省滨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六十万元,陈勇受贿一千六百二十万余元。

陈勇,男,汉族,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出生,山东青岛人,一九九七年六月起历任淄博市邪党副秘书长、淄博市周村区邪党书记、桓台县邪党书记、济南市邪党组织部长,二零一五年七月任德州市邪党书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任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法制工作,二零一二年十月废除劳教制度后,山东省出现大量违法诬判法轮功学员事件,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少华、副主任委员陈勇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述涛二零二三年三月被查、二零二三年十月被逮捕、二零二四年二月被公诉,孙述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孙述涛,男,汉族,一九六五年一月出生,山东高密人,一九九七年十月起历任山东农业大学林学院院长、菏泽市副市长、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二零零八年二月起历任威海市副市长、邪党副书记、市长、邪党书记,二零一八年一月起历任山东省副省长、济南市邪党副书记、市长,二零二三年一月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

孙述涛在威海市、济南市任职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济南钢铁总厂退休工程师王洪章,惨遭冤狱酷刑,被摧残的肺气肿、心脏疼痛,臀部被打烂,退休金被长期剥夺,生活困顿,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87岁的王洪章含冤离世。

◎山东省高级法院原邪党副书记、副院长李勇二零二零年四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被山东省泰安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百万元,李勇受贿二千二百四十一万余元。

李勇,男,汉族,一九六零年八月出生,山东淄博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起历任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山东省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副院长,济南市中级法院邪党书记、院长,山东省高级法院邪党副书记、副院长。

李勇长期执行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邪恶指令,积极推动迫害政策实施,操控下辖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指挥高院、中院对上诉的法轮功案件一律驳回、维持原判、或不予理会。

◎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原局长)田在谋二零二二年一月被开除,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被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四十万元,田在谋受贿一千四百五十万余元。

田在谋,男,汉族,一九五五年二月出生,山东荣成人,一九九八年三月起历任山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事侦查总队(刑事侦查局)政委、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局长)。

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必须经过刑事侦查过程,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田在谋的行为,能够影响全省的刑事警察。省级官员,是迫害法轮功政策制定者,他们的言行直接决定全省迫害程度。

◎威海市原政法委书记刘茂德二零二一年四月被查,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刘茂德受贿二千一百零五万余元。

刘茂德,男,汉族,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出生,山东威海人,历任威海市公路局局长、市建委主任、副市长,二零一二年一月任威海市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免职。

刘茂德上任威海市政法委书记就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到二零一二年五月绑架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于淑云、马丽娜、柳胜竹、李海英、小王被非法劳教迫害。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王殿松、齐秀春在初村镇威海职业学院附近挂真相条幅,被邪党警察发现追赶,三辆警车呈三角形把二位妇女围在中间,王殿松“锁骨骨折,后脑和面部有伤痕,嘴唇被打肿,鼻腔等多处出血”,法医判断系钝物击打死亡。

◎潍坊市原副市长王树华二零二一年二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王树华受贿二千一百一十二万余元。

王树华,男,汉族,一九六二年六月出生,山东诸城人,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任潍坊市邪党副秘书长,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昌乐县邪党副书记、县长、邪党书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潍坊市邪党副书记、副市长。

王树华在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的奥运和十月一日期间,多次主持司法会议,向六一零、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下达迫害法轮功任务、指标,导致昌乐县近百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劳教迫害。

◎潍坊市原副市长二零一三年四月退休的邢培彬,二零二零年七月被查,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被山东省日照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邢培彬受贿一千五百三十八万余元。

邢培彬,男,汉族,一九五一年三月出生,潍坊昌乐人,历任昌乐县邪党副书记、县长,安丘市邪党副书记、市长、邪党书记,昌邑市邪党书记,二零零三年二月任潍坊市副市长。

二零零零年七月至十月,安丘市邪党书记邢培彬亲自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下达劳教三十名法轮功学员,直接绑架法轮功学员送劳教所迫害。

◎青岛市人大副主任张锡君二零二三年八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三年九月被逮捕,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被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公审,将择期宣判,张锡君受贿三点一七亿余元。

张锡君,男,汉族,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出生,山东平度人,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起历任即墨市邪党副书记、副市长,莱西市邪党副书记、副市长、市长、邪党书记,青岛市四方区邪党书记,二零一一年二月任青岛市人大副主任。

张锡君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在莱西市任邪党副书记、书记期间,为了升官发财,不择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崔德臻、史洪杰、隋广西、居安家、王瑞香、邹翠花、王欣风、刘月瑞、徐志明、徐增亮(平度人)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判),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青岛市宣传部原部长张军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张军受贿一千二百十七万余元。

张军,男,汉族,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出生,山东济南人,历任青岛市四方区副区长,青岛市崂山区副区长,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即墨市邪党副书记、市长、邪党书记,青岛市宣传部部长。

张军任即墨市邪党副书记、书记期间,即墨市公检法人员奉命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肆骚扰、绑架、关押、判刑等迫害,张军负有领导责任。

◎淄博市原副市长刘荣喜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开除公职、立案调查。

刘荣喜,男,汉族,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出生,山东桓台人,一九九六年十月起历任淄博市邪党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淄博市博山区邪党副书记、副区长、区长,淄博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邪党书记,淄博高新区邪党书记、主任,二零一七年二月任淄博市副市长。

刘荣喜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临沂市原副市长、临沂市原人大副主任王君师二零二三年八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八日被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公审,将择日宣判,王君师受贿三千四百二十七万余元。

王君师,男,汉族,一九六五年二月出生,山东莒县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起历任临沂市兰山区邪党书记, 临沂市副市长,临沂市人大副主任。

◎临沂市原副市长马崑二零二四年三月被邪党开除、被查。

马崑,男,汉族,一九五九年一月出生,山东莒县人,一九九八年二月起历任莒南县邪党副书记、副县长,费县邪党副书记、县长,沂南县邪党书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临沂市副市长。

◎东营市原常务副市长、人大副主任王晓军二零二三年四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王晓军受贿二千七百零七万余元。

王晓军,男,汉族,一九六八年七月出生,山东日照人,一九九九年四月起历任日照港务局邪党宣传部副部长、团委书记,莒南县邪党副书记、副县长,苍山县邪党副书记、副县长、县长,临沂市河东区邪党书记,二零一七年一月任烟台市副市长,二零一九年八月任东营市常务副市长、人大副主任。

◎滨州市政协原主席燕钦国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被查,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被山东省济宁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罚金一百八十万元;燕钦国受贿二千万元。

燕钦国,汉族,一九五四年八月出生,山东省广饶人,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起历任滨州地区行署副专员、滨州市副市长、滨州邪党秘书长、滨州市政协主席。

市级官员,是迫害法轮功直接推手,中国的很多事情是以市建制为基本单位。

◎淄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张京义二零二四年一月被开除公职、被查。

张京义,男,汉族,一九六五年四月出生,淄博市张店区人,历任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团委书记,派出所指导员、所长,张店分局副局长、邪党副书记,临淄分局政委、邪党副书记,桓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邪党书记、局长,二零一九年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

◎淄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柳奇二零二一年八月被立案调查。

柳奇,男,汉族,一九五六年九月出生,山东淄川人,一九九四年三月起历任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邪党副书记、政委,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邪党书记、支队长,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淄博市公安局调研员,二零一六年退休。

◎菏泽市公安局原邪党副书记、政委庞少杰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被开除公职、被查。

庞少杰,男,汉族,一九七三年四月出生,一九九四年九月至一九九六年七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技术专业学习,任菏泽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科员,二零零二年十月起历任菏泽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菏泽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郓城县公安局政委、邪党副书记,巨野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邪党书记、局长、督察长(兼),菏泽市公安局邪党副书记、政委。

◎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局长、督察长李廷伟二零二一年四月主动投案被查。

李廷伟,男,汉族,一九六五年八月出生,山东莒县人,历任莒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二零零零年八月起历任莒县公安局副局长、日照市岚山区副区长、岚山公安分局局长。

◎邹城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邪党书记局长刘书寅二零二一年九月被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济宁市任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刘书寅,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九月出生,山东微山人,历任济宁市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嘉祥县公安局邪党书记、局长,邹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邪党书记、局长,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高殿奎二零二一年四月被查。

高殿奎,男,汉族,一九七零年二月出生,山东济南人,历任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党家庄派出所科员、副所长、主任科员,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东营市司法局原邪党书记、局长郑少锋二零二二年七月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

郑少锋,男,汉族,山东寿光人,历任东营市邪党办公室主任,东营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邪党副书记、副院长,二零一七年任东营市司法局局长。

◎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原院长王光金二零二一年二月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起诉。

王光金,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出生,山东胶南人,历任胶州市营海镇邪党书记,胶州市城乡建设局邪党书记、局长,莱西市法院邪党书记和院长,胶南市法院邪党书记和院长,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邪党书记和院长。

◎滨州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声严二零一九年五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吴声严受贿一千一百三十九万余元。

吴声严,男,汉族,一九六零年八月出生,山东莘县人,一九九八年九月起历任聊城市中级法院技术室主任、副县级审判员、副院长,莱芜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院长、邪党书记,滨州市中级法院邪党书记、院长。

◎滨州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刘志涛二零二一年三月被查。

刘志涛,男,汉族,一九六零年八月出生,山东无棣人,历任滨州地区中级法院党纪检组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二零二零年退休。

◎济宁市中级法院原邪党成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原邪党书记、院长卞玉杰二零二四年三月被查。

◎菏泽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李维严二零二四年三月被邪党开除。

◎菏泽市中级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法官崔敬涛二零二四年三月被开除公职、立案调查。

◎济宁市中级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王庆华二零二一年八月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

王庆华,男,汉族,一九六五年十月出生,山东鱼台人,历任嘉祥县法院邪党书记、院长,济宁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威海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宫建军二零二一年五月被查。

宫建军,男,汉族,一九七二年四月出生,山东乳山人,历任威海市中级法院助理审判员,威海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威海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威海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济南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韩清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被开除公职。

韩清,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出生,山东章丘人,历任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

◎邹平市检察院原邪党副书记、副检察长杜波二零二一年四月被查。

杜波,男,汉族,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出生,山东广饶人,历任邹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正科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邹平县检察院邪党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原邪党书记、检察长黄鲁滨二零二二年被开除公职、立案调查。

黄鲁滨,男,汉族,一九六七年三月出生,四川绵竹人。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互相勾结的结果,这些人明知法轮功没有被法律定性,法轮功学员非常善良,却滥用手中权力和法律条款,迫害法轮功学员,罪大恶极。

◎中石化原副总经理、中国工程院院士(已除名)曹耀峰二零二一年九月被查、二零二二年二月被邪党开除。

曹耀峰,男,汉族,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出生,陕西渭南人,一九九七年四月起历任胜利石油管理局副局长,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邪党副书记,中国石化副总经理。

曹耀峰对胜利油田迫害法轮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胜利油田是山东省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特大型国有企业。